1. 二手船进口,海关旧设备出口所需文件: 基本文件:装箱单,合同,发票,机械说明书,机械的功能,使用原理,年份,产地,机械保养说明 国内收货人具备的文件:营业执照,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登记证 其他文件:提单,保险单等! 二手设备报关具体安排流程: 1. 香港中检公司做检验——中检检验出合格证,办理《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 2. 准备进口资料—-从香港安排货运到码头-—在进口港,进行商检查货—-海关进口审核—- 出税单、缴税—海关现场查验核对—提货放行—陆运配送厂家 时效安排: 1、《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10个工作日(发货前) 2、《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5个工作日 3、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5个工作日 4、驳船(香港---码头)------2-3天 5、码头报检、查验-----3个工作日 6、码头报关----3-5个工作日 7、审价、磋商价格----具体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定(2个工作日) 8、新旧程度鉴定-----3-5个工作日 总时间香港接货到送货:一个月 进口报关会产生哪些费用: 1、香港国际码头换单/提货(提货费和码头杂费及仓租) 2、香港中检、驳船中转部分(中检费、中转费用、进口海运费用) 3、黄浦港进口清关部分 (换单费、报检费、报关费、商检费、消毒费、进口代理费、查柜费、吊柜费、商检调离费、大陆派送费) 特别注意: 1.提供装箱单,商业发票,合同,机械说明书(中文),品牌,型号,等报关相关资料; 2. 双方合作前,签定合作协议。 3. 货值以海关审价为准;我司会利用我们的报关技术尽量压底货值申报,以节省贵司费用;。 4. 如产生其他费用实报实销;本报价不含税,如需开国际运输发票另加收6% 2. 国际二手船您好,您的船多长多宽,多少马力,有无合法手续,这些都影响着船的价格。没有手续的船会比较便宜,一般手续的价格都和船的价格差不多了。例如6米宽,34米长,100千瓦吧,船造价在75万左右,船的合法手续也在75万吧。仅供参考,谢谢 3. 二手船进口 政策调整亲,基本二手车市场自己收取的车子不收取买方中介费,而寄卖的车子收取买卖双方中介费。 4. 二手船进口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特制定《关于船舶进口有关事项的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船舶进口有关事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现将船舶进口管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申请进口船舶,须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申请进口船舶,申请单位需申报下列材料: (一)申请进口报告; (二)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有关项目的批复复印件。 三、申请进口船舶的程序为:申请进口单位持本规定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地区外经贸主管机构办理转报,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简称外经贸部)申请办理批准进口手续 .外经贸部在30天内审核并决定是否签发《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海关凭《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或《自动进口许可证》验放。 四、申请进口旧船舶,申请单位须对拟进口船舶进行技术性能检验,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对拟进口船舶进行船检,必要时,需提供交通主管部门签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或农业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申请单位在申请进口旧船舶时,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开具的《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附件一)或《旧渔业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附件二),各类旧船舶船龄的限制年限详见《旧船舶船龄目录》(附件三)。 五、本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1.《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2.《旧渔业船舶进口 5. 二手船舶进口规定二手机械设备进口方法如下:1.首先,应该确定二手进口设备的商品编码,因为只有拿到准确的海关编码才能确定二手进口设备的监管条件。 2.从海外发货海运到中国最少需要十几天,所以香港中检可以先预报,这样加上二手设备进口上面的商检备案的时间刚好和二手设备进口进口海运时间差不多。 3.接下来,就是准备资料,开始作进口旧设备商检备案,这是要在进出二手设备进口口岸检验检疫局办理的。 4.出证后,安排中检,中检公司实际查检,这里中检不会太严,一般都会通过二手设备进口的,顺利拿到中检证书。 5.货到内河码头后,向口岸商检局递交报检资料,二手设备进口商检局会派人去查货,通过之后就会拿到通关单。 6.中检证拿到之后,就是向船公司订仓,按排香港口岸,同陆口岸二手设备的驳船。 7.提货后,货暂存香港仓库,然后审请办理二手设备进口许可证。 8.拿到通关单,就可以打报关单,进行二手设备进口动作 6. 国际船舶网二手船三无渔船需要补齐渔船船证,简称为渔船证,是衡量渔船是否能够下水作业的标准,只要满足相应的办理条件,提供材料15个工作日之内便可以拿到证书。简单的来说,渔船证就跟驾驶证一样,是需要随身携带的。 1、办理流程 以申请者的名义向当地的渔业主管部门提交购置渔船申请书,并且要注明购买的渔船是符合相应的安全及操作指标, 只要申请购置书经过核实之后,便会下发渔船及、船网等工具购置的审批书。 但是当你拿到审批书之后,需要到购置渔船的船籍所在原始地将其相关的证件注销。 2、质量合格检测 上一流程结束之后,船检部门将会对渔船的质量进行再次检测,如果质量合格就会颁发相应的检验证书,如果质量不合格,将会被打回。只要将登记证书、所有权证书拿到手之后便可以办理捕捞许可相关的证书,只有将上述流程全部做完之后,才意味着可以进行下海打捞。 3、从业注意事项 渔船运营需要根据当前的政策再做安排,涉及到渔业资源捕捞问题时,更是需要根据不同省份,不同水域的不同文件再做判断。如果说你申请渔船运营证之处,渔业资源并不是非常的丰富,那么以个人的名义申请渔船证,也就等于是毫无意义,因为你并不能够将其实际使用,毕竟很多地区及水域都有“禁捕”条例。 7. 二手船进口中国的流程游艇登记分新建游艇和二手游艇两种情况,这两种登记流程略有不同。 (一)新建游艇登记流程: 1、申请船舶识别号,由建造船厂向建造地海事机构申请; 2、申请核定船舶名称,由建造船厂或定造人向拟申请登记地暨船籍港海事机构申请; 3、经建造检验合格后,取得由建造地船舶检验机构核发的《游艇适航证书》; 4、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由船舶所有人向船籍港海事机构申请; 5、异地建造游艇,需转入船籍港船检机构的,还须取得由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重新核发的《游艇适航证书》; 6、办理船舶国籍登记,由船舶所有人向船籍港海事机构申请。 注:非异地建造或无需转入船籍港船检机构的游艇,可以省略第五步,第四、六步同时申请。 (二)二手游艇登记流程: 二手游艇,即已在海事部门登记的游艇,所有权发生转移(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继承、赠与、拍卖、法院裁判、仲裁、资产划拨、改制、重组等情况)后,需要由原所有人凭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材料等,向原船籍港海事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然后新所有人凭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材料等,向新船籍港海事机构申请重新办理游艇登记。重新办理登记时,除去船舶识别号不需要再次申请外,其余流程与新建游艇基本一致。 1、申请核定船舶名称,由新船舶所有人向新船籍港海事机构申请,可以继续使用原船名(原船舶所有人同意),也可以改用其他船名; 2、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由新船舶所有人向新船籍港海事机构申请; 3、检验合格后,取得由船籍港船舶检验机构重新核发的《游艇适航证书》; 4、办理船舶国籍登记,由新船舶所有人向新船籍港海事机构申请。 注:对于从境外购买或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进口二手游艇,由于未在国内海事部门办理过登记,尚未取得船舶识别号,可以参照新建游艇登记 船舶识别号 (一)船舶识别号应按照以下规定申请: 1、境内建造的新建船舶,由船舶建造人向建造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2、境外建造并拟在中国登记的新建船舶,由船舶定造人向拟申请登记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 3、从境外购买、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或者其他用途转为《船舶登记条例》适用的船舶,由船舶所有人或者光船承租人向拟申请船舶登记地的船舶登记机关申请。 (二)申请船舶识别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船舶识别号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3、新建船舶的建造合同,或者现有船舶的买卖合同等所有权取得证明文件,或者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船舶的光船租赁合同;4、新建船舶经批准的船舶设计资料,或者现有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或者境外购买或租进外国籍船舶的旧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 船舶名称 申请人到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核定船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与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国家机关、党政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应当提交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 8. 进口船舶手续根据中国政府规定,船舶进港应该向港口海关边防以及码头报告吨税证明,总申报单,货物申报单(进口,及过境),船舶物品申报单,船员物品申报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还有是否有危险品,安排拖轮,引水,码头泊位确认无误后才能进港 |
上一篇:二手水泥船出售(二手水泥船出售网) | 下一篇:二手轮船一般多少钱(二手船的价格) |
海运发展前景 |
2024-03-21
|
查看详情 >> |
2024年3月20日起长三角水域实施首批创新海事服务举措! |
2024-03-21
|
查看详情 >> |
3月18日同江中俄水运边民互市贸易区正式开启运营 |
2024-03-21
|
查看详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