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网app 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动力,是船舶行业最大门户分类网站
全国: | 上海:
水上物流产品分类
主页 > 综合信息 > 急急急…FOB案例答案
急急急…FOB案例答案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06-02 07:59 点击:233 编辑:admin

FOB风险责任是以船舷划分的,租船订舱是买卖双方协议,虽然买方的船未按时到达而导致货物灭失,但是发生的失火地点是在仓库,这个责任依然是卖方的,买方不用承担责任。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1)A公司的辩称不成立。A公司I1月25日发出的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2)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本案涉及到要约的撤回与撤销的问题。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将其取消。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5条的规定,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要撤回要约的通知于该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该要约同时送达受要约人。所谓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将其取消。根据该《公约》第16条的规定,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撤销通知须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送达受要约人。但这项规定有一定限制,根据该《公约》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一旦生效,即不得撤销:第一,在要约申已载明了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它的不可撤销性。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要约的信赖行事。本案中A公司的要约注明了有效期是1991年12月30日,故而是不可撤销的。B公司的承诺于有效期内到达,所以合同视为成立。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