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网app 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动力,是船舶行业最大门户分类网站
全国: | 上海:
水上物流产品分类
主页 > 综合信息 > “将功补过”,淮安两村民非法捕鱼不足5斤,被罚买500斤鱼苗恢复生态, 你怎么看?
“将功补过”,淮安两村民非法捕鱼不足5斤,被罚买500斤鱼苗恢复生态, 你怎么看?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05-27 23:36 点击:115 编辑:admin

对于这个问题我说一下自己个人看法,电鱼确实是一种严重生态平衡破坏,走过哪里,哪里的小鱼小虾小水系动物全部都灭了,而且很难恢复,记得小时候我们村里每条小溪里面得水清澈见底,小鱼小虾螃蟹在里面游来游去,那时候没有电鱼机,小伙伴们三五成群结队,拿着钓鱼竿去钓鱼,给我们童年留下快乐的记忆,自从后来有了电鱼机后,小溪,小河可以说是干干净净[害羞]大小通吃,现在里面鱼儿基本上很少看见了,特别是螃蟹我觉得真的很少了。对于扑鱼不到五斤,罚购买500斤鱼苗,确实是有点大成本了,还望捕鱼者,以此为鉴,再也不要乱电鱼了。

非法捕鱼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

a)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b)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二、扩展资料: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a)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b) 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c)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为进一步保护河湖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非法捕鱼行为,农业执法大队(渔政)、区河道管理所等职能执法部门,深入开展非法捕鱼专项整治行动。

a) 据了解,地笼网是一种隐蔽捕鱼工具,俗称绝户网,不管鱼的大小,一旦游进网笼里就游不出来,对河流的生态系统破坏很大。数量众多的地笼网还会导致各类水草、垃圾等杂物堆积堵塞河道,大大降低水流速度,阻碍河道行洪排涝,对防汛工作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

b) 每次整治行动采取水上驾船沿河岸地毯式排查,清缴的地笼全部移交给渔政部门登记后集中销毁处理。

c) 通过此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震慑了非法捕鱼者,保护了水生态环境,为河道生态多样性保驾护航。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