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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试航安全(船舶试航安全注意事项)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30 17:15 点击:250 编辑:admin

1. 船舶试航安全注意事项

船舶证书是船舶遵守国际公约、国家规定和船级社规范的书面证明,也是船舶适航适货的重要证明,所以必须保持各种船舶证书的有效性。

关于证书的有效性,要注意证书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按规定进行的各种检验并有签证,及时消除检验报告中的遗留项目,证书要齐全。

各种船舶证明文件的统称。包括:船舶国际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执照、船舶临时国籍证书、船舶抵押证书、船舶租赁证书、船舶注销登记证书等。

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在申请办理船舶国籍证书时,须根据船舶类型持有船舶吨位丈量证书、货物载重线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乘客安全证书(载客12人以上船舶)、或客船安全证书。

航行国内航线的船舶,在申请办理船舶登记证书时,须持有适航证书等。试航船舶须持有试航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同时为船舶所有证书。198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规》第五条规定:船舶必须持有船舶国籍证书,或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护照。

198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登记规则》中,对不办理船舶登记、伪造船舶证书者,分别作了处罚方面的有关规定。

2. 船舶试航安全注意事项包括

船舶初次入级检验:一种建造资料,船船试航结论。

3. 船舶试航的目的

作为世界格局中三大战略板块的东亚、北美、西欧,主要分布在北半球中纬度区域,为全球重心所在。从北极高空俯视地球,它们呈鼎足之势环绕在北极地区周围。从区位来看,北极地区构成了连接亚、欧、美三地的"中介"。三地之间的往来,构成世界交通的主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由于北极地区的严寒与封冻,传统的世界海洋交通依赖于低纬度的暖水区域,一些重要航线不得不"绕道"而行。多少年来,人们一直在期盼,一条贯穿北冰洋、连接太平洋与大西洋的海上捷径的出现。如今,气候变暖条件下,北冰洋海冰快速消融,"北极航线"逐渐显露真容。   "北极航线"一旦完全开通,将直接改变世界海运格局,对国际贸易、世界经济与政治等产生深远影响,其战略意义值得思考。  一、气候变暖导致"北极航线"开通渐成现实  在现有的海洋交通格局中,东亚到达西欧、北美东岸,或欧洲到达北美西岸的航线十分遥远,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高昂。如果能够开辟通过北冰洋连接太平洋与大西洋的"北极航线",它将是北半球三大战略地区之间的海洋交通捷径。出于对"北极航线"巨大的商业价值考虑,人们一直在研究和探索跨越北极地区的新航路。但受寒冷气候条件的限制,长期以来,它只能局部地运行,未能改变传统的世界海运格局。  "北极航线"泛指贯通北冰洋的海上交通运输线,实则包括"西北航道"和"东北航道"两个部分。按照欧洲中心主义的观点,从北欧出发,经挪威海、加拿大北部、阿拉斯加北部、白令海峡,进入太平洋的航道称为"西北航道";从北欧出发,经巴伦支海、俄罗斯北部海域、楚科奇海、白令海峡,进入太平洋的航道称为"东北航道"。"东北航道"又经常被称为"北方航道"或"北方海航道"。  "北极航线"一旦开通,将大大缩短太平洋与大西洋之间的运输距离。以"东北航道"为例,从东亚到西欧的海洋运输,如果走苏伊士运河,其航程为1.8万公里至2 万公里,而走"北极航线"则可以缩短30%-40%的距离,仅为1.2万公里。  随着气候变暖,北极地区在夏季的海冰正在快速消融,"北极航线"愿景离现实越来越接近。  前期的许多科学研究表明,北极夏季海冰将在21世纪末期全部消失。但全球气候变暖的速度超乎了人们的预期,预测北极夏季海冰消失的日期不断地被快速刷新。一些科学家预测,最迟到2080年左右,大多时间只有破冰船才能穿过的北冰洋,在夏天将成为无冰的海洋,船舶可以畅行。又有一些科学家认为,北极夏季海冰完全消失的时间将来得更早。一些海洋学家提出:北极夏季海冰将在不到30年时间内全部消失。实际观测数据显示,北极确实在快速升温,夏季海冰正在迅速融化,无冰区水域范围扩大,冰冻期缩短。科学家对"过去100年来北冰洋表层的升温趋势"项目的研究表明:北极的"升温现象从1995年以来尤其是从2000年以来特别显著",而且,北冰洋表层的升温趋势可能会持续下去。  科学家们一面在实地观测和记录北极海冰的变化,一面在实验室利用模型来计算和预测海冰的发展,同时对两者的结果进行比对。人们发现,北极海冰消退的实际速度远远超过了数据模式所预测的结果。  当然,要精确地预测到北极夏季海冰消失的确切时间是极其困难的,但趋势是明确的,北冰洋夏季海冰正在快速消退,完全消失的时间正在越来越靠近我们,从而,"北极航线"的贯通不久将变为现实。  事实上,一些探路者已经在"北极航线"上打下了先行者的足印,并开始享受新航路带来的丰厚实利。  2009年7月,两艘德国货船成功地进行了极地商业航行。德国布鲁格航运公司的货船"友爱"号和"远见"号于2009年7月在韩国装货,然后向北行驶,顺利抵达俄罗斯西伯利亚的扬堡港,并最后抵达荷兰鹿特丹港,完成了贯穿整个"北方航道"的全部航程。这次航行中,每一艘船的航次费用节省了30万欧元。布鲁格航运公司的此次航行在北极航运史上具有重要意义,这两艘德国船走的航线是整个"东北航道"第一条真正的商业航线。  至今,"东北航道"的商业航行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商业机构正在品尝"北极航线"带来的额外商业利润的好滋味。  2010年8月,俄罗斯最大的海运公司苏维科摩海运公司采用大型油轮,从摩尔曼斯克出发,成功地通过了北冰洋航道上航行难度最大的海域,向我国运输石油,进一步"证明了大型船舶在北冰洋航行的可能性"。此次试航成功进一步激发了俄罗斯船运公司的兴趣,他们计划在未来使用更大型号的油轮尝试"北方航道"的航行,期待"北方航道"能够成为向日本、中国等东北亚国家出口油气资源的一条新的商业航道。  继俄罗斯试航成功之后,挪威和丹麦也加入了"北方航道"的商业航行。2010年9月,挪威、丹麦和俄罗斯三方组成"北欧航海专家团",使用"北欧巴伦支"号最高冰级散货船,运载4万多吨铁矿石,取道"北方航线"前往我国。此次航行从挪威东北部港口出发,航线比稍早前俄罗斯的北极航行更长。与取道苏伊士运河的传统航线相比,此次航行航程缩短了1/3,航行时间减少了8天,仅燃料开支就节省了约18万美元。负责此次航行的挪威船运公司认为:"北方航线"能更快运载油气产品、矿石和其他原材料到亚洲市场,对于在北欧和俄罗斯科拉半岛的企业极为重要。丹麦船东协会副主席弗利兹汉森表示:他们对北方航线非常感兴趣,认为北冰洋航线具有优厚的商业潜力。  诚然,"北极航线"的商业运行受航道自然条件、航道基础设施、导航服务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等因素制约,"北极航线"的完全开通尚需时日,但在全球气候变暖大背景下,"北极航道"的商业利用势在必然,其前景已被打开,战略影响即将释放。  二、"北极航线"开通的全球性战略意义  世界海洋交通格局是以世界经济格局为基础的,全球最主要的海洋交通运输线分布在东亚(远东)、西欧和北美之间。当今世界航运的大部分航线设计就是为了满足这三个区域的贸易需要,这些贸易活跃的区域集中在北半球中高纬度的一个带状区域内,连接这三个主要贸易区的航线基本呈东西走向。现行的航运地理格局缺乏一个真正地理意义上的国际航运枢纽中心,由于大陆的阻隔,三大地区之间的贸易运输绕航现象比较严重,导致运输成本过高,产品贸易周期变长,不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甚至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在环球海上航行中,目前,只能通过巴拿马运河或苏伊士运河来连接太平洋与大西洋,甚至需绕道非洲南部。与这些航线相比,"北极航线"将大大缩短航程,平均可节省约40%的航行时间。因此,"北极航线"一旦贯通,将发展为沟通亚洲、欧洲与北美洲的新的海洋交通大动脉。加拿大魁北克学院的拉塞尔教授指出:"随着北冰洋消融和航海制造技术的不断进步,加拿大沿岸的'西北航道'和西伯利亚沿岸的'北方航道'将成为新的'大西洋-太平洋轴心航线'。"除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和经济价值外,其战略作用不可低估,必将促使世界战略格局的改变。可预见的表现包括:  其一,北极地区的战略地位将整体性提升。  "北极航线"贯通后,北极地区这个原本相对冷僻的区域将变为一个人们穿梭往来的热门场所。新航路将带动沿线许多产业的兴起和经济的发展,巨大地促进一些港口、城市的壮大,北极地区的人口也将随之增加,人类活动进一步加强。如经过加拿大北部和阿拉斯加北部海域的"西北航线",将在石油、矿产和货物运输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开发和社会发展,并取得良好的商业效益。  其二,航线所经过国家在世界上的影响力将得到加强。  "北极航线"的开通将提高北冰洋沿岸国家的地缘政治影响力,特别是那些航线经过其所属海域的国家,将获得一定的对海上交通要道的支配权,强化其海权地位,并转化为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挪威、丹麦等国对新航路的影响是明显的,"东北航线"的绝大部分需经过俄罗斯控制的海域,"西北航线"更多地需经由加拿大的北方水域,而两条航线最终都需要通过俄罗斯和美国控制的北极水域。  其三,世界格局将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  由于北极地区地处欧、亚、北美三大洲的中心,北极通航后,北冰洋将成为三大洲海洋交通的捷径,这样,现在的世界海洋交通格局将被打破。  现有的环球海洋运输线位于地球的南北居中位置,这根世界运输大动脉串起了一连串的战略要地和世界热点,从马六甲海峡--北印度洋--红海--苏伊士运河--地中海--直布罗陀海峡--加勒比--巴拿马运河--东南亚,形成无数战略热点和兵家必争之地,成为世界海权争夺的重要战略区域。这条航线上,诞生了许多交通枢纽、经济中心和金融中心,也使许多国家或地区战略地位陡升,意在控制世界或争夺世界霸权的国家无不将其重要战略资源配置在与之相关的区域,形成当今的世界战略格局。  而新航路一旦开通,将分散一部分原有航道的贸易物资,原全球航运线的分量和地位有所下降,航道给航线所在国带来的影响也将随之降低。地球中路战略地位下降,北极地区战略地位抬升,这种对比变化将导致世界重心向北方偏移,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世界格局。  笔者构想提出一个以北极地区为大平台的世界海洋交通运输新格局。在北极点附近建立一个集海运、空运、中转、仓储、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北极大平台,它将成为第一个真正地理意义上的国际航运枢纽中心,世界将形成一个以北极大平台为中心的辐射网状航运格局,北极终成"北集"。北极平台的建立,使得出现全球意义上的枢纽成为可能。  其四,形成与北极事务相关的新的利益结构,并可能引发一系列国际战略调整。  距离大大缩短的新航路带来的经济利益显而易见,贸易各方将直接受惠于气候变暖导致的这个副产品,即使是远离北极地区的国家也可能从中受益,世界上会有更多的国家或实体加入到这个利益体系中。一旦新航路发育成熟并确立其在世界海运体系中的地位,包括国家、政治实体、经济体等在内的诸多国际行为体对它的依赖随即产生。  新航路对于海洋军事力量的配置与机动也将产生深远影响,美国、俄罗斯等海洋军事大国将作出相应的战略反应。如俄罗斯北方舰队与太平洋舰队之间的机动与协同,在新航路条件下,将彻底改观,俄罗斯的整个海权状况将发生根本性改变,随之其安全与防务思想和实践必将改变。这些变化还将导致世界范围内,特别是北半球的国际行为体作出一系列相应的战略调整。  三、"北极航线"对我国的战略影响  "北极航线"的开通将对我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战略影响,其中包含着诸多机遇和挑战。主要表现有:  其一,北极航线开通将缩短运输周期,降低运输成本,对我国的对外航运和贸易直接带来经济利益。  如果海冰继续融化,一条跨越北冰洋的"海上高速公路"将进一步缩短欧洲与太平洋沿海地区之间的距离。如果北极海域在正常的季节条件下变得适航,这对国际航运将产生重大影响,而且,对于那些因船体太大而无法通过苏伊士运河和巴拿马运河的船舶意义非凡。  如果我国使用"北极航线",将明显节省运输成本。从航程来看,我国利用"北极航线"到达欧洲和北美的距离都将缩短,但幅度不一。从中国东部沿海港口,通过"西北航线"到达北美东岸的航程,比目前经过巴拿马运河的航程缩短约2000至3500海里。而通过"东北航线",从我国东部港口到达欧洲的距离比经由红海和地中海的航线大大缩短。以上海港为例,上海到欧洲西部、北海、波罗的海等地港口的航程将缩短25%,上海以北的港口最多可缩短55%的航程。航程缩短带来的海运经济成本是非常显著的。据测算,如果"北极航线"完全开通,我国每年可节省533至1274亿美元的海运成本。  其二,北极航线将改变我国对外运输格局,增加对外交往途径的选择,海洋交通路径进一步多元化,有利于减缓对印度洋航线的依赖,分散海洋运输安全风险。  我国已经发展为一个世界级的贸易大国,与世界各地建立了广泛的贸易和运输联系。受当今世界贸易体系结构和我国在世界交通地理结构中位置等特征控制,我国通向世界各地的海洋运输线主要存在三大方向:即我国通向印度洋、大西洋方向;我国通向大洋洲方向;我国通向太平洋、美洲、大西洋方向。其中,向西和向东为中国的两大远洋主干线。我国现有的对外海洋交通运输格局使中国对通向印度洋的航线已经产生明显的依赖,并延伸出诸多战略与安全问题。  一旦"北极航线"完全开通,将为我国的对外交通提供一种额外的选择,有利于实施海洋交通运输的多元化,扩大我国在国际政治中的自由空间和战略回旋余地,规避在原有运输格局中已存在的风险。如我国极地研究中心主任杨惠根研究员指出的那样,"北极航线开通,将使我国现有的东、西向两条远洋主干航线上增加两条更为便捷的到达欧洲和北美的航线,可以减少海上运输成本,开辟新的海外资源能源采购地,降低和分担途径马六甲海峡、巴拿马运河、索马里海域和苏伊士运河等高敏感区所带来的政治风险和经济成本"。  其三,"北极航线"将影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格局,给我国东部沿海特别是北部沿海地区带来新的经济发展和增长机会。  地缘经济规律告诉我们,沿海地区总是能够从海洋运输和贸易体系中获益。从我国的区域经济来看,东部沿海地区由于拥有能够直接连接到世界各大经济区域的海洋通道,具有独特的地缘经济优势。因此,"北极航线"的开通将进一步加强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地缘经济优势,为东部沿海带来新的增长和发展机会。  从我国沿海地区的南北格局来看,上海以北的北方沿海地区的优势将更加明显。简化地看,全球性的海洋交通运输网络中最主要的干线在靠近赤道的位置,即总体上位于我国以南。因而,在现有的世界海洋运输体系中,我国南方沿海地区的交通便捷优势更加明显。但是,由于我国北方地区离北极地区相对较近,"北极航线"开通后,北方沿海的优势将得以显现,从中获得更大的发展机遇。  其四,"北极航线"为我国与欧洲、北美、俄罗斯之间的联系增加新的纽带,有利于加强我国同这些地区之间的关系。  北极升温将导致北极地区成为一个新的资源和能源产地,"北极航线"的开通又将北极地区通过海洋运输便捷地同世界各地连接起来,对于靠近北极地区的我国,北极将成为一个新的资源进口目标地区。同时,北极资源开发和"北极航线"通航将整体性地提升北极地区在世界地缘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北极地区范围内的许多区域--俄罗斯、北美、欧洲--之间,以及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其他地区同北极地区之间的经济交往和互动将进一步得到加强,这为世界主要战略地区之间的国际关系增添新的和重要的基础要素。"北极航线"为我国与欧洲、北美、俄罗斯之间的联系增加新的纽带,有利于加强我国同这些地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其五,"北极航线"将加强北极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提高北极区域的一体化程度,并加大北极地缘政治形势的复杂度,给我国处理与北极国家之间的关系增加难度。  "北极航线"通航后,北极地区内部增加了连通太平洋与大西洋的海洋交通大动脉,必将加强北冰洋沿岸各个地区和北极各国之间的交通往来,带动北极国家之间国际关系的发展与互动,并将促进北极地区作为一个新的地缘经济区域和地缘政治区域的一体化发展,北极国家之间的共同利益将显著加强。同时,"北极航线"将演变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和战略手段,相关国家之间将展开争夺和控制权,对"北极航线"支配权的争斗将成为北极国家之间和有关国家之间新的地缘政治竞争目标。  北极国家之间在"北极航线"问题上既有共同利益,又有相互矛盾。我国同北极国家之间同样也存在共同利益,但双方关系不平衡,我国整体上处在被动地位。在"北极航线"问题上,北极地区复杂的地缘政治格局或将给我国处理同北极国家的关系带来许多难题,而且,我国作为一个航道的使用者,可能的战略被动性不可忽视,再则,未来气候变暖对于航道的影响,北冰洋航道的季节性,未来前景的不确定性,其经济效益尚难评估。

4. 船舶试航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试航之后一月左右吧,要看试航结果,有时会查出好多问题,厂里要解决,再就是在航运低迷的情况下,船东会想方设法推迟接船。。。。。。。

5. 船舶航行安全注意事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航行秩序,保障船舶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特制订本试行规则。

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行驶之客货轮船及其他各种机动船舶(以下简称轮船)均须遵照本规则之规定执行(机帆船在不使用机器行驶时不在此限);如有违犯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处分。

第三条 行驶本省之轮船,除公安舰艇及有关机关在执行业务上自备专用之机动船外,均须经过航管部门检丈合格,并领有通航证件者始得航行。

第四条 行驶本省之轮船,均应遵照各该区航管部门之规定装载客货,并按有关规定配足合格船员。

第五条 轮船与驳船均应在两舷边明显处标明船名,在船尾标明船名与船籍港。

第六条 轮船须备有国旗,所属单位专用旗和全副国际信号旗。船首悬挂专用旗,船尾悬挂国旗,纪念节日挂满旗。

第七条 本规则内所规定的信号,一切轮船均应严格遵守;声号无论白天或黑夜行驶,均应正确使用;灯号应在自日落至日出时间内正确使用,容易混淆之灯光不得外露,旗号及形号应在自日出至日落时期内正确使用。

第八条 行驶本省之轮船,对航道、航标、绞滩工具及其他水上建筑物均有爱护之责。如发现有异状时,应尽可能向其主管机关或航管部门报告;如不慎损坏时,应主动报请赔偿或自行设法修理,否则应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九条 轮船如发现他船遇险时,除本身也在危险中或本身因故不能航行者外,无论何时何地、均有尽力抢救之责。

第十条 轮船上一切工作人员,均应积极防止海事发生,当船舶遇险时,应即采取有效措施,奋勇抢救。务期转危为安,最低亦须使海事减轻,不致继续扩大和严重。但在经尽力施救以后仍然不能挽救危局而必须发布弃船命令时,所有旅客及船上工作人员均应穿妥救生衣,备好其他救生措施。弃船命令必须在海事发生后尽最大努力施救而仍不能挽救危局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始得由正驾长发布。

1.船舶搁于礁石上,经过最大努力,仍不能脱险,并随时有断折、沉没、倾复之危险时。

2.船舶失火殃及机舱,焚毁救火动力,灭火管系,并火势蔓延整个舱面建筑时。

3.碰撞触礁后,失去一切动力,大量进水,立即有沉没危险时。

弃船命令未下达前,值班人员及在各个抢救岗位上之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弃船命令下达后,机舱值班人员非得正驾长两次完车通知,不得擅离岗位(如为蒸气机舱时,须将锅炉水放完),船上工作人员应尽先协助旅客离船,然后船员离船,正驾长必须在所有旅客及船员离船后始得离船。离船时,正副驾长须随身携带国旗、航行日志、船具目录、各项船舶证书、现款、帐务及其他重要文件等,正副司机须随身携带轮机日志。

第十一条 海事发生后,正驾长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航运部门报告海事发生原因、处理经过及损失情况,不得隐瞒真象。

第二章 信号使用

第十二条 轮船应备有响亮的汽笛一具,70厘米见方红旗两面,70厘米见方的白旗一面,国际信号旗全副,并直径不少于40厘米的黑球三个。

第十三条 单轮行驶之灯号:

1.桅灯——白色常明定光灯一盏,挂于前桅上高出驾驶台不少于一米处;如无前桅之轮船,则挂于驾驶台顶上之定灯架上。光线照射自船首正前方起两边各偏向一百十二度三十分,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三公里外清晰可见。

2.舷边灯——左舷红色常明定光灯一盏,右舷绿色常明定光灯一盏。光线照射自船首正前方起向左右船腰各偏后一百十二度三十分,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两舷红绿边灯之装置,应装有与船之龙骨平行的遮板,其长度需自灯心向前伸出至少0.6米,并在遮板之前端装置挡板一块,其宽度等于灯心丝与遮板之距离,使由船之一舷不能望见另一舷之灯光。

3.尾灯——船尾悬挂白色常明定光灯一盏,光线须自船正后方起照射至两边各六十七度三十分。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第十四条 拖船行驶之灯号,除按照单轮行驶之灯号悬挂外,并应在不同方式行驶下分别加挂下列灯号:

1.拖驳船队行驶时,加挂与第十三条(1)项相同之白色桅灯一盏,两灯间垂直距离不得少于0.6米。

2.拖轮绑拖或顶推船舶行驶时,加挂绿色常明定光桅灯及白色常明定光桅灯各一盏,三灯垂直悬挂(上下白灯、中间绿灯)最低一灯应高出驾驶台一米,灯距不少于0.6米。

3.拖输在一列式拖带时,应于烟囱后面加挂白色灯一盏,其规格同尾灯,并高出尾灯一米,以便于被拖船舶操舵。

第十五条 驳船被绑拖或吊施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悬挂舷边灯和尾灯;被顶推时可只挂悬外灯。当两艘或两艘以上驳船,并列一排时,仅在右边最外一般的右舷悬挂绿边灯,在左边最外一艘左舷悬挂红边灯。

轮船被拖带、绑拖或顶推时,也应按此规定悬挂灯号,但拖轮本身红绿边灯不得因绑驳有边灯而不挂。

第十六条 轮船,驳船在江中、岸边、码头系泊或抛锚时,应悬挂下列信号:

1.日间须于船首明显处悬挂黑球一个(停靠码头时可免挂)。

2.夜间须于船首明显处悬挂白色定光环照锚灯一盏,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如靠岸时停泊拴有缆绳使船与岸间有距离时,夜间须在缆绳上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在缆绳上悬挂红旗一面。

第十七条 装载危险品(如弹药、爆炸品、汽油等)输船及驳船之信号:

1.在行驶中悬挂的旗号:

(1)装载危险品之爆发温度低于摄氏二十八度时,单轮拖船、驳船除按第十三、十四、十五条之规定分别悬挂灯号外,夜间应于桅之横桁两端各挂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在桅桁上悬挂红旗两面。增挂灯光之强度,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2)装载危险品之爆发温度在摄氏二十八度以上时,单轮拖船驳船除按第十三、十四 十五条之规定分别悬挂灯号外,夜间应于桅之横桁一端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在桅桁上悬挂红旗一面。增挂灯光之强度,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2.下锚后航行灯熄灭,除按第十六条之规定悬挂灯号外,并按上项规定悬挂红旗或红灯。

第十八条 船舶在装卸重件机器、液体、货物或停泊修理时,除按第十六条之规定悬挂信号外,日间应于显明处加挂[TE]旗,夜间加挂上下垂直之红、白光环照灯各一盏(上白下红),其间距离不得少于0.6米。

第十九条 轮船搁浅或机器失灵之信号;

1.轮船搁浅,日间应在显明处垂直悬挂黑球两个,夜间垂直悬挂红色环照定光灯两盏,其间距离不得少于0.6米。

2.机器失灵,船在航行时,日间於桅上悬挂国际信号旗[D]一面,夜间除显示桅灯、尾灯、舷边灯外,并应在横桁下垂直悬挂红色环照定光灯两盏,其间距不得少于0.6米;下锚后,日间[D]旗落下,并按第十六条规定加挂黑球一个,夜间航行灯和红色环照灯熄灭,并按第十六条之规定加挂锚灯一盏。

失灵船应尽量在不妨碍其他船舶航行之安全位置迅速下锚,不得任意浮动。

第二十条 各种工作船舶之信号:

1.日间不论在行驶或抛锚中进行工作时,除应悬挂国际信号旗[TE]各一面外,在可通航之一面加挂黑球一个。

2.夜间工作时应在桅杆上设置横桁一根,悬挂成一等边三角形的环照灯三盏,即桅尖上挂白光灯,横梁两端在可通航之一面挂白光灯,在不可通航之一面挂红光灯,三角形灯间距离规定为一米,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在行驶中工作时还须加挂桅灯、舷边灯及尾灯,抛锚工作时则改挂锚灯。

3.航标工作船工作时,夜间应于甲板上四面均可显明易见处悬挂上下垂直之环照绿光灯两盏。

第廿一条 轮船在行驶中与他船相遇时所用之声号,按下列规定:

1.短声汽笛一声(声音延续二秒钟,下同),表示本船正转舵向右行驶;

2.短声汽笛二声(二声之间隔为一秒钟,下同),表示本船正转舵向左行驶;

3.短声汽笛三声,表示本船正倒车后退。

第廿二条 轮船在行驶中,欲警告他船注意时所用之声号,按下列规定:

一、长声汽笛一声(声音延续四至六秒种,下同):

1.前后两船尾随而行,后船鸣放,表示可否超过;

2.轮船警告前行木船注意本轮所发生的手播信号,或表示要木船避开航道;

3.前行拖驳船队之拖轮鸣放,表示本船避让不灵,他船应尽量让开;

二、长声汽笛二声,在轮船靠离码头前十分钟鸣放,表示警告周围船舶注意或远离。

三、长声汽笛二声:

1.当前后船尾随行驶时,前船鸣放表示同意后船越过;

2.当上下水两船均将驶近漕口附近,其中一轮鸣放,表示我轮正在漕口外停车,等候你轮驶过。

第廿三条 轮船在雨、雪、雾等视线不清天气,或在未设信号台之夹堰及弯曲水道内行驶及单轮、绑拖或顶推时,轮船应每隔二分钟鸣放长声汽笛一次;一列式拖驳船队时,轮船应每隔二分钟鸣放汽笛二长声一短声。

第廿四条 轮船在行驶中遇到大雪、暴雨、浓雾等特殊情况,停止行进之声号:

1.单轮、绑拖、顶推及各种工作船,已停车不进时,应每隔一分钟鸣放长声汽笛二声;停泊抛锚后应每隔一分钟连续敲号钟一次,历时五秒钟;

2.一列式拖驳船队,已停止不进时,应每隔一分钟鸣放汽笛二长声二短声,停泊抛泊后应每隔一分钟连续敲号钟一次,并接敲二响,连续时间为五秒钟。

第廿五条 轮船遇难时之求救信号:

1.短声汽笛连续鸣放或敲打其他能发声之器具;

2.在日间悬挂国际信号旗[NO]各一面;

3.在夜间燃放红色或蓝色的火号,并燃烧其他可燃之物。

第廿六条 轮船试车时,应在桅杆横桁上悬挂国际信号旗[A]一面,试车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

第三章 航行规则

第一节 航前

第廿七条 轮船应开好航前会议,讨论明确本航次的任务,研究制订如何完成任务的措施,并进行三查(即查驾驶部属具,轮机部机具、查人力、查装载),保证安全航行。

第廿八条 轮船开航前必须带足足够的工具及燃料,并与港务部门办妥各种手续。

第二节 航中

第廿九条 轮船应随时注意辨察船行方向和水性,严禁麻痹大意冒险航行,严格防止海损事故发生。

第三十条 轮船在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尽量减速慢车,必要时停车:

一、经过集镇及船舶经常停泊地时;

二、遇有他船悬挂[TE]旗或红旗时;

三、在不明来船动向时;

四、对航道、航标有疑问时;

五、在视线不清之雨雪雾中行驶时;

六、遇拖驳船队及各种工作船时;

七、遇有遇难船舶时;

八、两船在狭窄水道内相遇;

九、在航道附近遇有重载木船或小艇木船等靠岸装卸货物时;

十、经过码头修建地段、筑堤工地及堤岸低险处时;

十一、在弯曲水道内不易望见来船时;

十二、其他悬有要求慢车信号或陆岸地段。要求慢车信号为:日间悬挂[TE]旗或红旗,夜间垂直悬挂上白下红间距不少于0.6米之环照灯各一盏。

第三十一条 两船前后尾随行驶,其间距离上水不得少于后船的三个船长,下水不得少于五个船长(拖驳船队作为一个整体计算)。

第三十二条 轮船及驳船之最大吃水剩余水深之规定:

一、轮船不得少于20厘米;

二、驳船如河底为沙底时,不少于10厘米,石底不少于15厘米;

三、装有危险品之轮、驳船,除按上述两项规定外,应再增加5厘米;在经过上述最浅水位航道时,轮船应减速慢车航行。

第三十三条 未设夜间助航标志地段,在机器正常运转和月色明朗情况下,可以在好的航段中实行夜航,但在气候恶劣时严禁航行。

第三节 过滩

第三十四条 两轮尾随行驶在狭窄弯曲或险浅水道内时,绝对禁止超越或抢滩。

第三十五条 轮船行驶将进滩险、五花水、鼓喷水及弯曲危险水道时,应特别警惕有无来船音响及声号,并随时作好避让准备。

第三十六条 两轮尾随行驶,在上滩或通过漕口时,后输应即停车等候,前轮上驶露尾后,应鸣长声汽笛一声,表示后轮可以继续前进。

第三十七条 正驾长必须贯彻民主看滩精神,在组织引水员和水手看滩时,应当作到腿到、眼到、研究到、交待到、贯彻到。轮船过滩必须当看必看,当转必转,当绞必绞,当吊必吊,不得冒险过滩。

第三十八条 船员必须服从航监人员和航道工程队施工警戒人员的指挥,不得冒险行驶。

第四节 避让

第三十九条 两船迎头相遇,即夜间互见对方红绿边灯,日间两船船首旗杆在一直线上时应各转舵向右行驶,以便互经对方左侧驶过。

第四十条 两船交叉相遇,即在甲船一边灯处见到乙船另一边灯,并有发生碰撞之危险时,显示绿边灯之船应避让显示红边灯之船,显示红边灯之船应保持原行航向小心前进;倘因天气恶劣或其他原因,而彼此发现较迟时,显示红边灯之船亦应积极

6. 船舶适航注意事项

航行通告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夜游嘉陵江”旅游项目要求,促进南充市水上旅游发展,贡献“成渝第二城”的水运力量,经各方努力,嘉陵江南充市城区水域旅游夜航条件已经具备。为确保旅游船舶夜航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夜航时间:夏季为20:30至22:30;冬季为19:00至21:00。

二、夜航水域:嘉陵江小龙航电枢纽大坝轴线下游300米至华新寺高速公路大桥轴线上游水域内。

三、相关要求:

(一)夜航仅向指定并具备适航条件的旅游船舶开放,其他未经海事机构允许的船舶不得擅自进行夜间航行和作业。渔船、自用船、游泳人员禁止进入夜航主航道内,相关船舶管理机构和街道办事处等应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共同维护夜航安全。凡是不接受现场监管、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由海事、公安机关和相关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二)参与夜航的船舶要做到船适航、船员适任,注意夜航水域内助航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加强瞭望,谨慎驾驶,注意避让,按规定显示号灯和鸣放声号;注意接收海事信息平台发布的航行通(警)告等信息;发现碍航情况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当地海事和航道管理部门或拨打南充市水上交通应急搜救电话:12395。

(三)夜航水域内停泊的所有船舶要加强值班值守,按规定显示号灯,自觉接受海事监管。

(四)顺庆区地方海事处负责旅游船舶和夜航水域的现场监管,高坪区地方海事处协同管理,市区一、二航道管理段负责助航标志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全力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四川省南充市地方海事局

2018年2月28日

7. 船舶开航前注意事项

需要整船做系统性防冻措施。

船舶航行灯

在航行中不论昼夜保持常亮,目的是在严寒中驱除水气保持航行灯内干燥,防止灯丝骤冷骤热,延长使用寿命。

磁罗经

标准磁罗经、船尾露天应急舵磁罗经(如有)、罗经柜内照明灯泡常开,柜外帆布套扎紧。

复示器

室外电罗经复示器、转速表复示器、舵角指示器内的照明灯泡不论昼夜应保持常开。

救生艇淡水桶(箱)

艇内淡水桶存放的淡水只能装至其容器容量的四分之三。应用帆布包妥淡水桶,或其他许可的处理,如暂时移至室内。

甲板集装箱

甲板集装箱的绑扎设备、箱底脚的紧锁器在航行中如受浪打或溅湿会被冻住陷于冰中;到港后此冰块仍难溶化。建议用草包裹住箱的底脚(一般限于船首部甲板上底层第一排和第二排近舷侧的数箱或十数箱),虽然用草包裹住后仍会结冰,但较易敲掉清除。此外,法兰螺丝因螺杆套筒中存水结冰而无法旋动收紧,可能耽误开航时间。建议在未进入寒冷区域前将其内的残水倒光,并防止雨水浪花再度进入其内。

货舱通风筒

如空舱或货物无需通风,应关闭通风筒,以防冷气入内,使舱内或相隔的舱内的存水结冰。

消防水管

船员朋友应该注意:一旦发生火灾因消防水管被冻而无法施救则将构成渎职罪。新型船舶的消防水管有的安装在露天甲板之下不易受冻,但一旦被冻裂则不易发觉,如解冻后再启动消防泵,因水管接头处法兰垫片受冰的张力而损坏,所以水花四溅,易损及电器设备、货物及物料等。其预防措施如下:1. 论露天的或非露天的消防水管皆应放尽其残水后再关闭,自上向下半空中设置的消防水栓或阀门应打开放尽其残水后再关闭或复原,但如处于正常运营时,机舱与居住舱室走廊内的消防水管与水栓除外。冲锚链水的出口阀应常开。2. 如在短时间内停用消防水,则可免除1的规定,但必须保持消防泵常开与冲锚链水出口阀常开,以保持管系内海水不断流动。

室内外淡水管和冲洗管

室内外淡水管和冲洗管,包括室外供工人洗涤用的淡水管,如船首物料间附近,仍需放尽管内淡水或用稻草包扎。

上部边水舱和前后尖舱在严寒中,上部边水舱和前后尖舱易因存水结冰而膨胀变形或崩裂,因为以往各船多航行于温热带,故发生的案例甚少而未被重视,应引起注意。下列几种条件都沾边的水舱则更易结冰,如:

1. 舱的外壁属船壳板的一部分;

2. 水舱的上壁属露天甲板的一部分;

3. 水舱外壁在水线以上的面积大、体积大,而在水线以下的面积小体积小者,如水舱外壁全部在水线以上则更易结冻;

4. 水舱外壁和上壁的露天面积之和与该水舱容积之比甚大者;

5. 水舱外壁位于上风一侧;

6. 水舱内壁属货舱的一部分,而该货舱系空舱者;

7. 距机炉舱、上层建筑及燃油舱远者;

8. 属淡水舱;

9. 水舱内的存水不作循环也不流动。从上述几点来看,全集装箱双层船壳组成的前边水舱最易受冻。

此外,散货船的前部上层边水舱也易受冻,因为其外壁与上壁皆暴露在外。一般防冻措施要求水舱的存水不要太满,但究竟减少多少才属“不太满”的行列。过分地将各水舱的存水都抽掉相当份量,有时会引起稳性降低或过强、自由液面增加,吃水差改变、受风面积增加、螺旋桨露出水面等弊病。故对上层边水舱、边水舱与前后尖舱应先加考虑,其实存水量应不超过满舱的85%。

机电设备

巨型船舶机舱内设备所占的空间比例比小吨位船小得多,故在寒冬停泊时,机舱内的温度并不高,如属无人机舱,则更有冷冷清清之感,但此时空气的相对湿度大,降低了电器的绝缘,温度稍低或过低,对主机、燃油与其他设备都有不利,其预防措施如下:

1.用电热等设备与减少通风量以调节机舱与舵机舱的温度与湿度;

2.甲板机械与电机中有加温防潮设备者应开启;

3.在严寒时,对于关键的机电设备可视情况保持常开。

甲板通道,如甲板上结冰,可撒少量黄沙。如甲板上有积雪,应在甲板的下风侧扫出一条通道。在大风浪前,于甲板下风侧安设从首至尾的扶手绳。

应急消防泵

大吨位新型船舶其应急消防泵多装于船首近船底处,此地冷辟无人问津易被人遗忘。如其残水未放尽,则其进水管与泵壳皆可能被冻裂,尤其是泵壳无论是冻裂或变形,船员难以自修解决。

双层底水舱

一般低温下,双层底水舱是不易结冰的,因为船底下方的水还未结冰,则 海水温度可传至双层底舱内的存水而不易结冰。除非船体已搁浅在冰中或爬在冰上时,双层底舱的存水才有结冰的可能。但当气温极低,船舶吃水小,双层底水舱四周有部分舱壁能受到寒风冷却,但这种情况极少发生,即使发生也不会太严重。故建议严寒时双层底水舱内的存水量至多为其容量的95%。此外,绝不允许其空气管和测量管在双层底舱舱顶以上的部分存水,液货船特别要注意。

惰性气体设备

液货船船上的惰性气体设备延伸到甲板的部分也应注意防冻工作。在管路上的压力真空切断阀应确保是不冻的液体。在湿式甲板水封内流动的防止气体倒流的液体,可以在保证气体不倒流进入机舱的情况下,保持水流的流动或排干净残水。液货船上的呼吸阀也应检查,排净残留的积水。

当然船舶进入寒冷地区前的准备工作是复杂的,在船工作的人员,除了要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外,在思想上应做好准备,船体与设备上做好准备,航行管理上做好准备,这对船舶的防冻工作是必须的

8. 船舶试航安全管理规定

不是。

海之行不是劳务派遣公司,是船务公司。海之行是经相关部门批准,为海洋运输行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并参与技能培训标准制定,其中包括船舶配员服务及船员事务管理,船员培训,考证及证件办理服务,货运代理,船舶航运技术服务,船舶试航服务,船舶代理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船舶管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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