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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呼号字母读法(船舶呼号字母读法规则)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30 05:05 点击:418 编辑:admin

1. 船舶呼号字母读法

知道船舶的名称或者呼号、imo、mmsi号任意一个就行中国港口船舶跟踪,输入如上任意一个条件,就可以看船舶的位置及动态,明细里可以看目的港。

2. 船舶呼号字母读法规则

如果你知道船舶IMO编号(IMO number),呼号(call sign),船名(ship's name)中的任何一个可以在www.equasis.org

查询到船舶的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

1.该网站只收录国际航线的具有IMO编号的船舶,国内航线的在交通部海事局网站查询。

2.如果用船名查询的话可能会有好多的船是同样的英文名,所以要仔细寻找你所需要的。

3.IMO编号和呼号是唯一的,不会出现上面的问题。

4.使用前先需要注册,只要有EMAIL就可以免费注册。注册后在Ship search里查找就可以了。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网站,航海的朋友一定要记得收藏。

3. 船舶呼号组成格式

如果你知道船舶IMO编号(IMO number),呼号(call sign),船名(ship's name)中的任何一个可以在www.equasis.org查询到船舶的资料。需要注意的是:

1.该网站只收录国际航线的具有IMO编号的船舶,国内航线的在交通部海事局网站查询。

2.如果用船名查询的话可能会有好多的船是同样的英文名,所以要仔细寻找你所需要的。

3.IMO编号和呼号是唯一的,不会出现上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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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船舶识别号和船舶呼号

因为有些船名会重名或者老外不好发音或者不会念,所以可以用呼号来呼叫船舶,呼号的发音是全世界一致的并且没有重名。

5. 船舶呼号怎么读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  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  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  一、预录入编号  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报关单。  报关单录入凭单的编号规则由申报单位自行决定。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的预录入编号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  二、海关编号  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  报关单海关编号为9位数码,其中前两位为分关(办事处)编号,第三位由各关自定义,后六位为顺序编号。各直属海关对进口报关单和出口报关单应分别编号,并确保在同一公历年度内,能按进口和出口唯一地标识本关区的每一份报关单。  各直属海关的理单谖豢梢远怨榈档谋ü氐チ硇斜嘀评淼ス榈当嗪拧@淼ス榈当嗪挪坏迷诓棵乓酝庥糜诒ü氐ケ晔丁?  三、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应的口岸海关名称及代码。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限定或指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其他未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四、备案号  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及中小型补偿贸易登记手册》、《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成品登记手册》(以下均简称《登记手册》)、《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或其他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价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十二位编码。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  2、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为空;  3、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免予填报。  备案号长度为12位,其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必须与“贸易方式”及“征免性质”栏目相协调,例如: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征免性质也应当是来料加工,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应为“B”。  五、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进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日期。本栏目填报的日期必须与相应的运输工具进境日期一致。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关单均免于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六、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日期。  预录入及EDI报关单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期,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审单关员按实际日期修改批注。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七、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经营单位名称及经营单位编码。经营单位编码为十位数字,指进出口企业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  特殊情况下确定经营单位原则如下:  1、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受货物的单位。  2、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或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  八、运输方式  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  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原则如下:  1、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货物,按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2、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客所乘运输工具填报。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  4、无实际进出境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报《运输方式代码表》中的运输方式“0”(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仓)、“1”(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退仓)、“7”(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8”(保税仓库转内销)或“9”(其他运输)。  九、运输工具名称  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本栏目填制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船舶呼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航次号)。  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码+“/”+进出境日期(8位数字,即年年年年月月日日,下同)。  3、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车厢号)+“/”+进出境日期。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进出境日期+“/”+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进出境日期。  6、进口转关运输填报转关标志“@”+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转关运输只需填报转关运输标志“@”。  7、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8、无实际进出境的加工贸易报关单按以下要求填报: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及料件结转货物,应先办理结转进口报关,并在结转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转入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即“转入XX(关区代码)XXXXXXXXX(进口报关单号)”。按转关运输货物办理结转手续的,按上列第6项规定填报。  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并在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进口方关区代码(前两位)及进口报关单号。  上述规定以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十、提运单号  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进口提单号或出口运单号。  2、汽车运输免于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免于填报。  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进出口转关运输免于填报。  十一、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中文名称或其海关注册编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登记手册》的“货主单位”一致。  十二、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低值辅料”。使用《登记手册》的,按《登记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三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3、加工贸易料件结转或深加工结转货物,按批准的贸易方式填报。  4、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料件内销”;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分别填制进、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来料或进料)成品减免”。  5、加工贸易出口成品因故退运进口及复出口以及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退换后复运进口的,填报与《登记手册》备案相应的退运(复出)贸易方式简称或代码。  6、备料《登记手册》中的料件结转入加工出口《登记手册》的,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为“进料余料结转”。  7、保税工厂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根据《登记手册》填报相应的来料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  十三、征免性质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根据《登记手册》填报“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或其他相应征免性质。  3、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应享受的征免性质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4、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报“其他法定”。  5、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目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十四、征免比例/结汇方式  征免比例仅用于“非对口合同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代码“0715”)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填报海关规定的实际应征税比率,例如5%填报5,15%填报15。  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代码。  十五、许可证号  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在此栏目填报外经贸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不得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十六、起运国(地区)/运抵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  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变,如中转地发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抵国(地区)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代码“142”)。  十七、装货港/指运港  装货港指进出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代码“0142”)。  十八、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出口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十九、批准文号  进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进口付汇核销单》编号。  出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二十、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  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CIF价,出口填报FOB价。  二十一、运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运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运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的国际运输费用。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目。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例如:  5%的运费率填报为5;  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  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502/7000/3。  二十二、保费  本栏目用于成交价格中不包含保险费的进口货物或成交价格中含有保险费的出口货物,应填报该份报关单所含全部货物国际运输的保险费用。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栏目中。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3”表示保险费总价。例如:  3‰的保险费率填报为0.3;  10000港元保险费总价填报为110/10000/3。  二十三、杂费  指成交价格以外的、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回扣等,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杂费标记“1”表示杂费率,“3”表示杂费总价。例如: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1.5%的杂费率填报为1.5;  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1%的回扣率填报为-1;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500英镑杂费总价填报为303/500/3。  二十四、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二十五、件数  本栏目应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物的实际件数。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舱单件数为集装箱(TEU)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2、舱单件数为托盘的,填报托盘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裸装货物填报为1。  二十六、包装种类  本栏目应根据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包装种类,按海关规定的《包装种类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包装种类代码。  二十七、毛重(公斤)  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  本栏目填报进(出)货物实际毛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二十八、净重(公斤)  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净重,计量单位为公斤,不足一公斤的填报为1。  二十九、集装箱号  集装箱号是在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唯一的编号。  本栏目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集装箱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例如:  TBXU3605231*1(1)表示1个标准集装箱;  TBXU3605231*2(3)表示2个集装箱,折合为3个标准集装箱,其中一个箱号为TBXU3605231。  在多于一个集装箱的情况下,其余集装箱编号打印在备注栏或随附清单上。  三十、随附单据  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等的必备的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码。  三十一、用途/生产厂家  进口货物填报用途,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用途代码,如“以产顶进”填报“13”。  生产厂家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本栏目供必要时手工填写。  三十二、标记唛码及备注  本栏目上部用于打印以下内容:  1、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字。  2、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资设备、物品的外贸企业名称。  3、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本栏目,即“转至(自)XXXXXXXXXXXX手册”。  4、其他申报时必须说明的事项。  本栏目下部供填报随附单据栏中监管证件的编号,具体填报要求为:监管证件代码+“:”+监管证件号码。一份报关单多个监管证件的,连续填写。  一票货物多个集装箱的,在本栏目打印其余的集装箱号(最多160字节,其余集装箱号手工抄写)。  三十三、项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  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报和打印该项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货物,必须填报与《登记手册》一致的商品项号,所填报项号用于核销对应项号下的料件或成品数量。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深加工结转货物,分别按照《登记手册》中的进口料件项号和出口成品项号填报。  2、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转出《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进口报关单按照转进《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3、料件复出货物,出口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4、成品退运货物,退运进境报关单和复运出境报关单按照《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的项号填报。  5、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登记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  6、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进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中的项号,出口报关单本栏目填报《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项号,进、出口报关单货物数量应一致。  三十四、商品编号  指按海关规定的商品分类编码规则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商品编号。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中商品编号与实际商品编号不符的,应按实际商品编号填报。  三十五、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文。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所提供的商业发票相符。  2、商品名称应当规范,规格型号应当足够详细,以能满足海关归类、审价以及监管的要求为准。禁止、限制进出口等实施特殊管制的商品,其名称必须与交验的批准证件上的商品名称相符。  3、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本栏目填报录入的内容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名称与规格型号一致。  三十六、数量及单位  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及计量单位。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一行。  2、凡海关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报明该商品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3、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不一致时,还需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下方(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  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成交计量单位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计量单位一致,不相同时必须修改备案或转换一致后填报。  三十七、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原产国(地区)指进出口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的出口货物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造国家(地区)。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名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料件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中国”(代码“142”),进口报关单填报原料件生产国。  2、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均填报“中国”(代码“142”)。  3、料件复运出境货物,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加工出口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填报“中国”(代码“142”),复运出境时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国。  三十八、单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三十九、总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四十、币制  指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币种。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  四十一、征免  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征税、减税、免税或特案处理的实际操作方式。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每项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应根据《登记手册》中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  四十二、税费征收情况  本栏目供海关批注进(出)口货物税费征收及减免情况。  四十三、录入员  本栏目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人员的姓名。  四十四、录入单位  本栏目用于预录入和EDI报关单,打印录入单位名称。  四十五、申报单位  本栏目指报关单左下方用于填报申报单位有关情况的总栏目。  申报单位指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直接向海关负责的企业或单位。自理报关的,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委托代理报关的,应填报经海关批准的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名称及代码。  本栏目还包括报关单位地址、邮编和电话等分项目,由申报单位的报关员填报。  四十六、填制日期  指报关单的填制日期。预录入和EDI报关单由计算机自动打印。  本栏目为6位数,顺序为年、月、日各2位。  四十七、海关审单批注栏  本栏目指供海关内部作业时签注的总栏目,由海关关员手工填写在预录入报关单上。  其中“放行”栏填写海关对接受申报的进出口货物作出放行决定的日期。  海关监管方式与征免性质对应关系表  一、进口报关单海关监管方式(即贸易方式)与征免性质逻辑对应关系  监管方式 对应征免性质  一般贸易 0110 101一般征税299其他法定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401科教用品403技术改造406重大项目412基础设施413残疾人418国产化606海上石油608陆地石油609贷款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易货贸易 0130 101一般征税 301特定区域413残疾人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来料加工 0214 502来料加工 999例外减免  来料以产顶进 0243 101一般征税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898国批减免999例外减免  来料料件内销 0245 101一般征税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来料深加工 0255 无对应征免性质(自动跳过)  来料余料结转 0258 无对应征免性质(自动跳过)  来料料件退换 0300 无对应征免性质(自动跳过)  来料成品内销 0345 101一般征税 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401科教用品403技术改造406重大项目412基础设施413残疾人501加工设备601中外合资602中外合作603外资企业606海上石油608陆地石油609贷款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加工贸易设备 0420 101一般征税501加工设备999例外减免  加工设备内销 0446 101一般征税 301特定区域307保税区403技术改造406重大项目412基础设施413残疾人601中外合资602中外合作603外资企业606海上石油608陆地石油609贷款789鼓励项目799自有资金898国批减免998内部暂定999例外减免  加工设备结转 0456 无对应征免性质(自动跳过)  补偿贸易 0513 502来料加工999例外减免  进料对口 0615 503进料加工999例外减免  进料以产顶进 0642 101

6. 船舶呼号字母读法视频

中国中央电视台(英文名称:China Central Television,简称CCTV)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电视台,成立于1958年5月1日。是中国的新闻舆论机构和思想文化阵地,具有传播新闻、社会教育、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等多种功能。

中国中央电视台初名为北京电视台,于1958年9月2日正式播出,1978年5月1日更名为中央电视台。1996年,旗下网络媒体央视网建立并试运行。2004年,央视开办数字付费频道。2010年,除新闻中心外,文艺中心、海外中心等中心改为频道制。2013年,央视新闻客户端正式上线。2015年发布的视频素材被全球92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700家电视频道采用。

2018年3月,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电视台)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组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撤销中央电视台建制  。

 

以下为免费频道

CCTV-1 综合(境内、澳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

CCTV-2 财经 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

CCTV-3 综艺 中央电视台综艺频道

CCTV-4 中文国际(亚洲、境内) 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

CCTV-5 体育 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

CCTV-5+ 体育赛事 中央电视台体育赛事频道 由原高清综合频道(CCTV-22)置换而来

CCTV-6 电影 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就是响彻寰宇的六公主)

全称中央宣传部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借用央视呼号代理。海外版为中国电影频道.

CCTV-7 国防军事 中央电视台国防军事频道

CCTV-8 电视剧 中央电视台电视剧频道

CCTV-9 纪录 中央电视台纪录频道

CCTV-10 科教 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

CCTV-11 戏曲 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 

海外版:中央电视台海外戏曲频道

CCTV-12 社会与法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

CCTV-13 新闻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

CCTV-14 少儿 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

CCTV-15 音乐 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

CCTV-16 奥林匹克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奥林匹克频道

CCTV-17 农业农村 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

CCTV-4K 超高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4K超高清频道

 CCTV-8K 超高清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8K超高清频道

CCTV-中视购物 中央电视台中视购物频道

 

以下为付费频道

CCTV-电视指南 中央电视台电视指南频道

CCTV-女性时尚 中央电视台女性时尚频道

CCTV-第一剧场 中央电视台第一剧场频道

CCTV-央视文化精品 中央电视台央视文化精品频道

CCTV-风云剧场 中央电视台风云剧场频道

CCTV-风云足球 中央电视台风云足球频道,前身为CCTV-风云奥运1。

CCTV-怀旧剧场 中央电视台怀旧剧场频道

CCTV-高尔夫·网球 中央电视台高尔夫·网球频道,前身为CCTV-风云奥运2。

CCTV-兵器科技 中央电视台兵器科技频道

CCTV-风云音乐 中央电视台风云音乐频道

CCTV-央视台球 中央电视台央视台球频道

CCTV-卫生健康 中央电视台卫生健康频道

CCTV-世界地理 中央电视台世界地理频道

中央新影-发现之旅 中央新影发现之旅频道

中央新影-老故事 中央新影老故事频道

中央新影-新科动漫 中央新影新科动漫频道

中央新影-中学生 中央新影中学生频道

 

以下为境外频道

CCTV-1 综合(香港) 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

CCTV-4 中文国际(亚洲、境外) 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

CCTV-4 中文国际·欧洲 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

CCTV-4 中文国际·美洲 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

CCTV-大富(日本) 中央电视台大富频道

CCTV-戏曲 中央电视台海外戏曲频道

CCTV-娱乐 中央电视台娱乐频道

7. 船舶呼号的26个字母读法

自组织时分多址接续(SOTDMA)”方式进行信息交换。

一、AIS系统的组成

一个典型的AIS 系统由两大分系统组成,一个是岸基AIS 系统,

再是船用AIS 设备,岸基AIS 系统比较复杂,典型的AIS 岸基系统是由一定数量的AIS 基站和

AIS 中心组成,系统通过各种方式与VTS 中心,船舶报告系统、港口信息网、海事系统以及船

舶调度等网络相连接,同时也可以与相关航运公司联系,提供相应的信息服务,使上述主管部门

及时得到所有船舶的动态,使航运公司了解到本公司船舶的位置。

AIS 中心也可以与互联网相连,使用户范围进一步扩大,通过设置一定的权限范围,各用户

可以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查看相应的船舶信息,得到相应的服务。

AIS 中心之间可以相互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各AIS 中心连接成网,在一个国家和地区范围

内,就可以实时了解沿岸所有船舶的动态,这对船舶航行管理、船舶追踪以及防止海洋污染具有

非常重要的意义。

AIS 船用设备,我们将在下面做详细讨论。

二、AIS船用设备的组成

一个典型的AIS 船用设备是由一台VHF 发射机、二台VHF TDMA 接收机、一台VHF DSC

接收机、一台内置GPS 接收机(作为备用)以及AIS 信息处理器、电源和各种必要的外围设备

接口组成。

VHF 收发由系统信息处理器控制,用VHF CH87B、88B 两个国际专用频道自动发射本船的

相关信息,接收周围其它船舶的AIS 信息,频带为25KHZ。

AIS 工作的特点是同时在这两个频率上接收信息,而发射信息一般是在这两个频率上交替进

行,在人工的干预下,也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发射。此外,主管部门还可以指配AIS 的区域性频

率,AIS 设备应在指定的区域性频率上工作。

VHF DSC 接收机的主要目的是接收岸台的频率控制信息,实现AIS 工作频率在不同区域的

自动切换,当接收到岸台的频率信息后,AIS 设备将自动地将频率转换到岸台的工作频率上,例

如,当我们到达美国水域时,AIS 设备就在DSC 信息的控制下,自动地将工作频率从通用频道

转换到28B 频道。

船舶AIS 的GPS 信号通常情况下是由船舶GPS 接收机提供,AIS 设备自带的GPS 接收机主

要是作为备用设备接收GPS 信号,当船舶GPS 由于其它原因不能提供信号时,AIS 设备自带的

GPS 接收机才开始工作,其主要作用是确定本船船位,同时接收GPS 时钟信号,而使每个AIS

设备时间一致,实现帧同步。

AIS 信息处理器是AIS 的核心部分,用于存储本船识别码、船名、呼号、船型等静态信息与

船舶吃水、危险货类、航线等航行相关的信息;处理、存储本船动态信息;将存储的本船最新动

态信息、必要的静态信息以及与航行相关的其他信息进行编码后送发射机;对接收来自周围其他

船舶的航行数据进行解码并存储解码后的数据;并对接收到的相关数据进行计算得出CPA、

TCPA、距离和方位;将本船和其他船舶数据以及计算出的数据信息送信息显示器显示。

AIS 的接口主要作用是连接外围设备,目前主要连接的设备有GPS、电罗经、计程仪等设备,

目的是获取本船的船位、航向、航速等重要信息,通过接口可以扩充的设备还有电子海图

(ECDIS)、雷达、远距离识别和跟踪设备、声光报警设备以及外接计算机,主要是实现综合导

航和远距离跟踪和控制等功能,外接计算机主要供引水员使用。

电源部分主要为AIS 设备提供所需的电源,目前一般使用直流电源。

三、工作原理

船舶配备了AIS 设备以后,设备一方面需要向外发送本船的相关信息,同时也要接收在VHF

有效作用距离之内其他船舶的信息。接收到的信息一方面用文字的方式表示出来,另一方面可以

形象地用雷达图表示,AIS 船舶全部用三角符号“△”表示,直观地显示船舶的相对位置,和运

动方向,在电子海图上,可以用矢量线表示船舶的速度,必要时利用尾迹线表示船舶航行的痕迹,

船位数据取自GPS 乃至差分GPS,其精度很高。要是在AIS 设备上选择一个目标或者在电子海

图中从船舶标志处用鼠标点击一下,便可瞬时显示对应的船名、呼号、MMSI 注册号以及航向、

航速、CPA、TCPA 等重要的航行信息,驾驶员了解了这些信息后,就可以非常方便地判断周围

其它船舶的运动情况,确保航行安全,同时在进行相互通信可以直呼其船名,信息交流非常方便。

AIS 工作在VHF 航海频段,国际电信联盟1997 年无线电大会指定了161.975MHz(87B 频道)

和162.025MHz(88B)频道二个VHF 频率作为AIS 工作频道。就完成通信而言,一个无线电频道

已经足够了,但是为了防止干扰和转换频道时造成通信损失,每个AIS 站均使用二个频道进行

收发。

除人工干预外,AIS 应答器都工作在自主连续模式,发射方式是9.6Kb GMSK FM 带宽25KHz

或者12.5KHz 数据采用HDL 包协议。

根据船— 船通信这样的实际条件,AIS 使用了自组织时分多址技术(SOTDMA)这一核

心技术。根据IMO 的AIS 性能标准对要求船舶报告的容量的要求,系统每分钟应有2000 个时

隙,但实际上,系统的设计是每分钟4500 时隙,每一帧60 秒,即每60 秒钟建立2250 个时隙,

每个时隙约26.67ms, 可传输256bits 的信息,每个AIS 站的船舶报告根据信息的容量自动选择一

到三个时隙,分一帧和数帧发射或接收AIS 信息。系统实时动态地调整信道分配

具体工作中,在一个AIS 站开始发送之前先要对当时信道的使用状态观察一段时间,搞清

时隙使用情况,然后可以选择未占用的时隙,标明需占用的帧数,再发送数据,各AIS 站持续

地保持同步,可避免发送时间重叠,新加入AIS 站也不会发生冲突。在数据链负荷超过理论值

的90%时,新加入的站可以占用距离最远的台所遥的时隙,从而保证系统有很的过载能力。

自组织分时多址技术可以自动解决本台与其他台的竞争问题,即使系统过载、通信仍能保持

完好;系统每分钟可以处理2000 个以上报告,本船接收到的数据间隔2 秒可以更新一次。

AIS 对DSC 向下兼容,因此岸基的GMDSS 系统可以对装备AIS 的船舶进行识别、跟踪和

控制。

AIS 采用VHF 频段,它的覆盖距离与其他VHF 设备一样,电波直线传播。距离取决于天线的高

度,在海上通常为20 海里左右。由于其波长较雷达长,波的绕射以及衍射作用较强,所以“可

视距离”较雷达要好,在地面上的障碍物不太高的情况下,能“看到”障碍物或岛屿背面的AIS

站。借助于中继站,可以显著扩大船台和VTS 站的覆盖范围。

AIS的应用分析:

1、自动发送本船信息,包括本船静态、动态和航次信息;

2、自动接收装有AIS 设备它船或VTS 岸站的AIS 信息;

3、提供本船操纵信息,以提供VTS 或其它船舶追踪或避让;

4、船—船、船—岸之间的短信息交流;

5、提供其它辅助信息以避免碰撞发生;

6、可以与INMARSAT 移动站、INTERNET 连接,实现信息的远距离传输和管理。

应当注意到,IMO

为了船舶安全,建议最好不要把AIS系统与国际INTERNET连接。

8. 船舶呼号和船舶识别码是如何确定的

首先,下水前要试航,试航的话就要办理临时国籍证书,办理临时国籍证书,之前需要办理好船舶识别码(这个应该在建造的途中,船厂就负责申请了)。

有了船舶识别码,船舶通导设备的主要证书,就可以申请呼号,MMSI(简称九位码),如果船上有C站,F站之类的,还需要到申请开通,这些调试好了,同时也难道临时国籍证书,就可以申请试航了。

9. 船舶呼号字母读法规范

船舶识别号是用于永久识别船舶的唯一代码,

船舶呼号船舶海上联系、停靠码头、报告信息时的使用呼号,类似于船舶的身份证。

船舶识别号由英文字母cn和11位阿拉伯数字组一成,

船舶呼是主管机关授于通讯站的一组字母和数字。

船舶识别号的主管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船舶呼号是国际海事组织分配给每一艘船舶的唯一识别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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