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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机修管理要点(船舶维修技术实用手册)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28 06:15 点击:150 编辑:admin

1. 船舶维修技术实用手册

建议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排查和检修:

1、确定防盗系统是否锁定;

2、确定起动系是否工作(起动机是否运转); 3.1 起动系正常,检查点火系是否正常; 3.2 起动系不正常,转得慢,检查蓄电池电压、起动机有无故障、发动机是否阻力过大;起动机不运。

2. 船舶维修及检验指南

  船机制造与维修 与 船舶制造与维修 是同一专业。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能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胜任现代化船舶机电设备设计、制造、维修、检验及其工程管理,从事造船、修船、船检及航运企业机务管理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

  主要专业课程:电工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基础、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船舶机械制造与修理工艺学、船舶电器设备、船舶动装原理、计算机辅助船机设计、轮机自动化等。

  实习及就业:学院配备齐全的设备。毕业后可到船舶检验、船舶制造与维修企业,从事船舶机电设备检验、安装、使用、调试和维修及技术管理等工作。

3. 船舶修理技术方案

船舶维修厂需要办的资质: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船厂等级评定条件要求;

2、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注册资本;

3、具备与生产等级相适应的生产场地、设施、设备、工艺以及试验检测设备;

4、具有与所申请等级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熟练技术工人。

4. 船舶电气设备维修指南

 本专业培养适应船舶自动化要求,熟练掌握电气技术、电子技术(包括电力电子、通讯电子)、控制技术、计算机控制及其网络技术等先进知识,满足国际海事组织 STCW国际公约中规定的“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维护和修理”和“无线电通讯”三项高级海员职能要求,能够胜任现代船舶各项自动装置的维护和修理任务的船舶高级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人才。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  电路原理、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电力电子技术、通讯电子线路、自动控制原理、计算机网络应用、微机原理及应用、电机学、交流调速、船舶电站、船舶电力拖动系统、船舶机舱自动控制系统、船舶综合驾驶台系统、船舶电子电气工艺、船舶电子电气专业英语等课程。  本专业为海上专业,学年制,学制为4年。凡符合我校《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凡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由国家海事部门组织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取得相应的海船船员职务适任证书。 就业方向  毕业后主要从事远洋运输工作,另外,也为修造船、船检、船级社、海事管理、科研院所、国内同类院校的师资以及航运企业机电管理等领域输送人才。 专业限制  本专业招收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远洋运输事业、组织纪律性强、身高l.55米以上、五官端正、无平足、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0.6)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6(0.4)、另一眼达4.9(0.8),或者双眼裸视力均在4.6(0.4)或以上,但经矫正后(即戴眼镜)双眼视力均能达5.0(1.0)的身体健康学习英语的男生。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请不要报考本专业。

5. 船舶工程技术手册

国际海事组织于2017年7月19日通过的FAL.2/Circ.131,MEPC.1/Circ.873,MSC.1/Circ.1586和LEG.2/Circ.3号通函,把船上应配备的证书或文件清单做了更新,结合通函、船旗国和实船文件记录的要求,下面按各公约要求,梳理一下船舶应配备的证书、文件和记录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括号内为相应公约要求出处,以及具体时间和总吨要求),内容仅供参考。

【由船旗国签发】

1、国籍证书;

2、最低配员证书(SOLAS CV/R14.2);

3、电台执照;

4、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证书;

5、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BCC(1000总吨以上船舶);

6、残骸移除证书WRC(300总吨以上船舶);

7、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保险CLC(2000载重吨以上散装货油船);

8、连续概要记录CSR;

9、船旗国年税单(个别船旗要求,如Panama)。

【SOLAS公约】

1、SOLAS CI/12要求的免除证书(一般不适用);

2、PSPC涂层技术案卷(CII-1/R3-2,2008.7.1以后合同,或2009.1.1以后龙骨,或2012.7.1以后交船);

3、船上应急拖带程序(CII-1/R3-4);

4、建造完工图纸(CII-1/R3-7,2007.1.1以后建造,管理公司同时也应保存一套);

5、完整稳性资料(所有客船,及24m以上货船,CII-1/R5 & R5-1);

6、噪声检验报告(CII-1/R3-12,1600总吨以上,2014.7.1以后合同,或2015.1.1以后龙骨,或2018.7.1以后交船,应满足MSC.338(91)标准。对2009.1.1-2015.1.1之间龙骨的船舶,应满足《船上噪声等级规则》的要求);

7、破损控制图及手册(CII-1/R19,MSC.1/Circ.1245);

8、船舶操纵手册(Manoeuvring Booklet)(CII-1/R28, IMO A.601(15),MSC.137(76)和MSC/Circ.1053);

9、SOLAS CII-1/CII-2/CIII提到的替代设计和布置评估报告(一般不适用);

10、船舶维护保养计划(CII-2/R14);

11、消防演习记录(CII-2/R15.2.2.5);

12、消防安全培训手册(应由船舶工作语言写成,船员餐厅、娱乐室及每一船员住舱配备,CII-2/R15.2.3);

13、消防安全操作手册(编写配备要求同上,CII-2/R16.2);

14、防火控制图/手册(CII-2/R15.2.4 & R15.3.2);

15、直升机操作手册(CII-2/R18.8.1,1999.7.1以后建造130m以上的客滚船,或悬挂澳大利亚旗及航行于澳大利亚所属水域的船舶,或其他需要的船舶);

16、更换现有救生艇释放和回收系统验收声明(CIII/R1.5,LSA4.4.7.6,所有船舶,在2014.7.1之后的第一次坞检安装,但不迟于2019.7.1)。或:可接受的替代救生艇释放装置的声明(2011.5.20之前建造的救生艇,未在2014.7.1之后的第一次坞检时,按照LSA4.4.7.6要求改造的艇钩);

17、应变部署表和应变须知(CIII/R8 & R37);

18、营救落水人员计划(CIII/R17-1,MSC.346(91)和MSC.1/Circ.1447);

19、培训手册(CIII/R35);

20、无线电记录(CIV/R17);

21、VDR或S-VDR年度测试报告及符合证书COC(CV/R18.8);

22、AIS测试报告(CV/R18.9);

23、LRIT符合性测试报告(CV/R19-1, MSC.1/Circ.1307);

24、海图和航海出版物(CV/R19和R27);

25、国际信号规则和IAMSAR手册第III卷(CV/R21);

26、引水梯证书及使用和维护记录(CV/23.2.4,2012.7.1以后安装的引水梯);

27、航行活动记录(CV/R26 & R28.1,如果航海日志中未记载这种信息,则应以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形式作记录);

28、货物系固手册(CVI/R5.6 & CVII/R5);

29、货船安全构造证书SC(500总吨以上货船);

30、货船安全设备证书SE及其Form E(500总吨以上货船);

31、货船安全无线电证书SR及其Form R(300总吨以上货船);

32、货船安全证书(500总吨以下船舶,替代上述三本证书);

33、经批准的货船安全设备记录Record of approved cargo ship safetyequipment(此记录中标明了船舶主要安全设备,如救生艇、救生筏、航行设备等的型号、序号号、生产厂家等信息,船级社在SE证书初次检验时做此记录,之后相关设备更改后,也应体现在此记录中);

34、无线电设备岸基维修协议;

35、EPIRB年度测试报告(CIV/R15);

36、无线电设备年度检测报告;

37、救生艇年度检测报告(CIII/R20);

38、救生艇架负荷试验报告(CIII/R20,至少5年一次);

39、救生筏年度检测报告;

40、便携式及固定式灭火器检测报告;

41、舷梯证书及维护保养记录(CII-1/R3-9, CIII/R20,CI/R8和MSC.1/Circ.1331);

42、谷物运输批准证书或装载手册(CVI/R9)。

【MARPOL及相关】

1、国际防止油污染证书IOPP及Form A(非油船)或Form B(油船);

2、油类记录本(150总吨以上油船,以400总吨以上非油船);

3、油污应急计划SOPEP(同上);

4、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ISPP;

5、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率的批准文件(MEPC.157(55),不适用于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的船舶);

6、垃圾管理计划(100总吨以上和载运15名以上人员的船舶);

7、垃圾记录本(400总吨以上和载运15名以上人员的船舶);

8、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IAPP及附表;

9、国际能效管理证书IEEC(400总吨以上船舶);

10、消耗臭氧物质记录本;

11、换油程序和换油记录(Ann VI/R14.6);

12、焚烧炉操作手册(Ann VI/R16.7);

13、加油单据和油样品;

14、EEDI技术案卷(2013.7.1以后龙骨,或2013.1.1以后合同,或2015.7.1以后交船);

15、能效管理计划SEEMP(400总吨以上船舶,该计划可为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MS的一部分);

16、NOx技术案卷(2000.1.1以后,130kw以上柴油机);

17、柴油机EIAPP证书(同上);

18、柴油机参数记录本;

22、油水分离器型式认可证书;

2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证书;

25、焚烧炉型式认可证书。

【体系(ISM/ISPS/MLC)】

1、安全管理证书SMC;

2、符合声明DOC;

3、国际保安证书ISSC;

4、船舶保安计划SSP和保安评估SSA;

5、国际劳工公约证书MLC2006;

6、船员休息时间记录(STCW A-VIII/1,MLC A2.3.10);

7、财政担保证书(MLC A2.5.2 & A4.2);

8、DMLC PART I和PART II(MLC A5.1.3.12);

9、MLC证书的检查报告(MLC A5.1.4.12)。

【其他公约】

1、国际吨位证书ITC(1969)及吨位计算书;

2、国际载重线证书LL(或其免除证书)及干舷计算书;

3、国际防污底系统证书AFS(400总吨以上国际航行船舶);

4、防污漆系统声明(船长24m以上、400总吨以下船舶);

5、国际载重线证书的记录(Record of condition of assignment of Load Line internationalconvention)(此记录标明载重线公约要求的相关设施,如水密门、空气管、通风筒等尺寸、位置等信息);

6、船员居住舱室证书其及检查记录(CA证书以及Survey report for the issue of a CA inspectioncertificate和Record of approved CA details,后个记录标明了船员居住舱室的位置、尺寸等信息,缔约国在船旗国检查时会检查,此要求不适用于MLC2006公约生效以后建造的船舶);

7、起货设备证书及其检修记录簿(如有);

8、固体散货安全证书IMSBC;

9、船级证书CLASS;

10、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每一船舶);

11、压载水记录本(每一船舶);

12、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BWMC(400总吨以上船舶)。

【散货船附加】

1、150米以上散货船的建造档案(SOLAS CRII-1/3-10, 2016.7.1以后合同,或2017.7.1以后龙骨,或2020.7.1以后交船);

2、船舶结构通道手册(2006.1.1以后建造,20000总吨以上散货船);

3、货物资料(SOLAS CRVI/2 & CXII/R10);

4、散装货物手册(SOLAS CVI/R7 & CXII/R8);

5、散货船加强检验报告ESP。

【油船附加】

1、150米以上的油船的建造档案(SOLAS CRII-1/3-10, 2016.7.1以后合同,或2017.7.1以后龙骨,或2020.7.1以后交船);

2、物质安全数据单MSDS(SOLAS CVI/R5-1,油船装货之前,向船舶提供);

3、船舶结构通道手册(2006.1.1以后建造,500总吨以上油船);

4、专用清洁压载舱操作手册(MARPOL Ann I/18.8);

5、状况评估计划CAS(MARPOL Ann I/20 & 21);

6、分舱和损坏稳性信息(MARPOL Ann I/28);

7、最近一次压载航行的排油监控系统记录(150总以上船舶,MARPOL Ann I/31);

8、排油监控系统ODMC操作手册;

9、原油洗舱操作与设备手册(COW手册);

10、船对船STS操作计划和操作记录(MARPOL Ann I/41);

1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管理计划;

12、稳性仪的认可文件(所有适用于IBC、IGC、BCH和GC规则船舶);

13、油船加强检验报告ESP。

【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附加】

1、运输信息(SOLAS CVII/R4.1);

2、危险货物舱单或积载图(SOLAS CVII/R4.2 & 7-2.2,MARPOL Ann. III/R4)。

6. 船舶维修技术实用手册电子版

负责船舶维修质量技术监督指导工作。包括制定维修方案,维修材料把关,维修过程技术指导,维修验收等工作。

7. 船舶维修技术实用手册内容

由于船舶维修时间长,因此船家在修理的半年前就要提前下单,而且维修价格很高,只是小型维修或常规保养就需要10万美元,像脱硫塔改装一般需要几百万美元,2021年船舶修理带来丰厚的利润,统计显示,同比增长7%,修船产值198.9亿元,同比增长22.9%,非常适合投入。

8. 船舶维修内容

船舶工程 轮机管理 轮机工程 轮机与海洋工程 船舶自动化 船舶电气化 毕业后 都可以进船厂 参加造船和修船 你要说具体有什么区别么。

。。。。这些专业都是理工科的 都学机械制图和设计基础 本科我不清楚 专科的话 电工 焊工 车工都要学 当然船舶结构 和主机 辅机你也要学的 目前就业还不错 毕业转正3500到4000 后续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9. 船舶维修技术实用手册下载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船用导航雷达。

1.1 无线电频率

雷达设备工作的无线电频率在任何时刻均应在国际电信联盟颁发的“无线电规则”所规定的范围内。

2. 目的

雷达设备应能相对于本船的其他水面船舶和障碍物、浮标、海岸线以及导航标志的位置,这将有助于导航和避碰。设备的安装应满足该设备所规定的性能标准。3. 性能要求

所有雷达设备均应满足下述最低要求。

3.1 作用距离

在正常传播条件下,当雷达天线架设在海面以上15米高度时,在无杂波的情况下,设备应清楚地显示出:

3.1.1 海岸线

高度为60米的陆地,距离为20海里。

高度为6米的陆地,距离为7海里。

3.1.2 水面目标

对5000吨(总吨,下同)的船舶,不管其首向如何,距离为7海里。

对10米长的小船,距离为3海里。

对有效反射面积约10平方米的导航浮标之类的目标,距离为2海里。

3.2 显示

3.2.1 雷达设备应提供首向向上非稳定相对平面位置显示,在没有外部放大装置的情况下,其有效显示直径不小于下列规定:

3.2.1.1 500 吨到1600 吨以下的船舶为180毫米;

3.2.1.2 1600 吨到10000 吨以下的船舶为250毫米;

3.2.1.3 10000 吨和10000 吨以上的船舶,一台雷达的显示器为340毫米,另一台雷达的显示器为250毫米。

3.2.1.4 若放大后的显示精度在本标准的精度范围内,也可以使用光学放大装置。

3.2.1.5 与雷达导航或避碰无关的任何信息只允许显示在屏幕有效直径的外面。

3.2.2 设备应供应下列两组显示量程中的任一组:

3.2.2.1 1.5、3、6、12、24海里以及一档不小于0.5海里且不大于0.8海里的量程组;

3.2.2.2 1、2、4、8、16、32海里的量程组。

3.2.3 设备还可以提供其他量程。

3.2.3.1 所提供的其他量程应比第3.3.2条所要求的最小量程更小,或者比第3.3.2条所要求的最大量程更大。

3.2.3.2 不应提供扫描起点延迟的量程。

3.2.4 设备在任何时刻都要清楚地指示所用的量程及两距标环的间距。

3.3 距离测量

距离测量指确定某目标到雷达天线的距离。

3.3.1 设备应提供测量距离用的下列固定电子距离环:

3.3.1.1 当设备按第3.2.2.1条的规定提供量程时,在0.5到0.8海里之间的量程上至少应有2个距标环,在其他量程上应有6个距标环;

3.3.1.2 当设备按3.2.2.2条的规定提供量程时,在每一量程上应有4个距标环。

3.3.1.3 当设备具有偏心扫描装置时,在每一量程上应增加另外的距标环,使距标环能从最大偏心点开始,一直延伸到显示器边缘。在每一量程上,附加距标环的间距应与第3.3.1.1条或第3.3.1.2条所提供距标环的间距相同。

3.3.2 设备应提供带数字式距离读数的活动电子距标。

3.3.2.1 活动距标的变化范围至少应覆盖从0.25海里到最大程度的最大距离。

3.3.3 用固定距标和活动距标测量目标的距离,其误差不超过使用量程的最大距离的1.5%或70米,取其大者。

3.3.4 固定距标和活动距标的亮度可调节,并可调到在显示器上完全消失。

3.3.4.1 固定距标和活动距标的亮度应能单独调节。{ContentPageTag}

3.4 首向指示

3.4.1 首向应在显示器上用一条直线指示,其最大误差不超过±1o。船首线的宽度不大于0.5o。

3.4.1.1 首向应以一根电子扫描线从扫描原点延伸到显示器边缘。

3.4.1.2 船首线至少应有±1o的可调范围,以便在设备安装时调整其精度达到或优于0.5o。

3.4.2 应有关掉船首线的装置。改装置不会停留在“船首线断开”位置上。

3.4.2.1 当船首线有亮度控制时,不应使船首线暗到消失。

3.5 方位测量

3.5.1 应能在显示器上迅速测定任一目标回波的方位。

3.5.2 用方位测定装置测量显示器边缘上的目标回波,其方位测量精度应等于或优于±1o。

3.6 分辨力

3.6.1 在2海里或小于2海里的量程上,在所用量程的50%~100%的区间内,对方位相同的两个相似的小目标,设备能分离地显示出该两目标的距离间隔应不大于50米。

3.6.2 在1.5海里或2海里的量程上,在所用量程的50%~100%的区间内,对距离相同的两个相似的小目标,设备能分离地显示出该两目标的方位间隔应不大于2.5o。

3.7 横摇或纵摇

当船舶横摇或纵摇达±10o时,设备的作用距离仍能满足第2.1条和2.2条的要求。

3.8 扫描

雷达天线应按顺时针方向连续和自动扫过360o方位。转速应不低于12r/分。设备应能在高达100kn的相对风速情况下良好地运 转。

3.8.1 如果确定雷达要与自动雷达绘标仪联用,则在16海里及16海里以下量程时,天线转速应不低于20r/分。

3.9 方位稳定

3.9.1 设备应有使显示方位稳定在发送罗经方位上的装置。为此,设备应有罗经输入接口。当罗经转速为2r/分时,对发送罗经的复式精度应在0.5o以内。

3.9.1.1 雷达显示器应有首向向上显示方式。当从一种显示方式转换到另一种方式时,时间不超过15秒,精度为0.5o。

3.9.2 当无罗经信号输入时,设备应能以非稳定显示方式正常地工作。

3.10 性能检查

应提供检查装置,当设备工作时能容易地判别其性能是否明显低于安装时达到的校准标准,并能在无目标情况下检查设备的调谐是否正确。

3.10.1 设备性能明显下降是指系统总的性能降低10dB以上。

3.11 抗杂波装置

应提供适当的方法,抑制由海浪杂波、雨雪和其它形式的降水、云以及风沙造成的有害回波。应能手动和连续调节抗杂波控制器。在逆时针到底位置上,抗杂波控制器不起作用。另外,可以配备自动抗杂波控制器,但必须能断开它。

3.11.1 采用小的不连续步进方式调节抗杂波控制器,应认为是连续的调节。另外,如果满足下述条件,则也可采用非旋转式的控制器调节。

3.11.1.1 如果以直线运动方式调节,在移向最左或最下位置时,抗杂波装置应不起作用。

3.11.1.2 如果用一对按钮工作,当按下左边或下面按钮时,抗杂波装置断开。应具有抗杂波控制器工作状态的指示。

3.12 操作

3.12.1 设备应能在显示器所在位置启动和操作。

3.12.2 操作控制器应便于操作者接近,并易于辨认和使用。

3.12.2.1 凡控制器使用符号之处,所用符号应符合GB5465.2“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的规定。

3.12.2.2 为了移动显示器上某些参考标志的位置,例如扫描原点、电子方位线原点、电子方位线与活动距标的交点,可以采用摇杆、滚球或其他相当的控制器。参考点在显示器上的移动方向应与所有控制器动作方向一致。

3.12.3 设备从冷态启动后,应在4分钟内完全正常工作。

3.12.4 设备应具有准备状态,并能在15秒内从准备状态转入工作状态。

3.12.5 如果在强的环境光线下,为便于显示器的观察而需要遮光罩时,应予以考虑罩子的装拆方便。{ContentPageTag}

3.12.5.1 遮光罩应使操作者(可能戴眼睛)在各种环境光线下,能正常地观察显示器的图象。若遮光罩范围内有标绘装置或控制器,则罩上应留有适当的手的进出孔,以便于操作这些装置。当手伸入或离开孔时,进出孔应能自动地调节以挡住孔外的光线进入罩内。

3.13 外磁场干扰

3.13.1 当设备在船上安装和调整好后,无论船舶在地磁场中如何运动,无需进一步调整,设备的方位精度应保持咋本标准所规定的范围内。

3.13.1.1 应充分限制外磁场的影响,以保证设备在船上安装和调整后的方位精度保持不变。

3.14 海面或地面稳定(真运动显示)

3.14.1 如具有海面或地面稳定显示,显示的精度和分辨力至少应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3.14.2 除了在人工干预情况下,扫描原点的连续运动不应超出显示器半径的75%,可以提供自动复位。

3.14.2.1 当扫描原点移动到靠近极限位置时,设备应给出灯光报警,也可以加上音响报警,但不需要时可断开。

3.14.2.2 当采用自动方式复位时,应配以启动复位的手动控制器。

3.14.3 应能使扫描原点按照发送罗经和速度/航程测量装置的输出进行移动。还应有一个设置本船船速的手动控制器,以不大于0.2kn的增量从0起调到30kn以上。

3.14.3.1 扫描原点移动的速度应与速度输入信号相对应,其误差不应超过5%或0.25kn,取其大者。

3.14.3.2 扫描原点移动的方向应与航向输入信号相对应,其误差不应超过3o。

3.14.4 为补偿海流、潮汐及海风的影响,而在设备上动手装手动“流向”和“流速”控制器时,“流向”(海流方向)控制器应以度作为刻度,并且为了正确操作,控制器的调节应与罗经方向一致。“流速”控制器应能以不大于0.2kn的增量,在0到9.9kn以上的变化范围内输入流速数据。

3.15 标绘装置

若设备带有标绘装置时,应提供手动或自动标绘雷达目标的有效手段,所用标绘装置至少应同反射式标绘器一样有效。装了反射式标绘器,应配有单独的标绘器照明亮度调节装置,并可调暗直至熄灭。

3.16 配合雷达信标工作

3.16.1 所有在9GHz(3厘米)频段工作的雷达应能以水平极化方式工作。

3.16.1.1 所有在3GHz(10厘米)或5GHz(6厘米)频段工作的雷达,可以以水平或垂直极化方式工作。

3.16.1.2 可加一装置,使雷达在另一极化方式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设备应能在显示器上转换极化方式。

3.16.2 应能断开可能会妨碍雷达信标显示的那些信号处理装置。

3.16.2.1 雷达的工作应当与符合国际海事组织所建议的相应雷达频段标准的扫频雷达信标相适应。

3.17 中间转换

当安装多台雷达和中间转换装置时,转换装置的设计应做到操作简单、转换迅速。在各种双雷达组合方式工作时,雷达的性能应保持不变。

4 安全措施

4.1 除为了维修可用人工干预装置外,只有在波束扫描时天线才能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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