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海运船舶班轮运输(LinerTransport) 船舶沿固定的航线,经固定的港口,按事先公布的固定船期运输货物,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船舶运输方式。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运价中已经包含货物的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由于定时、定线、定港、定价,所以班轮运输的不确定性相对小。为了保证船期,班轮的船舶一般设备齐全,船况较好。在班轮停*的码头都有班轮公司自己的专用码头,货运质量有保证。货物一般为小额贸易货物,现在多为集装箱作为运输单元,提单是主要的运输单证。 租船运输(ShippingbyChartering)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航线、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规定的条款完成运输服务。根据协议,船东将船舶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货运任务,并按商定运价收取运费。采用租船运输的货物主要是低价值的大宗货物,例如煤炭、矿砂、粮食、化肥、水泥、木材、石油等。一般都是整船装运,运量大,租船运输的运量占全部海上货运量的80%左右。运价比较低,并且运价随市场行情的变化波动。租船方式主要有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种: 航次租船(VoyageCharter) 航次租船又称为定程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这种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须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服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开支费用,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航次租船的合同中规定装卸期限或装卸率,并计算滞期和速遣费。航次租船又可以分为单程租船、往返租船、连续航次租船、航次期租船、包运合同租船几种: 单程租船(SingleVoyageCharter) 单程租船也称为单航次租船,即所租船舶只装运一个航次,航程终了时租船合同即告终止。运费按租船市场行情由双方议定,其计算方法一般是按运费率乘以装货或卸货数量或按照整船包干运费计算。 往返租船(RoundTripCharter) 往返租船也称为来回航次租船,即租船合同规定在完成一个航次任务后接着再装运一个回程货载,有时按来回货物不同分别计算运费。 连续航次租船(ConsecutiveTripCharter) 即在同样的航线上连续装运几个航次。往往货运量较大,一个航次运不完的时候,可以采用这样的租船方式,这种情况下,平均航次船舶租金要比单航次租金低。 航次期租船(TripCharteronTimeBasis) 航次期租船也称为期租航次租船,船舶的租赁采用航次租船方式,但租金以航次所需的时间(天)为计算标准。这种租船方式不计滞期、速遣费用,船方不负责货物运输的经营管理。 包运合同租船(ContractofAffreightment) 船东在约定的期限内,派若干条船,按照同样的租船条件,将一大批货物由一个港口运到另一个港口,航程次数不作具体规定,合同针对待运的货物。这种租船方式可以减轻租船压力,对船东来说,营运上比较灵活,可以用自有船舶来承运,也可以再租用其它的船舶来完成规定的货运任务;可以用一条船多次往返运输,也可以用几条船同时运输。包运合同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大宗低价值散货。 定期租船(TimeCharter) 定期租船简称期租,是指以租赁期限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租期内,租船人按约定支付租金以取得船舶的使用权,同时负责船舶的调度和经营管理。期租租金一般规定以船舶的每载重吨每月若干金额计算。租期可以长可以短,短时几个月,长则可以达到5年以上,甚至直到船舶报废为止。期租的对象是整船,不规定船舶的航线和挂*港口,只规定航行区域范围,因此租船人可以根据货运需要选择航线、挂*港口,便于船舶的使用和营运。期租对船舶装运的货物也不作具体规定,可以选装任何适运的货物;租船人有船舶调度权并负责船舶的营运,支付船用燃料、各项港口费用、捐税、货物装卸等费用。不规定滞期速谴条款。 光船租船(BareBoatCharter) 光船租船也是一种期租船,不同的是船东不提供船员,只把一条空船交给租方使用,由租方自行配备船员,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航行各项事宜。对船东来说,一般不放心把船交给租船人支配;对租船方来说,雇佣和管理船员工作很复杂,租船人也很少采用这种方式。因此,光船租船形式在租船市场上很少采用 2. 国际海运船舶主要分类,每类船舶分别对应哪些货物一般国际货轮吨位大多数在万吨及十几万吨左右。 货船主要作用为运输物流,进行货物的装卸。 远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到一个国家比如新加坡巴西俄罗斯等各个国家,凭持有海员证可下船旅游购物。 一艘超大型集装箱货轮,“中远荷兰”号长366米、宽51米、高67米,一次可装载13386个标准集装箱。 在我国特指经批准参与国际航线运营,从事远洋运输,该类船舶属于进出境船舶。 在参与进出境活动时,接受海关监管,其船员携带进出物品海关按远洋船舶船员待遇验放。 扩展资料 国际货轮 国际海洋货物由于它的通过能力大、运量大、运费低,以及对货物适应性强等长处,加上全球特有的地理条件,使它成为国际贸易中主要的运输方式。 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总量的80%~90%是通过海洋运输进行的,由于集装箱运输的兴起和发展,不仅使货物运输向集合化、合理化方向发展,而且节省了货物包装用料和运杂费,减少了货损货差,保证了运输质量,缩短了运输时间,从而降低了运输成本。 3. 国际海运船舶主要分类一、拥有发达的国际航运交易市场; 二、拥有强大的腹地经济; 三、拥有充沛的集装箱物流; 四、是国际性或区域性进出口贸易的航运枢纽; 五、具有良好的港口条件和一流的港口设施; 六、拥有适应现代船舶大型化趋势的深水航道; 七、具备完善的后方集疏运系统; 八、拥有扶持航运中心发展的良好政策和法律环境; 九、拥有国际航运谋略与思维的航运人才。 4. 国际海运船舶靠港流程1.小型船舶的进口必须在前一天下午5:30之前由船运公司向海关预先申报。 2.船舶到达港口后,必须持准确有效的文件到海关申报船舶入境。 3.在海关检查文件并检查船舶(如有必要)后,海关同意卸货。 4.货物卸货后,港口理货员核实货物进(库)并在舱单上签字确认,然后海关代理办理船舶注销和舱单确认手续。 2.小型船舶导出工作流程: 1.小型船舶出口,港口业务部门应于当日上午10时前向海关办理当日出境船舶预申报手续。 2.海关应根据港口预申报检查预申报的出境船舶是否已到达港口,并在下午4点前办理出境船舶航行记录手续。 3、海关凭已办理放行手续的“船运单”、“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监管货物进(库)单”对货物下船进行监管。 4.货物装船后,船舶应向海关提供准确有效的出口报关文件。 5.海关检查文件符合性后,办理船舶出境通关手续,将舱单内容输入计算机,并发送至中途监管站。 5. 国际海运船舶营运方式1 为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应用《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的原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2 本规则是为了提供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管理标准。 3 考虑到航运公司及其船舶状况各有不同,本规则依据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一般原则和总体目标制定。 4 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船岸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列条款具有适应其岗位需要的理解和认识。 5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则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起决定性作用。 6. 国际海运船舶营运方式案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海运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交通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公平、高效、便利的原则,管理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和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鼓励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 第三条 《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是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使用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舱位,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服务以及为完成这些服务而围绕其船舶、所载旅客或者货物开展的相关活动,包括签订有关协议、接受定舱、商定和收取运费、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运输单证、安排货物装卸、安排保管、进行货物交接、安排中转运输和船舶进出港等活动。 (二)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包括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和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其中,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是指依据《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是指依据外国法律设立经营进出中国港口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外国企业。 (三)国际班轮运输业务,是指以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或者以《海运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方式,在固定的港口之间提供的定期国际海上货物或旅客运输。 (四)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海运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业务,包括为完成该项业务围绕其所承运的货物开展的下列活动: (1)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订立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2)以承运人身份接收货物、交付货物; (3)签发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 (4)收取运费及其他服务报酬; (5)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他运输方式经营者为所承运的货物订舱和办理托运; (6)支付港到港运费或者其他运输费用; (7)集装箱拆箱、集拼箱业务; (8)其他相关的业务。 (五)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包括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和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其中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中国企业法人;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外国法律设立并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取得经营进出中国港口货物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的外国企业。 (六)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从事《海运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七)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从事《海运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八)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提供海运货物仓库保管、存货管理以及货物整理、分装、包装、分拨等服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九)国际海运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提供海运货物集装箱的堆存、保管、清洗、修理以及集装箱货物的存储、集拼、分拨等服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十)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十一)外商常驻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为其派出机构开展宣传、推介、咨询和联络活动的非营业性机构。 (十二)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是指企业登记机关或者企业所在国有关当局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企业商业登记文件为复印件的,须有企业登记机关在复印件上的确认或者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文书。 (十三)专用发票,是指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统一印制的票据,它是证明付款人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支付运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凭证,包括《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十四)班轮公会协议,是指符合联合国《1974年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定义的,由班轮公会成员之间以及班轮公会之间订立的各类协议。 (十五)运营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为稳定或者控制运价订立的关于在一条或者数条航线上增加或者减少船舶运力协议,以及其他协调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共同行动的协议,包括具有上述性质内容的会议纪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为提高运营效率订立的关于共同使用船舶、共同使用港口设施及其他合作经营协议和各类联盟协议、联营体协议。 (十六)运价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之间订立的关于收费项目及其费率、运价或者附加费等内容的协议,包括具有上述内容的会议纪要。 (十七)公布运价,是指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本上载明的运价。运价本由运价、运价规则、承运人和托运人应当遵守的规定等内容组成。 (十八)协议运价,指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与货主、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约定的运价,包括运价及其相关要素。协议运价以合同或者协议形式书面订立。 (十九)从业资历证明文件,是指被证明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或者国际海上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经历的个人履历表。个人履历表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7. 国际海运船舶类别由于船舶、货物、港口及其它方面的种种原因,使得船方在运输货物时增加费用开支或蒙受经济损失,船方为补偿这些开支或损失,除基本费率外,规定另外收取的费用,就叫附加费(Surcharge或Additional)。航运附加费加费种类繁多,而且随着一些情况的改变,会取消或制订新的附加费。 1、BAF燃油附加费,大多数航线都有,但标准不一。 2、SPS上海港口附加费(船挂上港九区、十区)3、ORC本地出口附加费,和SPS类似,一般在华南地区使用4、FAF燃油价调整附加费(日本线、波斯湾、红海、南美)5、YAS日元升值附加费(日本航线专用)6、GRI综合费率上涨附加费,一般是南美航线、美国航线使用7、DDC、IAC直航附加费,美加航线使用8、IFA临时燃油附加费,某些航线临时使用9、PTF巴拿马运河附加费,美国航线、中南美航线使用10、EBS、EBA部分航线燃油附加费的表示方式,EBS一般是日本、澳洲航线使用,EBA一般是非洲航线、中南美航线使用11、PCS港口拥挤附加费,一般是以色列、印度某些港口及中南美航线使用12、PSS旺季附加费,大多数航线在运输旺季时可能临时使用13、CAF货币贬值附加费(DevaluationSurchargeorCurrencyAdjustmentFactor,缩写是CAF)海运费的5.4%。CAF也适用于直达运费或含附加费运费。14、GRRGeneralRateRestoration(修复):YMLine:(阳明公司)于旺季收的。15、RR费率恢复,也是船公司涨价的手段之一,类似GRR。16、DDCDestinationDeliveryCharge目的港交货费用17、ACC加拿大安全附加费18、SCS苏伊士运河附加费(SuezCanalSurcharge)19、THCTerminal(码头)HandlingCharge码头操作(吊柜)费20、TAR:战争附加费Temporary(临时的≈Provisional)AdditionalRisks本义为临时附加费风险实指战争附加费21、CUC底盘费。可能指车船直接换装时的吊装吊卸费22、ARB中转费23、ACC走廊附加费从LBH(LongBeach)、LAX(LosAngeles)中转至加州(California)亚利桑那州(Arizona)内华达州(Nevada)的货收24、AMSautomaticmanifestsystem自动舱单系统录入费,用于美加航线25、IAPIndonesiaAdditionalPremiumSurcharges印尼港 8. 国际海运船舶运营方式主要分为国际货物运输包括海洋运输、陆上运输、航空运输、江河运输、邮包运输等方式,其中海洋运输占最大比重。 海运是以船舶为主要的运输方式,这种运输方式,主要是运输量大,费用成本低我主要特色,唯一的缺点是如果远洋的话,时间比较长。其运量占国际货物运输总量的80%以上。按照船舶经营方式的不同,海洋运输可分为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铁路运输是仅次于海洋运输的主要运输方式,海洋运输的进出口货物,靠铁路运输进行集中和疏散的。铁路运输一般不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可保障全年的正常运输,而且运量较大,速度较快,有高度的连续性。缺点是铁路初期投资大。 9. 国际海运船舶ppt中通快运物流专员主要干的工作内容有: 1.参与中通物流运营流程标准的制定及修改。 2.负责中通物流运营管理中心,下辖分拨中心的标准化推进工作 3.定期对中通物流运营管理中心,所属分拨进行稽查,优化操作流程,提升操作质量。 4.负责中通物流中心工伤事故的处理。 5.领导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物流相关行业,同岗位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2.对快运运营流程及标准化推进有一定的了解。 3.有一定的文件写作能力,熟悉公文写作的相关的要求。 4.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PPT能力强。 5.内心强大,吃苦耐劳,能够适应经常性出差。 10. 国际海运船舶政委怎么样目前应该说只有中远这样的大型国有船舶公司还有政委,级别上和船长、老轨(就是轮机长)相当,但是权利和管理范围不同,船长有点象企业的经理,管理驾驶和货运,政委像书记,管理思想和日常生活,老轨像总工,管理江南体育网站是什么 ,3个人像一个公司的高层管理团队管理一条船 11. 国际海运船舶名称全球三大航运巨头: 1、马士基集团 2、地中海航运有限公司 3、法国达飞海运集团 1、马士基集团 全球三大航运巨头 马士基集团位列榜首,第三名为达飞海运 详细介绍:马士基集团成立于1904年,总部位于丹麦哥本哈根,在全球135个国家设有办事机构,在集装箱运输、物流、码头运营、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与生产,以及与航运和零售行业相关其它活动中,为客户提供了一流的服务。集团旗下的马士基航运是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承运输公司,服务网络遍及全球。 2、地中海航运有限公司 全球三大航运巨头 马士基集团位列榜首,第三名为达飞海运 详细介绍:地中海航运有限公司成立于1970年,为全球三大航运巨头之一,业务网络遍布世界各地。最早地中海航运只有几艘普通货船,时至今日,其已拥有240艘集装箱船,其载运能力更是稳居世界前列。 3、法国达飞海运集团 全球三大航运巨头 马士基集团位列榜首,第三名为达飞海运 详细介绍:法国达飞海运集团是法国第一、世界第三的集装箱全球承运公司,始建于1978年。达飞集团在全球运营集装箱船舶267艘,在全球15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650家分公司和办事机构,其中中国有63家分支机构办事处,航迹遍及全球400多个港口,服务网络横跨五洲四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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