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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厂船舶管系(船舶修造管理)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06 14:25 点击:122 编辑:admin

1. 船舶修造管理

取得《船舶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

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

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记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

行;未经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第四条

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外国登记的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

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船舶建造与维修主要做什么的

由于船舶维修时间长,因此船家在修理的半年前就要提前下单,而且维修价格很高,只是小型维修或常规保养就需要10万美元,像脱硫塔改装一般需要几百万美元,2021年船舶修理带来丰厚的利润,统计显示,同比增长7%,修船产值198.9亿元,同比增长22.9%,非常适合投入。

3. 船舶修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消除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适用本规定。

  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其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也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应急处置”是指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时,为控制、减轻、消除船舶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而采取的响应行动;“应急防备”是指为应急处置的有效开展而预先采取的相关准备工作。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实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沿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具体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共担的原则。

第二章 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预案

  第五条国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应当根据全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沿海省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应当根据国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公布实施。

  沿海市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和本地实际情况,由沿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公布实施。

  编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应当对污染风险和应急防备需求进行评估,合理规划应急力量建设布局。

  沿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完成应急能力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相应的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防备和应急反应机制,建立专业应急队伍,建设船舶污染应急专用设施、设备和器材储备库。

  第七条沿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需要,会同海洋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机制,加强对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

  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的单位应当配备与其装卸货物种类和吞吐能力或者修造船舶能力相适应的污染监视设施和污染物接收设施,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制定有关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规范和标准,配备必须的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确保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符合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要求。

  第九条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编写报告,评价其具备的船舶污染防治能力是否与其装卸货物种类、吞吐能力或者船舶修造、打捞、拆解活动所必需的污染监视监测能力、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能力以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相适应。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开展港口、码头、装卸站的验收工作时应当对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确认其具备与其所从事的作业相应的船舶污染防治能力。

  第十条交通运输部应当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国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专项应急预案。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专项应急预案,制定省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沿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制定市级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沿海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十一条中国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应当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的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制定或者修订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港口、码头、装卸站的经营人以及有关作业单位应当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预案,并报海事管理机构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船舶以及有关作业单位应当按照制定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根据演练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按照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评估结果和修订情况如实记录。

  第十二条中国籍船舶防治污染设施、设备和器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通过型式和使用性能检验,其生产、供应单位应当将其所生产、销售的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种类及其检验证书向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船舶防治污染设施、设备和器材及其生产单位向社会公布。

4. 船舶修造管理部门

乡镇交管站的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交通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

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二)拟订乡镇交通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程序和要求

组织实施;

(三)发动群众和组织车辆参加民工建勤,修路建桥;

(四)管理乡镇水路、陆路运输市场;

(五)对辖区内各种经济成份的运输车、船主和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

育(含安全教育和规章制度的学习);

(六)管理乡镇搬运装卸市场;

(七)负责乡镇运输船舶、渡口以及小河支流的安全管理;

(八)管理乡镇汽车修理业和船舶修造业;

(九)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乡村道路的路政管理;

(十)受船舶检验部门的委托,负责办理本乡镇十米及十米以下非机

动船舶的检验和勘划载重线,签发适航证书;

(十一)受委托征收运输管理费,农业拖拉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养

路费,乡镇船舶管理费以及政策规定的有关费用;

(十二)建立健全各种运输工具和收费,做好交通工作。

5. 船舶建造管理

新成立的航运公司或者对原符合证明增加船种的航运公司应当申请临时审核。经过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的,发给有效期为12个月的临时符合证明。

新建造船舶投入营运前或者航运公司新承担对某一船舶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或者船舶更换国籍的,航运公司应当为船舶申请临时审核,经过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的,发给有效期为6个月的临时安全管理证书。

特殊情况下,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对临时安全管理证书的有效期展期6个月。

航运公司应当在临时符合证明、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有效期届满前2个月申请初次审核。

6. 船舶维修管理

洲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很好,公司位于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30号名仕国际A1901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船舶管理和船员派遣业务,各类海事咨询和海事技术服务,船舶维修业务,船舶租赁,提供船员培训、代办各类证书、就业安置业务等。

7. 船舶修造安全管理

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监管:国家级、央企的造船行业

由各省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监管:省部级的造船企业和央企各省市的分支及各省市的船舶行业协会

由市级市政府船舶办公室(一般叫市工业办或经济信息委员会之类)监管:市级造船企事业

8. 船舶工程管理

轮船工程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从事船舶修理、船检与制造等工作,很多时候都需要在船上作业。本科阶段的轮机工程就是个高就业率的专业,高职阶段的轮机工程技术就业也非常不错,目前,全国有20多所院校开设该专业。

扩展资料

  轮船工程专业简介

  轮船工程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具有海洋船舶轮机工程、船舶运输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能在海洋运输各企事业单位从事轮机操作、维护管理、修造等工作,符合国际和国家海船船员适任标准要求的、能适任现代航运业发展、在中外船舶运输公司从事远洋运输工作,在中国港口及有关公司从事轮机操作、检验、维修、测试等工作的高级轮机工程技术人才。

9. 现代修船管理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大中型造船、修船企业和船舶设计、船舶制造、船舶检验等单位,从事船舶电工工艺设计、电气设备安装及调试、船舶电站使用及管理、船舶自动控制系统的管理及操作、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操作及管理等工作。

毕业生主要面向造船企业、修船企业、船舶设计所、海事局、船级社、船用设备制造企业及船舶配套厂等单位,从事船体生产设计以及船体部件、组件、分段、总段装配等工作。

10. 船舶修造技术

毕业生就业前景光明,就业面宽,在船舶、兵器、核能、航空、航天、民航、交通运输、民用动力、环境工程等领域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部队有着广阔的就业前景,研究生毕业后可从事声学、电子、计算机应用及信息工程的科研教学工作,也可在渔业机械、石油、地质、海洋仪器、医疗仪器等部门从事设计、生产和科研工作。

11. 船舶建造与维修

修船和造船哪个难,造船要比修船难得多,首先造船要建造船舶工程师设计,各种设备主机,发电机组,各辅助设备推进器匹配,各电器设备,各种设备安装位置,船舶造好后要船检验部门检验实航线等合格后才能交互使用。

修船是船舶运行一段时间后,要检修各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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