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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贿赂太监出手即几千两,他为什么不把自己这些钱用在北洋?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1-11-18 03:50 点击:210 编辑:admin

晚清曾流传一副讽刺李鸿章和翁同龢的名联:“宰相合肥天下瘦,司农常熟世间荒。”

这样的对联能流行,说明李鸿章在民间老百姓的心目中就是个贪官,而且还是巨贪。

李鸿章到底“贪”了多少钱呢?

近代著名社会活动家、教育家,与李鸿章有过不少接触的广东人容闳,在他的回忆录《西学东渐记》中说,李鸿章有私产四千万以遗子孙。

这种说法当时很流行。

但与李鸿章同时代的梁启超不认同这种说法,梁启超在李鸿章刚去世后写的《李鸿章传》中认为,李鸿章留下的遗产没有那么多,“数百万金,概意中事也。”

鉴于梁启超不是李鸿章阵营中人,没必要往李鸿章脸上贴金,这种说法听起来多少中肯一些。

除了真金白银,说李鸿章是巨贪的还有另一种说法,“半个安徽都是李家的”,李氏家族在最盛的时候,有田257万亩,李鸿章这一支每年可收租五万石。

但经近代史专家研究认为,李氏家族有田257万亩这种说法明显夸张了,从每年收租五万石反推回去,李鸿章这一支在安徽所拥有的田产大概在6万亩上下(1896年安徽东乡的地价为每亩七十四银元,六万亩就是四百万多银元。)

关于李鸿章到底给家族留下了多少遗产,真金白银这一块无处查去,能让后世一窥究竟的只剩下李鸿章孙子李国超手里的一份李鸿章死后,三个财产继承人的分家《合同》,但这份分家《合同》分的基本都是田产、地租之类不动产,真金白银没有提及,整体算下来,大概也就是六万亩,四百多万这个数。

不管是多少,有一点是明确的,李鸿章为官的确有贪财的一面,不像继他出任直隶总督的袁世凯,一生不爱财,死后丧葬费用还要昔日的部下、故交来搭伙凑。

李鸿章有贪官的污名,除了他确实敛财、聚财,还有一点让民间百姓厌恶乃至痛恨,李氏家族喜欢以权谋私,搞经营,做生意,吃各种红利。

芜湖被称为李氏家族第二故乡,之所以有这个说法,那是因为芜湖是在李鸿章当权之后发展起来的,开埠之后迅速成为全国的四大米市之一。

这里有什么问题呢?

开埠乃国家方针政策,李氏家族成员,在知晓李鸿章主导的这个政策后,提前一大步涌向了芜湖,搞房地产公司,搞米厂,搞各种实业,政策红利吃的那叫一个爽。

李鸿章之子李经方就是其中的佼佼者,说他是当时芜湖最大的老板,一点不为过。

但这些并不是李鸿章的全部,又或者说用通体乌黑来定义李鸿章并不客观。

先来说贿赂太监,这是晚清官场的一大陋习,要办事,不贿赂李莲英之流,很可能要遭遇事倍功半的困境。

在当时,除了左宗棠这样罕见的硬派人物不吃这一套,就是恭亲王、醇亲王也要乖乖地按规矩给李莲英之流掏银子。

李莲英何以如此嚣张呢?

很简单,这中间有很大一部分是替慈禧办事,帮慈禧敛财。

谈到李鸿章又贪又贿赂一事,许多人往往会讲一个话题,李鸿章要是真爱国,清廷腐败不作为,他应该把私财拿出来用在北洋建设上,那样或许就不会有甲午之败。

这种说法忽略了一点,即便李鸿章有财,有心,他也不敢这么做。

开玩笑,这是私养军队,杀头的罪过。

对于北洋,李鸿章其实有良苦用心的一面。

甲午战败后,李鸿章赴日议和,离北洋大臣任,由王文韶接任。离任前,李鸿章列册交代,其中有“淮军银钱所”存银八百余万两。

这笔钱是李鸿章带兵数十年,由“截旷”、“扣建”而积攒出来的。

所谓“截旷”、“扣建”均为清代军队中的专门术语。

军队发生缺额,需要募兵替补,称为“顶名吃粮”,但顶补的日期不能衔接,差额日期的军饷须逐日扣除,这部分扣下来的军饷就称为“截旷”。

清代通行阴历,士兵月饷以三十天计算,遇到只有二十九天的小月,须扣减一天,小月又称“小建”,故而小月扣减下来的军饷就称为“扣建”。

按照当时官场的陋规,这笔灰色收入,李鸿章是可以列入自家腰包的,但李鸿章却把它当作北洋压箱底的公款,存在那里,仅利息一年就能收几十万两银子。

王文韶曾对梁士诒感慨,如果我王某人带兵,此款是否应当交出,尚且要费一番斟酌,然而文忠(李鸿章)漠然置之。

既列作公款,王文韶离任后,由荣仲华(荣禄)而至袁慰亭(袁世凯),中经庚子之乱,此款独能保存。

因为这件事,王文韶大赞李鸿章“公忠体国,廉介可风。”

袁世凯后来小站练兵,气象雄阔,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有这笔巨款支持的缘故。

曾国藩曾评价李鸿章,拼命做官,里里外外如果看清楚的话,这拼命二字,既包涵着李鸿章的私心,也包涵着李鸿章的公心。

总之,李鸿章,一张面具下是鲜活的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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