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网app 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动力,是船舶行业最大门户分类网站
全国: | 上海:
水上物流产品分类
主页 > 综合信息 > 船舶档案查询(中国船舶技术档案)
船舶档案查询(中国船舶技术档案)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06 12:10 点击:231 编辑:admin

1. 中国船舶技术档案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对《国内航行船舶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新转籍规定从简化船舶检验程序、强化船舶档案管理、进一步明确检验责任等方面入手,加强船舶转籍活动管理,提高船舶营运效率。 

  新转籍规定明确,船舶检验由初次检验变为附加检验,船舶可在分支机构之间直接转籍,大大减少了检验项目,降低了检验费用,节省了船舶检验时间。据估算,新转籍规定实施后,每年可为船东节省船舶检验费用约1.2亿元,为船东提高营运收益约10亿元。新转籍规定增加了转籍船舶必须转档案的要求,保证了船舶检验技术资料的完整性,从制度上避免低质量船舶流入航运市场,并要求转出、转入船检机构均要对船图一致性、证书有效性、历史检验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加强转籍船舶检验质量控制。

  新转籍规定还进一步界定了转籍过程中的检验责任,要求分支机构负责船舶核查、寄送档案和附加检验等具体工作,省级机构负责转籍规定的监督管理。船东仅通过分支机构就可完成转籍,省级机构由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督。此外,新转籍规定在船检机构推进“首检负责制”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

2. 中国船舶技术档案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1)广义理解:指拥有特定的专业技术(不论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定),并以其专业技术从事专业工作,并因此获得相应利益的人。(2)狭义理解:指在企业和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实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在外商投资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中方人员。具体指:工程类的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及助理工程师等级别的工程技术人员、农业类的农牧师等技术人员、科研人员(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类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技术人员、教学类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级教师、教师等人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船舶技术人员、经济类的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企业法律顾问类的一级企业法律顾问、二级企业法律顾问、三级企业法律顾问、会计类的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统计类的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翻译类的翻译、助理翻译等人员、图书资料、档案馆的馆员、助理馆员、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类的高级律师、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公证类的一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及政工人员。

甘肃专技网

3. 中国船舶档案中心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农民生产自用船是指乡镇个人、组织所有,用于农业生产、日常生活航行于本乡镇或相邻乡镇水域的,非正规厂家建造并且未经检验的非营业性机动和非机动船舶(包括船、艇、划子等)。根据2012年省政府第14号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管理归口农业部门,所在乡镇政府负安全监管责任”的部署,现就做好我县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负责

农民生产自用船的安全监管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业务指导以及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监督检查,协调配合县安监、交通、水利等相关职能部门。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各乡镇应成立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切实加强对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三、认真排查,摸清底数

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民生产自用船的排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农民生产自用船的分布和数量,深入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农民生产自用船船舶档案。

四、广泛宣传,强化教育

各乡镇应组织开展渔业法、安全生产法、内河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农民生产自用船船员(主)船舶防碰技能、安全生产知识和驾驶技能、应急自救技能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教育船员(主)自觉遵守水上交通规定,不冒险航行、不非法载客、不非法从事营运活动,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五、规范管理,按章办事

各乡镇要建立农民生产自用船日常管理办法,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节假日、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要开展针对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农民生产自用船发生意外及安全责任事故,当地政府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在接到报告后按章处置;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确定专人,建立健全事故信息报送机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落实责任,明确到人。

六、通力协作,确保实效

县农业农村局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各乡镇对接,与安监、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指导乡镇政府建立健全与行政村和船主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监管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

4. 船舶档案,船舶资料

国际海事组织于2017年7月19日通过的FAL.2/Circ.131,MEPC.1/Circ.873,MSC.1/Circ.1586和LEG.2/Circ.3号通函,把船上应配备的证书或文件清单做了更新,结合通函、船旗国和实船文件记录的要求,下面按各公约要求,梳理一下船舶应配备的证书、文件和记录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括号内为相应公约要求出处,以及具体时间和总吨要求),内容仅供参考。

【由船旗国签发】

1、国籍证书;

2、最低配员证书(SOLAS CV/R14.2);

3、电台执照;

4、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证书;

5、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BCC(1000总吨以上船舶);

6、残骸移除证书WRC(300总吨以上船舶);

7、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保险CLC(2000载重吨以上散装货油船);

8、连续概要记录CSR;

9、船旗国年税单(个别船旗要求,如Panama)。

【SOLAS公约】

1、SOLAS CI/12要求的免除证书(一般不适用);

2、PSPC涂层技术案卷(CII-1/R3-2,2008.7.1以后合同,或2009.1.1以后龙骨,或2012.7.1以后交船);

3、船上应急拖带程序(CII-1/R3-4);

4、建造完工图纸(CII-1/R3-7,2007.1.1以后建造,管理公司同时也应保存一套);

5、完整稳性资料(所有客船,及24m以上货船,CII-1/R5 & R5-1);

6、噪声检验报告(CII-1/R3-12,1600总吨以上,2014.7.1以后合同,或2015.1.1以后龙骨,或2018.7.1以后交船,应满足MSC.338(91)标准。对2009.1.1-2015.1.1之间龙骨的船舶,应满足《船上噪声等级规则》的要求);

7、破损控制图及手册(CII-1/R19,MSC.1/Circ.1245);

8、船舶操纵手册(Manoeuvring Booklet)(CII-1/R28, IMO A.601(15),MSC.137(76)和MSC/Circ.1053);

9、SOLAS CII-1/CII-2/CIII提到的替代设计和布置评估报告(一般不适用);

10、船舶维护保养计划(CII-2/R14);

11、消防演习记录(CII-2/R15.2.2.5);

12、消防安全培训手册(应由船舶工作语言写成,船员餐厅、娱乐室及每一船员住舱配备,CII-2/R15.2.3);

13、消防安全操作手册(编写配备要求同上,CII-2/R16.2);

14、防火控制图/手册(CII-2/R15.2.4 & R15.3.2);

15、直升机操作手册(CII-2/R18.8.1,1999.7.1以后建造130m以上的客滚船,或悬挂澳大利亚旗及航行于澳大利亚所属水域的船舶,或其他需要的船舶);

16、更换现有救生艇释放和回收系统验收声明(CIII/R1.5,LSA4.4.7.6,所有船舶,在2014.7.1之后的第一次坞检安装,但不迟于2019.7.1)。或:可接受的替代救生艇释放装置的声明(2011.5.20之前建造的救生艇,未在2014.7.1之后的第一次坞检时,按照LSA4.4.7.6要求改造的艇钩);

17、应变部署表和应变须知(CIII/R8 & R37);

18、营救落水人员计划(CIII/R17-1,MSC.346(91)和MSC.1/Circ.1447);

19、培训手册(CIII/R35);

20、无线电记录(CIV/R17);

21、VDR或S-VDR年度测试报告及符合证书COC(CV/R18.8);

22、AIS测试报告(CV/R18.9);

23、LRIT符合性测试报告(CV/R19-1, MSC.1/Circ.1307);

24、海图和航海出版物(CV/R19和R27);

25、国际信号规则和IAMSAR手册第III卷(CV/R21);

26、引水梯证书及使用和维护记录(CV/23.2.4,2012.7.1以后安装的引水梯);

27、航行活动记录(CV/R26 & R28.1,如果航海日志中未记载这种信息,则应以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形式作记录);

28、货物系固手册(CVI/R5.6 & CVII/R5);

29、货船安全构造证书SC(500总吨以上货船);

30、货船安全设备证书SE及其Form E(500总吨以上货船);

31、货船安全无线电证书SR及其Form R(300总吨以上货船);

32、货船安全证书(500总吨以下船舶,替代上述三本证书);

33、经批准的货船安全设备记录Record of approved cargo ship safetyequipment(此记录中标明了船舶主要安全设备,如救生艇、救生筏、航行设备等的型号、序号号、生产厂家等信息,船级社在SE证书初次检验时做此记录,之后相关设备更改后,也应体现在此记录中);

34、无线电设备岸基维修协议;

35、EPIRB年度测试报告(CIV/R15);

36、无线电设备年度检测报告;

37、救生艇年度检测报告(CIII/R20);

38、救生艇架负荷试验报告(CIII/R20,至少5年一次);

39、救生筏年度检测报告;

40、便携式及固定式灭火器检测报告;

41、舷梯证书及维护保养记录(CII-1/R3-9, CIII/R20,CI/R8和MSC.1/Circ.1331);

42、谷物运输批准证书或装载手册(CVI/R9)。

【MARPOL及相关】

1、国际防止油污染证书IOPP及Form A(非油船)或Form B(油船);

2、油类记录本(150总吨以上油船,以400总吨以上非油船);

3、油污应急计划SOPEP(同上);

4、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ISPP;

5、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率的批准文件(MEPC.157(55),不适用于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的船舶);

6、垃圾管理计划(100总吨以上和载运15名以上人员的船舶);

7、垃圾记录本(400总吨以上和载运15名以上人员的船舶);

8、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IAPP及附表;

9、国际能效管理证书IEEC(400总吨以上船舶);

10、消耗臭氧物质记录本;

11、换油程序和换油记录(Ann VI/R14.6);

12、焚烧炉操作手册(Ann VI/R16.7);

13、加油单据和油样品;

14、EEDI技术案卷(2013.7.1以后龙骨,或2013.1.1以后合同,或2015.7.1以后交船);

15、能效管理计划SEEMP(400总吨以上船舶,该计划可为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MS的一部分);

16、NOx技术案卷(2000.1.1以后,130kw以上柴油机);

17、柴油机EIAPP证书(同上);

18、柴油机参数记录本;

22、油水分离器型式认可证书;

2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证书;

25、焚烧炉型式认可证书。

【体系(ISM/ISPS/MLC)】

1、安全管理证书SMC;

2、符合声明DOC;

3、国际保安证书ISSC;

4、船舶保安计划SSP和保安评估SSA;

5、国际劳工公约证书MLC2006;

6、船员休息时间记录(STCW A-VIII/1,MLC A2.3.10);

7、财政担保证书(MLC A2.5.2 & A4.2);

8、DMLC PART I和PART II(MLC A5.1.3.12);

9、MLC证书的检查报告(MLC A5.1.4.12)。

【其他公约】

1、国际吨位证书ITC(1969)及吨位计算书;

2、国际载重线证书LL(或其免除证书)及干舷计算书;

3、国际防污底系统证书AFS(400总吨以上国际航行船舶);

4、防污漆系统声明(船长24m以上、400总吨以下船舶);

5、国际载重线证书的记录(Record of condition of assignment of Load Line internationalconvention)(此记录标明载重线公约要求的相关设施,如水密门、空气管、通风筒等尺寸、位置等信息);

6、船员居住舱室证书其及检查记录(CA证书以及Survey report for the issue of a CA inspectioncertificate和Record of approved CA details,后个记录标明了船员居住舱室的位置、尺寸等信息,缔约国在船旗国检查时会检查,此要求不适用于MLC2006公约生效以后建造的船舶);

7、起货设备证书及其检修记录簿(如有);

8、固体散货安全证书IMSBC;

9、船级证书CLASS;

10、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每一船舶);

11、压载水记录本(每一船舶);

12、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BWMC(400总吨以上船舶)。

【散货船附加】

1、150米以上散货船的建造档案(SOLAS CRII-1/3-10, 2016.7.1以后合同,或2017.7.1以后龙骨,或2020.7.1以后交船);

2、船舶结构通道手册(2006.1.1以后建造,20000总吨以上散货船);

3、货物资料(SOLAS CRVI/2 & CXII/R10);

4、散装货物手册(SOLAS CVI/R7 & CXII/R8);

5、散货船加强检验报告ESP。

【油船附加】

1、150米以上的油船的建造档案(SOLAS CRII-1/3-10, 2016.7.1以后合同,或2017.7.1以后龙骨,或2020.7.1以后交船);

2、物质安全数据单MSDS(SOLAS CVI/R5-1,油船装货之前,向船舶提供);

3、船舶结构通道手册(2006.1.1以后建造,500总吨以上油船);

4、专用清洁压载舱操作手册(MARPOL Ann I/18.8);

5、状况评估计划CAS(MARPOL Ann I/20 & 21);

6、分舱和损坏稳性信息(MARPOL Ann I/28);

7、最近一次压载航行的排油监控系统记录(150总以上船舶,MARPOL Ann I/31);

8、排油监控系统ODMC操作手册;

9、原油洗舱操作与设备手册(COW手册);

10、船对船STS操作计划和操作记录(MARPOL Ann I/41);

1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管理计划;

12、稳性仪的认可文件(所有适用于IBC、IGC、BCH和GC规则船舶);

13、油船加强检验报告ESP。

【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附加】

1、运输信息(SOLAS CVII/R4.1);

2、危险货物舱单或积载图(SOLAS CVII/R4.2 & 7-2.2,MARPOL Ann. III/R4)。

5. 中国船舶技术档案馆公示

伪造个人档案,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或者多数伪造的,则触犯《刑法》,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人事档案中必须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①原件应审验,

②二代身份证应正反面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③新进员工应在复印件空白处标注“此为本人真实身份证之复印件”,并签字确认。

2、证书复印件①原件应审验,②证书包括职称书、学位证。

3、管理及技术岗位的员工,应有其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

5、工作申请表(包括附带的个人简历)。

6、聘用岗位有要求的,应有岗位要求规定项目的县区级以上医院体验报告。

7、从事保卫等重要岗位的,应有相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法规规定的特殊岗位,应有职业资格或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应审验)。

9、劳动合同正本一份。

10,转正审批表。

6. 中国船舶技术档案馆馆长

专业技术人员:(1)广义理解:指拥有特定的专业技术(不论是否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定),并以其专业技术从事专业工作,并因此获得相应利益的人。(2)狭义理解:指在企业和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经济实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在外商投资企业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中方人员。具体指:工程类的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及助理工程师等级别的工程技术人员、农业类的农牧师等技术人员、科研人员(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卫生技术类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技术人员、教学类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级教师、教师等人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船舶技术人员、经济类的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企业法律顾问类的一级企业法律顾问、二级企业法律顾问、三级企业法律顾问、会计类的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统计类的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翻译类的翻译、助理翻译等人员、图书资料、档案馆的馆员、助理馆员、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律师类的高级律师、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公证类的一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及政工人员。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体指企业、事业单位的具前述执业资格证书和从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专业技术部门管理的管理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下设的专业技术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如财务部长必须具有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或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中从事生产、技术、经济管理岗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许可的政治工作人员。

按照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统计为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二)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远程教育;

(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五)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7. 中国船舶技术档案馆七六所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按行业分类别,大致分为教育、科研、勘察设计、勘探、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农林牧水、交通、气象、地震、海洋、环保、测绘、信息咨询、标准计量、知识产权、进出口商检、城市公用、物资仓储、社会福利、经济监督、机关后勤及其他25个行业类别。

二是按资金的来源进行分类,可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或收入较少,各项支出全部或主要靠国家预算拨款的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一定数量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但还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支大于收的差额需国家预算拨款补助的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的单位)。

三是按性质和特点分类,可分为具有非政府公共机构性质的事业单位,如社会科学联合会、社会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图书馆、博物馆、计划生育协会等;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养老院、大专院校、中小学校、重要的医疗卫生单位、疗养院、考试管理中心等;具有生产经营性和能力的事业单位,如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科研院所、广播电视台、报纸、刊物和出版社、城市公用方面的市政管理、房产管理、园林设计等单位。

以下,就主要类别进行简介:

1.教育事业单位。作为从事各种公共教育教学以及为教育教学提供指导和服务的各类社会公益性组织,教育事业单位是我国各类人才的最大输出港,是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事关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教育事业单位是我国事业单位的主体,目前其工作人员规模达到约1404万人,大约占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模的一半。

教育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单位,如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等;中等教育单位,如各类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等;高等教育单位,如各类大专院校、独立设置的研究生院(部)等;成人教育单位,如各类干部管理院校、教育(进修)学院、党校、团校、职工大学、夜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学校、讲师团、各类培训中心等;特殊教育单位,如各类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教会学校等。

2.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是指社会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健康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等的组织机构。卫生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规模目前约452万人,占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规模的17%左右。

卫生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医疗事业单位,如各类医院、卫生院、保健院(站)等;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类地方病防治院(所)站、防疫站(所)、检疫所(站)等;血液事业单位,如采血中心(站)、血库等;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站)、妇幼保健院(所、站)等;卫生检验事业单位,如药品检验所(站)、食品检验所(站)等;卫生监督单位,如卫生监督所、站等。

3.农业事业单位。农业事业单位是指向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提供公益服务以及从事农林牧渔水等行业资源的开发、保护和技术推广服务的组织机构。

农业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单位,如农业技术推广站、农经站、林业站、水利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农业机构推广站等;良种培育事业单位,如种子(苗圃)站、实验(养殖、试验)站、良种配种站等;综合服务事业单位,如土肥站、水土保持站、植物(森林防灾)保护站(所)、农业(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等;动植物防疫检疫事业单位,如动植物防疫(站)、检疫所(站)等;水文事业单位,如水文勘测站、水流域管理(所)、水文站等。

4.科技事业单位。作为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体系的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直接或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或公益性服务的组织机构,科技事业单位是我国庞大事业单位的组成部分。

科技事业单位主要包括:自然科学研究单位,如基础型科研院所、应用型科研院所等;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如基础理论研究院所、人文历史研究院所、综合性科学研究单位。

5.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艺术、图书文献、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制作、音像品制作以及其他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生活需要而进行创作、演出或展览活动和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场馆服务的组织机构。

文化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演出事业单位,如各类演出团(院、队)等;艺术创作事业单位,如艺术创作院所、艺术制作中心、音像影视制作中心等;图书文献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档案馆、文献情报中心等;文物事业单位,如文物保护站、文物考古队(所)、博物馆、纪念馆等;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宫)、青少年宫、俱乐部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如广播电台(站)、电视台、转播台(站)等;报刊事业单位,如各类报社、期刊社等;编辑事业单位,如各类编辑部、党史编纂室、地方志编纂室等;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如各类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社、新闻中心、新闻社等。

6.体育事业单位。体育事业单位是指从事体育竞技比赛和为体育竞技比赛及群众性体育活动提供培训和场馆服务的组织机构。

体育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体育竞技事业单位,如各类运动队、俱乐部等;体育设施事业单位,如各类训练基地、比赛场馆等。

7.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城市公用事业单位是指从事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护、管理以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管理并提供相关公益服务的组织机构。

城市公用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如园林绿化队(站)、公园、游乐园等;城市环卫事业单位,如环卫所、清洁卫生队(站)、管道疏通队(站);市政建设事业单位,如市政工程队、市政工程维护队等;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建设服务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所(站)等。

另外,城市的公共交通、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在很长时间内也在这一范围内。

8.交通事业单位。交通事业单位是指承担公路、航道建设维护、管理和交通规费征收任务,并提供相关公益服务的组织机构。

交通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公路建设维护事业单位,如公路养护段(站)、公路工程监理站(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公路管理局(处、所).等;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如公路运输管理局(处、所)、汽车检测中心(站)等;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如稽查征费管理局(处、所)等;航务事业单位,如航务港监船舶检验局(处、所)、航道养护段(站)、救助打捞队等。

9.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是指从事关乎社会福祉的公益事业,为社会上的离退休人员、鳏寡孤独人员和残疾人提供服务的组织机构。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福利事业单位,如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等;康复治疗事业单位,如干休所、荣军院、疗养院、休养所、伤残军人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用品供应站等;殡葬事业单位,如殡仪馆、火葬场等。

10.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是指承担机关事务性工作以及为机关工作和生活提供各类后勤保障服务的组织机构。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主要包括:食堂、水电班、车队、小卖部、门诊部、医务所等;修缮事业单位,如修缮队等;文印通讯事业单位,如总机班、文印室、印刷所等;接待服务事业单位,如招待所、宾馆等。

11.社会中介事业单位。社会中介事业单位是指运用一定手段,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公民等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和技术咨询以及为人才、执业资格评估等提供服务的组织机构。

社会中介服务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信息咨询事业单位,如信息中心、咨询服务中心(站)等;技术咨询事业单位,如技术创新中心、技术交流中心、计算机中心(站)等;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事业单位,包括职业介绍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事业单位,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价格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版权事务所、交易所等。

此外,还有气象、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知识产权保护以及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电力监管等各类独立监管单位。

8. 中国船舶技术档案管

专业技术人员有以下职业:

工程类: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及助理工程师等级别的工程技术人员;

农业类:农牧师等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技术人员;

教学类: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级教师、教师等人员(含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小学);

经济类: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

企业法律顾问类:一级企业法律顾问、二级企业法律顾问、三级企业法律顾问;

会计类: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统计类: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翻译类:翻译、助理翻译等人员;

图书资料、档案馆的馆员、助理馆员、文博人员、新闻、出版人员

律师类:高级律师、一级律师、二级律师、三级律师

公证类:一级公证员、二级公证员、三级公证员;

以及科研人员(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及实验技术人员)、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船舶技术人员、广播电视播音人员、工艺美术人员、体育人员、艺术人员及政工人员等等。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体指企业、事业单位的具前述执业资格证书和从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从事专业技术部门管理的管理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下设的专业技术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如财务部长必须具有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企业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或附属辅助生产单位)中从事生产、技术、经济管理岗位的技术负责人和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许可的政治工作人员。

9. 中国船舶技术档案馆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主任医师、助理经济师、出版人员、会计员、助理翻译等等,均属于专业技术性质的人员,才能够担任的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哪些职业?大致如下所示:

工程类:相信这些年大家有在很多平台上,看到工程类相关职称考试的信息,的确在这个类型的岗位上,有大量专业技术人员,比如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以及造价工程师等等。

农业类:这一类型的专业技术人员,普通大众可能了解的不是很多,但对于跟农业相关的职位来说,农牧师等技术人员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卫生技术类:有了好的身体,才能更好地生活、工作,因此大家对于医院内的人才要求往往会更加地严格。至于这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包含了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等。

教学类:学习能够让人进步,故而与教学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社会需求量也是相当高的。这类人员往往会包含了正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级教师等等。

除此之外,经济类、会计类、翻译类、律师类、公证类等职业岗位上,也需要大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再来就是一些在科研、体育、艺术等方面的职位上,同样会要求员工是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