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网app 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动力,是船舶行业最大门户分类网站
全国: | 上海:
水上物流产品分类
主页 > 主机推进 > 加油船租赁(油船租赁合同)
加油船租赁(油船租赁合同)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2-15 19:45    点击:292   编辑:admin

1. 油船租赁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与航次租船合同的区别

  1、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收取的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并非按照货物的数量计算,承租人承担了船舶航速及货物装卸时间的风险。鉴于出租人并不控制货物的装卸,因此承租人只能要求出租人在航行过程尽力速遣,而航次租船合同一般无尽力速遣条款。另方面,由于承租人负责货物的装卸,无理由要求出租人承担滞期费;而装卸时间也计租金,出租人也不需要滞期费条款,定期租船合同因而无装卸时间及滞期费条款。租金按承租时间计算,是判断期租与程租的根本标准,因而在实务出现的"航程定期租船合同"也属定期租船合同。航程定期租船合同规定出租人完成指定港口之间的运输,但是承租人应按时间支付租金。船东可利用这种安排,不再承担装卸时间风险,省去计算装卸时间及滞期费的麻烦。当然,承租人也可从容地安排货物的装卸。

  2、在定期租船合同中,出租人对船舶的维修义务较重,如船舶不能正常营运连续满24小时,对因此损失的营运时间,承租人不付租金。而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如果出租人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已尽适航义务,则在运输过程中因船舶故障或其他原因出现延迟,承租人一般没有拒付或收回运费的权利。

  3、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除了负责装卸费用外,还应负责燃油、港口使费等营运费用。而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如果按FIO条件订立航次租船合同,承租人仅负责装卸费用;如果按Gross Terms订立航次租船合同,出租人承担全部运输费用,承租人也不承担装卸费用。

  4、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有权获得海难救助报酬的一半。这种规定的理由,在于定期租船合同的承租人承担船舶的时间损失。海上救助无疑会耗费船舶的营运时间,承租人甚至丧失营运机会的风险,而出租人的船员实际进行救助,故定期租船合同双方分离救助报酬。

  5、我国海商法第六章将期租与光船租赁合同统称"船舶租用合同",认为船舶租用合同不属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则被视为运输合同。我国海商法如此处理,盖是由于航次租船合同与提单条款较为相似,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则与提单或海上运输合同相去甚远。对于这种规定,只需理解两点:(1)我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不适用于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定期租船合同与光船租赁合同当事人可自由拟定合同条款,不受干涉。(2)在船舶租用合同就有关事项没有规定或规定清时,应适用第六章"船舶租用合同"。如第六章也无规定,由于我国海商法为民事特别法,可适用民法通则有关租赁合同的规定,如我国民法通则也无规定,则应依照海商法的规定,适用国际惯例。

2. 油船租赁合同范本

因船舶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第六条 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下列海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依照以下规定:

(一)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二)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三)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四)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五)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六)因海事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船舶抵押纠纷提起的诉讼,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七)因海船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优先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

3. 油船租赁合同协议

不可以,要等租赁期间合同到期才可以转让船舶所有权

4. 船厂租赁合同

中远连云港船厂注册资金为1亿8000万元人民币,中远船务集团公司持有60%的股权,江苏省连云港港口公司持有其余40%股权。 中远连云港船厂目前租赁总长660公尺的三个泊位和一个8万公吨的浮船坞,该船厂将主要从事船舶和海洋工程的修理和改装业务。

5. 3000吨油船建造合同

1接船前阶段

公司一般在新造船舶的试航前派出技术过硬的干部船员到船厂参加接船工作。新船的接收是一项艰苦而复杂的工作,如何接好新船,是船舶在今后能否正常营运的关键。那么我们在交接船前必须要学会操作和管理江南体育网站是什么 ,以便在接船后可以立即开航投入营运。接船期间,要求接船船员要有较高的责任心和耐心,各设备主管要虚心向厂方安装该设备的技术员以及设备厂家的工程师学习,并详细阅读说明书和研究图纸。现场对照设备,使自己熟悉其性能、基本原理、操作方法、特点及注意事项,有不懂或不清楚的地方及时与厂方技术人员沟通请教,直至弄清楚为止,否则会给接船工作造成困难。

接船船员在整个接船过程中,是在监造组的领导下工作的,有问题应向监造组汇报,不要直接与厂方发生关系。在熟悉检查设备时,由于设备正处于安装调试中,船员不应擅自动用、测试船上的各种设备。如确实需要,应事先与监造组联系并征得船厂有关人员同意,以免发生意外。每天各主管将所发现的缺陷作好记录,以书面形式交给监造组协调解决。船舶在坞期间,要重点检查核对水下设施,如海底阀箱、计程仪和测深仪探头、各水舱海底阀门等的位置以及安装是否正确,否则船舶下水后,就很难检查了,会给将来的工作造成被动。

2试航阶段

船上的设备基本安装、系泊试验、船体的舾装工程等工程全部完毕后,开始试航。试航是按照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编制的船舶试航大纲进行的,试航前召开厂方、监造组、船员等参加的试航前会议,船舶试航是船员初次熟识机器设备功能、工况及操作方法的机会,非常重要务必要高度重视。主要设备厂家都会派出服务商在船。试航期间人员很多,参加试航的人员有100多人。

厂方会列出各项目负责人的名单及项目试验的时间安排,船员要掌握各自所主管项目的试航时间安排,到时主动去参加自己所主管设备的试验,充分利用短暂的试航时间来熟悉了解和掌握本轮的基本技术状况。主要的试验项目有:主机试验(无人机舱、机动用车、应急操车),失电试验,舵机试验,锚机试验,船速试验,加速试验,旋回试验,惯性试验,抛锚试验,压排水试验、烟雾报警试验,操舵试验,应急操舵试验,通导设备试验等等。船舶试航期间的试验项目均由船级社验船师进行严格检查确认。在各项目的试验中,所有设备的操作由船厂安排专人负责进行调试,我们要留意厂方人员的操作步骤,要看仔细,如有疑问可以随时向主管责任人提出,请求解答,对仍不明白的地方详细记录,以备后查,直至得到准确的答复和完全理解。对有问题的设备,作好记录,写出整改建议,汇总以后交给监造组,会同船厂协商解决。

试航前,船厂会加部分燃油和化学品以供试航之用,数量不多,船厂加油时,轮机人员最好在现场,因为这是熟悉加油系统的最好机会。交接时,船员会同船厂有关人员测量船存的燃油、滑油的品种、数量和化验报告。交接前后,船东会安排加油,船长要向船东和代理确认加油港和加油数量,提早做出加油计划和加油安排。特别注意的是在加油前,应确认管路的阀门是否打开或关闭、试压时的闷板是否已拆除、管头接口螺丝是否都已紧固,防止跑油造成污染事故;提前检查确认各个油舱的真实总深、容积和计算修正方法。

3

交接阶段

船舶在交接前几天,按合同船厂要给船上配物料备件,同时公司也要给船上配供物料和备件。由于供给的东西太多加之船员又少,船舶应当组织安排人员集中精力清点好物料备件,核对是否与清单相符,确认数量、质量和型号,确认后签字验收。尽可能要求供应商将物品放入船上仓库,尤其是关键性备件清点后应入库加锁。

厂方会提前要求船长接收各类证书、图纸,这些资料都存放在船厂技术科。在验收文件资料时要精细,如产品证书、设备说明书及图纸的验收,务必逐项查对,不怕繁琐,发现资料证书残缺、不全、不符,及时与厂方交涉,确保文件资料齐全。船舶证书由船级社验船师交给监造组再交给船长,船长要仔细核对证书的每一项内容。

一切工作就绪后,举办交接命名仪式,由船东和船厂双方领导签字,并由船东领导现场对该轮命名,至此,该船交由船东管理运营。

6. 租船运输合同

包运合同租船是指船东在约定的期限内,派若干条船,按照同样的租船条件,将一大批货物由一个港口运到另一个港口,航程次数不作具体规定,合同针对待运的货物。运费可以按照合同签订日的费率决定,也可采用每次运费率的方法,也就是说费率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灵活变动,减少合同双方的损失。

作用

包运合同租船可以减轻租船压力,对船东来说,营运上比较灵活,可以用自有船舶来承运,也可以再租用其它的船舶来完成规定的货运任务;可以用一条船多次往返运输,也可以用几条船同时运输。包运合同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大宗低价值散货。

特点

包运租船区别于其它租船方式的特点有:

1)包运租船合同中不确定船舶的船名及国籍,仅规定船舶的船级、船龄和船舶的技术规范等,船舶所有人只须比照这些要求提供能够完成合同规定每航次货运量的运力即可,这对船舶所有人在调度和安排船舶方面是十分灵活、方便的。

2)租期的长短取决于货物的总量及船舶航次周期所需的时间。

3)船舶所承运的货物主要是运量特别大的干散货或液体散装货物,承租人往往是业务量大和实力强的综合性工矿企业、贸易机构、生产加工集团或大石油公司。

4)船舶航次中所产生的时间延误的损失风险由船舶所有人承担,而对于船舶在港装、卸货物期间所产生的延误,则通过合同中订有的"延滞条款"的办法来处理,通常是由承租人承担船舶在港的时间损失。

5)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运货物的数量及商定的费率计收,通常按航次结算。从上述特点可见,包运租船在很大程度上具有"连续航次租船"的基本特点。

7. 油轮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也称“航程租船合同,定程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口运至另一港口,并由承租人为此向出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在法律性质上,航次租船合同是一种海上运输合同。

8. 船台租赁合同

一级建造师考试是建筑行业里的含金量很高的一个证件,是每一个从业人员的毕生追求。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行业外的人员也加入了建造师的考试大军里。于是,就有了很多莫名其妙的问题。

其中最搞笑的一个问题就是:一级建造师通过之后能做什么?现在我就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说的不对的,请大家多留言批评。

一级建造师能做什么?我刚开始考的时候,我也不知道,在网上查了好多帖子,感觉大家都是道听途说的,没有啥根据。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这个问题,我现在就有根据的胡说一通。

无规矩不成方圆。建造师执业也是有规矩。这个规矩(新版的未确定,先按照旧版的说,有新版按照新版)就是住建部153号,2007年3月1日,实施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每一个想考一级建造师、备考一级建造师或者通过一级建造师的朋友,都应该好好看看这篇文章,相信你会有所收获的。

言归正传,现在继续说说建造师能做什么?请看规定

第三章:执业

第二十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建造师能做的工作。

先说说二十条:需要建造师的单位特别特别多,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等等都需要一级建造师。并不仅仅局限于施工单位,但是为什么,大家都会有一级建造师都是用在施工单位里,因为项目负责人也就是项目经理必须有一级建造师这个规定造成的错觉。

再说说二十一条:从事的内容是有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项目管理、工程经济咨询及其它业务。发现没有,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和管理有关系的,而管理几乎所有公司都需要的。你找工作的时候,就看看管理来就可可以了呗。

为什么建造师能够胜任这么多岗位呢?

首先;能考建造师的朋友,都是在建筑行业里,最少摸爬滚打四年以上,在这四年里,最少经历1--2个完整的项目。项目的复杂程度,经历过来的朋友都知道,没有经历过的朋友,说了也不知道。经历有了,实际经验也就有了一定积累。

其次:在枯燥的建筑里摸爬滚打几年以后,还能够有毅力学习的朋友,更能体现自身优异的品质了。这里可能会有很多大牛的朋友, 会趾高气扬的跳出来说,不就是一级建造师证书,有什么好吹牛的。可是,如果你通过后,我认为你可以吹牛的。

由此可见,官方希望的建造师是拥有实践和理论的复合型高级管理者,这样的高级即使不从事建筑行业,也可以从事其它相关行业。毕竟很多事情,到最后都是相通的。

总之,一级建造师的能够做的特别多。但是前提你得先把一级建造师证书考下来。我是建造师学吧考培,有一级建造师和造价工程师,在学习工作的道路上,大家携手而行。

9. 油船租赁合同怎么写

1.出租人交船的义务。光船租赁合同下,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承租人交付约定的船舶以及船舶证书。出租人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船舶还应当适于合同约定的用途。

2.出租人的权利担保义务。出租人必须保证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有权依合同占有和使用船舶。如果因船舶所有权争议或者出租人所负债务致使船舶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的利益不受影响,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3.出租人不得抵押船舶的义务。在光船租赁期间,未经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出租人不得对船舶设定抵押权,如果违反此义务并给承租人带来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出租人的主要权利是收取租金。

10. 船舶租赁合同

①租船方式不同。定程租船以船舶航程为租用对象;而定期租船以船舶租用期限为租用对象。

②租金计算不同。定程租船按装运货物的吨数计算租金,租金可直接表现显货物运输成本;而定期租船是按月以每一夏季载重吨或按每日租金额计算租金,租金不能表现为货物运输成本。

③费用负担不同。定程租船人只负担运费、滞期费等几项费用,其他大部分费用如航线所需的燃料费、港口费用及港口代理费等均由船东负担,而定期租船租东只负担船舶营运费,其他大部分费用如航行所需燃料费、供水及港口捐税、港口费用、装卸费、平舱费和理舱费等均由租船人负担。

④船舶调度权不同。定程租船由船东掌握船舶的调度权,所以适用于货物单一,装卸港较少的大宗货物运输;而定期租船由租船人掌握船舶的调度权,租船人可按需要选择任何航线挂靠任何港口。

⑤船舶技术管理不同。定程租船的船舶管理和技术工作均由负责;而定期租船租船人要全面了解和掌握舰艇性能和基本技术知识,掌握船舶动态,加油、审查航海日记和机房日记。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