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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南路有哪些船舶公司(广西有哪些船舶公司)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2-02 15:46    点击:243   编辑:admin

1. 广西有哪些船舶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船舶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服务,保障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船舶检验活动及从事船舶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船舶检验是指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检验。

军用船舶、体育运动船艇、渔业船舶以及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的设施的检验,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检验管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对船舶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船舶检验监督工作。

第二章 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船舶检验机构是指实施船舶检验的机构,包括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验船公司(以下简称外国验船公司)。

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或者外国验船公司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的验船机构审批条件作出是否予以审批的决定。予以审批的,同时应当明确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的检验业务范围。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向社会公布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业务范围。

第五条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

(一)A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包括国际航行船舶、国内航行船舶、水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

(二)B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国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

(三)C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船舶的法定检验;

(四)D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小型船舶,以及封闭水域内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货船和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客船的法定检验。

第六条 外国验船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依据船旗国政府授权,对悬挂该国国旗及拟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海上设施实施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

(二)对本款第(一)项规定的船舶、海上设施所使用的有关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等船用产品实施检验;

(三)对外国企业所拥有的船运货物集装箱实施检验;

(四)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在逐步开放的范围内对自由贸易区登记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实施入级检验。

第七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船舶检验活动。

第八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报告年度船舶检验工作情况,包括质量体系运行、检验业务量、检验人员变化等情况。

第九条 船舶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检验技能,满足国家有关船舶检验人员资质的要求。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统一组织船舶检验人员考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船舶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第十条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对船舶检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不定期持续知识更新培训。

第三章 法定检验

第十一条 法定检验是指船旗国政府或者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安全技术状况实施的强制性检验。

法定检验主要包括建造检验、定期检验、初次检验、临时检验、拖航检验、试航检验等。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建造检验:

(一)建造船舶、水上设施的;

(二)改变船舶主尺度、船舶类型、分舱水平、承载能力、乘客居住处所、主推进系统、影响船舶稳性等涉及船舶主要性能及安全的重大改建,或者涉及水上设施安全重大改建的。

船舶、水上设施建造或者重大改建,应当向建造或者改建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第十三条 营运中的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签发船舶检验证书的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定期检验可以委托营运地国内船舶检验机构代为进行。

第十四条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初次检验:

(一)外国籍船舶、水上设施改为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

(二)体育运动船艇、渔业船舶改为本规定适用的船舶;

(三)营运船舶检验证书失效时间超过一个换证检验周期的;

(四)老旧营运运输船舶检验证书失效时间超过一个特别定期检验周期的。

有前款第(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新的检验周期按照原证书检验周期计算。

第十五条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

(一)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能;

(二)改变证书所限定的航区或者用途;

(三)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时间不超过一个换证周期;

(四)涉及船舶安全的修理或者改装,但重大改建除外;

(五)变更船舶检验机构;

(六)变更船名、船籍港;

(七)存在重大安全缺陷影响航行和环境安全,海事管理机构责成检验的。

对于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船舶、水上设施申请检验时,国内船舶检验机构须对失效期内应当进行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按照原证书检验周期计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的外国籍船舶,有第一款第(一)、(七)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签发检验证书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外国籍船舶的发证机构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验船公司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对移动式平台、浮船坞和其他大型船舶、水上设施进行拖带航行,起拖前应当申请拖航检验。

第十七条 船舶试航前,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试航检验,并取得试航检验证书。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在签发试航检验证书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确认船舶试航状态符合实施船舶图纸审查、建造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批准的船舶配载及稳性状态。

第十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从事钻探、开发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一)作业前检验;

(二)作业期间的定期检验。

第十九条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所使用的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应当进行船用产品检验。

应当进行法定检验的船用产品范围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公布。

第二十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船用产品法定检验技术要求,对纳入法定检验范围内的船用产品开展工厂认可、型式认可、产品检验。

第二十一条 船运货物集装箱的制造厂商或者所有人、经营人应当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一)船运货物集装箱制造时,申请工厂认可、定型设计认可和制造检验;

(二)使用中的船运货物集装箱,申请营运检验,采用定期检验或者按照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审核的连续检验计划进行检验。

第二十二条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将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工厂认可、型式认可或者定型设计认可及单件产品的检验结果录入国家船舶检验数据库并对外公布。

第二十三条 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和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经检验符合相关的法定检验技术要求后,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使用国家船舶法定检验发证系统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或者技术文件。

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经检验符合相关的法定检验技术要求后,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使用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的法定检验发证系统签发相应的检验证书或者技术文件,并由海事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法定检验证书和国内航行船舶的检验报告和记录格式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制定并公布。

第二十四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和严格执行保证检验发证质量的控制程序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根据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对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的法定检验要求实施等效、免除的,应当达到海事国际公约或者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要求的同等效能及安全水平,并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报告,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入级检验

第二十六条 入级检验是指应船舶、水上设施的所有人和经营人自愿申请,按照拟入级的船舶检验机构的入级检验技术规范,对船舶、水上设施进行的检验,并取得入级船舶检验机构的入级标识。

第二十七条 除本规定第六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加入船级的,应当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

第二十八条 下列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加入船级的,应当向中国船级社申请入级检验:

(一)在海上航行的乘客定额100人以上的客船;

(二)载重量1000吨以上的油船;

(三)滚装船、液化气体运输船和散装化学品运输船;

(四)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申请入级的其他船舶。

第二十九条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经入级检验符合相关的检验技术规范要求并取得法定检验证书的,船舶检验机构方可签发入级检验证书或者技术文件。

第三十条 从事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入级检验业务的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将其入级检验技术规范和证书格式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备案。

第五章 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

第三十一条 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包括与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船运货物集装箱相关的涉及航运安全及水域环境保护的检验制度、安全标准、检验规程等。

第三十二条 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制定,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航行的下列船舶的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未制定的,参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制定的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检验发证:

(一)船长15米及以下的内河渡船;

(二)船长20米以下的普通货船;

(三)12人及以下的载客船舶。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的制定机构应当组织开展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后评估:

(一)实施满5年的;

(二)上位法或者相关国际公约有重大修改或者调整的;

(三)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影响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适宜性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后评估的情形。

第六章 检验管理

第三十四条 船舶检验机构开展检验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检验业务范围开展检验工作,不得拒绝满足法定检验受理条件的申请。

船舶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检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检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检验机构不得检验:

(一)船舶和水上设施的设计、建造与修造单位未建立质量自检制度;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报废的船舶、水上设施;

(三)未提供真实技术资料;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新增运力审批的建造船舶;

(五)未能为船舶检验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第三十六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在船舶、水上设施的建造或者重大改建开工前,对开工条件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检验。

第三十七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水上设施未取得海事管理机构授予的船舶识别号的,船舶检验机构不得签发法定证书。

第三十八条 船舶和水上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制造厂商,船舶和水上设施的设计、建造与修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如实提交检验相关资料。

第三十九条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报废的,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报告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注销检验证书。

第四十条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变更船舶检验机构,新接受的船舶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证书时应当收回存档原检验证书。

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定检验技术规范检验的船舶,船舶检验机构变更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船舶检验机构的,新接受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或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法定检验技术规范重新进行检验。

第四十一条 外国籍船舶、水上设施因存在重大缺陷被强制取消船级的,新接受的境内设立的外国验船公司应当验证缺陷已改正后,方可受理检验。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停止检验或者撤销相关检验证书:

(一)违规建造、违规重大改建;

(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三)未通过检验。

有前款第(一)项情形的还应当报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涂改检验证书或者以欺骗行为取得检验证书,船舶检验机构未撤销检验证书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船舶检验机构撤销检验证书。

第四十三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建立船用产品法定检验质量监督机制,发现法定船用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撤销检验证书或者禁止装船使用。

第四十四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对为其提供服务的检修、检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质量、技术条件的控制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有关检验档案资料。

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的,原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将包含图纸的全部技术档案转交变更后的船舶检验机构。

第四十六条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组织对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能力和条件进行核查,对船舶检验机构检验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十七条 海事管理机构发现涉及船舶检验重大质量问题或者有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七)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报相关船舶检验机构。

涉及船舶检验重大质量问题的,应当报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调查处理。

相关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第四十八条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配合海事管理机构开展船舶检验质量监督和调查。船舶检验机构对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和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报告。

第四十九条 申请检验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检验结论持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船舶检验机构申请复验,接到复验申请的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复验的答复。

对复验结论仍有异议的,可以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提出再复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技术专家组进行检验、评议并作出最终结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在接到再复验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再复验的答复。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移动平台、浮船坞、大型船舶、水上设施拖带航行,未经船舶检验机构进行拖航检验,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拖航,并对船舶、设施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至12个月,对水上设施主要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试航船舶未经试航检验并持有试航证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试航,并对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试航船长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至12个月。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从事钻探、开发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按规定申请作业前检验或者作业期间检验,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九条,报废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向船舶检验机构报告,由海事管理机构对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的规定,船舶、水上设施和船上、设施上有关航行安全、防治污染等重要设备无相应的有效的检验证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船舶、水上设施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项、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船舶、水上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航行或者作业的,暂扣船舶、浮动设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无相应的有效的检验证书及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包括下列情形:

(一)没有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

(二)持有的检验证书属于伪造、变造、转让、买卖或者租借的;

(三)持有的检验证书失效;

(四)检验证书损毁、遗失但不按照规定补办。

第五十五条 船舶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签发的相应检验证书无效,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开展相关检验业务,并向社会公告:

(一)超越认可的业务范围开展检验业务;

(二)违反规定开展检验;

(三)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船舶检验人员独立从事检验活动;

(四)违反检验规程受理检验;

(五)船舶、水上设施的建造或者重大改建开工前,未对开工条件进行检查或者在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开展检验;

(六)对未按照规定取得新增运力审批的建造船舶开展检验;

(七)未对向其提供服务的检修检测机构的安全质量、技术条件进行有效管控;

(八)在按规定取得船舶识别号前,签发法定检验证书;

(九)出现重大检验质量问题。

第五十六条 船舶检验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一)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未对检验人员进行培训;

(二)外国验船公司未对外国籍检验人员按照公约要求进行培训;

(三)未按规定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报告有关事项;

(四)未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七条 船舶检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撤销其检验资格:

(一)未进行检验而签发相关检验证书;

(二)超出所持证书范围开展检验业务;

(三)未按照法定检验技术规范执行检验;

(四)未按规定的检验程序和项目进行检验;

(五)所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检验报告与船舶、水上设施的实际情况不符;

(六)发生重大检验质量责任问题;

(七)不配合事故调查或者在调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2. 广西最大的船厂在哪

还没倒闭,有船出口,感觉一般

3. 广西北海有多少家船厂

一,北船重工

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京鲁船业

蓬莱中柏京鲁船业有限公司

三,青岛造船

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

四,金陵船船

招商局金陵船舶(威海)有限公司

五,荣成造船

荣成造船工业有限公司

六,莱佛士

烟台莱佛士船业有限公司

七扬帆船舶

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八,润龙

青岛龙德船艇制造有限公司

九,鸿润国际

日照鸿润国际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十,运泰船舶

威海运泰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4. 广西有哪些船舶公司招工

船舶检验部门的待遇一般都很好的. 不过现在好象没有船舶检验局了,所有的检验部门都并到中国船级社了.那里的待遇还是不错的.

5. 广西有哪些船厂

   广西有下城市被命名为军舰: 北海市,桂林市,百色市,钦州市,玉林市和南宁市。

北海号护卫舰(舷558),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研制的053H1G型护卫舰首舰。标准排水量1,565吨満载,排水量1,960吨。该护卫舰是专为装备中国海军南海舰队而在053H1型护卫舰基础上改进研制的一型护卫舰。舰上换装新型双管100毫米主炮和双管37毫米副炮,换装低红外特征烟筒,舰内安装了空调系统,便于在湿热的南海水域巡航作战。北海号护卫舰于1991年6月在中国广州黄埔造船厂开工,1993年1月20日下水,1993年5月交船服役于中国海军南海舰队。

       桂林号(164号)导弹驱逐舰是051D型驱逐舰,1980年5月19日在广州造船厂开工制造,1984年6月20日下水,1987年7月10日服役于南海舰队,2004年调往北海舰队。2019年5月16日,桂林舰退役。桂林号 排水量:3250吨(标准),3670吨(满载) 续航力:2970海里/18节 编 制:280名(其中军官45名桂林号是051D型最后1艘,后来桂林号在广州造船厂进行大改,经改进后的164舰与从前建造的同类舰相比,更具有全国先进地位。因此在1989年,164桂林舰获国家军品国优银质奖。

     

  百色号舷号585,舰长约89米,宽约12米,满载排水量近1500吨,由武昌造船厂建造,是我国自行设计建造的新一代056型轻型导弹护卫舰。2013年10月12日,百色舰入列命名仪式在南海舰队三亚某基地军港举行。这标志着该舰正式加入人民海军战斗序列。百色号是继梅州舰后海军南海舰队列装的第二艘056型护卫舰。该型军舰具有设计理念先进、集成化信息化程度高、隐身性能好、电磁兼容性强等特点。

     

  钦州号(597)护卫舰是我国056型护卫舰中的第六艘,于2012年08月30日下水,该舰配备FL-3000N舰空导弹系统,采用3-2-3布局,共8枚装导弹钦州号总长:89米 型宽:大于9米 吃水:4米 标准排水量:1300吨 满载排水量:1440吨 动力:柴油机两座 最大航速:25节 续航距离:1700海里/18节 舰员:60人钦州号主炮:PJ-76型单管76毫米舰炮1座,位于舰艏。副炮:单管30毫米近防炮2座,位于主桅杆侧。

          玉林号(569)054型护卫舰于2010年2月1日交付南海舰队。武器:反舰导弹:2座4联装YJ-83反舰导弹发射架;防空导弹:4座8联装垂直发射红旗-16防空导弹;1座PJ26型单管76MM隐身舰炮;两舷各装一门国产730型30毫米近防系统;2座三联装鱼-7型鱼雷发射管;2座3200型(86式)6联装反潜火箭发射器;1架直-9C型反潜直升机

         

  柳州号护卫舰2011年12月10日下水,2012年12月26日服役于南海舰队。柳州号护卫舰标准排水量为3500吨,满载排水量达到4000吨以上。这达到了中国产第一代导弹驱逐舰的吨位,柳州号动力装置采用高速柴油机,最高航速27节;续航力3800海里/18节;舰员编制 190人,柳州号不仅是对柳州双拥共建成效的肯定,更是柳州和全体柳州人民的骄傲与自豪,对深化和普及全社会的国防观念、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建设和谐社会起到积 极的引领作用。

          南宁号驱逐舰据传在2019年已经下水,该舰是第17艘052D型驱逐舰。有点失望!并非此前猜测的055大驱!但南宁号好像是最新改进型,属于052DL型,所以在吨位、性能上都要先进许多,这点也符合首府的地位

6. 广西有哪些船舶公司好

靠谱呀,广西中帆船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9月10日,注册地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1号富宁新兴苑富宁大厦A单元八层803号房,法定代表人为樊勇。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海洋船舶船员服务(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海洋捕捞及捕捞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产养殖(除全民所有制的水域、滩涂养殖外)(仅限分支机构);销售:饲料、养殖用具、捕捞用具。

7. 广西最大船务有限公司

贵港市区的货运港口在贵港市港务所集装箱那边,往贵港方向走,2路公车可到,自驾车去的话不懂可以问当地人。地址:中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国.广西省.贵港市.港北区南平路33号

以下是简介:

爱凯尔(贵港)港务有限公司

爱凯尔(贵港)港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由印度尼西亚上市公司在中国广西进行投资建设的港口企业,公司主要经营的货类是集装箱、件杂货和散货。公司位于华南、西南地区最大的内河港口—贵港港。

目前,因公司发展需要,热情期待有识之士加盟,以求取得更好的共同发展。

印尼爱凯尔股份有限公司

印尼爱凯尔股份有限公司是在印度尼西亚上市的一家国际性公司。自1993年在广西柳州市投资建设利达化工有限公司后,2006年4月7日又与贵港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贵港港口改造合作项目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公司将投资7亿元人民币对贵港港罗泊湾作业区二期集装箱项目和贵港港猫儿山作业区二期项目进行投资及建设。

公司在广西贵港市成立了有广西贵港爱凯尔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原广西贵港港务总公司)、爱凯尔(贵港)港务有限公司(原贵港贮木场、贵港市民运港、贵港市红联港)、爱凯尔(贵港)中转港有限公司(原贵港中转港有限公司)。爱凯尔股份有限公司将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港口强市”战略,围绕做大最强贵港港目标,以发展和共赢的发展思路,把贵港港建设成为广西和全国内河强港。

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到2008年,公司属下港口的散件杂货吞年通过能力将达到900万吨、集装箱20万标箱;到2011年,散件杂货吞年通过能力将达到1200万吨、集装箱20万标箱目标。

为了达到以上目标, 公司将坚持以全心全意服务客户为中心,外拓市场,内强管理,进一步优化港口资源配置,调整生产布局,实现码头专业化重组,积极推动集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公司各港口将履行“文明装卸、优质高效、服务一流、客户满意”的服务承诺,竭诚为船方、货主、商家服务。

广西贵港爱凯尔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前身为广西贵港港务总公司,于2006年5月1日改制成立,是由印尼爱凯尔股份有限公司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共同投资组建的广西内河最大的一家专业化集装箱公司。container

广西贵港爱凯尔集装箱港务有限公司作为广西内河最大的港口企业,围绕广西和贵港市政府做强做大贵港港,把贵港港建设成为现化化的主枢纽港和广西内河最大的集装箱中转港的战略目标,目前正在加快广西重点工程贵港港罗泊湾作业区二期工程建设步伐。二期工程将新建2个千吨级件杂货泊位,3个千吨级集装箱泊位,改建2个千吨级集装箱泊位,堆场面积15万平方米,两台装卸桥、3台岸桥起重机和各种现代化机械设备近60台套。到2007年公司集装箱通过能力将达到5 万标箱,件杂货150万吨,成为大西南联接华南地区、港澳地区的集装箱中转港,到2011年,集装箱通过能力将达到20万标箱,件杂货180万吨,成为最便捷的现代化集装箱中转港。

爱凯尔(贵港)中转港有限公司

爱凯尔(贵港)中转港有限公司由印尼爱凯尔股份有限公司(占78%股份)与广西西江航运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占22%股份)共同投资组建。

公司位于贵港市城东猫儿山,距城区7公里,占地面积24.6万平方米,4公里进港公路与南梧二级公路和北环路相通,拥有铁路专用线8.5公里,港口集疏运条件极其优越。公司拥有码头岸线850米,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千吨级泊位3个,装卸作业线3条,各类装卸机械50多台。

作为大西南“ 西煤东送”的主枢纽港,公司正在按照贵港市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对广西区重点工程猫儿山作业区二期工程进行扩建。通过新征土地437亩,完善原有3个 1000吨级泊位,新建3个2000吨级泊位,扩建铁路专用线及配套设施,到2008年年通过煤炭能力将达400万吨,到2011年二期工程完工后,年通过煤炭散货能力将达到800万吨,成为大西南和华南最大的煤炭中转港和煤炭配送中心。

爱凯尔(贵港)港务有限公司

gangwu 爱凯尔(贵港)港务有限公司是在原国有企业贵港贮木场、贵港市民运港、贵港红联港改制的基础上,由印尼爱凯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收购的外资港口企业。

爱凯尔(贵港)港务有限公司位于城东罗泊湾,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拥有岸线870米,堆场18万平方米,500吨级泊位8 个,铁路专用线840米,各类装卸机械20多台(套)。

爱凯尔(贵港)港务有限公司,按照贵港市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定位为件杂货专业码头作业区。目前,正在对属下3个码头作业区进行规划调整和功能划分,改造原有进港铁路专用线,新建,扩充堆场,扩建码头,通过港口扩建和完善配套设施,2007年,年通过件杂货能力200万吨,到2008年,年通过能力将达 250万吨,成为一个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的新型港口。

8. 广西主要船公司

1、西江造船厂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的造船子公司,原名国营西江造船厂,海军434厂。公司地处广西柳州市鱼峰区。公司始建于1965年,占地37万平方米。

全公司有以造船为主的造船工程部(铝合金船)、钢结构工程部(钢船)、机电工程部、机械部四个专业工程部,以及非船舶产品的西江环保设备工程公司,并配套有焊接实验室、理化室、计量室等部门。

2、

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

2006年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后改名为

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

,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属下的一家中型军工造船企业。公司的前身是江南造船厂于1965年在华南地区设立的一个抗美援越造船工地,1969年正式建厂。

3、中船华南船舶机械有限公司

简称华南船机。创立于1968年,位于广西东部山清水秀的梧州市。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是我国的最大三大船用甲板机械制造厂家(中船华南船舶机械有限公司、南京绿洲机器有限公司、武汉船机公司)之一,是我国华南地区最大的海洋工程设备和船用甲板机械研究开发和生产企业。

4、广西金达造船有限公司

于2007年02月12日在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周石连,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场地出租服务,船舶拆解、船舶制造、船舶出口等。

5、广西龙门造船有限公司

公司主营设备、船坞、船舶租赁;船舶及船用设备、化工建材(除危险化学品)、电器设备贸易;船舶技术开发设计和咨询服务;船舶修造(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9. 广西有哪些船舶公司招聘

简介:广西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CHIMBUSCOMARINEBUNKER(GUANGXI)CO.,LTD(原防城港中燃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是由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与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专业油品供应和贸易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1985年10月的中国船舶燃料供应总公司防城分公司。目前是广西北部湾水上最大的燃油供应商。广西中燃船舶燃料有限公司拥有国家特许的保税油、汽油、柴油、煤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化工产品经营权,可以供应进口(保税)柴油、燃料油、润滑油,国产柴油、燃料油、渣油、汽油、煤油、油漆、润滑油(国产和进口品牌)等多种油品和化工产品。主要从事对防城港、钦州港、北海港等国际航线运输船舶、国内航线运输船舶和港口施工工程船舶的柴油、燃料油、润滑油供应和为到达防城港船舶供应淡水业务以及为西南地区和广西区内部分陆地客户直接供油。  该公司实力雄厚,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具有库容1.76万立方米的保税和内贸油罐,柴油发车平台和万吨级油品专用码头,自有港内供油作业船和陆上配送加油车,同时与广东、广西的中石化、中石油销售公司及炼厂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有稳定的供油渠道,各类油品保证供应,并拥有一支油品供应和贸易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2015年度防城港市纳税50强法定代表人:秦志刚成立时间:1999-11-18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45060000000001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友谊大道22号6楼

10. 广西船运公司

广西航运学校是全区唯一培养航运专业人材的学校,为全区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人才,学校不错。

11. 广西船舶制造

1、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最大的内燃机生产基地;

2、梧州松脂厂——是中国第一家蒸汽法脂松香生产企业,也是世界规模最大的脂松香生产企业;

3、梧州市蛋白肠衣厂——中国首家蛋白肠衣企业;

4、梧州市电池厂——中国最早研制成功碱性锌锰电池的企业;

5、梧州冰泉食品工业总公司——中国最大的豆浆晶生产企业;

6、华南船舶机械厂——广西首家国家一级企业;

7、柳州锌品股份有限公司——氧化锌产量居亚洲第一的企业;

8、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最大的牙膏生产企业,也是全球最大的中药牙膏生产企业;

9、广西鱼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最大的散装水泥出口企业;

10、桂林机床厂——中国最早生产滑枕铣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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