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底电缆施工船第一条 为了加强滩涂资源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滩涂,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长江口、东海和杭州湾沿岸以及岛屿四周的滩涂。现有港区以及国家和本市确定的规划港区除外。 本条例所称开发利用滩涂,是指滩涂的促淤、圈围、利用和保护。 第三条 本市滩涂属国家所有。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滩涂。 第四条 开发利用滩涂应当根据本市城乡建设需要,遵循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开发、有偿使用的原则。 本市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投资者开发利用滩涂,谁投资谁受益。 本市依法保护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市和滨江沿海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滩涂的开发利用。 第六条 上海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市水利局)是本市开发利用滩涂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上海市滩涂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滩涂管理处)具体负责本市开发利用滩涂的管理工作。 滨江沿海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滩涂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市水利局的领导。 本市城市规划、房屋土地、港务、航道、海监、海洋、环境保护、财政、物价、农业、渔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七条 本市开发利用滩涂总体规划由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全市城市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开发利用滩涂规划应当与航道、港口、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海洋开发等专业规划相协调。滩涂的圈围规划线不得超过驳岸规划线。 第八条 促淤工程应当根据本市开发利用滩涂总体规划,结合长江口、杭州湾的整治规划组织实施。 第九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方式,筹集开发利用滩涂资金。 开发利用滩涂资金来源主要有: (一)土地垦复基金; (二)滩涂使用费; (三)国家和本市的财政拨款; (四)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 前款资金应当用于开发利用滩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第十条 开发利用滩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开发利用滩涂总体规划; (二)滩势稳定或者滩涂处淤涨状态; (三)对周围地区的生态环境、水产资源、航道、河势、防汛工程设施等无不利影响。 第十一条 本市开发利用滩涂,实行许可证制度。 开发利用滩涂的项目在八十公顷以下(含八十公顷)的,向滩涂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开发利用滩涂在八十公顷以上的,向市滩涂管理处提出申请。申请应当说明开发利用项目的用途、范围、使用方式及其开发利用期限等。 第十二条 市滩涂管理处或者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水利局审批。 市水利局应当自收到市滩涂管理处或者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市水利局在作出审批决定之前,应当征询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由市滩涂管理处初审的项目,市水利局在作出审批决定之前,还应当征求滩涂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对批准开发利用滩涂的,由市水利局核发《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确认其滩涂使用权;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者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单位或者个人经批准开发利用滩涂后,需要改变开发利用项目的用途、范围、使用方式及其开发利用期限的,应当按照原申报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单位或者个人经批准开发利用滩涂后,需要转让滩涂使用权的,应当按照原申报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促淤和圈围滩涂工程,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进行设计和施工。 第十五条 滩涂圈围工程竣工后,市水利局应当组织市城市规划、房屋土地和滩涂所在地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 工程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返工重建。返工重建的经费,由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十六条 圈围滩涂形成的土地属国家所有。 圈围滩涂工程竣工验收后,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和《滩涂开发利用许可证》,向市或者区、县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 本市圈围滩涂形成土地的使用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七条 经批准开发利用滩涂的单位或者个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圈围滩涂形成土地后,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法律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圈围滩涂用于农业生产及其关键性配套设施建设的,由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在经济上给予补助; (三)圈围滩涂用于农业生产,按照国家规定的年限免征农业税; (四)圈围滩涂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经市水利局批准,予以减免滩涂使用费。 第十八条 在滩涂上从事养殖、捕捞作业,铺设海底电缆、管道,冲滩拆船以及搭建房屋、棚舍的,不得影响防汛安全。 第十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开发利用滩涂时,未经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拆除已失去功能的护滩、保岸、促淤工程设施; (二)在滩涂上割青、放牧; (三)在滩涂设置或者扩大排污口。 2. 海工铺缆船海工是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是指以开发、利用、保护、恢复海洋资源为目的,并且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一般认为海洋工程的主要内容可分为资源开发技术与装备设施技术两大部分,具体包括:围填海、海上堤坝工程,人工岛、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跨海桥梁、海底隧道工程,海底管道、海底电(光)缆工程,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大型海水养殖场、人工鱼礁工程,盐田、海水淡化等海水综合利用工程,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以及国家海洋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海洋工程。 3. 海底电缆工程是用绝缘材料包裹的导线,让水和电缆隔绝开来,从而起到防水功能。电缆的制作中,电缆首先会被嵌入在类似果冻的化合物中,保护即使在与海水接触的情况下电缆也不会损坏。然后将光缆装入钢管中,防止水的压力将其破坏。接下来将其包裹在整体强度极高的钢丝之中,并套在铜管之中,最后套上聚乙烯材料的保护层。靠近大陆架的海岸,海底电缆的铺设通常采用轻质电缆搭配强度更大的钢丝,并覆盖沥青涂层以防止海水腐蚀。 海底电缆(undersea cable)是用绝缘材料包裹的电缆,铺设在海底,用于电信传输。海底电缆分海底通信电缆和海底电力电缆。现代的海底电缆都是使用光纤作为材料,传输电话和互联网信号。全世界第一条海底电缆是1850年在英国和法国之间铺设。中国的第一条海底电缆是在1888年完成。 海底电缆分海底通信电缆和海底电力电缆。海底通信电缆主要用于通讯业务,费用昂贵,但保密程度高。海底电力电缆主要用于水下传输大功率电能,与地下电力电缆的作用等同,只不过应用的场合和敷设的方式不同。由于海底电缆工程被世界各国公认为复杂困难的大型工程,从环境探测、海洋物理调查,以及电缆的设计、制造和安装,都应用复杂技术,因而海底电缆的制造厂家在世界上为数不多,主要有挪威、丹麦、日本、加拿大、美、英、法、意等国,这些国家除制造外还提供敷设技术。 目前220kv光电复合海缆打破国外垄断格局,开始不需要完全依靠进口。 2015年8月份,宁波某家电缆公司,国内首条220kv(目前全球海底电缆电压的最高等级)电缆开始装船,意味着中国也能够自行研发制造高压电缆,不再依赖国外进口! 4. 海底电缆敷设船据介绍,海南联网二回工程共四根海底电缆,其中单根最长32公里,是目前世界上单根最长的500千伏交流海底电缆。海底电缆登陆需将大约1公里的海缆从敷设船释放到海面,在船上完成牵引头的制作后,由小船将海缆牵引至登陆段,再通过岸上的牵引机牵引上岸,最后沉入预先挖好的沟槽再进行填埋。 5. 海底电缆施工船员招聘是有这个职业招聘。 出海工资高是真的,但是卖命钱!要三思而行啊! 年薪9万元到40万元,工资按月发放,全年出海8个月,照常发放12个月的工资,包吃住。”春节刚过,各个船务公司就迫不及待地抛出高薪招聘船员,但高工资难觅好船员,海洋捕捞生产春节后也遭遇了用工荒问题。 6. 海底电缆铺设船1 水底电缆应是整根的。当整根电缆超过制造厂的制造能力时,可采用软接头连接。 2 通过河流的电缆,应敷设于河床稳定及河岸很少受到冲损的地方。在码头、锚地、港湾、渡口及有船停泊处敷设电缆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当条件允许时,应深埋敷设。 3 水底电缆的敷设,必须平放水底,不得悬空。当条件允许时,宜埋入河床(海底)0.5m以下。 4 水底电缆平行敷设时的间距不宜小于最高水位水深的2倍;当埋入河床(海底)以下时,其间距按埋设方式或埋设机的工作活动能力确定。 5 水底电缆引到岸上的部分应穿管或加保护盖板等保护措施,其保护范围,下端应为最低水位时船只搁浅及撑篙达不到之处;上端高于最高洪水位。 在保护范围的下端,电缆应固定。 6 电缆线路与小河或小溪交叉时,应穿管或埋在河床下足够深处。 7 在岸边水底电缆与陆上电缆连接的接头,应装有锚定装置。 8 水底电缆的敷设方法、敷设船只的选择和施工组织的设计,应按电缆的敷设长度、外径、重量、水深、流速和河床地形等因素确定。 9 水底电缆的敷设,当全线采用盘装电缆时,根据水域条件,电缆盘可放在岸上或船上,敷设时可用浮筒浮托,严禁使电缆在水底拖拉。 10 水底电缆不能盘装时,应采用散装敷设法。 其敷设程序应先将电缆圈绕在敷设船仓内,再经仓顶高架、滑轮、刹车装置至入水槽下水,用拖轮绑拖,自航敷设或用钢缆牵引敷设。 11 敷设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船仓的容积、甲板面积、稳定性等应满足电缆长度、重量、弯曲半径和作业场所等要求。 二、敷设船应配有刹车装置、张力计量、长度测量、入水角、水深和导航、定位等仪器,并配有通讯设备。 12 水底电缆敷设应在小潮汛、憩流或枯水期进行,并应视线清晰,风力小于五级。 13 敷设船上的放线架应保持适当的退扭高度。 敷设时根据水的深浅控制敷设张力,应使其入水角为30°~60°;采用牵引顶推敷设时,其速度宜为20~30m/min;采用拖轮或自航牵引敷设时,其速度宜为90~150m/min。 14 水底电缆敷设时,两岸应按设计设立导标。敷设时应定位测量,及时纠正航线和校核敷设长度。 15 水底电缆引到岸上时,应将余线全部浮托在水面上,再牵引至陆上。 浮托在水面上的电缆应按设计路径沉入水底。 16 水底电缆敷设后,应作潜水检查,电缆应放平,河床起伏处电缆不得悬空。并测量电缆的确切位置。 在两岸必须按设计设置标志牌。 7. 海底电缆施工船图片“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词,指由于工作性质,使其按《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要求进行操纵的能力受到限制,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一词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船舶: (1)从事敷设、维修或起捞助航标志、海底电缆或管道的船舶; (2)从事疏浚、测量或水下作业的船舶; (3)在航中从事补给或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的船舶; (4)从事发放或回收航空器的船舶; (5)从事清除水雷作业的船舶; (6)从事拖带作业的船舶,而该项拖带作业使该拖船及其被拖船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严重受到限制者。 8. 中英海底电缆的工程船南仁东(1945年2月-2017年9月15日),出生于吉林辽源,毕业于清华大学,中国天文学家,“中国天眼”的主要发起者和奠基人,“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南仁东曾任FAST工程首席科学家兼总工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射电天体物理和射电天文技术与方法,曾获全国创新争先奖、改革先锋称号、改革先锋奖章。2017年9月15日因病逝世,享年72岁。 自编教材《射电天文》。为中国培养了陈学雷、张晓宇、李辉、袁维盛、张海燕、甘恒谦等一批天文工作人才。 同时,南仁东还热心科普事业,完成CCTV的5小时美国宇航局NASA火星着陆直播;通过百家讲坛《寻找地外生命》,用科学思想影响公众与媒体对太空生命和地外文明的认识。在SETI报告中定义了生命的三个识别标准,并提出星际旅行的三项物理法则限制。 自1985年以来,南仁东先后在荷兰、日本、加拿大、美国、英国及意大利等多家天文机构进行客座研究。两次与欧洲甚长基线联合研究所签订长期交换协议,参加推进中国观测站进入欧洲网。三次签订中英、中澳FAST合作研究协议,提升FAST的研究与管理。 南仁东潜心天文研究,坚持自主创新,主导提出利用我国贵州省喀斯特洼地作为望远镜台址,从论证立项到选址建设历时22年,主持攻克了一系列技术难题,为FAST重大科学工程建设发挥了关键作用,实现了中国拥有世界一流水平望远镜的梦想,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他的爱国情怀、科学精神和勇于担当堪称楷模,激励着广大科技工作者继往开来,不懈奋斗。 9. 海洋铺缆工程船视频1、先按主机上的电源键开机,开机后,按下键盘的Caps Lock键,如果大小写锁定指示灯没有变化,一般是主机未能启动引起的。需要进一步检查主板,内存,硬盘等硬件,用替换法确定故障硬件,更换即可。 2、如果按下键盘的Caps Lock键后,大小写锁定指示灯有变化的,一般是显卡、显示器有故障了。可以先替换正常使用的视频线和显示器试试,如果替换后还是一样,就可以排除显示器和视频线的问题,确认是显卡有故障了 10. 海底电缆运维船根据GB国家标准电缆敷设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电缆桥架内敷设的电缆数量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根据具体的电缆运维和施工实际的情况,一般电缆桥架内敷设的电缆不宜的过多,应该能留有一定的空隙,在新建电缆桥架的时候,在设计时要考虑到现有需要的电缆数量和以后发展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电缆桥架规格,便于以后运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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