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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流刺网视频(中型流刺网渔船图片)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19 12:55    点击:204   编辑:admin

1. 中型流刺网渔船图片

一条渔船的利润,船不同利润也不相同,以400马力100多吨流刺网渔船为例,船一年100多万毛钱,也就40万左右利润。

渔船是用以捕捞和采收水生动植物的船舶。也包括现代捕捞生产的一些辅助船只,如进行水产品加工、运输、养殖、资源调查、渔业指导和训练以及执行渔政任务的船舶。

2. 大型围网渔船

本人在冷藏船工作,俩月一航次,去南太平洋转载。远洋捕捞船,我见到的绝大多数是金枪鱼围网船。船上工作一般为两年,一般船员都是四到六人一房间,工作相当辛苦。时间关系,暂写这么多。

3. 大型围网渔船图片

船的别称和雅称:舭、舠、艒、舽、舼等。

       渔船是指直接参于捕捞鱼类及其它水生经济动物的船舶。广义来说还有水产品加工船、渔业运输船、养殖船、渔业资源调查船、渔业培训船、以及执行渔政任务的渔政执法船,都称为渔业船舶,简称渔船。

捕捞渔船有拖网渔船、围网渔船、流网渔船、钓船、捕鲸船、以及其它采贝、捕蟹船

4. 刺网渔船特点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分为刺网、围网、拖网、张网、钓具、耙刺、陷阱、笼壶、地拉网、敷网、抄网、掩罩等共12种。核定作业类型最多不得超过两种,并应当符合渔具准用目录和技术标准,明确每种作业类型中的具体作业方式。拖网、张网不得互换且不得与其他作业类型兼作,其他作业类型不得改为拖网、张网作业。

捕捞辅助船不得从事捕捞生产作业,其携带的渔具应当捆绑、覆盖。

5. 捕捞渔船种类

拖网捕捞,是指用渔船拖曳囊袋形网具进行捕捞的作业方式。公元10~14世纪欧洲已出现拖网捕捞。按结构分为有翼拖网和无翼拖网2大类。无翼拖网按囊网数量分为单囊和多囊2种。有翼拖网又分为两翼一囊和两翼双囊2种。捕捞对象为底层和近底层鱼、虾及软体动物等。

刺网捕捞 fishing with gill net 将长带形的网列敷设于水域中,使鱼刺入网目或被网衣缠络后加以捕捞的作业方式。网列由若干矩形网具连接而成,其长度可根据水域条件、渔船大小等因素确定,短则几十米,最长可达数千米。刺网渔具种类繁多,广泛应用于各国的捕捞业。

6. 什么是刺网渔船

东海休渔没有提前解禁。东海开渔是因为休渔、禁渔期已满,渔民开始下海进行打鱼捕捞。

在经历三个月的休渔期后,我国黄海和东海部分海域在8月1日12时迎来开渔!此次解禁的渔船包括刺网、笼壶、桁杆拖网、围(敷)网等类型。这几类渔船主要捕捞的鱼货有虾、青占鱼、鱿鱼、小黄鱼、螃蟹、鳗鱼等,以及少量的带鱼。

7. 小型围网渔船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02年8月23日农业部令第19号发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

  第十六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和公海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经主管机关批准并领取渔业捕捞许可证,根据规定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作业。

  渔业捕捞许可证必须随船携带(徒手作业的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并接受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

  第十七条 渔业捕捞许可证分为下列七类:

  (一)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在我国管辖海域的捕捞作业。

  (二)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我国渔船在公海的捕捞作业。国际或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有特别规定的,须同时遵守有关规定。

  (三)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在内陆水域的捕捞作业。

  (四)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在特定水域、特定时间或对特定品种的捕捞作业,包括在B类渔区的捕捞作业,与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或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同时使用。

  (五)临时渔业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临时从事捕捞作业和非专业渔船从事捕捞作业。

  (六)外国渔船捕捞许可证,适用于许可外国船舶、外国人在我国管辖水域的捕捞作业。

  (七)捕捞辅助船许可证,适用于许可为渔业捕捞生产提供服务的渔业捕捞辅助船,从事捕捞辅助活动。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明确核定许可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及规格、捕捞品种等。已实行捕捞限额管理的品种或水域要明确核定捕捞限额的数量。

  作业类型分为刺网、围网、拖网、张网、钓具、耙刺、陷阱、笼壶和杂渔具(含地拉网、敷网、抄网、掩罩及其他杂渔具)共9种。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最多不得超过其中的二种,并应明确每种作业类型中的具体作业方式。拖网、张网不得与其他作业类型兼作,其他作业类型不得改为拖网、张网作业。

  非渔业生产单位的专业旅游观光船舶除垂钓之外,不得使用其他捕捞作业方式。

  捕捞辅助船不得直接从事捕捞作业,其携带的渔具应捆绑、覆盖。

  海洋捕捞作业场所要明确核定渔区的类别和范围,其中B类渔区要明确核定渔区、渔场或保护区的具体名称。公海要明确海域的名称。内陆水域作业场所要明确具体的水域名称。

  第十九条 下列作业渔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向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并报农业部审批:

  (一)到公海作业的;

  (二)到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渔区、南沙海域、黄岩岛海域作业的;

  (三)到特定渔业资源渔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作业的;

  (四)因养殖或者其他特殊需要,捕捞农业部颁布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苗种或者禁捕的怀卵亲体的;

  (五)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在农业部颁布的禁渔区、禁渔期从事捕捞作业的。

  农业部应当自收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发放捕捞许可证的决定。

  中央直属单位申请第一款规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的,直接向农业部提出。农业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捕捞许可证的决定。

  第二十条 作业场所核定在B类、C类渔区的渔船,不得跨海区界限作业。作业场所核定在A类渔区或内陆水域的渔船,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水域界限作业。因传统作业习惯或资源调查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跨界捕捞作业的,由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报作业水域所在地审批机关批准。

  在相邻交界水域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交界水域有关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发放,或由其共同的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

  第二十一条 除本规定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况外,其他作业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其中海洋大型拖网、围网渔船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

  前款规定的捕捞许可证审批发放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送农业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 作业场所的核定权限如下:

  (一)农业部:A类、B类、C类、D类渔区和内陆水域。

  (二)农业部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本海区范围内的C类渔区,农业部授权的B类渔区。

  (三)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海洋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A类渔区,农业部授权的C类渔区。在内陆水域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辖水域。特殊情况需要地(市)级、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作业场所的,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并授权。

  第二十三条 从事钓具、灯光围网作业渔船的子船与其主船(母船)使用同一本渔业捕捞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一)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附件3);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说明资料;

  申请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除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

  (一)首次申请和除作业方式变更外重新申请的,提供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

  (二)重新申请和换发捕捞许可证的,提供原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海洋大型、中型渔船再次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提供渔捞日志。

  申请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除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

  (一)农业部远洋渔业项目批准文件;

  (二)除专业远洋渔船外,提供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

  (三)首次申请的,提供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除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

  (一)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或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承担教学、科研等项目单位申请的,提供项目计划、调查区域及上船科研人员名单;

  (三)租用渔船进行科研、资源调查活动的,提供租用使用协议。

  跨省或跨海区作业,依照规定应当申请临时捕捞许可证的,除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十五条 发放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时,应当同时贴附与渔船主机总功率相等的渔船主机功率凭证。

  第二十六条 海洋大型、中型渔船应填写《渔捞日志》(附件4),并在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或再次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时,提交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或发证机关。

  第二十七条 在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的,须持《渔业船舶所有权证书》和《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渔业捕捞许可证:

  (一)船名变更;

  (二)船籍港变更;

  (三)渔船所有权共有人之间变更;

  (四)渔业捕捞许可证使用期满。

  第二十八条 在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的,须按规定重新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

  (一)渔船作业方式变更;

  (二)渔船主机、主尺度、总吨位变更;

  (三)因渔船买卖发生渔船所有人变更。

  海洋捕捞渔船买卖,以及主机功率和主尺度变更的,须事先按本规定第十条规定重新申请船网工具指标。

  发证机关批准换发和重新发放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应当收回原渔业捕捞许可证,并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在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的,须向渔业捕捞许可证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渔业捕捞许可证:

  (一)渔业捕捞许可证损毁无法使用;

  (二)渔业捕捞许可证丢失。

  渔业捕捞许可证丢失的,持证人须在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报告遗失的时间、地点和原因,由发证机关在有关媒体公告原渔业捕捞许可证作废后,方可补发新证。媒体公告费由持证人承担。

  第三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的,持证人应将渔业捕捞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并办理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手续:

  (一)渔船报废或损毁不再继续从事许可的捕捞作业;

  (二)自行终止许可的捕捞作业。

  第三十一条 渔业捕捞许可证和渔船主机功率凭证不得涂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

  第三十二条 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内陆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为5年。其他种类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使用期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最高不超过3年。

  第三十三条 使用期一年以上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以下称年审)制度,每年审验一次。

  公海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年审期为二年。

  渔业捕捞许可证的年审工作由发证机关负责,也可由发证机关委托申请人户籍或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十四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为年审合格,由审验人签字,注明日期,加盖公章:

  (一)具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持证人和渔船主尺度、主机功率、吨位未发生变更;

  (二)渔船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与许可内容一致;

  (三)按规定填报《渔捞日志》,未超出捕捞限额指标(对实行捕捞限额管理的渔船);

  (四)违规案件已经结案;

  (五)按规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六)其他条件符合有关规定。

  年审不合格的,年审机关可责令持证人限期改正后,再审验一次。再次审验合格的,其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

  第三十五条 逾期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证书载明的渔船主机功率与实际功率不符的、应贴附而未贴附功率凭证或功率凭证贴附不足或贴附无效功率凭证的、以欺骗或其他方法非法取得的,以及涂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为无效渔业捕捞许可证。

  涂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的渔船主机功率凭证为无效渔船主机功率凭证。

  使用无效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或未携带渔业捕捞许可证从事渔业捕捞活动的为无证捕捞。

  第三十六条 渔业捕捞许可证的申请人应是渔船所有人,申请人在其申请获得批准后成为持证人。持证人对其申请从事的渔业捕捞活动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刺网类渔具图片

1、拦河网

无论什么地区,拦河网都是随处可见,尤其是在通江入口、支流等处,都有人使用拦河网将其拦住,将大小鱼种,全部捕获。

2、绝户网

绝户网的名字由来,因网眼密集,1厘米的小鱼都不会放过,是水生物种的重点杀手,危害水资源生态环境极其严重!不仅鱼虾遭受其害,连龟鳖也难以逃脱。

3、抬网

抬网的使用,是使用诱饵进行诱捕,网里放点食物,等待几小时后,鱼儿来摄食网内食物,再将渔网抬起,将鱼儿一网打尽。

4、打网

这种网见过的人比较少,但他的威力可不小。有的地区叫做“咯咯网”,利用2根竹子,将网两边拴住,下到水里,驱赶打鱼一体。机动性强,适合江边支流入口。

5、璇网

璇网也叫撒网,大家并不陌生,早晨、傍晚江边撒网的人不在少数,开着小船,在江河之中来回下网。如今网上还有一种叫做美式撒网,这些都是明令禁止的捕鱼工具。

6、各种形式的地笼

地笼和绝户网比较相似,但地笼现在已经是沉水捕鱼的重灾区,由于隐蔽性能好,不易发现,所以一直得不到解决。如今的地笼样式繁多,但都属于禁止在长江流域使用。

7、粘网

粘网捕鱼,是众多渔网当中最厉害的一种,这种网一旦入水,见效非常快,只要网的尺寸能兜住的鱼,都将被它通通网住。但这种网种类尺寸较多,小至小麦穗、鳑鲏鱼,大的甚至几十斤的大鱼,都可以拿下!

8、船捕电鱼

电捕船的危害极其严重,通常都是趁着夜色,悄悄的在水面上非法电捕。电鱼时的电压,能够瞬间将水下3-5米的鱼,全部电晕、电死。逃脱的鱼,也终身不能繁殖,可想而知对水生物种的危害。

9、背带式电鱼

背带式电鱼机,是全国最普遍的一种,小时候在乡下的夜晚,随处可见的灯光,都是在夜间电黄鳝、泥鳅、小鱼小虾。这种通常是在江边行走式的电鱼,危害也相当严重。

10、炸鱼

炸鱼一般很少有人知道,炸鱼的行为非常危险,弄不好会将自己炸伤。笔者小时候,在老家附近,就有人因夜间在水库炸鱼,结果不幸被炸身亡。但至今仍然还有人,冒着生命危险去炸鱼,是难以理解。

11、毒鱼

毒鱼是最可恶的,危害也是最严重的一种!将药下到河流当中,不一会儿,水里的鱼就会,全部翻死到水面上,若不及时捕捞,很快就会沉入水底,而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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