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救生设备配备要求
高层建筑的管理使用人应当设置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需要暂时停用消防设施、器材超过24小时的,须报告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清除高层建筑周边、消防扑救场地上空妨碍登高消防车作业的建筑、设施、设备。 配备缓降器、软梯、救生袋和防毒面具等避难救生设施,自备救生绳、口哨、手电筒、 太平斧、火警控制面板、逃生呼吸器、手提泡沫枪 等自救工具。
2. 船舶消防救生设备配备要求
在泰坦尼克号的时代,还没有对海上航行船舶采用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艇的强制性规范。
每条船配备的救生艇的数量基本上是由造船厂在造船时定下的。从泰坦尼克的事故以后,才对海上航行船舶(包括货船和客船)采用了强制性规定,要求船舶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设备。目前,国际海事组织(IMO)对于海船配备的救生设备是要求:船体任何一侧的救生艇都必须足够容纳所有的船上人员。举个例子,一条定员30人的货轮,其每一侧船舷上的救生艇都可以容纳30人,也就是说,将全部救生艇都放下时,可以容纳60人。这主要是为了防止船舶在严重侧倾时,可能有一侧的救生设备不能顺利脱离船体。而泰坦尼克号设计了16个水密舱,其中4个破裂进水船舶也不会沉没,在当时被认为是“永不沉没的船”,再加上没有救生设备的强制规定,所以就没有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艇。现在的船,不管是货船海事客船都不会这样了。
3. 船舶救生服配备要求
从2000年6月起,所有客滚船必须配备一艘快速救助艇。
下面我们来了解下快速救助艇的相关技术参数。
(1)总长大于6.5米,小于8.5米,总宽2.5-2.8米之间,最多可以搭载15名坐下乘员。
(2)符合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001)、符合《IMO国际救生设备规则》(2010版)第V章(LSA)相关要求。
(3)除具有足够舷弧的艇外,还应设有不少于15%艇长的延伸艇首盖。
(4)设舷内发动机或舷外发动机。如果装设舷外发动机,舵和舵柄可以是发动机的组成部分。
(5)拖带装置应永久地安装在快速救助艇上,其强度应足够集结或拖带船舶所配备的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或相应重量的最大救生筏。并能在平静水域载有3名乘员的情况下,以至不少于20km的航速航行,以及在载足全部乘员与属具时,以至少8kn的航行速度航行不少于4小时。
(6)能自行排除艇内积水,一旦快速救助艇在恶劣天气下倾覆,要装备在无外界帮助的情况下能自行扶正装置。
(7)快速救助艇应在远离舵柄的操舵位置上用舵轮驾驶,还应配备一个直接控制舵、喷水装置或舷外机的应急操舵系统。
(8)快速救助艇倾覆时,艇上配备的发动机应自动停止。燃料和润滑系统的设计,应能在该救助艇倾覆的情况下防止250mL以上的燃料或润滑油自推进系统溢失。
(9)每艘艇的布置,应保证操艇人员在控制和操舵位置上对艇首、艇尾和两艇具有开阔视野,以便安全降放和操纵,特别是对拯救落水人员和集结艇筏等至关重要区域和艇员的可视范围。
(10)快速救助艇的正常装备应包括一台非手持型和水密的甚高频无线电通信装置。
(11)为获得良好的具有更好的机动性能和在恶劣海况下的操纵性能。
4. 船舶救生设备规则
SOLAS公约的产生背景是世界航海史上的一件大事,开创了航海史上国际技术标准的先河,提出了海上安全最低的国际标准。
海难发生后,1914年1月20日签订了第一个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 公约的主要内容涉及船舶构造、分舱、救生和消防设备、无线电通信、航行规则和安全证书等。
5. 船舶救生衣配备要求
救生圈的基本生产要求
外观
救生圈外表颜色应为橙红色,且无色差。
救生圈表面应无凹凸、无开裂。
沿救生圈周长四个相等间距位置,应环绕贴有50㎜宽度的逆向反光带。
重量
救生圈重量应大于2.5 ㎏。配有自发烟雾信号和自亮浮灯所附速抛装置的救生圈,重量应大于4 ㎏。
材料
整体式救生圈的材料和外壳内充式救生圈的内充材料应采用闭孔型发泡材料。
尺寸
救生圈外径应不大于800㎜,内径应不小于400㎜。
救生圈外围应装有直径不小于9.5㎜、长度不小于救生圈外径四倍的可浮把手索。此索应紧固在圈体周边四个等距位置上,并形成四个等长的索环。
属具
救生圈可配有属具,包括可浮救生索、自亮浮灯或自发烟雾信号。
6. 船舶救生设备配备要求规范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船舶遇险时的救生信号有:红星火箭、红光降落伞火箭、红火号、橙色烟雾信号等。
1)红星火箭是一种发射到150米以上高空爆炸,发出红色火星的信号弹。亮度在2万烛光以上,燃烧时间为8~15秒。
2)降落伞火箭是一种手持式高空信号弹,在射至最高点时,发出2万至4万烛光的火光,以降落伞控制的下降速度约为4.5米/秒,燃烧时间40秒。
3)红火号是一种物持式发火信号,点燃后能发出600烛光以上的亮度,持续燃烧时间约1分钟。
4)烟雾信号是白天使用的求救信号,施放中能发出橙黄色浓烟,持续5分钟,能在5海里之内见到。
白色火号作引起注意的信号,蓝色火号是请引航员的信号。
救生信号的配备:无限航区的船舶应配红星火箭或降落伞火箭12支。救生艇配备降落伞火箭4支、红火号6支、烟雾信号2只。救生筏应配备降落伞火箭2支、红火号6支。
7. 船舶救生设备的布置
三副是船上甲板部的一个工作岗位的称呼。
三副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三副仅次于二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1)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规定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并主管船舶救
生、消防设备。
(2)熟悉并遵守值班、联系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
(3)负责管理消防设备和器材以及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定期养护、检查、换剂。
(4)负责管理并能熟练地操作固定式灭火系统。
(5)负责管理救生(助)艇、救生筏及其属具,备品,定期更换淡水和食品等。
(6)负责保持各种救生信号的有效期(驾驶台由二副管理的除外)。
(7)对船上各处配置的救生衣应经常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8)负责船舶各种救生消防器材、设备的登记并做好检查、修理更换的记录。
(9)负责救生、消防设备及器材的更新、添置、定期检验和厂修的申报。
(10)按规定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知识和各种救生、消防设备与器材的操作使用
方法。
(11)按规定向接班船员及第一次上船的新船员介绍其应急岗位、应急职责和主
要消防救生器材的使用。
(12)开航前,如有船员变动,重新编制新的船舶应急部署表和船员应急任务卡。
(13)张贴或悬挂经船长批准的新的船舶应急部署表。
(14)按规定在船上有关场所布置船舶救生、消防操作规程、示意图符号和标志。
(15)航行时值08:00-12:00、20:00一24:00班,系泊时和二副轮值夜班。
(16)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在驾驶台执行嘹望和传达船长的指令。
(17)装卸货期间,按配载计划和大副的具体布置,现场监督货物装卸、积载、系
固等。
(18)修船时,做好所管项目的自修、监修和验收。
(19)当二副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临时代理二副职务。
(20)完成船长、大副指派的其他工作。
8. 客船救生设备的配备要求
轮船上必须配置救生筏或艇,救生衣和圈,捕吊魚工具,救生斧和錘等救生设施。
9. 船舶救生设备配备要求有哪些
1、观察台设置高度应为两米左右,座位靠背舒服,前沿与池边垂直,配置太阳伞和救生员随手可用的间接救生器材,如:救生圈、救生抛球、救生杆。
2、场所必备救生器材有:救生圈、救生衣、救生钩、救生椅、救生抛球、救生杆、救生绳。以上救生器材必须放置在游泳声的明显位置,并张贴警告牌,告示急救时使用。
3、场所应设急救室和两个救护台,配备以下救生器材:祭酒板(如脊柱固定板);急救氧气瓶(氧气发生器);肢体固定夹板;人工复苏器和携带型人工呼吸面罩;颈部护圈;急救包、箱(各种抢救药品等);
以上器材应指定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保养,更换充实。
4、救生员必须穿着统一制作的救生员上岗服装,配备急救腰包。急救腰包内配备有一次性橡胶手套、人工呼吸面罩、救生绳、哨子等,并要求经常检查、更新、以确保急救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