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人光明;火,给予人温暖;火,给予人美食……然而,火,也能吞噬一个个生命!当烈焰蔓延全身时,当生灵在垂死挣扎时, 当一个个生命化做灰烬时,你是否想过,除了悲伤流泪,我们还能做什么?我们可以预防,可以防止这“凶手”的产生;我们可以挽救,哪怕只有一个也好。我们必须了解消防安全,这将是我们生命的一个保障。回顾历史,我们“泪流成河”:1987年5月6日,漠河、塔河两县境内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吞并了西林吉、图强、阿木尔3个林业局局址和9个林场,使5万余人痛失家园,211人葬身火海,266人烧伤。整个林区过火面积达104.3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近78%)!然而,一切惨痛都是因为人为用火不当造成的。如果是天灾,我们只能惋惜;但这是人为造成的,我们更应当反思:试问,我们当时重视消防安全吗?显然没有,正是有了那次血的教训,我们才重视起消防安全的。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关注消防安全,它和我们的生命是挂上等号的。也就在那时,人们也才猛然醒悟:在火面前,自己的生命竟是如此的脆弱,如此的渺小,似乎一碰就碎,人们往日的宁死不屈、坚贞刚强到哪了?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的造化中,我们只能退让,只能任其宰割吗?不?我们可以制止,我们可以从身边小事做起。都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哪怕是小小的火苗,我们都轻视不得,我们必须防止任何一点星星之火落入易燃之处,不在荒郊野外燃起火种,不随地仍烟蒂,不留下未完全熄灭的火源……关注每一个小细节,才能为消防安全尽一分心。现实生活中,消防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清明节在山区烧纸钱、放鞭炮;到郊外野炊时架起的柴禾;家中长期插着的饮水机插头;无电之夜的蜡烛焰苗;忘了取下的充电器……这一系列的小问题,都可能引起大火,危及人们的生命。当火灾发生时,拯救人们性命的是消防战士。他们一次次冲进火海,身体的温度一次次上升,眼睛被浓烟一次次“蒙”住,却坚持一次次救出火中受难的人,谁也不知道,下次,他们是否能安全地出来?一切只是未知,一切都无法预料。每次火灾救援,都是去了一趟鬼门关,或许,他们会留下陪阎罗王聊天,“流连忘返”;或许,他们不甘生命的逝去,会再回来!一个个生命战士的背后,流过多少泪!他们的家人在操烦、在落泪、在叹息……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为了不给消防队员带来那么多的“危险任务”,也为了不让爱自己的人流泪,我们必须深入了解消防安全,从根本上抵制火灾,让生命延续!焰火,你吞噬了生命;消防战士,你挽救着生命!让我们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共同驱走无情的烈火!
今天,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安全教育录像。影片以生动有趣的动画向我们讲述了在野外的自我保护方法,沙漠遇险如何保存体温的方法,海上遇难逃生时为何要扎木筏……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在海上遇难乘坐小游艇逃生时不要向海里扔食物或呕吐物。因为生活在海里的最凶猛的鲨鱼,虽然它的视觉不灵敏,但它的嗅觉非常灵敏。它往往会跟随着气味捕捉猎物。看到这里,我想,如果老人也看过这个录像的话,那么,他一定不会把大马哈鱼拖在船后,让鲨鱼有迹可循。而我们看了这个录像,不仅增长了许多知识,学会了在野外生存时的本领,同时,还让我们明白了生命如花一样美丽。让我们学会自我保护,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吧。两千年前的荀子说:“一曰防,二曰救,三曰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原来读这段话并没有多想,现在我明白了,对付事故保障安全,可以借助古老的中国智慧,因为,荀子说了三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在事情没有发生之前就预设警戒,防患于未然,这叫预防;第二种办法是在事情或者征兆刚出现就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防微杜渐,防止事态扩大,这叫补救;第三种办法是在事情发生后再行责罚教育,这叫惩戒。荀子列出了三种方法后认为,预防为上策,补救属中策,惩戒是下策。众多的案例表明:安全事故的原因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疏忽;事故的责任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人。在学校这个相对弱势的环境中,在教育教学第一线,有时存在着比较复杂的不确定因素,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提高人的安全意识非常重要,我们不需要补救更不要惩戒,我们只需要从每一天的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开始,在工作和处理问题时,时刻保持冷静的头脑并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以不变应万变,防范各种突发情况同时,要树立危机意识,因为事故或事件本身就是对思想麻痹者的惩罚,有时甚至是非常严重的惩戒,切莫让一时的疏忽,成为终身的遗憾 这次观看完之后还使我认识到:安全管理不需要人治,而需要法制,也就是要治人,要建立安全考评机制,并把它作为各级管理者的常规武器,运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去,在安全考评过程中把业绩考核和素质评价、状态评价结合起来,使安全状态评价贯穿于考评工作的始终,业绩考核应该落实到每天、每周,甚至每时每刻,不能等到年底算总账,安全素质评价却可以每年一次,同时,考评必须做到程序化、制度化、经常化,这样学校安全管理才不至于开空头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