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厦门 船舶
待遇还可以,可以增长见识。厦门泛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01-14,注册资本为6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林秀圻,经营状态为存续,工商注册号为350203200162182,注册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59号20A室,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船舶修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对外劳务合作;劳务派遣服务;海员外派业务。
2. 厦门船东能不能上
青岛连航船舶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批准认可的海员外派服务机构(海员外派资质证书编号:HYWP05016),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批准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600万元。公司主要业务是为海洋船舶提供配员,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海洋船舶船员事务,代理海洋船舶船员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船舶物料供应等业务。
公司管理人员是由一批多年从事航运事业的船长、轮机长等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富有船员管理经验的专职业务人员组成。公司根据不同岗位职能,设有以下岗位和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培训部、船员部、证件综合部、财务部、法务部。
目前公司与中外运集团、山东海丰、香港洲际海运、厦门国贸、厦门大通鑫鹭洋、韩国斗宇海运、深圳海顺、中国海洋大学等国内外优秀航运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并为其提供整套和散派业务。目前整套派遣船舶类型有集装箱船、散装船、杂货船等各类型船舶共计20余艘,在船船员450余人,自有船员300余人。
在船员管理方面,公司主要从事船员派遣、船员招募培训及船员各类证书的办理和申请等工作。公司在船员的招募、培训、管理和派遣等方面已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运作机制。公司还按照船东的要求和需要不定期举办英语、计算机、ISM规则、船东特殊要求以及PSC检查等项目的培训,以提高船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公司始终坚持 “全心全意服务船东,重视船员职业生涯规划,依靠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的企业宗旨,坚持以诚信的态度、快速的工作效率竭诚为船东和广大海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目前公司依托国家海洋战略以及山东半岛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自身在船员招聘培训以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创新,积极拓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目标,实行科学化管理,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经营,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竞争。使青岛连航逐步成长为集船员招聘、船员培训、外派劳务、船员证书换发、物料供应等多元一体化发展的海事综合服务企业。
3. 厦门港船舶进港计划
1、到所在户口地区的公安分局;
2、领取叫号纸和申请表;
注意:打电话预约的话可以不用等叫号,直接到1号窗办理)
3、填写申请表,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贴在规定区域内;
(注意:如果不想跑第三次,可以要求快递寄,但要多15元)
4、三张相片,由贴相片位开始打竖粘贴在申请表上;
5、叫号后,民警叔叔会开张交钱通知书,各位就可以暂时离开公安局了;
6、找工商银行,交手续费!
7、第二次去公安局,把交手续费的单据交到你交表的窗口,民警叔叔就会给你。回执,基本上大公告成!
8、如果不舍得出15元快递费,你就要跑第三次去拿通行证(别忘带回执和身份证!)
4. 为什么要针对入厦船舶员工
是来自厦门象屿保税区的消息更加令人振奋——厦门国贸、建发、象屿、港务四大集团将共同开发象屿保税区二期码头泊位,并与东渡港区4#-20#泊位连成一线。自此,厦门大桥至海沧大桥之间连线而成的5公里岸线将全线建成码头泊位。
在一片滩涂上填海造地而成的原象屿保税区二期,总面积为2.7平方公里,今年将陆续投入使用。将象屿保税区二期纳入怀中的厦门现代物流园区,总面积则达9平方公里,并欲以东渡港与象屿保税区“区港联动”为契机,向自由贸易港区推进。象屿保税区二期调整战略,加快港区泊位建设和岸线资源开发,正是厦门港迈向千万标箱国际中转港的重要步骤之一。厦门国贸、建发、象屿、港务四大集团,更是希望借此启动或者拓深码头物流业,搭上蓄势待发的厦门港口物流业“特快列车”。
其中,厦门国贸集团将首先完成20#-21#码头的建设和运营。据悉,国贸码头已经纳入厦门现代物流园区,21#码头有望建成3万-5万吨级集装箱码头。
象屿集团与建发集团各出资1亿元成立了厦门现代码头有限公司,其主要任务就是开发经营原厦门象屿保税区二期的码头及物流用地,该码头泊位在21#码头之后,码头岸线长约920米,码头功能暂定为多用途码头,但是很有可能建成5万吨级集装箱码头。
此外,原象屿保税区二期所形成的岸线上还将建设一座避风坞,为来厦和在厦船舶抵挡台风来袭。避风坞之后,港务集团将继续“接力”,建设综合性码头泊位,从而为厦门东渡港区5公里码头泊位形成完美结局。
5. 有船员告厦门泛海公司
郑和下西洋起锚地是苏州的太仓。郑和下西洋首次航行始于永乐三年(1405年),末次航行结束于宣德八年(1433年),共计七次。由于使团正使由郑和担任,且船队航行至婆罗洲以西洋面,故名。在七次航行中,三宝太监郑和率领船队从南京出发,在江苏太仓的刘家港集结,至福建福州长乐太平港驻泊伺风开洋,远航西太平洋和印度洋拜访了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爪哇、苏门答腊、苏禄、彭亨、真腊、古里、暹罗、榜葛剌、阿丹、天方、左法尔、忽鲁谟斯、木骨都束等地,目前已知最远到达东非、红海。扩展资料郑和下西洋的贡献:
一、郑和在下西洋的过程中,为解决东南亚各国之间的矛盾,为建立亚非国家区域间的和平局势,作出了不懈的努力,获得了很大的成功,随着海外诸国间种种复杂矛盾的逐步解决,亚非国家间的贸易交往、文化交流,尤其是中国和沿途国家的贸易往来、中华文化的向外传播,也在这种和平局势下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二、郑和下西洋所到之处主要是开展贸易活动,以“朝贡贸易”为基本形式,同时推行“官方贸易”、带动“民间互市”等。郑和七下西洋,在东南亚曾于两处设立商馆,一处在苏门答腊北部的须文答腊,另一处即在马六甲。郑和的船队给马六甲带去了商机,也使该地的繁荣引起世人的瞩目。
6. 为什么要针对入厦船舶管理
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处美丽的厦门岛,注册资金25,000万元,占地50多万平方米,拥有深水岸线长1.5公里。公司主营:各类船舶、海洋石油工业装备、金属结构及其构件的制造、安装;船舶修理;电子计算机技术软件开发与咨询服务;物流服务;自营进出口。你虽然学的专业是建筑的(准确说应该是工民建吧?),但在厦船还是有用武之地的。厦船是厦门老牌国企,也算得上福建省造船业的一面旗帜,比福州的马尾造船厂活跃,目前厦船的订单都安排到四五年以后的了。
7. 厦门集装箱船搁浅
条约原文
一八四四年七月三日,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望厦。
兹中华大清国、亚美理驾洲大合众国欲坚定两国诚实永远友谊之条约及太平和好贸易之章程,以为两国日后遵守成规,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大臣太子少保两广总督部堂总理五口通商善后事宜办理外国事务宗室耆;大合众国大伯理玺天德特派钦差全权大臣驻中华顾盛;各将所奉便宜行事之上谕及钦奉全权之敕谕,公同较阅照验,俱属善当,因将议明各条款,胪列于左:
第一款 嗣后大清与大合众国及两国民人,无论在何地方,均应互相友爱,真诚和好,共保万万年太平无事。
第二款 合众国来中国贸易之民人所纳出口、入口货物之税饷,俱照现定例册,不得多于各国。一切规费全行革除,如有海关胥役需索,中国照例治罪。倘中国日后欲将税例更变,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如另有利益及于各国,合众国民人应一体均沾,用昭平允。
第三款 嗣后合众国民人,俱淮其挚带家眷,赴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共五港口居住贸易,其五港口之船只,装载货物,互相往来,俱听其便;但五港口外,不得有一船驶入别港,擅自游弋,又不得与沿海奸民,私相交易;如有违犯此条禁令者,应按现定条例,将船只、货物俱归中国入官。
第四款 合众国民人既准赴五港口贸易应须各设领事等官管理本国民人事宜;中国地方官应加款接;遇有交涉事件,或公文往来,或会晤面商,务须两得其平。如地方官有欺藐该领事各官等情,准该领事等将委曲申诉中国大宪,秉公查办;但该领事等官亦不得率意任性致与中国官民动多抵牾。
第五款 合众国民人在五港口贸易,除中国例禁不准携带进口、出口之货物外,其余各项货物,均准其由本国或别国贩运进口售卖,并准其将中国货物贩运出口,赴本国或别国售卖,均照规定条约纳饷,不得另有别项规费。
第六款 凡合众国船只赴五港口贸易者,均由领事等官查验船牌,报明海关,按所载吨数输纳船钞,计所载货物在一百五十吨以上者,每吨纳钞银五钱,不及一百五十吨者,每吨纳钞银一钱,所有以前丈量及各项规费全行裁革。或有船只进口,已在本港海关纳完钞银,因货未全销,复载往别口转售者,领事等官报明海关,于该船出口时,将钞已纳完之处在红牌内注明,并行文别口海关查照,候该船进别口时,止纳货税,不输船钞,以免重征。
第七款 凡合众国民人,在各港口以本国三板等船附搭客商,运带行李、书信及例不纳税之零星食物者,其船只均不须输纳船钞外,若载有货物,即应按不及一百五十吨之数,每吨纳银一钱,若雇用内地艇只,不在按吨纳钞之例。
第八款 凡合众国民人贸易船只进口,准其自雇引水,赴关隘处所,报明带进;候税钞全完,仍令引水随时带出。其雇觅跟随、买办及延请通事、书手,雇用内地艇只,搬运货物,附载客商,或添雇工匠、厮役、水手人等,均属事所必需,例所不禁,应各听其便,所有工价若干,由该商民等自行定议,或请各领事官酌办,中国地方官勿庸经理。
第九款 合众国贸易船只到口,一经引水带进,即由海关酌派妥役随船管押,该役或搭坐商船,或自雇艇只随同行走,均听其便;其所需食用,由海关按日给银,不得需索商船丝毫规费,违者计赃科罪。
第十款 合众国商船进口,或船主,或货主,或代办商人,限二日之内,将船牌、货单等件,呈递本国领事等官存贮,该领事即将船名、人名及所载吨数、货色详细开明,照会海关,方准领取牌照,开舱起货。倘有未领牌照之先擅行起货者,即罚洋银五百大圆,并将擅行卸运之货一概归中国入官。或有商船进口,止起一分货物者,按其所起一分之货输纳税饷,未起之货均准其载往别口售卖。倘有进口并未开舱即欲他往者,限二日之内即行出口,不得停留,亦不征收税饷、船钞,均候到别口发售,再行照例输纳。倘进口船已逾二日之限,即须输纳船钞,仍由海关填发红牌,知照别口,以免重征。
第十一款 合众国商船贩货进口、出口,均将起货、下货日期呈报领事等官,由领事等官转报海关,届期派委官役,眼同该船主、货主或代办商人等,秉公将货物验明,以便按例征税。若内有估价定税之货,或因议价高下不等,除皮多寡不齐,致有辩论不能了结者,限该商于即日内禀报领事官,俾得通知海关,会商酌夺。若禀报稽迟,即不为准理。
第十二款 合众国各口领事官处,应由中国海关发给丈尺、秤码各一副,以备丈量长短、权衡轻重之用,即照粤海关部颁之式盖戳镌字,五口一律,以免参差滋弊。
第十三款 合众国商船进口后,于领牌起货时,应即将船钞交清。其进口货物,于起货时完税,出口货物,于下货时完税。统俟税钞全完,海关给发红单,由领事官验明,再行发还船牌,准该商船出口回国。其完纳税银,由中国官设银号代纳,或以纹银纳饷,或以洋银折交,均照规定章程办理。其进口货物由中国商人转贩内地者,经过各关,均照旧例纳税,不得另有加增。
第十四款 合众国商船停泊口内,不准互相剥货,倘有必须剥过别船者,由该商呈报领事官,报明海关,委员查验明确,方准剥运,倘不票明候验辄行剥连者,即将其剥运之货一并归中国入官。
第十五款 各国通商旧例归广州官设洋行经理,现经议定将洋行名目裁撤,所有合众国民人贩货进口、出口,均准其自与中国商民任便交易,不加限制,以杜包揽把持之弊。
第十六款 中国商人遇有拖欠合众国人债项,或诓骗财物,听合众国人自向讨取,不能官为保偿;若控告到官,中国地方官接到领事官照会,即应秉公查明,催追还欠。倘欠债之人实已身亡产绝,诓骗之犯实已逃匿无踪,合众国人不得报洋行代赔之旧例,呈请着赔。若合众国人有拖欠、诓骗华商财物之事,仿照此例办理,领事官亦不保偿。
第十七款 合众国民人在五港口贸易,或久居,或暂住,均准其租赁民房,或租地自行建楼,并设立医馆、礼拜堂及殡葬之处。必须由中国地方官会同领事等官,体察民情,择定地基;听合众国人与内民公平议定租息,内民不得抬价掯勒,远人勿许强租硬占,务须各出情愿,以昭公允;倘坟墓或被中国民人毁掘,中国地方官严拿照例治罪。其合众国人泊船寄居处所,商民、水手人等止准在近地行走,不准远赴内地乡村,任意闲游,尤不得赴市镇私行贸易;应由五港口地方官,各就民情地势,与领事官议定界址,不许逾越,以期永久彼此相安。
第十八款 准合合众国官民延请中国各方士民人等教习各方语音,并帮办文墨事件,不论所延请者系何等样人,中国地方官民等均不得稍有阻挠、陷害等情;并准其采买中国各项书籍。
第十九款 嗣后合众国民人在中国安分贸易,与中国民人互相友爱,地方官自必时加保护,令其身家全安,并查禁匪徒不得欺凌骚挠。倘有内地不法匪徒逞凶放火,焚烧洋楼,掠夺财物,领事官速即报明地方官,派拨兵役弹压查拿,并将焚抢匪徒按例严办。
第二十款 合众国民人运货进口,既经纳清税饷,倘有欲将已卸之货运往别口售卖者,禀明领事官转报海关,检查货税底薄相符,委员验明实系原包、原货,并无拆动抽换情弊,即将某若干担已完税若干之处填入牌照,发该商收执,一面行文别口海关查照。俟该船进口,查验符合,即准开舱出售,免其重纳税饷。若有影射夹带情事,经海关查出,罚货入官。
第二十一款 嗣后中国民人与合众国民人有争斗、词讼、交涉事件、中国民人由中国地方官捉拿审讯,照中国例治罪;合众国民人由领事等官捉拿审讯,照本国例治罪;但须两得其平,秉公断结,不得各存偏护,致启争端。
第二十二款 合众国现与中国订明和好,五处港口听其船只往来贸易。倘日后另有别国与中国不和,中国止应禁阻不和之国不准来五口交贸,其合众国人自往别国贸易,或贩运其国之货物前来五口,中国应认明合众国旗号,便准入港;惟合众国商船不得私带别国一兵进口,及听受别国商人贿嘱,换给旗号,代为运货入口贸易;倘有犯此禁令,听中国查出拿办。
第二十三款 每届中国年终,分驻五港口各领事官应将合众国一年出入口船只、货物数目及估定价值,详细开报各本省总督,转咨户部,以凭查验。
第二十四款 合众国民人因有要事向中国地方官办诉,先禀明领事等官,查明禀内字句明顺、事在情理者,即为转行地方官查办。中国商民因有要事向领事等官办诉,先禀明地方官,查明禀内字句明顺、事在情理者,即为转行领事等官查办。倘遇有中国人与合众国人因事相争不能以和平调处者,即须两国官员查明,公议察夺。
第二十五款 合众国民人在中国各港口,自因财产涉讼,由本国领事等官讯明办理;若合众国民人在中国与别国贸易之人因事争论者,应听两造查照各本国所立条约办理,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
第二十六款 合众国贸易船只进中国五港口湾泊,仍归各领事等官督同船主人等经管,中国无从统辖。倘遇有外洋别国凌害合众国贸易民人,中国不能代为报复。若合众国商船在中国所辖内洋被盗抢劫者,中国地方文武官一经闻报,即须严拿强盗,照例治罪,起获原赃,无论多少,均交近地领事等官,全付本人收回;但中国地广人稠,万一正盗不能缉获,或有盗无赃,及起赃不全,中国地方官例有处分,不能赔还赃物。
第二十七款 合众国贸易船只,若在中国洋面,遭风触礁搁浅,遇盗致有损坏,沿海地方官查知,即应设法拯救,酌加抚恤,俾得驶至本港口修整,一切采买米粮,汲取淡水,均不得稍为禁阻,如该商船在外洋损坏,漂至中国沿海地方者,经官查明,亦应一体抚恤,妥为办理。
第二十八款 合众国民人贸易船只、财物在中国五港口者,地方官均不强取威胁,如封船公用等事,应听其安生贸易,免致苦果。
第二十九款 合众国民人,间有在船上,不安本分,离船逃走,至内地避匿者,中国地方官即派役拿送领事等官治罪。若有中国犯法民人逃至合众国人寓馆及商船潜匿者,中国地方官查出,即行文领事等官捉拿送回,均不得稍有庇匿。至合众国商民、水手人等,均归领事等官随时稽查约束。倘两国人有倚强滋事,轻用火器伤人,致酿斗杀重案,两国官员均应执法严办,不得稍有偏徇,致令众心不服。
第三十款 嗣役中国大臣与合众国大臣公文往来,应照平行之礼,用“照会”字样。领事等官与中国地方官公文往来,亦用“照会”字样。申报大宪,用“申陈”字样。若平民禀报官宪,仍用“禀呈”字样。均不得欺藐不恭,有伤公谊。至两国均不得互相征索礼物。
第三十一款 合众国日后若有国书递达中国朝廷者,应由中国办理外国事务之钦差大臣,或两广、闽浙、两江总督等大臣将原书代奏。
第三十二款 嗣后合众国如有兵船巡查贸易至中国各港口者,其兵船之水师提督及水师大员与中国该处港口之文武大宪均以平行之礼相待,以示和好之谊;该船如有采卖食物、汲取淡水等项,中国均不得禁阻,如或兵船损坏,亦准修补。
第三十三款 合众国民人凡有擅自向别处不开关之港口私行贸易及走私漏税,或携带鸦片及别项违禁货物至中国者,听中国地方官自行办理治罪,合众国官民均不得稍有袒护;若别国船只冒合众国旗号做不法贸易者,合众国自应设法禁止。
第三十四款 和约一经议定,两国各宜遵守,不得轻有更改;至各口情形不一,所有贸易及海面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又和约既经批准后,两国官民人等均应恪遵;至合众国中各国均不得遣员到来,另有异议。
以上关涉太平、和好、贸易、海面各款条约,应俟各大臣奏明大清大皇帝批准,大合众国大伯理玺天德既得各国选举国会长公会大臣议定允肯批准。限以十八个月即将两国君上批准之条约互换,若能早互换,尤为善美。兹将现定条约先由大清国钦差大臣太子少保两广总督部堂总理五口通商善后事宜办理外国事务宗室耆,大合众国钦差全权大臣驻中华顾圣,钤盖关防印信,书名画押,以昭信守。须至和约者。
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即我主耶稣基理师督降生后纪年之一千八百四十四年七月初三日,在望厦钤盖关防。
8. 为什么要针对入厦船舶的人
优势:
1、是福建唯一的经济特区,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赋予了历史使命,政治地位非凡。
2、知名度最高,全国人民都知道。很多外省人还以为厦门是福建的省会。
3、产业结构合理,经济增长速度快。
4、城建水平较高,海岛风情非常漂亮。
5、有福建全省最强的厦门大学,高校人才加持。
6、国际性交流和会议众多,有自身的城市气质。
不足:
1、房价对于厦门这种级别的城市来说实在太高了
2、地盘太小,没有往超大型城市发展的框架,更适合国际旅游城市这个称号。
3、港口难以停靠超大型船舶。
5、本地民营企业发达程度与省内经济地位不匹配,依赖国企外企和泉州的“总部企业”。
6、教育和医疗资源一般,和福州还有差距。
7、经济体量不大,难以和中国头部的几个城市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