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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衔如何设置?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1-11-29 12:49 点击:80 编辑:森阚 手机版

消防救援衔是伴随着消防队伍改革而出现的全新衔级,要了解消防救援衔的设置,先要了解目前的消防队伍组成。

2018年,我国的消防管理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原先的公安消防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集体退出现役,不再列入武警序列,重组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应急管理部统一管理。

目前,仍处于改革后的3年过渡期之内,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还是分成消防救援、森林消防两支队伍,二者仍是独立的存在,分别由应急管理部下设的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垂直领导指挥。

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的工作人员可分指挥员和消防员两类,二者的消防救援衔是不一样的。

首先,介绍一下指挥员的衔级。消防指挥员的前身是消防部队、森林部队的警官(军官),改革后成为了国家公务员。

根据职责的不同,指挥员又有管理指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细分,二者的衔级设置有细小的差别:

(一)管理指挥人员的消防救援衔分为三等十一级:

第一等,总监、副总监、助理总监:

1、总监授予应急管理部的正职,目前仅1人;

2、副总监授予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的正职(局长、政委),目前共4人;

3、助理总监授予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的副职。

第二等,指挥长:

1、高级指挥长,授予总队级正职;

2、一级指挥长,授予总队级副职;

3、二级指挥长,授予支队级正职;

4、三级指挥长,授予支队级副职。

第三等,指挥员:

1、一级指挥员,授予大队级正职;

2、二级指挥员,授予大队级副职;

3、三级指挥员,授予站(中队)级正职;

4、四级指挥员,授予站(中队)级副职。

可以看到,管理指挥人员实行“一职一衔”。

所谓的总队,是指省一级的消防救援队伍;支队是指市一级的消防救援队伍;大队是指县一级的消防救援队伍;站、中队是指乡镇一级的消防救援队伍。

在国家层面,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由应急管理部领导;但在省、市、县层面,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和应急管理部门没有隶属关系,双方是兄弟部门。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消防救援衔没有“总监”这一等,只有二等八级,并且,要在消防救援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指挥长至三级指挥长;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指挥长至二级指挥员;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指挥长至四级指挥员。

值得注意的是,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录的指挥员,大学学历授四级指挥员,硕士研究生授三级指挥员,博士研究生授一级指挥员。

然后,介绍一下消防员的衔级。消防员的前身是消防部队、森林部队的士兵,目前的身份比较奇特,占用行政编制,但不是干部,不属于公务员。

消防员的消防救援衔分为三等八级:

(一)初级消防员

1、工作二年以下的,授预备消防士;

2、工作满二年的,授四级消防士;

3、工作满五年的,授三级消防士;

(二)中级消防员

4、工作满八年的,授二级消防士;

5、工作满十二年的,授一级消防士;

(三)高级消防员

6、工作满十六年的,授三级消防长;

7、工作满二十年的,授二级消防长;

8、工作满二十四年的,授一级消防长。

最后补充一点,消防救援人员退休后,不管是指挥员还是消防员,他们的消防救援衔都是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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