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医”付必秀行医救人的“功德”之举在6月26日这一天戛然而止,这一天距离她出山之日不过才仅仅二十余日。
今年5月的某天这位普通的农村妇女在突然声称自己得到“菩萨”的托梦,从此她便开始了自己以“摸”治病的行医之路。付必秀在家坐诊之后,每天多达成百上千来自全国多省的患者前来找这位“神医”看病,业务繁忙以至于她不得不进行了限号。由此看来,这位“神医”受欢迎的程度丝毫不亚于网络上的那些网红们。
我们知道,在我国一名医生如果要行医,那么他需要要通过专业考试取得行医资格证成为执业医师才行,否则擅自行医是非法的。
付必秀作为一个农村妇女肯定是没有行医资格的,但是她却天天坐堂问诊,这种行为从表面上看似乎就是在非法行医,但其实不然。她行医靠的既不是中医的“望闻问切”,也不是西医的科学检查,哪里有病摸哪里成了她唯一的“治疗”手法。
靠“摸”治病,闻所未闻。任何一个有常识的人懂清楚这种“治疗”根本不会产生任何效果,纯粹就是耽误患者的病情浪费他们的金钱。
前来找付必秀的人不在少数,其中不乏有人称她的这种“治疗”有效,这部分人可能有的是托儿有的不是。那不属于“托儿”的人们为何要帮付必秀说话呢?我认为原因可能有两点:第一就是这些人可能本身就没有什么大毛病,所以不管付必秀“摸”不“摸”都会好。第二就是这些人从内心来说确实相信了付必秀“治疗”的神奇功效,从而自我形成了强大的心理暗示,心情愉悦、舒缓,使得病情发展得到了控制。这就好比两个同样得了癌症的人,其中一个害怕死亡,天天生活在恐慌之中,另一个则放下一切安然处之,其最终的结局必然害死前者的病情恶化的更快。
付必秀所谓的行医从本质上来说其实就是诈骗。所谓的诈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她的治疗根本就没有任何效果,其目的也纯粹只是骗取他人的钱财,这也是她最终被警方控制的原因。至于为何会有那么多人从全国各地慕名而来,很明显是互联网发挥了作用,让那些迷信“偏方”与“神医”的人们知道了神功附体的付必秀的存在。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尽管早已不如二十一世纪,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不少人宁可迷信“偏方”也不愿到正规医院治疗,这种现象的存在于我看来无非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第一、部分“偏方”确实对患者病情确实有效。我们目前所说的“偏方”主要是指中医学中“偏方”,“偏方”可能是具体的药,也可能是某种治疗手法,在现实中也的的确确存在一些疗效不错的“偏方”。我本人就认识一位有着“偏方”的农村赤脚医生,此人擅长治疗“带状疱疹”(俗称火丹)。得过这种病的人都清楚,发病时疼痛难耐,到正规医院治疗没有个半个月以上根本好不了,而所需费用最少也得数千元。而我认识的这位乡下郎中却有着自己的独门“偏方”,基本上只要找他看上一次再敷几天药就能痊愈,所需费用不过几百元而已。
第二、部分患者病入膏肓,“死马当活马医”。虽然步入新世纪以来,人类的医学技术得到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是仍然有不少疾病依旧是人类无法和战胜的,这些病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绝症。求生是人的本能,一个人患了绝症,即便下一分钟他就要死,只要这一分钟之前还有生的希望他便不会放弃。“偏方”对于这些来说,其实正是寄托了他们生的希望。所以,他们选择“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第三、部分“偏方”费用较低,使得患者不必承担过重的经济压力。看病需要花钱,尤其是得了一些疑难杂症乃至绝症,这其中需要花费的金钱不是一点半点。一个经济能力一般的普通家庭只要其中一名成员不幸得了重病,那么治病的费用很有可能让这个家庭从小康蜕化到贫困的状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因病返贫”。家人生病了不可能不看,否则有违伦理和道德,一些花费较少的“偏方”且不论其是否有效,至少让进退维谷的普通家庭在伦理道德与经济状况之前找到了暂时的平衡。
人吃五谷杂粮不可能不生病,“偏方”治病也并非全然不可靠,但是把康复的希望寄托在付必秀这样的“神医”身上就纯粹是一种愚昧与无知的表现了!
如果您认同丹妹的回答不要忘记点赞并关注哦~
手机打字慢,来点简短的:
1,没患者投诉!
2,没开昂贵的药物!
3,没收天价治疗费,没附加条件!
4,没把人越治越严重!
5,没借治病之机宣传反党反社会反国家的言论!
6,没做不切实际的宣传广告!
很多事情是解释不清楚的,不要因为没科学解释就一概打压。更不能因为她动了别人的奶酪就找借口治罪!
若以上属实,她能让患者花很少的钱,很少的时间,减轻患病带来的痛苦(包治百病是不现实的)。那政府就不应该抓她,但可做些正确的引导,最好是不打击,不扶持,持观望态度!
能为别人谋幸福的人,人民都是拥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