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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职业化后不再实行兵役制,那新消防员按照什么方式招录?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1-11-26 09:32 点击:292 编辑:李乎 手机版

消防救援部门下放到地方,由应急管理部门管辖后,已经退出现役,不能再实行兵役制,补充新的力量。那么退出现役后,如何补充消防力量呢?答案当然是聘用合同制。

随着应急管理部门职能的强化,消防救援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要,基层地方还要同时兼顾森林消防救援,消防救援人员势必出现短缺。最近,各地消防救援机构都在招聘工作人员,其程序和地方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合同制人员是一样的,由单位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人社部门批准后,面向社会招聘消防人员。只要符合条件,谁都可以报考。

由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性,在招聘消防救援人员的过程中,出现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身体素质要求高;二是工资收入高。消防救援工作对消防员的身体素质、专业技术能力要求都比较高,在招聘消防员时,对身体条件要求很高,有基础的体能测试,必须达标后才能参加接下来的招考。同时,在通过招聘后,还要进行集中统一的培训,日常还要进行不间断地训练,这样才能保证在出现紧急情况时,保证完成应急救援工作。

工资收入高也很好理解,消防员虽然是合同工,但其月工资总额,甚至比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都高。消防救援工作是一线高危行业,在和平时期,消防救援人员的牺牲比例是最高的。因而根据行业特性,给予高工资也是可以理解的。消防员的工资,是由当地财政部门承担的,和应急救援大队下放到地方的正式管理人员工资来源不一样,管理也不一样。这部分合同人员,严格来讲是地方应急救援力量,由正式的应急救援大队代为培训、管理、使用。

由于应急救援的专业性,新招聘的消防员虽然是合同制,但需要经过长年的培训和训练,因而聘用合同期较长,一般5年起步。提高薪酬水平,也是为了吸引其不轻易辞职,保障消防救援队伍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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