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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质海船与建造规范(钢质海船建造规范相关培训问题)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2-17 11:00    点击:163   编辑:admin

1. 钢质海船建造规范相关培训问题

1.船舶结构的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

(1)船舶结构的防火分区

1)船体的上层建筑、甲板室和凹穴,应当按照甲级防火分隔要求分隔为若干主竖区;采光、通风的垂直围壁、通道及类似的地方分隔墙,应当为甲级防火分隔墙。

2)门应用钢制或其他同等材料制作的抗火、抗烟、并为自闭式(倾斜3.5°时仍能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穿过主竖舱壁的通风围壁及导管,在靠近舱壁处应当设关闭闸门。

3)舱壁甲板结构的连接处应用焊接,经过60min耐火试验时,仍然能够防止火焰、烟气通过。

4)在舱壁甲板以下,对每一水密分舱或类似分舱的处所和在舱壁甲板上,每一主竖区或类似主竖区的处所,至少应当有两个安全通道,其中一个应当有连续防火遮蔽,并能通过垂直的安全梯道,抵达救生艇甲板。

5)起居处所的舱壁及甲板,应当按照防火要求分隔,并与相邻的机器、货舱、厨房及服务处所隔离。

6)船舶的行李舱、灯间、油漆间及同类处所的舱壁及甲板,应当为甲级防火分隔。

7)储存易燃液体的舱室,应当设置在失火时对人员影响较小的地方。

8)运送低、中闪点液体船舶的起居室、厨房、锅炉房,不得布置在上甲板的下面;直接位于起居室以下的舱室,不得储存液体燃料。

9)生活舱内的一切衬板、天花板、地板及绝缘物,应当为不燃材料。

10)敷面、装璜及装饰物、家具、工具橱柜、桌椅、床铺等用品,必须经防火处理或采用轻金属制品和难燃塑料制品。

11)船舶的各部分,不得使用以硝酸纤维或其他易燃物作基料的油漆喷漆,以及类似的化合物。

12)水、气、油管道和电缆穿过围壁的涵洞,可以用耐火材料堵塞。

13)消防管系接合处的衬垫应用石棉纸,不宜用橡胶。

14)蒸气管道应铺在甲板上,并用石棉隔热,不得穿越干货舱、油漆间和易被烤焦着火的地方。

(2)船舶结构的防火分隔船舶的耐火分隔物主要是指不燃及难燃材料。国际上使用的不燃、难烧材料,有70%粉剂氯化石蜡、氢氧化铝、硅化物、玻璃石棉纤维、卤代烷等。国内有50%的氯化石蜡和氢氧化铝阻燃剂,如氯化石蜡瓷泥堵料、难燃的石棉纤维、玻璃纤维贴墙布、酚醛矿棉毡、酚醛塑料等。耐火分隔物分为甲级和乙级两种,甲级是指经过60min耐火试验,其背火的一面平均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139℃,并且在任何一点,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的温度不超过180℃的物质,简称“甲-60”标准;乙级是指经30min耐火试验,其背火的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139℃,并且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任何一点的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225℃的物质。

2.舱室的防火要求

(1)装运危险品的舱室应当为钢质结构,并且符合国家船舶检验局颁布的有关规范对防火及防水的要求。

(2)蒸气管与暖气管不宜通过装运危险品的舱室,若需要则必须通过时,该管路在舱室内不应有法兰接头。这种舱室在装运具有火灾危险的物品时应当远离蒸气管和暖气管积载,并至少保持3m的防火间距。

(3)装运危险品的舱室,应当有效的自然通风设备或根据所载危险品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机械通风。各舱室的通风管道相通时,应当有能在着火时能够自动关闭的防火阀或能够在舱外应急操纵的防火挡板。

3.船电的防火要求

(1)船舶电气设备的最低绝缘值,电机、配电屏不应小于0.5MΩ;变压器、控制设备不应小于1.0MΩ。

(2)主配电屏汇流排的陀螺仪、雷达电机、收发报机等应当干燥、通风,并且应当设置金属网保护,防止小动物窜入。由于老鼠磨牙往往将导线咬坏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所以,船上应当有灭鼠措施。电机如果受潮,绝缘强度就会降低,应当放在烘箱内或红外线灯泡下以及用电吹风的方式干燥,不得用自身线圈通电干燥,以防烧毁电机。一般电线的最高允许工作温度为65℃,而船舶航行在赤道附近时,有的舱室可达50~60℃,因此,要注意通风降温。

(3)电气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当绝缘老化损坏时,应当及时维修或调换,并且应当设有绝缘电阻监测装置或相应的绝缘措施。绝缘电阻监测装置的循环电流在异常状态下最大不得超过30mA。

4.船舶动力的防火要求

(1)装运危险品的船舶和拖带装运危险品的货轮和拖轮,其动力装置应当使用闭杯闪点不低于60℃的液体燃料。因为燃煤时,烟囱喷出的火星多,使用闪点较低的液体燃料着火的危险性大。

(2)在舱面上积载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品时,其烟囱和排气装置应当有防止火星冒出的适当措施(如设阻火网或其他火星熄灭装置等),或采取其他能防止火星溅溢到装有上述危险品舱面的措施。

5.船舶灭火装置的要求

装运危险品的船舶的灭火设备及系统应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积载危险品的舱室应当能有效地使用本船的水灭火系统。当所载物品着火不能用水扑救时,船上应当设有足够的其他适当类型的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装置和灭火设备。在积载危险品的处所,还应当额外配备总容量不少于12kg的干粉或者其他等效的手提灭火器。

2. 钢质船舶建造规范

答:CCS2020船舶低压岸电标准是:《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20)

3. 国内海船建造规范

船舶检验证书是验船机构对船舶进行技术检验后签发的证明文件,简称船舶证书。其作用是证明船舶结构、船舶载重线、船舶稳性、抗沉性、吨位、舾装设备、消防设备、起货设备、主辅机械设备、锅炉和受压容器、电气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信号设备符合有关国际公约或船舶规范的要求。

(国产游艇— 一般由生产商办理,交船时一并交付)

1.技术图纸的送审并取得船检部门审批盖章(仅限首制艇);

2.开工申请,一般需填写开工申请表格,可在船检部门申领,取得同意的同时,与验船师协调过程检验,即在哪些时候需要进厂检验;

3. 开工生产,在生产的过程中,按质量证书的或船检部门的检验表格,各阶段进行检验填表,船检需要进厂检验的阶段需与验船师联系,配合进厂检验;

4.在生产过程的同时,收集好各需船检申请的设备的资料,如,救生设备,灭火设备,及原材料的证书等,以备用;

5.整理完成检验表格及各种设备证书;

6.倾斜试验(一般仅限首制艇),并整理完工稳性报告(如有需要);

7.航行试验,并将结果填入证书,拍船舶在水中的照片,将整理好的资料一并交与船检;

京穗船舶提示:船东需要确定船籍港所在地,并与所以地船检联系,申请船名,备用。

(进口游艇— 一般由代理商协助办理)

1、由船舶所有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盖有申请单位的章);若由游艇管理公司提交申请,则该管理公司应取得船舶所有人的委托说明资料。

2、提交申请资料:

(1)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2) 游艇的有效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资料;

(3)艇主操作手册;

(4)艇体标识代码资料和照片;

(5) 游艇建造厂的建造相关文件;

(6) 游艇主要机器设备的有效船用产品证书;

(7) 游艇的买卖合同;

(8)进口游艇的海关关税证明。

3、确认上述资料提交完整后,进行实船勘验;

4、经勘验合格,请示上级单位批示后,进行初次检验;

5、按流程完成检验后,核发证书。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含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船舶登记是对船舶享有所有权的人,向国家授权的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经船舶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船舶予以注册,并以国家的名义签发相应证书的法律事实。

船舶国籍证书(Certificate of Nationality of Ship)指船舶登记机关签发的用以证明船舶的国籍、船籍港、船舶所有权的一种证书。船舶所有人无论是原始或转来取得船舶所有权,都必须在其选择的船籍港向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登记机关在办理完船舶所有权登记手续后,向船舶签发国籍证书。

所有权证书

受理单位:海事局及下属各有资质办理的分局

申 请 人:游艇所有人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提交材料:

1.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船舶共有情况证明材料(适用于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法人和自然人之间等共有情况);

3.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

6.船舶所有权取得证明材料;

7.办结海关手续的证明材料(适用时);

8.合资公司出资额的证明材料(适用于中外合资公司所有的船舶);

9.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

10.船舶技术资料(新建船舶指船舶建造检验证书或者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船舶技术参数证明或者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现有船舶指原船舶检验证书,境外购买外国籍船舶指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

11.船舶照片5张(正横2张、侧艏1张、正艉1张、烟囱1张);

12.《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书》(适用时);

13.船舶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籍证书

受理单位:海事局及下属各有资质办理的分局

申 请 人:游艇所有人

办结期限:7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船舶国籍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经核准的船舶名称申请书(必要时);

3、船舶所有权证书及其影印件(与船舶所有权登记同时申请的可免);

4、船舶经营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书及其影印件;

5、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他人办理)及其影印件;

6、船舶技术证书及其影印件;

与所有权登记申请同时办理时可以免相同的材料。

4. 钢质海船焊接船体常规建造工艺流程?

焊缝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性、焊缝形式、工作环境以及应力状态等情况,按下述原则分别选用不同的质量等级,

1、在需要进行疲劳计算的构件中,凡对接焊缝均应焊透,其质量等级为:

作用力垂直于焊缝长度方向的横向对接焊缝或T形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受拉时应为一级,受压时应为二级;

作用力平行于焊缝长度方向的纵向对接焊缝应为二级。

2 .不需要计算疲劳的构件中,凡要求与母材等强的对接焊缝应予焊透,其质量等级当受拉时应不低于二级,受压时宜为二级

3 .重级工作制和起重量Q≥50t吊车梁的腹板与L冀缘之间以及吊车析架上弦杆与节点板之间的T形接头焊缝均要求焊透.焊缝形式一般为对接与角接的组合焊缝,其质量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 .不要求焊透的’I'形接头采用的角焊缝或部分焊透的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以及搭接连接采用的角焊缝,其质量等级为:

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且需要验算疲劳的结构和吊车起重量等于或大于50t的中级工作制吊车梁,焊缝的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二级 ;

对其他结构,焊缝的外观质量标准可为二级。

外观检查一般用目测,裂纹的检查应辅以5 倍放大镜并在合适的光照条件下进行,必要时可采用磁粉探伤或渗透探伤,尺寸的测量应用量具、卡规。

七、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焊缝不得存在未焊满、根部收缩、咬边和接头不良等缺陷,一级焊缝和二级焊缝不得存在表面气孔、夹渣、裂纹和电弧擦伤等缺陷;

2 、二级焊缝的外观质量除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的要求外,尚应满足下表的有关规定;

3、 三级焊缝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表有关规定

焊缝质量等级

检测项目

二级

三级

未焊满

≤0.2+0.02t 且≤1mm,每 100mm 长度焊缝内未焊满累积 长度≤25mm

≤0.2+0.04t 且≤2mm,每 100mm 长度焊缝内未焊满累积长 度≤25mm

根部收缩

≤0.2+0.02t 且≤1mm,长度不限

≤0.2+0.04t 且≤2mm,长度不限

咬 边

≤0.05t 且≤0.5mm,连续 长度≤100mm,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全长

≤0.1t 且≤1mm,长度不限

裂 纹

不允许

允许存在长度≤5mm 的弧坑裂纹

电弧擦伤

不允许

允许存在个别电弧擦伤

接头不良

缺口深度≤0.05t 且≤ 0.5mm,每1000mm 长度焊缝内不得超过1 处

缺口深度≤0.1t 且≤1mm,每 1000mm 长度焊缝内不得超过1 处

表面气孔

不允许

每50mm 长度焊缝内允许存在 直径≤0.4t 且≤3mm 的气孔2 个;孔距应≥6倍孔径

表面夹渣

不允许

深≤0.2t,长≤0.5t 且≤ 20mm

八、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

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级焊缝应进行100%的检验,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11345)B 级检验的Ⅱ级及Ⅱ级以上;

2 、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不小于20%,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11345)B级检验的Ⅲ级及Ⅲ级以上;

3、 全焊透的三级焊缝可不进行无损检测。

4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及缺陷分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T203-2007《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的规定。

5、 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及缺陷分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T203-2007《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的规定。

6 、箱形构件隔板电渣焊焊缝无损检测结果除应符合GB50205-2001标准第7.3.3 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附录C 进行焊缝熔透宽度、焊缝偏移检测。

7、 圆管T、K、Y 节点焊缝的超声波探伤方法及缺陷分级应符合GB50205-2001标准附录D的规定。

8、 设计文件指定进行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性质作出判断时,可采用射线探伤进行检测、验证。

9、 射线探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规定,射线照相的质量等级应符合AB 级的要求。一级焊缝评定合格等级应为《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Ⅱ级及Ⅱ级以上,二级焊缝评定合格等级应为《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3323)的Ⅲ级及Ⅲ级以上。

10 、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表面检测:

外观检查发现裂纹时,应对该批中同类焊缝进行100%的表面检测;

外观检查怀疑有裂纹时,应对怀疑的部位进行表面探伤;

设计图纸规定进行表面探伤时;

检查员认为有必要时。

铁磁性材料应采用磁粉探伤进行表面缺陷检测。确因结构原因或材料原因不能使用磁粉探伤时,方可采用渗透探伤。磁粉探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缝磁粉检验方法和缺陷磁痕的分级》(JB/T 6061)的规定,渗透探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焊缝渗透检验方法和缺陷迹痕的分级》(JB/T 6062)的规定。磁粉探伤和渗透探伤的合格标准应符合外观检验的有关规定。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结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点相贯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JG/T203-2007《钢结构超声波探伤及质量分级法》、《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的规定。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5. 钢质海船建造规范相关培训问题及答案

一、依据不同:

ZC: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海事局下属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国内沿海、内河的船舶法定检验,主要依据规范《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

CCS:中国船级社(社会团体性质的船舶检验机构,经中国海事局或船舶检验局授权进行法定检验及船舶入级检验,主要依据规范《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和《钢质海船入级规范》及《内河船入级规范》等)

二、分支机构不同:

1、中国船检局(ZC)总局设在北京,在长江及沿海地区的主要港口设有办事机构。

2、中国船级社设有80多个分支机构,覆盖国内外主要港口,形成了遍布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的全球服务网络。目前,接受了34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授权,为悬挂这些国家或地区旗帜的船舶代行法定检验。

(CCS)的入级通则

船级是评定船舶技术状况的国际通用形式。船级检验由船级社执行。中国船级社(CCS)是国家的船舶技术检验机构,是中国唯一从事船舶入级检验业务的专业机构,是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10家正式会员之一,总部设在北京。中国船级社(CCS)主要业务有:承担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及相关工业产品的入级检验、公证鉴证检验和经中国政府、外国(地区)政府主管机关授权,执行法定检验等具体检验业务,以及经有关主管机构核准的其他业务。

6. 船舶装钢材注意事项

船都需要配备锌块,让铅块先腐蚀,铅块腐蚀完了重新配,否则不管什么材料,很难经得住海水的腐蚀,除非耐海水腐蚀不锈钢的。

7. 钢质海船建造规范相关培训问题有哪些

船舶生产企业生产资质等级原则上根据船舶材质分级分类管理,钢质一般船舶生产资质分为二级Ⅰ类、Ⅱ类、Ⅲ类、Ⅳ类,三级Ⅰ类、Ⅱ类、Ⅲ类、Ⅳ类,铝质一般船舶生产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纤维增强塑料一般船舶生产资质分为一级Ⅰ类、Ⅱ类,二级Ⅰ类、Ⅱ类

8. 钢质海船建造规范2016

以前钢厂测定钢的冲击吸收功时,主要采用U型缺口冲击试样。U型缺口试样的缺口较浅,缺口底部的弧度半径较大,较易制作,这种试样应力集中作用不太强,应力分布状态对试验时试样塑性变形的限制也不太大,所以冲击功和冲击值都较高,脆性转变温度则较低,范围也较宽。

上世纪70年代末,为适用《钢质海船建造规范》,又颁布了GB2106-1980金属夏比(V形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由于两种试样的缺口深度一样,而缺口底部半径不同,U型为1mm,V型为0.25mm,因此,V型应力相对集中,当试样受到冲击时,就显得更敏感。冲击试验有多种试验方法,亦有不同的尺寸、不同缺口和不同形状的试样。

它们应力集中作用及应力分布状态各不相同,对试验结果的影响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不能彼此比较或换算。

具体选择何种缺口型式的试样,应由构件(产品)规范和材料标准确定。至于为何新标准多采用V型试样,除上述原因外,试样加工技术的提高亦是其中之一,现在加工V型缺口已有专用拉床,加工精度能达到规定要求。

具体可以参照相关的标准如:GB/T 18658-2002 摆锤式冲击试验机检验用夏比V型缺口标准试样

9. 钢制船舶建造规范2016

钢管混凝土结构构造 06SG524要求等径钢管对接要加300mm长的内衬管, 作用是保证焊接的时候成型背面没有焊接缺陷。

管道焊接要求

(1)一般要求

① 管子焊接后应进行外观检查、无损检测和液压试验。

② 液压试验应按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第3篇第2章第5节的规定进行。

(2)外观检查

焊缝表面不应有裂纹、焊瘤、气孔、咬边以及未填满的弧坑和凹陷存在。如有上述缺陷应进行修补。

(3)无损检测

① Ⅰ类受压管系的对接焊缝应按表11的规定进行射线检测;Ⅱ类受压管系的对接焊缝由中国船级社验船师指定位置进行射线检测。射线检测的灵敏度应符合《材料与焊接规范》7.5.4.5的规定。

10. 海船法定建造检验技术规程

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第一要去该机动钓鱼艇注册国际登记去将其注销,办理机动钓鱼艇买卖的合同,然后办理机动钓鱼艇临时国籍证书(如果该机动钓鱼艇船舶在国内则不需要临时国籍证书,可以省略这一步)。

2、第二是带齐上面的材料和船舶相关的各种证书,去自己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

3、如果是考虑到税费的问题,则可以自由选择国内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注册登记,办理相关船舶证明文件。

4、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

5、具体办理程序还须详细咨询当地的注册登记海事管理机构。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渔船包括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包括捕捞船、养殖船、水产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油船、供应船、渔业指导船、科研调查船、教学实习船、渔港工程船、拖轮、交通船、驳船、渔政船和渔监船,

其中不包含休闲渔业产业中的从事搭载游客进行游钓活动的船舶,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并未制定管理此类船舶的相关法律法规,此类船舶也没有统一的建造标准和检验规范,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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