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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指数走势图(航运运力指数)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2-15 03:50    点击:269   编辑:admin

1. 航运运力指数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或集团)由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重组而成,总部设在上海,是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经营船队综合运力11159万载重吨/1362艘,排名世界第一。其中, 集装  箱船队规模314万TEU/526艘,居世界第三;干散货船队运力4264万载重吨/431艘,油轮船队运力2874万载重吨/221  艘,杂货特种船队453万载重吨/149艘,均居世界第一。

2. 航运运力指数计算公式

当前,航运成本大幅上涨,激烈的海运能力竞争成为新常态。由于新运力仅缓慢投产,预计今年运价将继续创下新高,并在长期内保持在疫情前的水平之上。

短期无缓解

自2020年秋季以来,海运成本一直在强劲增长,但今年头几个月,主要贸易路线上不同运价(干散货、集装箱)的价格出现了新的上涨。与去年相比,几条贸易航线的价格上涨了两倍,集装箱船的租船价格也出现了类似的上涨。

短期内几乎没有缓解的迹象,由于全球需求的增长将继续满足运力增长有限以及当地封锁的破坏性影响,今年下半年运价可能会继续飙升。即使有新的运力到达,集装箱班轮公司也可能会继续更加积极地管理运力,从而将运费保持在比新冠病毒大流行之前更高的水平。

以下是海运成本不会很快下降的五个原因:

1-持续的全球失衡进一步推高价格

从新冠病毒大流行开始就积累起来的问题包括货物生产和需求不平衡,各国封锁和开放时间不同,以及航运公司削减主要航线的运力和空箱短缺。随着经济复苏的推进,全球需求强劲复苏,尤其是与国际货物贸易关系最密切的部门。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开放和供应链多个环节的库存重建,对海运能力的竞争加剧。

2-海运的替代方案少

缺乏海运替代品意味着目前很难避免海运成本飙升。对于价值更高的产品,通常可以选择其他运输方式,例如通过航空或火车运输电子设备,尤其是通过“丝绸之路”。但目前产能有限,关税也飙升。家庭用品、玩具、促销品或T 恤等低价值产品的托运人的运费成本从其采购成本的5% 左右增加到20% 以上。

难以消化这种规模的利润增长,这意味着消费者可能会开始感受到价格上涨或产品供应变化带来的影响。

3-整个2021年的不平衡复苏

货物贸易将进一步增长,不仅主要贸易国,而且其贸易伙伴也将继续复苏。随着对海运能力的竞争将继续存在,不平衡的复苏将继续加剧世界贸易的一些问题,包括空箱转移。这一切都在短期内增加了运费的压力。

4-船舶空白航行缩紧运力

在全球范围内,主要航线的运力已恢复到2020 年主要封锁之前的水平,尽管空白航行(取消的港口停靠)在第一季度继续削减了预定运力的10%。本季度有改善的迹象,按照目前的计划平均为4%。但取消部分是对延误的回应,因此虽然系统仍然拥挤,但运输能力可能会在短时间内继续从系统中取出。

5-港口拥堵和关闭不断

正如取消航班和延误之间的联系所表明的那样,拥堵是问题的一部分。2021年的航运表现延续了2020 年的表现,因为船舶准时率降低,船舶到港平均延误率上升。有一些迹象表明,随着准时到达目的地的船舶比例在4 月份停止下滑,平均延误情况有所改善,平均绩效将开始改善,但整体表现仍然是十年来的最低记录。

准时到达的船舶比例

与此同时,新冠病毒大流行仍在导致中断,例如中国盐田集装箱港——世界第四大集装箱港口——在6 月初突然关闭。即使运营已经恢复,拥堵和持续需要采取措施阻止Covid-19的传播意味着延误继续增加。尽管中国和其他主要贸易国家在疫苗接种计划方面取得了进展,但产生免疫力需要时间,因此在未来几个月内,处理中断仍将是一个风险。

大量新集装箱运力将缓解价格压力,但不会在2023 年之前

集装箱班轮在疫情期间取得了出色的财务业绩,在2021 年前 5个月,集装箱船的新订单达到创纪录的229 艘,总货运能力为220 万标准箱。到2023 年,当新运力准备好投入使用时,经过多年的低交付量后,它将增加6%,预计旧船的报废不会抵消这一点。随着全球经济增长越过复苏的追赶阶段,即将到来的海运运力增加将对航运成本构成下行压力,但不一定会使运费恢复到新冠病毒大流行前的水平,因为集装箱班轮似乎已经学会了在他们的联盟中更好地管理运力能力。

在短期内,由于需求的进一步增加和拥挤的系统的限制,运价可能会创下新高。即使运力限制得到缓解,运费也可能保持在比新冠病毒大流行之前更高的水平上。

3. 航运运力指数英文缩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以下简称《海运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交通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公平、高效、便利的原则,管理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和与国际海上运输相关的辅助性经营活动,鼓励公平竞争,禁止不正当竞争。

第三条 《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是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使用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舱位,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服务以及为完成这些服务而围绕其船舶、所载旅客或者货物开展的相关活动,包括签订有关协议、接受定舱、商定和收取运费、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运输单证、安排货物装卸、安排保管、进行货物交接、安排中转运输和船舶进出港等活动。

(二)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包括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和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其中,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是指依据《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是指依据外国法律设立经营进出中国港口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外国企业。

(三)国际班轮运输业务,是指以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或者以《海运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方式,在固定的港口之间提供的定期国际海上货物或旅客运输。

(四)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海运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业务,包括为完成该项业务围绕其所承运的货物开展的下列活动:

(1)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订立国际货物运输合同;

(2)以承运人身份接收货物、交付货物;

(3)签发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

(4)收取运费及其他服务报酬;

(5)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他运输方式经营者为所承运的货物订舱和办理托运;

(6)支付港到港运费或者其他运输费用;

(7)集装箱拆箱、集拼箱业务;

(8)其他相关的业务。

(五)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包括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和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其中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中国企业法人;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外国法律设立并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取得经营进出中国港口货物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的外国企业。

(六)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从事《海运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七)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从事《海运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八)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提供海运货物仓库保管、存货管理以及货物整理、分装、包装、分拨等服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九)国际海运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提供海运货物集装箱的堆存、保管、清洗、修理以及集装箱货物的存储、集拼、分拨等服务的中国企业法人。

(十)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十一)外商常驻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为其派出机构开展宣传、推介、咨询和联络活动的非营业性机构。

(十二)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是指企业登记机关或者企业所在国有关当局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企业商业登记文件为复印件的,须有企业登记机关在复印件上的确认或者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文书。

(十三)专用发票,是指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统一印制的票据,它是证明付款人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支付运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凭证,包括《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十四)班轮公会协议,是指符合联合国《1974年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定义的,由班轮公会成员之间以及班轮公会之间订立的各类协议。

(十五)运营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为稳定或者控制运价订立的关于在一条或者数条航线上增加或者减少船舶运力协议,以及其他协调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共同行动的协议,包括具有上述性质内容的会议纪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为提高运营效率订立的关于共同使用船舶、共同使用港口设施及其他合作经营协议和各类联盟协议、联营体协议。

(十六)运价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之间订立的关于收费项目及其费率、运价或者附加费等内容的协议,包括具有上述内容的会议纪要。

(十七)公布运价,是指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本上载明的运价。运价本由运价、运价规则、承运人和托运人应当遵守的规定等内容组成。

(十八)协议运价,指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与货主、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约定的运价,包括运价及其相关要素。协议运价以合同或者协议形式书面订立。

(十九)从业资历证明文件,是指被证明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或者国际海上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经历的个人履历表。个人履历表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4. 海运运力指数

2021世界集装箱班轮海运公司前十,海运船公司运力排名:

第一名是 马士基航运

第二名是 地中海航运

第三名是 达飞集团

第四名是 中远海运

第五名是 赫伯罗特

日本海洋网联船务(ONE)排第六

第七名到第十名依次是:长荣海运、韩新海运、阳明海运、万海航运。

5. 航运指数下跌

海运指数通常指的是指波罗的海指数 BDI ,在1999年时取代了 BFI 指数称为了国际干散货运输市场的重要指标。

BD 指数是由海运中的几条主要航线的运费加权而计算出来的,该指数所反映的是当时市场的即期行情,和 BDl 指数息息相关的行业是散装的航运业务,这个行业由和全球经济相关,所以 BD 指数可以被认为是经济的领先指标。

6. 航运运力指数怎么计算

2021年位居全球运力排行榜首位的依然是马士基,总运力达到413.69万TEU,占全球运力市场份额的17.1%。与一个月前相比,运力增长了27,706TEU。排名第二的地中海航运,运力则与上月持平。两者的运力差距仍为28万TEU。

7. 航运运费指数

海运过程中包含的费用有 码头费用、船公司费用、货代费用、报检/报关行费用和车队运输的费用。海运分为出口和进口出口费用包括:海运费、陆运费、装箱费、港杂费、THC、报检费、报关费、铅封费、设备交接单费、单证费、验货费和代理的操作费。根据不同的航线,船公司还会收取一定的附加费。进口费用包括:换单费、港杂费、THC、报检费、报关费、验货费、代理费、单证费、安保费和陆运费。

8. 航运指数是什么意思

BCI是BalticCapesizeIndex的英文缩写,是波罗的海海岬型船运价指数,也称波罗的海好望角型船运价指数。1999年的9月1日,波罗的海交易所将原来反映巴拿马型船和好望角型船的BFI,即现在的BDI指数分解成BCI和BPI两个指数。

  BCI指数构成航线:程租航线1,汉普顿港群/鹿特丹不包括巴尔的摩/路特丹,12万公吨煤炭,+/-10%误差,1港装卸,不包括装卸平舱费,6日装卸包括星期天、节日,抵达装卸港12小时内起算,宣载时间在指数制作后前10天内,销约时间在指数制作日后30天内,船龄最大15年,运价每公吨起算,75%佣金,权重5%。

9. 航运运价指数

海运费用计算大致如下: A、整箱装:整箱运费分三部分,总运费=三部分费用的和。

1、基本运费基本运费=单位基本运费×整箱数

2、港口附加费港口附加费=单位港口附加费×整箱数

3、燃油附加费燃油附加费=单位燃油附加费×整箱数 B、拼箱装:拼箱运费只有基本运费,分按体积与重量计算两种方式 1、按体积计算,X1=单位基本运费(MTQ)×总体积 2、按重量计算,X2=单位基本运费(TNE)×总毛重 最后取 X1、X2 中较大的一个。 另外,不同的货物不同的价格,有牌子、带电池、重货、抛货等价格都不一样,建议根据货物情况咨询对应的货代公司比较好。

10. 国际航运指数有哪些

波罗的海货运指数(Freightos Baltic Index, FBX)是线上货运平台 Freightos、波罗的海交易所(Baltic Exchange)共同编制指数,反映亚洲、欧洲、北美、南美之间 12 条全球主要航线的 40 呎集装箱现货运价,包括海运费及相关附加费(燃油附加费、旺季附加费、港口拥挤附加费、运河附加费等),但不含进口关税、出发港 / 目的港之港口费用。

FBX 指数的特色在于其汇整国际货运承揽业 (freight forwarder) 商业数据库的实际价格点,是少数提供每日集装箱报价的综合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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