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船救生设备规范按照solas公约规定,入级的船舶吨位达到,就必须安装应急消防泵 2. 海船救生设备规范标准英文缩写:las 英文全称:THE International Life-Saving Appliance 中文音译:国际救生设备规则 《〈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规则)修正案(第MSC.368(93)号决议)》是2014年5月22日签订的海运条约。 《国际救生设备规则》(LSA规则)修正案(第MSC.368(93)号决议)海上安全委员会,忆及国际海事组织公约关于本委员会职能的第28(b)条, 注意到以第MSC.4(48)号决议通过的《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以下称“IBC规则”),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称“公约”)第VII章已成为强制性文件, 还注意到公约第VⅢ(b)条和第VII/8.1条关于IBC规则的修正程序, 在其第93届会议上审议了按公约VⅢ(b)(i)条提出和分发的IBC规则修正案, 1按公约第VⅢ(b)(iv)条规定,通过IBC规则修正案,其文本载于本决议附件; 2按公约第VⅢ(b)(vi)(2)(bb)条规定,决定该修正案于2015年7月1日将视为已被接受,除非在此日期之前,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公约缔约国政府或拥有商船合计吨位数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数50%的缔约国政府通报其反对该修正案; 3提请SOLAS缔约国政府注意,按公约第VⅢ(b)(vii)(2)条规定,该修正案在按上述2被接受后,将于2016年1月1日生效; 4要求秘书长按公约第VⅢ(b)(v)条规定,将本决议及其附件中修正案文本的核准无误副本分发给所有公约缔约国政府; 5还要求秘书长将本决议及其附件的副本分发给非公约缔约国的本组织成员。 3. 海船救生设备规范最新在每舷的总容量应为不少于船上人员总数的50%的救生艇,主管机关可准许以相等总容量的救生筏来代替救生艇,但每舷应配备足够容纳不少于船上人员总数37.5%的救生艇;5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应在每舷至少配备1艘救助艇。 对货船:除以上要求外,每船应至少配备1艘救助艇。若救生艇符合救助艇要求,允许将此艇作为救助艇。对长度85米以下的货船,每舷配备的救生筏,其总容量为船上人员总数的100%。如果这类救生筏不能迅速地转移到任何一舷降落下水,则应配备附加救生筏,使每舷可用的总容量能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150%。 救生衣的配备数量:船上人员每人配备一件,驾驶室和机舱各值班人员每人增设一件。客船上还应附加配备船上总人数5%的救生衣。 救生圈的配备:是按船舶种类及船体长度配置——不能说按船舶结构配备。 救生浮具的配备:主要在I类航区航行的客船上配置,按船员和旅客总数的3%配置。 根据1974年国际公约83年修正案的新规定,在远洋船舶所配备的救生筏(即甲型筏),其红降落伞火箭应增加为4支,并另增配橙黄烟雾2支。 所有海船均应备有供救生艇、筏用的手提无线电台,平时保存于驾驶室或电台内,在弃船救生时,按部署表规定由专人携带进艇、筏内。 4. 海船救生设备规范要求1.在线型复杂的首尾分段仍然采用在一端放20~30mm余量进行(二次)定位的工艺。 2.在造船中,工艺余量分为补偿余量和(切割余量)两种。 3.在采用船台无余量装配工艺时,甲板分段一般是采用“(一刀齐)”工艺的。 4.针对产生电腐蚀的原因,在码头对船体焊接施工时,应将电焊机(负极)通过电缆直接与被焊船体连结。 5.对于船舶的阴极保护来说,主要有牺牲阳极保护和(外加电流)保护两种。 6.在我国造船行业中,密性试验方法有水压试验、冲水试验、气压试验、煤油试验、(冲气实验)、冲油(油雾)试验等方法 7.消防系统有:水灭火系统,(蒸汽 )、C02、泡沫等灭火系统。 8.船舶救生设备包括救生艇、(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 9.船舶损坏的原因有:外力作用、腐蚀作用,人为作用和(无形损耗)几种。 10.勘验的形式有随船勘验和(码头勘探)两种。 11.船体骨架弯曲的修理主要有两种:( 就地矫正)和车间矫正。 12.船体分区修理的目的是在保证船体具有足够强度的条件下,能在同一时期内,分别在几处同时进行修船工作,以尽量缩短(总周期)。 13.传统的施工设计是以(系统)来划分的,即系统设计。 14.中间产品导向型任务分解是现代造船行之有效的(组织与管理)方法,是当前世界上大多数有竞争力的船厂在任务分解时所使用的唯一方法。 5. 船舶救生设备的布置机身是飞机的主要部件,它连接机翼、尾翼、起落架和发动机,形成一架完整的飞机。 现代民航飞机的绝大多数机身都是筒状的,机头装有驾驶舱来控制飞机,中间装有客舱或货舱来装载乘客、货物、燃油和设备,后部和尾翼相连。 驾驶舱内安装各种仪表和控制装置控制飞机,要求视野开阔,所以驾驶舱安装在机身前方。 驾驶舱后面是机舱,乘客在客舱里。考虑到乘客的舒适和安全,除了座椅,还有通风保暖设备和安全救生设备。 飞机在6000米以上的高空飞行时,由于气压降低,需要使用人工增加内部气压的增压舱,机身截面多为圆形或其他圆弧形状,以均匀承受压差。 客舱下部是装载乘客行李和货物的货舱。客舱内布置走道、厨房、厕所等乘客生活所需的空间,并根据乘客数量设置相应数量的门、窗等维修进出口。 货机的货舱设置简单,主要是基于装载方便的原则。大中型货机的货舱配有滑轨、绞盘或起重装置和客货飞机。机身的前部是客舱,后部是货舱。还有客货转换机舱,机舱内的隔板和座椅可以快速拆卸,客机可以在几个小时内改装成货机,也可以改装成客机。 机身的形状是一个两,中间大的流线体。头部向下收缩,扩大驾驶员视野,尾部向上收缩,防止着陆时尾部擦地。机身中部是等截面的圆柱形。机身的应力主要是机翼和尾翼上传的垂直集中载荷和尾翼上传的侧向载荷,使机身扭转。 现代飞机机身的结构大多由纵向金属的榆梁、榆条和横向框架组成,外面覆盖金属蒙皮,与骨架铆接成一个整体。蒙皮也承受一部分力,称为半硬壳结构。 6. 救生船标准大约在12到24小时。一但弃了大船坐上了救生般这对救生般能跑多快,连续航行多长时间已无关紧耍了,上了救生艇你想靠救生艇给你送到岸上,除非遇见的岛屿,如果在大洋(海)中你最好该省的省点,等待着救援吧,不然把存有的一点动力燃油用尽了可就寸步难行了 7. 船舶救生服配备要求1、观察台设置高度应为两米左右,座位靠背舒服,前沿与池边垂直,配置太阳伞和救生员随手可用的间接救生器材,如:救生圈、救生抛球、救生杆。 2、场所必备救生器材有:救生圈、救生衣、救生钩、救生椅、救生抛球、救生杆、救生绳。以上救生器材必须放置在游泳声的明显位置,并张贴警告牌,告示急救时使用。 3、场所应设急救室和两个救护台,配备以下救生器材:祭酒板(如脊柱固定板);急救氧气瓶(氧气发生器);肢体固定夹板;人工复苏器和携带型人工呼吸面罩;颈部护圈;急救包、箱(各种抢救药品等); 以上器材应指定专人负责,经常检查保养,更换充实。 4、救生员必须穿着统一制作的救生员上岗服装,配备急救腰包。急救腰包内配备有一次性橡胶手套、人工呼吸面罩、救生绳、哨子等,并要求经常检查、更新、以确保急救时使用。 8. 船舶救生设备要求1.船舶结构的防火分区与防火分隔 (1)船舶结构的防火分区 1)船体的上层建筑、甲板室和凹穴,应当按照甲级防火分隔要求分隔为若干主竖区;采光、通风的垂直围壁、通道及类似的地方分隔墙,应当为甲级防火分隔墙。 2)门应用钢制或其他同等材料制作的抗火、抗烟、并为自闭式(倾斜3.5°时仍能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穿过主竖舱壁的通风围壁及导管,在靠近舱壁处应当设关闭闸门。 3)舱壁甲板结构的连接处应用焊接,经过60min耐火试验时,仍然能够防止火焰、烟气通过。 4)在舱壁甲板以下,对每一水密分舱或类似分舱的处所和在舱壁甲板上,每一主竖区或类似主竖区的处所,至少应当有两个安全通道,其中一个应当有连续防火遮蔽,并能通过垂直的安全梯道,抵达救生艇甲板。 5)起居处所的舱壁及甲板,应当按照防火要求分隔,并与相邻的机器、货舱、厨房及服务处所隔离。 6)船舶的行李舱、灯间、油漆间及同类处所的舱壁及甲板,应当为甲级防火分隔。 7)储存易燃液体的舱室,应当设置在失火时对人员影响较小的地方。 8)运送低、中闪点液体船舶的起居室、厨房、锅炉房,不得布置在上甲板的下面;直接位于起居室以下的舱室,不得储存液体燃料。 9)生活舱内的一切衬板、天花板、地板及绝缘物,应当为不燃材料。 10)敷面、装璜及装饰物、家具、工具橱柜、桌椅、床铺等用品,必须经防火处理或采用轻金属制品和难燃塑料制品。 11)船舶的各部分,不得使用以硝酸纤维或其他易燃物作基料的油漆喷漆,以及类似的化合物。 12)水、气、油管道和电缆穿过围壁的涵洞,可以用耐火材料堵塞。 13)消防管系接合处的衬垫应用石棉纸,不宜用橡胶。 14)蒸气管道应铺在甲板上,并用石棉隔热,不得穿越干货舱、油漆间和易被烤焦着火的地方。 (2)船舶结构的防火分隔船舶的耐火分隔物主要是指不燃及难燃材料。国际上使用的不燃、难烧材料,有70%粉剂氯化石蜡、氢氧化铝、硅化物、玻璃石棉纤维、卤代烷等。国内有50%的氯化石蜡和氢氧化铝阻燃剂,如氯化石蜡瓷泥堵料、难燃的石棉纤维、玻璃纤维贴墙布、酚醛矿棉毡、酚醛塑料等。耐火分隔物分为甲级和乙级两种,甲级是指经过60min耐火试验,其背火的一面平均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139℃,并且在任何一点,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的温度不超过180℃的物质,简称“甲-60”标准;乙级是指经30min耐火试验,其背火的一面的平均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139℃,并且包括任何接头在内的任何一点的温度,较原始温度增高不超过225℃的物质。 2.舱室的防火要求 (1)装运危险品的舱室应当为钢质结构,并且符合国家船舶检验局颁布的有关规范对防火及防水的要求。 (2)蒸气管与暖气管不宜通过装运危险品的舱室,若需要则必须通过时,该管路在舱室内不应有法兰接头。这种舱室在装运具有火灾危险的物品时应当远离蒸气管和暖气管积载,并至少保持3m的防火间距。 (3)装运危险品的舱室,应当有效的自然通风设备或根据所载危险品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机械通风。各舱室的通风管道相通时,应当有能在着火时能够自动关闭的防火阀或能够在舱外应急操纵的防火挡板。 3.船电的防火要求 (1)船舶电气设备的最低绝缘值,电机、配电屏不应小于0.5MΩ;变压器、控制设备不应小于1.0MΩ。 (2)主配电屏汇流排的陀螺仪、雷达电机、收发报机等应当干燥、通风,并且应当设置金属网保护,防止小动物窜入。由于老鼠磨牙往往将导线咬坏造成短路引起火灾,所以,船上应当有灭鼠措施。电机如果受潮,绝缘强度就会降低,应当放在烘箱内或红外线灯泡下以及用电吹风的方式干燥,不得用自身线圈通电干燥,以防烧毁电机。一般电线的最高允许工作温度为65℃,而船舶航行在赤道附近时,有的舱室可达50~60℃,因此,要注意通风降温。 (3)电气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当绝缘老化损坏时,应当及时维修或调换,并且应当设有绝缘电阻监测装置或相应的绝缘措施。绝缘电阻监测装置的循环电流在异常状态下最大不得超过30mA。 4.船舶动力的防火要求 (1)装运危险品的船舶和拖带装运危险品的货轮和拖轮,其动力装置应当使用闭杯闪点不低于60℃的液体燃料。因为燃煤时,烟囱喷出的火星多,使用闪点较低的液体燃料着火的危险性大。 (2)在舱面上积载爆炸品、易燃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有机过氧化物等危险品时,其烟囱和排气装置应当有防止火星冒出的适当措施(如设阻火网或其他火星熄灭装置等),或采取其他能防止火星溅溢到装有上述危险品舱面的措施。 5.船舶灭火装置的要求 装运危险品的船舶的灭火设备及系统应当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积载危险品的舱室应当能有效地使用本船的水灭火系统。当所载物品着火不能用水扑救时,船上应当设有足够的其他适当类型的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装置和灭火设备。在积载危险品的处所,还应当额外配备总容量不少于12kg的干粉或者其他等效的手提灭火器。 9. 船舶的救生设备生活中,不管是消防应急单位使用还是个人水域救援装备简单来说它们主要包括:救生衣(救生服)、救生圈、智能遥控救生圈、救生艇、智能遥控救生艇、橡皮艇、救生无人船、自展式自动充气救生舟、智能遥控自动充气救生舟、救生筏、橡皮艇、充气艇、救援绳以及海上救助艇和救生抛投器等。 10. 海上救生船必须配备的救生器材恶劣天气施放救生艇时,一定要选好上下风,看好机遇,及时施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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