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通信网络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ChinaTransportTelecommunications&InformationCenter,英文缩写CTTIC,以下简称通信信息中心),作为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受部委托拟订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通信、导航、无线电和信息化管理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规章制度;代部行使部无线电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职责;承担行业信息化网络的建设、运维、整合、保障等工作;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海事组织(IMO)的有关活动,负责中国国际海事卫星、中国搜救卫星系统的建设、运维和管理工作,并承担国内外相关应急安全公益性通信职责;承担行业及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通信、导航、无线电和信息化的技术研发、应用和咨询等工作;承担中国民用卫星导航系统的相关工作。 通信信息中心对外以北京船舶通信导航公司名义(BeijingMarineCommunication&NavigationCompany,英文缩写MCN),代表国家行使国际移动卫星公司(Inmarsat)的管理职能,始终跟随国际移动卫星技术的最新发展,逐步构建了Inmarsat全系列业务标准地面站,直接覆盖印度洋和太平洋,提供陆地、海上和航空宽带业务,形成了有序的销售服务、入网登记、帐务结算、网络建设、客户服务、系统集成、技术研发等一体化服务体系。通信信息中心已与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各公众网建立了业务互连关系,结合所掌握的中国搜救卫星系统、中国民用卫星导航系统、交通应急宽带卫星系统(VSAT)及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通信系统(GMDSS)等资源,构成了全方位的卫星安全应急、信息通信和定位导航服务体系,形成了以多网络互联互通为主要特点的天地一体、全球覆盖、便捷通畅、无所不在的宽带卫星信息通信网络平台,成为广大用户全区域移动宽带信息通信方案的最佳提供者。 自1989年成立以来,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立足交通运输行业,始终致力于尖端信息通信资源的整合和建设,所提供的信息通信服务,以其卓越的性能、优良的品质和可靠的保障,在服务经济社会、社会公众、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赢得了广泛赞誉。 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将不辱使命、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创新发展,全力打造电子政务安全信息港,缔结现代交通物流产业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整体竞争实力,承担起引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发展的时代重任,在信息通信领域再创新的辉煌! 2. 船舶无线电通信设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管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交通部《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依法登记航行在长江宜宾至浏河口航段的机动船舶(以下简称长江机动船舶)及其所有人、经营人。 第三条交通部通信管理机构是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管理的主管部门。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实施长江机动船舶安全通信管理工作。 第二章长江机动船舶无线电通信设备及电台管理 第四条长江机动船舶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基本技术要求和安装应满足船舶无线电通信设备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长江机动船舶无线电台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电台执照。 第六条长江机动船舶电台使用人员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任用未持有相应船员适任证书或无合格证件的人员担任报务员、话务员。船舶电台使用人员应熟练地掌握该电台设备的操作技能。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能及时修理以保证船舶无线电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长江机动船舶实行通信进网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制定,报部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长江遇险和安全通信管理 第八条长江机动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是指长江机动船舶发生重大危急事项,严重危及船舶安全,需要立即援救时和长江机动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或船上人员患有急病或发生气象突变以及要发送重要的涉及航行安全的各类遇险通信。 第九条承担长江机动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的长江航务管理局所属江岸电台,是指定的用于长江遇险和安全通信的工作电台。在遇险通信中指定的长江机动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的电台应做为遇险通信的管制电台,可以强制遇险区域内的所有船、岸电台保持静默。 第十条长江机动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的主要方式和使用频率: (一)莫尔斯无线电报、单边带无线电话。在长江机动船舶遇险后,可直接在指定的长江遇险和安全通信的工作电台的工作频率上呼叫某一岸台直至回答,发送遇险信号和遇险报告。 (二)甚高频无线电话16频道(156.800MHz)是水上移动业务无线电话国际遇险、紧急、安全和呼叫频率,用于发送遇险信号,进行遇险呼叫和遇险通信,还用于发送紧急和安全信号、进行紧急通信。 (三)甚高频无线电话06频道(156.300MHz),为长江机动船舶间的导航、避让等的专用频道,以辅助声号和雷达观测的不足。 (四)甚高频无线电话08频道(156.400MHz),为长江航道部门安全专用频道,用于长江航道信号台与长江机动船舶的通话。 第十一条长江机动船舶需要进行遇险、紧急通信时,经船长批准,应及时发送“SOS”或“MAYDAY”和“XXX”或“PANPAN”信号和报告。 第十二条指定的长江机动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的电台在收到长江机动船舶遇险、紧急信号和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港航监督部门报告,随后将所抄收的内容尽快送有关港航监督部门。如指明发给收报(话)单位时,亦应尽快通知收报(话)单位。 第十三条长江机动船舶必须按时收听或抄收指定的长江机动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电台每日定时播发的航道变动、水位、气象、船舶动态等内容的航行安全信息,并做好记录。 第十四条长江机动船舶不得利用长江机动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的使用频率进行非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活动。 第十五条长江上游南津关至羊角滩控制河段中船队和单船的航行动态,必须按有关控制河段安全管理规定报告。 第十六条凡经长江专用长途电台处理关于长江遇险和安全通信内容的来往电话,发话人应向长途台说明“安全电话”,长途台即按一类电话转接。 第十七条参与处理长江机动船舶遇险、紧急通信的江岸电台,在每次通信结束后,应尽快书面报告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应及时报告交通部通信主管机构。 第十八条长江机动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严格执行交通部《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的规定。 第四章实施与监督 第十九条交通部通信主管部门定期颁布长江机动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工作电台台名录。 第二十条长江航务管理局所属江岸电台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未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由长江航务管理局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长江机动船舶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三条规定,由有关的港务(航)监督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利用长江机动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的使用频率进行非船舶遇险和安全通信活动的,由有关的港务(航)监督机构对违法船舶处以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对违法人员处以警告、并可处以100元至3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3. 船舶通信技术注册资金三千万元。法人金宏,主要从事船舶导航,船舶通讯类技术制造等。 4. 船舶通信网络有哪些卫星通信和地面通信。 其中卫通有通过INMARSAT A、B、C、F站的语音、电传、传真、E-mail等通信方式;地面通信有中高频单边带电话、直接印字电报、甚高频电话等。 还有传统的灯光、声号、旗语等。 5. 船舶宽带通信海上有网络信号,但信号不是很好。一般来说,海上的网络信号要看当地通信基站信号的覆盖范围,若范围超出则无信号,所以在海上航行时很难确保信号稳定。 海上有网络信号吗 随着科技的发展,卫星网络逐渐被运用到了海上,目前有很多有条件的船舶公司,都会在船上安装卫星宽带,有了海上卫星宽带,在船上也可以使用卫星WIFI进行上网了。 船舶海上遇险时可通过船上装备的甚高频、中频或高频数字选呼设备及国际海事通信卫星,向附近船只或岸站发出求救信号,以便得到及时的援助。 6. 船舶通信系统船舶年度检验检验项目: 1.检验项目(1)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 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 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 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 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 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 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 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9) 对救生衣技术状况进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检查,核对数量和存放的位置; (10) 确认遇险信号和抛绳火箭的有效期; (11) 确认防火控制图已按规定张贴; (12) 核对消防用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 (13) 对固定灭火系统进行外部检查及报警试验; (14) 对机器处所燃油舱柜、燃油泵及通风设备的遥控切断设施的检查和可行时进行效用试验; (15) 通风筒、烟囱环围空间、天窗、门道及隧道关闭装置的操作试验; (16) 核查消防员装备; (17) 确认磁罗经自差校正; (18) 检查陀螺罗经和副罗经、回声测深仪等助航设备; (19) 船舶号灯、闪光灯的检查和试验; (20) 航行灯的主电源、应急电源试验; (21) 船舶号型、号旗及烟火信号的检查: (22) 声响信号器具的检查: (23) 主机、推进系统及辅机外部的检查,查阅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 (24) 确认机舱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畅通无阻; (25) 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26) 检查舱底排水系统和舱底泵的动作试验; (27) 确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仪表和安全阀的有效性; (28) 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29) 确认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效用; (30) 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检查; (31) 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功能; (32) 油船还应包括本章2.1(2) ○20 规定的适用项目: (33) 本章 1.3 规定的适用项目。 2.检查有关证书的有效性,核查已备有所需文件。 3.年度检验合格后,应在适航证书上签署。 7. 船舶通信网络包括远洋船行驶在茫茫的大海之中,大海上是没有固定基站的。所以说我们日常使用的移动联通和电信的网络信号无法覆盖,这些网络信号都是没有的。只有卫星网络信号,所以只能使用海事卫星电话。但是卫星网络使用昂贵,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一般不会使用。 8. 船舶无线电通信答:不是船上is设备应该是船上ais设备,船上ais设备是指安装于船舶上的无线电通信导航避碰设备。 AIS (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是一种安装于船舶上的无线电通信导航避碰设备,可适用于内河、港口及外海等各类船舶。 AIS的主要组成部分为一个GPS接收机,一个通信处理器,两个VHF数据接收机和一个VHF数据发射机。 9. 船舶通信设备本文介绍了在近一个世纪中海洋通信发展的历程和现状。 20世纪初,无线电报通过点火花式发射机产生的高频振荡电波向外广播,走出人类历史上无线电通信的第一步。 1898年美国“圣·保罗”号轮船首先装置了上述收、发信机,跨出无线电在海洋通信上应用的第一步再到由于海上航行的船舶越来越多,为了能达成世界统一的规则以提高海上航行的安全性和效率而制订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for the Safety of life of Sea,简称SOLAS)并明确船舶无线电装置的配备和值班制度。 讲述了现在常用的一些通信设备,如窄带直接印字电报、中频无线电装置、高频无线电装置、甚高频无线电装置、单边带和海事卫星电话以及卫星移动通信的终端组成、设备配置要求、使用中的优缺点和使用范围。 根据海上通信的发展趋势提出将GPS和移动通信组合起来构成GPS通信导航系统,提高海上通信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10. 船舶网络系统不对,应该是“大洋一号”中国第一艘现代化的综合性远洋科学考察船。 “大洋一号”是目前中国第一艘现代化的综合性远洋科学考察船。具备海洋地质、海洋地球物理、海洋化学、海洋生物、物理海洋、海洋水声等多学科的研究工作条件;可以开展海底地形、重力和磁力、底质和构造、综合海洋环境、海洋工程以及深海技术装备等方面的调查和试验工作。 “大洋一号”曾是前苏联的一艘海洋地质和地球物理考察船。她于1984年在前苏联的赫尔松船厂建成下水,原名“地质学家彼得安德罗波夫号”。1994年,为了中国大洋矿产资源调查的需要,中国大洋协会从俄罗斯远东海洋地质调查局购买并经初步改装后,命名为大洋一号,母港位于青岛。 从1995年开始,“大洋一号”先后执行了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专项的的多个远洋调查航次和大陆架勘查多个航次的调查任务,为中国的大洋事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为了适应中国大洋资源研究开发从单一的多金属结核资源向多种资源的战略转变,在国家综合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中国大洋协会于2002年对“大洋一号”进行了现代化改装。 改装的重点内容是:增装动力定位系统和关键调查设备;更新甲板收放设备;改善生活及安全设施;对实验室进行统一布局和建设;构建现代化船舶网络系统;提高通信、导航和驾驶能力。 改装的主要目的是:将“大洋一号”建设成为一艘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在未来10~15年期间满足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研究开发需求的,面向国内外开放的科学调查与深海设备试验相结合的综合性海洋调查船。 11. 船舶外部通信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简称ais系统,由岸基设施和船载设备共同组成,是一种新型的集网络技术、现代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电子信息显示技术为一体的数字助航系统和设备。 船舶ais实时流通信终端设备,包括主体,所述主体的上侧设置有转动框,所述转动框的内部设置有显示屏板,所述转动框的下侧设置有支撑机构,且转动框与主体之间设置有密封机构,所述主体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提拉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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