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rescue)的英文缩写简称CRS 是为适应我国海上交通和海洋资源开发、海洋环境保护等事业的发展需要,保障海上安全生产的稳定和改善海上投资环境,国家海上专业救助机构之一 1、拟订救助打捞行业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 2、负责航行在我国沿海水域的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遇险的国内外航空器及其他方面的人命救助和海上消防工作。 3、负责船舶和海上设施财产救助、沉船沉物打捞、港口及航遣清障、沉船存油和难船溢油的应急清除;提供水上、水下工程作业服务。 4、承担国家指定的特殊的政治、军事、救灾等抢险救助、打捞任务;负责救助打捞系统交通战备组织协调工作;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海运协定等国际义务。 5、负责统一部署救助船舶、直升机(飞机)等救助值班待命力量,承担实施有关救助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6、负责管理与海(水)上救助和打捞有关的涉外事宜;组织开展对外业务合作与技术交流。 7、负责打捞、潜水机构资质审核;管理从事产业潜水作业的潜水员及与救助打捞相关的其他特殊工种的考核发证工作。 8、组织行业发展战略研究;组织编制救助打捞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 9、负责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审计、科技、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攻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救助打捞行业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10、承办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