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纪犯罪纪录,政审合格,(有当地乡镇办事处及公安机关证明)有志为保卫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的未婚男性公民。 (二)年龄在18到24周岁之间,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退伍军人和有一技之长者优先。 二、招聘地点 面向全省招聘(偏远山区优先考虑) 三、招聘数量 招聘200人 四、相关要求 合同制消防员经政审、体检、体能测试、面试、培训合格后,派驻相关公安消防中队担负执勤备战任务,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 五、相关待遇 (1)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800元、岗位评奖300元,每年节日补贴500元、休假差旅费200元。 (2)每月休息时间不少于4天,每年享受一次带薪探亲假,假期为15天。 (3)统一为每人办理养老、医疗(含大病互助)、失业、生育、工伤工五项社会保险,并为每人提供20万元保额的因工伤亡商业保险。 (4)免费提供食宿,每人享受不低于15元/天的伙食标准,按季节气候特点发放合同制式服装及其他个人防护装备。 (5)每年免费组织一次体检。 (6)工资调整与长沙市当年职工工资调整同步。 六、岗前培训及录取 合同制消防员上岗前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新兵训练》和《消防技能训练规则》教材进行2个月时间的培训,培训结束合同制消防员进行三级战斗员考核,(培训期间每月工资500元)合格后录取,不合格的退回人才中心。 七、合同签订 合同制消防员的合同签订由招聘人与长沙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三年一签,合同期满确因本工作需要的、本人表现突出的可续签。 八、报名须知 (一)报名者须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1寸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地点:长沙市河西桐梓坡30号(长沙市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报名时间:2007年9月17日——2007年9月23日 (四)报名电话:8905313、8907627、8806982 长沙市消防支队 [稿源:湖南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