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2011年上海公务员考试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04-11 05:23 点击:128 编辑:薛辉 手机版

2011年上海公务员将于本月10日报名,你可以到“21世纪人才网”上去查看信息。上海人大代表热议静安胶州路无门商场事件11月15日上海胶州路火灾极为惨烈,为上海有史以来仅见。而在离火灾现场不远、同处胶州路上的银华苑小区商场,由于全部消防通道被封堵,也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这种状况已经延续九年,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银华苑小区是分割销售的连体商场,为两家业主分别拥有,而应共用消防通道。但其中一家业主擅自改变商场用途,出租给私人开设医院。私立医院为达经营目的,先违法封堵了商场一、二楼的五个消防通道,此举既侵害了相邻方商场的通行权利和经济利益,也造成了严重的消防安全威胁。舆论已将此处称为“静安区无门商场”。问题在于这一切都通过了区房地规划部门多次审批成为“合法”!这也是此后相邻受害方业主多年维权均告碰壁的根本原因。 2005年11月初,就私立医院又违法封堵银华苑地下车库逃生疏散通道,银华苑业主委员会为此举报至静安区消防支队。同月底,区消防支队向小区物业下发整改通知书称:“6号楼地下车库南侧安全出口被封堵,违反上海消防法……,请你单位在05年12月27日前改正”。但物业没有执法权,难以实际解决问题,消防部门此后也再无下文,通道封堵的“既成事实”再次构成了重大安全隐患。《消防法》规定: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还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但对国家法律的这些强制性规定,静安区无门商场事件中的违法者根本不屑一顾。最近,国务院发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书》,强调严格行政问责,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静安区无门商场消防通道被堵已经九年,虽然区委龚书记明确要求尽快解决,相关部门却至今推诿敷衍,人为地制造了一个“老大难”问题。罕见的行政乱作为和不作为,凸显了执政理念的紊乱和制度缺失,有必要引起高度重视。谨此向市领导呼吁,为防止胶州路特大火灾悲剧重演,请责令静安区有关部门立即核查胶州路银华苑小区“无门商场”消防通道封堵状况,依法纠正,恢复原状。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查一查,为什么这起事实清楚、违法性质明确、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事件长达九年得不到纠正?上海市人大代表 九三学社上海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 倪正茂回帖:应重视胶州路“无门商场”火灾隐患背后的违法行政问题------倪 正 茂12月上旬,我在网上发表公开信,指出 “胶州路还有火灾隐患”。经《I时代报》报道后,市公安局领导和市消防局高度重视,消防部门迅速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实施了部分处罚。“亡羊补牢,犹为未晚。”但毕竟“羊”已“亡”逸,仅作“补牢”之举,是治标而不治本。若要标本兼治,则应追究“亡羊”之前,为何不修筑坚固的栅栏。以此观之,静安区政府和消防部门至少还有两件事应做。其一,9年前为何允准医院堵塞消防通道口;其二,如属医院擅堵而消防部门事后已发现,为何不强令其打开通道恢复原状?前者,是违法行政审批;后者,则是行政不作为。二者均为“亡羊”前应做的事。现在看来,胶州路“无门商场”共用消防通道口及主、备、次消防安全疏散口以及地下室安全出口仍然被三堵隔离墙封堵,就涉及静安区有关部门违法行政审批以及不作为,如不进一步核查处理,不仅“无门商场”会“亡羊”,“有门商场”也可能“亡羊”的。静安11.15大火的教训,不应止于修修补补的“治标”之举,而应切切实实地认真“治本”,方能永得消防隐患的连根铲除。有鉴于此,我不惮细说其中缘由。胶州路“无门商场”的火灾隐患,起源于该相连商场业主将自己的物业出租,由承租人改建为私立医院,后者在原有相通公共消防通道口和共用消防设施的商场内建起了三道封堵墙,致使另一业主丁某一二楼商场和地下车库的消防疏散口及消防通道全部被间接封堵,消防设施被全部破坏。正是由此造成的消防安全隐患,导致丁某商场通不过消防安全审批,被迫长期报废,无法经营,至今停业。一个产权人擅自将另一产权人的商场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口全部间接封堵,而且长期得不到纠正,根源就在于民事侵权背后严重的行政违法,具体说来就是行政乱作为继而行政不作为:商场改建为私立医院未经区规划局的批准, 直接违反了《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而区房管局却准予登记备案,显属违法行政。 私立医院的《租房合同》,把大量公用部位当作出租人产权范围纳入其中,直接违反了《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此违法《租房合同》,区房地局却准予登记备案,行政违法明显。区规划局违法审批医院改建,使民事侵权后果“合法化”。2003年8月26日,区规划局未经丁某和物业同意,为私立医院核发了(装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规划局表面上是审批门面装修,实质上则超越权限,将内部改建绑在一起改批。正是根据这个装修许可,医院“合法”地封堵了另一产权人丁某一二楼商场和地下车库的全部消防疏散口和安全通道,人为地制造了一个“无门商场”,酿成了严重后果。然而,区房地局规划局面对因违法行政改批造成的私立医院的侵权事实,不行使行政撤销权,而是想方设法维护私立医院侵权改建的“合法化”。对丁某的投诉信访,区政府相关部门的一贯态度,都是只谈“赔偿”,不谈纠错。这无非是为了避免行政和法律问责,掩盖违法内幕,保护个别官员的既得利益以及“政绩形象”。胶州路“无门商场”事件发生和延续至今已近10年,但到目前为止,违法行政审批仍未撤销,私立医院的侵权行为仍未纠正,玩忽职守的个别官员仍未受到追究,真正的消防安全隐患即三道封堵墙仍然存在。不能不说,这是在静安区这个“全国文明城区”、“上海信访先进单位”的令人尴尬的“都市奇观”。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要求。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行政的根本内容。“无门商场”事件所凸现的,正是“依法行政”观念的严重缺失和对“依法行政”的严重藐视。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书》,这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又一个重要举措。“亡羊”不仅必须“补牢”,还必须追究“亡羊”之责任,根绝“亡羊”的可能。为此,我强烈呼吁市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胶州路“无门商场”事件背后的违法行政问题,既真正解决消防安全隐患,也把保障受害公民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这是法治政府的应尽职责。

2011年上海公务员将于本月10日报名,你可以到“21世纪人才网”上去查看信息。 关于是否是应届毕业生,这要看招考公告里是怎么说的,有的省把毕业之后三年内档案还在人才中心的都算作应届毕业生,好像天津市就是这样。有的省只要你毕业一年后就不再算是应届毕业生了。所以你要看上海的公告。如果上海招考公告里没有相关规定,你看职位表的要求就可以了。有的职位在后面专门要求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公告很重要的,仔细看看吧。 关于报考,国家计算机二级基本上没用,因为很多职位如果不是要求计算机非常熟的,都不会要求的。当然如果是专业性非常强的职位,就会在职位表内作出要求。你能不能报考,要看你的专业是什么,有招你专业的,不限制户籍的,你限制报考对象的,你当然可以报考。专业不限的你也可以报。当然如果你学的就是计算机方面的,没有二级证可能能报考的职位会少点。 总之,算不算应届要看当地的招考公告,而且很多职位是不限制往届生报考的,这点无需担心。二级证不是必要的,几乎和公务员没有关系,这要看上海的职位表要求。去那个网站看下你就知道了。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