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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航中(船舶机动航行)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27 21:50    点击:359   编辑:admin

1. 船舶机动航行

这个就比较多了。船舶机动航行的时候大多都是船长在驾驶台,这个时候值班驾驶员最重要的就是配合好船长操船,按船长命令操车,注意舵工操舵(特别注意舵角指示器),注意守听VHF,勤定位、瞭望,任何疑问应及时告知船长。

除非船长将航行指挥权交给驾驶员,否则,驾驶员不可私自操船。 不尽之处请谅解。

2. 船舶机动航行不包括

船舶(boats and ships),各种船只的总称。船舶是能航行或停泊于水域进行运输或作业的交通工具,按不同的使用要求而具有不同的技术性能、装备和结构型式。

船舶是一种主要在地理水中运行的人造交通工具。另外,民用船一般称为船,军用船称为舰,小型船称为艇或舟,其总称为舰船或船艇。内部主要包括容纳空间、支撑结构和排水结构,具有利用外在或自带能源的推进系统。外型一般是利于克服流体阻力的流线性包络,材料随着科技进步不断更新,早期为木、竹、麻等自然材料,近代多是钢材以及铝、玻璃纤维、亚克力和各种复合材料。

3. 船舶机动航行时需要到机舱做哪些工作

船内部的主要舱室是相当齐全的。舱室一般指的是船上的房间。船舶设计虽复杂却有序,主要由主船体 和上层建筑两部分组成。

主船体通常是上甲板以下的部分,它的内部由纵 横交错的舱壁组成,舱壁把主船体分为一个个独立的舱室。这些舱室有机舱、 压载舱、油舱、淡水舱、隔离舱、锚链舱、防水舱、货舱等。而货舱又有 散杂货舱和液货舱之分。这些舱室都有自己的专门用途,它们为船舶航行 提供了保障。

比较独特的船型是滚装船,它内部没有横舱壁,只有一个大 大的货舱,专门运载汽车。通常上甲板以下称为“舱”,上层建筑多称为“室”。室功能各异,数 量繁多。“室”有驾驶室、船长室、医务室等。一般船上的乘客和船员都生 活在生活舱室内,包括居住舱室和公共场所,而船员居住的舱室则是按照 职务高低分为一类舱室、二类舱室、三类舱室和四类舱室。

有些舱室的设 置并不是简单地用于生活。中国对于船舶舱室的设计布置有相关的标准规 定。每个舱室都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

这一间间舱室为船舶提供了更 好的航行条件,也为人们的船上生活提供了方便。

4. 船舶机动航行注意事项

长江里面航行水手是很劳累的,一个班需要值班四个小时,一直在舵机旁边操舵,需要注意的是集中精力听船长或者是引航员的舵令,不要操反舵,因为长江里面的船舶很多,航道比较狭窄容易发生碰撞事故。

操舵时还要特别注意潮水的流压,这样才能操好舵。

5. 船舶机动航行的情形

即自升自航式修井船。

自升自航式修井船是一种特殊的工程船舶,它装有推进装置,能够自航,又装有桩腿,能像自升式平台一样在海上升起.该船的航行和就位不需要拖轮辅助,使用中机动灵活、工作效率高;该船结构尺度比较小,且比普通自升式修井平台造价低廉,经济效益好.

6. 船舶机动航行工况包含

喷水推进效率高,但技术要求高,只适用于小型高速船舶,大型和低成本船舶还是用螺旋桨推进。

喷水推进优点有:高速高效,喷水推进方式较螺旋桨具有明显的速度优势和高速工况下更高的推进效率、操控灵活、吃水浅,喷水推进没有超出船体的动力部分,可以在浅滩,礁石区域自由航行,可以不受阻碍地完成各项任务、低振动噪音。

7. 船舶机动航行中发电机跳电时,应采取的措施

发电机开关未跳开,发电机变为电动机运行,对发电机无影响,造成汽轮机末级叶片过热。如发电机开关有一相或两相未拉开,无法将发电机并入系统,将在发电机定子线圈中产生负序电流,引起转子过热,机组振动。

8. 船舶机动航行的情形一般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航行秩序,保障船舶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特制订本试行规则。

第二条 凡在本省境内行驶之客货轮船及其他各种机动船舶(以下简称轮船)均须遵照本规则之规定执行(机帆船在不使用机器行驶时不在此限);如有违犯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的处分。

第三条 行驶本省之轮船,除公安舰艇及有关机关在执行业务上自备专用之机动船外,均须经过航管部门检丈合格,并领有通航证件者始得航行。

第四条 行驶本省之轮船,均应遵照各该区航管部门之规定装载客货,并按有关规定配足合格船员。

第五条 轮船与驳船均应在两舷边明显处标明船名,在船尾标明船名与船籍港。

第六条 轮船须备有国旗,所属单位专用旗和全副国际信号旗。船首悬挂专用旗,船尾悬挂国旗,纪念节日挂满旗。

第七条 本规则内所规定的信号,一切轮船均应严格遵守;声号无论白天或黑夜行驶,均应正确使用;灯号应在自日落至日出时间内正确使用,容易混淆之灯光不得外露,旗号及形号应在自日出至日落时期内正确使用。

第八条 行驶本省之轮船,对航道、航标、绞滩工具及其他水上建筑物均有爱护之责。如发现有异状时,应尽可能向其主管机关或航管部门报告;如不慎损坏时,应主动报请赔偿或自行设法修理,否则应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九条 轮船如发现他船遇险时,除本身也在危险中或本身因故不能航行者外,无论何时何地、均有尽力抢救之责。

第十条 轮船上一切工作人员,均应积极防止海事发生,当船舶遇险时,应即采取有效措施,奋勇抢救。务期转危为安,最低亦须使海事减轻,不致继续扩大和严重。但在经尽力施救以后仍然不能挽救危局而必须发布弃船命令时,所有旅客及船上工作人员均应穿妥救生衣,备好其他救生措施。弃船命令必须在海事发生后尽最大努力施救而仍不能挽救危局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始得由正驾长发布。

1.船舶搁于礁石上,经过最大努力,仍不能脱险,并随时有断折、沉没、倾复之危险时。

2.船舶失火殃及机舱,焚毁救火动力,灭火管系,并火势蔓延整个舱面建筑时。

3.碰撞触礁后,失去一切动力,大量进水,立即有沉没危险时。

弃船命令未下达前,值班人员及在各个抢救岗位上之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弃船命令下达后,机舱值班人员非得正驾长两次完车通知,不得擅离岗位(如为蒸气机舱时,须将锅炉水放完),船上工作人员应尽先协助旅客离船,然后船员离船,正驾长必须在所有旅客及船员离船后始得离船。离船时,正副驾长须随身携带国旗、航行日志、船具目录、各项船舶证书、现款、帐务及其他重要文件等,正副司机须随身携带轮机日志。

第十一条 海事发生后,正驾长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航运部门报告海事发生原因、处理经过及损失情况,不得隐瞒真象。

第二章 信号使用

第十二条 轮船应备有响亮的汽笛一具,70厘米见方红旗两面,70厘米见方的白旗一面,国际信号旗全副,并直径不少于40厘米的黑球三个。

第十三条 单轮行驶之灯号:

1.桅灯——白色常明定光灯一盏,挂于前桅上高出驾驶台不少于一米处;如无前桅之轮船,则挂于驾驶台顶上之定灯架上。光线照射自船首正前方起两边各偏向一百十二度三十分,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三公里外清晰可见。

2.舷边灯——左舷红色常明定光灯一盏,右舷绿色常明定光灯一盏。光线照射自船首正前方起向左右船腰各偏后一百十二度三十分,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两舷红绿边灯之装置,应装有与船之龙骨平行的遮板,其长度需自灯心向前伸出至少0.6米,并在遮板之前端装置挡板一块,其宽度等于灯心丝与遮板之距离,使由船之一舷不能望见另一舷之灯光。

3.尾灯——船尾悬挂白色常明定光灯一盏,光线须自船正后方起照射至两边各六十七度三十分。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第十四条 拖船行驶之灯号,除按照单轮行驶之灯号悬挂外,并应在不同方式行驶下分别加挂下列灯号:

1.拖驳船队行驶时,加挂与第十三条(1)项相同之白色桅灯一盏,两灯间垂直距离不得少于0.6米。

2.拖轮绑拖或顶推船舶行驶时,加挂绿色常明定光桅灯及白色常明定光桅灯各一盏,三灯垂直悬挂(上下白灯、中间绿灯)最低一灯应高出驾驶台一米,灯距不少于0.6米。

3.拖输在一列式拖带时,应于烟囱后面加挂白色灯一盏,其规格同尾灯,并高出尾灯一米,以便于被拖船舶操舵。

第十五条 驳船被绑拖或吊施时,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悬挂舷边灯和尾灯;被顶推时可只挂悬外灯。当两艘或两艘以上驳船,并列一排时,仅在右边最外一般的右舷悬挂绿边灯,在左边最外一艘左舷悬挂红边灯。

轮船被拖带、绑拖或顶推时,也应按此规定悬挂灯号,但拖轮本身红绿边灯不得因绑驳有边灯而不挂。

第十六条 轮船,驳船在江中、岸边、码头系泊或抛锚时,应悬挂下列信号:

1.日间须于船首明显处悬挂黑球一个(停靠码头时可免挂)。

2.夜间须于船首明显处悬挂白色定光环照锚灯一盏,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如靠岸时停泊拴有缆绳使船与岸间有距离时,夜间须在缆绳上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在缆绳上悬挂红旗一面。

第十七条 装载危险品(如弹药、爆炸品、汽油等)输船及驳船之信号:

1.在行驶中悬挂的旗号:

(1)装载危险品之爆发温度低于摄氏二十八度时,单轮拖船、驳船除按第十三、十四、十五条之规定分别悬挂灯号外,夜间应于桅之横桁两端各挂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在桅桁上悬挂红旗两面。增挂灯光之强度,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2)装载危险品之爆发温度在摄氏二十八度以上时,单轮拖船驳船除按第十三、十四 十五条之规定分别悬挂灯号外,夜间应于桅之横桁一端悬挂红光环照灯一盏;日间在桅桁上悬挂红旗一面。增挂灯光之强度,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2.下锚后航行灯熄灭,除按第十六条之规定悬挂灯号外,并按上项规定悬挂红旗或红灯。

第十八条 船舶在装卸重件机器、液体、货物或停泊修理时,除按第十六条之规定悬挂信号外,日间应于显明处加挂[TE]旗,夜间加挂上下垂直之红、白光环照灯各一盏(上白下红),其间距离不得少于0.6米。

第十九条 轮船搁浅或机器失灵之信号;

1.轮船搁浅,日间应在显明处垂直悬挂黑球两个,夜间垂直悬挂红色环照定光灯两盏,其间距离不得少于0.6米。

2.机器失灵,船在航行时,日间於桅上悬挂国际信号旗[D]一面,夜间除显示桅灯、尾灯、舷边灯外,并应在横桁下垂直悬挂红色环照定光灯两盏,其间距不得少于0.6米;下锚后,日间[D]旗落下,并按第十六条规定加挂黑球一个,夜间航行灯和红色环照灯熄灭,并按第十六条之规定加挂锚灯一盏。

失灵船应尽量在不妨碍其他船舶航行之安全位置迅速下锚,不得任意浮动。

第二十条 各种工作船舶之信号:

1.日间不论在行驶或抛锚中进行工作时,除应悬挂国际信号旗[TE]各一面外,在可通航之一面加挂黑球一个。

2.夜间工作时应在桅杆上设置横桁一根,悬挂成一等边三角形的环照灯三盏,即桅尖上挂白光灯,横梁两端在可通航之一面挂白光灯,在不可通航之一面挂红光灯,三角形灯间距离规定为一米,光强须在天气晴朗之黑夜至少二公里外清晰可见。

在行驶中工作时还须加挂桅灯、舷边灯及尾灯,抛锚工作时则改挂锚灯。

3.航标工作船工作时,夜间应于甲板上四面均可显明易见处悬挂上下垂直之环照绿光灯两盏。

第廿一条 轮船在行驶中与他船相遇时所用之声号,按下列规定:

1.短声汽笛一声(声音延续二秒钟,下同),表示本船正转舵向右行驶;

2.短声汽笛二声(二声之间隔为一秒钟,下同),表示本船正转舵向左行驶;

3.短声汽笛三声,表示本船正倒车后退。

第廿二条 轮船在行驶中,欲警告他船注意时所用之声号,按下列规定:

一、长声汽笛一声(声音延续四至六秒种,下同):

1.前后两船尾随而行,后船鸣放,表示可否超过;

2.轮船警告前行木船注意本轮所发生的手播信号,或表示要木船避开航道;

3.前行拖驳船队之拖轮鸣放,表示本船避让不灵,他船应尽量让开;

二、长声汽笛二声,在轮船靠离码头前十分钟鸣放,表示警告周围船舶注意或远离。

三、长声汽笛二声:

1.当前后船尾随行驶时,前船鸣放表示同意后船越过;

2.当上下水两船均将驶近漕口附近,其中一轮鸣放,表示我轮正在漕口外停车,等候你轮驶过。

第廿三条 轮船在雨、雪、雾等视线不清天气,或在未设信号台之夹堰及弯曲水道内行驶及单轮、绑拖或顶推时,轮船应每隔二分钟鸣放长声汽笛一次;一列式拖驳船队时,轮船应每隔二分钟鸣放汽笛二长声一短声。

第廿四条 轮船在行驶中遇到大雪、暴雨、浓雾等特殊情况,停止行进之声号:

1.单轮、绑拖、顶推及各种工作船,已停车不进时,应每隔一分钟鸣放长声汽笛二声;停泊抛锚后应每隔一分钟连续敲号钟一次,历时五秒钟;

2.一列式拖驳船队,已停止不进时,应每隔一分钟鸣放汽笛二长声二短声,停泊抛泊后应每隔一分钟连续敲号钟一次,并接敲二响,连续时间为五秒钟。

第廿五条 轮船遇难时之求救信号:

1.短声汽笛连续鸣放或敲打其他能发声之器具;

2.在日间悬挂国际信号旗[NO]各一面;

3.在夜间燃放红色或蓝色的火号,并燃烧其他可燃之物。

第廿六条 轮船试车时,应在桅杆横桁上悬挂国际信号旗[A]一面,试车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

第三章 航行规则

第一节 航前

第廿七条 轮船应开好航前会议,讨论明确本航次的任务,研究制订如何完成任务的措施,并进行三查(即查驾驶部属具,轮机部机具、查人力、查装载),保证安全航行。

第廿八条 轮船开航前必须带足足够的工具及燃料,并与港务部门办妥各种手续。

第二节 航中

第廿九条 轮船应随时注意辨察船行方向和水性,严禁麻痹大意冒险航行,严格防止海损事故发生。

第三十条 轮船在行驶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尽量减速慢车,必要时停车:

一、经过集镇及船舶经常停泊地时;

二、遇有他船悬挂[TE]旗或红旗时;

三、在不明来船动向时;

四、对航道、航标有疑问时;

五、在视线不清之雨雪雾中行驶时;

六、遇拖驳船队及各种工作船时;

七、遇有遇难船舶时;

八、两船在狭窄水道内相遇;

九、在航道附近遇有重载木船或小艇木船等靠岸装卸货物时;

十、经过码头修建地段、筑堤工地及堤岸低险处时;

十一、在弯曲水道内不易望见来船时;

十二、其他悬有要求慢车信号或陆岸地段。要求慢车信号为:日间悬挂[TE]旗或红旗,夜间垂直悬挂上白下红间距不少于0.6米之环照灯各一盏。

第三十一条 两船前后尾随行驶,其间距离上水不得少于后船的三个船长,下水不得少于五个船长(拖驳船队作为一个整体计算)。

第三十二条 轮船及驳船之最大吃水剩余水深之规定:

一、轮船不得少于20厘米;

二、驳船如河底为沙底时,不少于10厘米,石底不少于15厘米;

三、装有危险品之轮、驳船,除按上述两项规定外,应再增加5厘米;在经过上述最浅水位航道时,轮船应减速慢车航行。

第三十三条 未设夜间助航标志地段,在机器正常运转和月色明朗情况下,可以在好的航段中实行夜航,但在气候恶劣时严禁航行。

第三节 过滩

第三十四条 两轮尾随行驶在狭窄弯曲或险浅水道内时,绝对禁止超越或抢滩。

第三十五条 轮船行驶将进滩险、五花水、鼓喷水及弯曲危险水道时,应特别警惕有无来船音响及声号,并随时作好避让准备。

第三十六条 两轮尾随行驶,在上滩或通过漕口时,后输应即停车等候,前轮上驶露尾后,应鸣长声汽笛一声,表示后轮可以继续前进。

第三十七条 正驾长必须贯彻民主看滩精神,在组织引水员和水手看滩时,应当作到腿到、眼到、研究到、交待到、贯彻到。轮船过滩必须当看必看,当转必转,当绞必绞,当吊必吊,不得冒险过滩。

第三十八条 船员必须服从航监人员和航道工程队施工警戒人员的指挥,不得冒险行驶。

第四节 避让

第三十九条 两船迎头相遇,即夜间互见对方红绿边灯,日间两船船首旗杆在一直线上时应各转舵向右行驶,以便互经对方左侧驶过。

第四十条 两船交叉相遇,即在甲船一边灯处见到乙船另一边灯,并有发生碰撞之危险时,显示绿边灯之船应避让显示红边灯之船,显示红边灯之船应保持原行航向小心前进;倘因天气恶劣或其他原因,而彼此发现较迟时,显示红边灯之船亦应积极

9. 船舶机动航行时突然全船失电应

1948年12月的上海十六铺码头,异乎寻常地繁乱、噪杂,旅客如梭,人流壅塞。

数百公里外,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场,人民解放战争的隆隆炮声,给这座素有“东方巴黎”之美称的大都市,带来了希望的曙光。但同时,谣言也如飞蝗般四处蔓延。上海滩人心恓惶。一些宁波藉的阔佬坐不住了,纷纷抢购船票,怀揣金银细软,涌向扼据沪甬线要津的十六铺码头。庞杂的人流中,还有大量的升斗小民,他们或因不明真相而望风披靡,或为遵从祖先留下的习惯而须在冬至前赶回故里,例行祭祀……  

12月3日下午4时整,担负沪甬线航行任务的“江亚号”客轮,自十六铺三号码头起碇赴甬。  

坦荡如练的黄浦江水,一如以往那样雍容、驯顺。对于江亚轮上的众多旅客来说,罹难前的平静是宝贵的。  

江亚轮是上海招商局六大新型客轮之一,与“江静号”等为姐妹船。抗战期间,隶属日商东亚海运株式会社,原名“兴亚丸”。船龄未及十年,总吨数3365吨,马力2500匹,航速每小时12里。抗战结束后为招商局所接收,重新装修,船上有特等餐厅、休息室等。无论外观、设备,在当时均堪称精良。 

 按国民党交通部航政局规定,江亚轮额定的最大载容量为2250人。是日,据出口报告单所填,船上有乘客2607人,船长沈达才以下船员179人,载货175吨。仅凭这些记录在案、可资查证的数据,已大大超出了额定的最大运载能力。事后,据宁波人旅沪同乡会江亚轮惨案善委会调查统计,当时船上无票乘客及儿童甚众,实际载客达4千以上。以甬藉居多,占十之***。  

罹难吴淞口外  

岁月,至今仍铭记着海天浩淼间的这个座标:东经31.15°、北纬121.47°。

江亚轮中的幸存者及其罹难者的亲友后人们,将永远记住这个时刻:1948年12月3日晚6时45分。  

几分钟前的江亚轮还是安宁的。尽管驶出吴淞口后,客轮出现了较明显的摇晃,蒙蒙暮色中可以感受到波涛渐趋汹涌,朔风更臻凛冽。然而这只是外海与内江的不同,船舱中除了部分旅客由于晕船而感不适外,大多数人依旧泰然处之,当晚膳的钟鸣奏响之后,舱内到处都是一片津津有味的咀嚼之声。  

名副其实的“最后的晚餐”。  

前大舱里,一个名叫裘乐华的奉化藉青年妇女,正在哺乳期内,她撩开衣襟,忘情地凝注着怀中嗷嗷咂乳的婴儿;沪上新闸路一带妇孺皆知的占卜瞽叟张海峰,前些日子因心躁难安而焚香起课,断语非避地不能免其厄,故紧急离沪,及踏上江亚轮甲板,始感稍安,乃啖大饼以充饥;四等舱茶房姚某,年逾五十,仍好胜心切,与一个无票的国民党大兵理论未果,遂强行将其逐出舱外,气哼哼地回到餐桌前,端起饭盒……  

谁也不曾想到,巨大的灾难正在朝着这片漂移的陆地逼近。  

6时45分,吴淞口外横沙西南白龙港海面水道。江亚轮右舷后部,骤然传出炸雷似的一声巨响,船体随之发生剧烈震动,所有灯火倾刻熄灭。与爆炸处紧挨的电报房瞬时坍塌,报务员被炸得尸肉横飞,收发报机损毁,与外界联络中断。船头驾驶仓内,求援汽笛也仅象征性地鸣响一声,就再也发不出音来。值班大副抛下他安顿在“大副室”内的边姓亲戚一母一子一女三人,顾自逃命。另有一名水手,窜出仓房,正想往水中跳,突然被他不会游泳的姐夫从身后抱牢,哀告救命,水手竟掏出小刀,猛刺姐夫的手指,脱身而逃……  

船舱内漆黑如墨,但闻冰凉的海水哗哗涌入。男女老幼,惊惶万状,慌乱中群相挤轧,纷纷向船顶甲板夺路奔命。“骇叫悲啼,怆天呼地,如赴屠场,如临末日。老弱妇孺,践踏而死者甚多,凄惨景状,楮墨难罄。” 

 可怕的次生灾难  由于爆炸发生在船体后部,船尾迅速下沉,首先遭到灭顶之灾的是三、四等舱的旅客。十几分钟后,汹涌的海水已盖没甲板。下沉速度之快,可见船体受损程度之烈。由于失事地点恰为一浅滩,因此烟囱、桅杆、以及悬挂的救生艇仍露出水面,然而慌乱中、加之天黑,竟无人去解开救生艇的缆绳。  

爆炸发生的时候,白龙港附近水域有若干船只经过,其中不乏侠肝义胆、慨然援手者,如招商局茂利轮、中国渔业公司太孚1号2号渔轮等。据记载,当时路过此处水域的机帆船“金源利”号,在船主张翰庭先生的指挥下,不顾自身安危,毅然冒死相救,从死神手中夺回了 453人的性命。但也有一些船只或袖手旁观,或乘火打劫。世风颓败,人心不古,至于极端。  

海天浩劫话生死  

黄浦江失去了它以往雍容的笑脸。  

它被三千余众罹难者的阴魂所纠缠,它被三千余众罹难者家属的泪水所湮没。  

由于罹难者大都为甬藉,宁波人旅沪同乡会旋于12月6日成立“江亚轮惨案善后委员会”。据善委会统计,失事后仅9百余人得以生还,估计罹难者多达3千以上,死亡人数远远超过泰坦尼克号海难。  

招商局于失事后派出90多名潜水员和十几艘船只前往失事地点打捞尸体,大多数已不知所踪,仅捞起尸体1336具,其中1龄童34人,2龄童41人,3龄童18人,4龄童38人……  

饥饿的海浪,那么硬,那么凉,那么饕餮贪婪……古往今来吞设了无数生灵……吞没了再也不肯吐出……  

尤其是儿童,面对不可抗拒的灭顶之灾,他们与大自然抗衡的能力较之成年人更为孱弱,命运更加悲惨。  

从江亚轮驾驶台扶梯口打捞出一个10岁左右的女孩,她的左右手各牵一个5、6岁的女孩,一望而知是三姐妹,小姐姐的双手紧紧地拉着妹妹,至死没有松开……  

前大仓打捞出一个6岁左右的孩子,左手拿饭碗,右手捏着一只菱角,溺毙前的嘻戏进餐景状栩栩眼前……  

一个名叫朱华光的孩子,失事时从轮首锚洞跳入海中,爬上了一捆漂浮着的铺盖,没想到一个成年男子游过来抢夺。天黑浪急,怕极了的孩子抓住捆铺盖的绳子不肯松手,那男子竟然用脚猛踹,把他掀人海中,幸好援救船只赶到,他才得救……  

极端的自私心理,使人堕落成海难的帮凶。  

桃源路停尸场,千余具尸体接踵运到,麇集场外的家属,焚香招魂,哭声震天。  

刚出水的尸体大都面目正常,似入睡状,有些女尸脂粉蔻丹、宛若生前。可是出水后与空气接触,面貌陡变。尸体中,还有头颅挤碎的,腿骨砸断的,眼球脱落的,半边身躯炸飞的……  

难以想象的惨况。  

古人云: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江亚轮失事之时,也有人因祸得福。  

著名影星张翼,原藉宁波。12月3日,张托人买到一张江亚轮二等仓客票,送妻子回故里省亲。但当张翼夫妇气喘吁吁地赶到码头时,船已离岸。夫妇俩沮丧而归,途中互相埋怨对方耽搁太久。第二天,噩耗传来,两人冷气倒抽,深感庆幸。  

一个姓张的老太太,本来买的是去宁波的江亚轮客票,可是忙中出错,误登了与江亚轮并泊的茂利轮,起碇后才知是开往浙东海门的,老太太懊丧万分。由于茂利轮开船比江亚轮稍迟,等它经过白龙港海面时,江亚轮已经爆炸沉没,老太太亲眼目睹了失事现场,惊吓之余窃喜死里逃生。  

失事之谜  

江亚轮失事原因,人言言殊,各执一词,迄无定论。据载,不外乎六种可能:  

1.锅炉爆炸;2.触礁;3.定时炸弹;4.夹运爆炸物;5.遭受鱼雷袭击;6.误触水雷。  

1948年12月7日,招商局特邀中国渔***司副经理顾久宽,总工程师朱天秉,上海轮渡公司副经理周启新,轮机师总会理事长陆良炳,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理事长、中华造船厂经理杨俊生,交通大学造船系主任、民生公司总工程师叶在馥,交通大学机械系教授柴志明,美藉专家格莱登极博士等14位专家,及航政、监察等部门的代表,乘船前往失事地点勘察。事后又邀集海军第一军区司令部、引水公会、船只碰撞委员会等部门的代表,多次举行调查审定会。专家们认为,该轮航线正确,不可能触礁,爆炸处距锅炉房尚有60英尺距离,也非锅炉爆炸所致。  

12月14日上午,上海地方法院检察处派出检查官曹鸿、虞炳铨参与侦察,同行的还有夏功楷等四律师。  

江亚轮被炸裂口长约30多英尺,裂口处的钢板上部向外翻出,下端却又向内凹进。形状蹊跷,缘由莫辨。传讯生还的江亚轮理货员,查明仓载货物中并无爆炸物夹带,一般随身携带的小型定时炸弹,也不可能有这样大的爆炸当量。  

经多方协查,最后的意见大都趋同于鱼雷袭击或误触水雷。海军方面认为,白龙港附近航线为本埠连接外海的咽喉,进出船只,日以百计,故不可能触定位水雷,惟漂雷随风势潮流而动,触船爆炸,亦未可知。至于鱼雷,发自飞机,还是军舰?推测殊觉幼稚,云云。中国渔***司副经理顾久宽,对《新闻报》记者发表谈话说:“渠认为可能系一种----战时遗留下之水雷,因受波涛激荡过久,成为“漂雷”。若干月前,大西洋上曾有类似江亚轮所遇之海难事件发生……”  

善后风波  

江亚轮惨案的善后事宜,是一桩令国民党当局伤透脑筋的事。对于三千余众罹难者的家属、亲友来说,失事之谜能否破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死去的亲人讨还一个公道。且不论其他,仅凭是日客轮严重超载这一点,就是足够追究招商局有关责任者的渎职之罪,况乎抚恤被难家属,也是市政当局不容推诿的责任。  

但是,江亚轮惨案善后委员会提出的合理要求,却被当局以“失事原因尚未查明”为借口,给无限期地拖延了下来。这种拖延,无疑于火上浇油。  

1949年2月8日,距惨案发生已逾两月之久,当局方面仍迟迟不予表示,聚集在***路宁波人旅沪同乡会中的五百余名被难家属终于按捺不住了。下午五时许,他们在善委会联络组正副组长王震林、王耐寒的统一组织下,分别乘卡车前往广东路20号招商局请愿。招商局闻讯慌忙停止办公,将铁门拉上。被难家属不得其门而入,转而往招商局董事长刘鸿生、总经理徐学禹的家中寻找。两人躲避在先,众家属遍寻无着,只好暂且归去。  

次日一早,被难家属增至六百余人,以二十人为一个小组,携带干粮,再度出现在招商局局本部大门口。要求给每位家属发放安家费食米125石,否则将占领全部办公室,不达目的不离开。  

招商局大门紧闭,局内大小官僚们面面相觑,噤若寒蝉。总经理徐学禹传出话去:“在此时局紧张之际,按诸戒严法令本不容聚众生事,况本局江亚轮之失事责任问题正由政府调查中。在责任判定之前,本局在法理上本无法谈及赔偿问题,但为顾念各家属生计起见,已迭次电呈交通部转呈行政院代请拨款救济,尚未奉复,”云云。  

众家属闻言顿时大哗,广东路上哭喊声、叫骂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无奈招商局铁栅栏把门,欲进不能,于是部分家属便迁怨于邻近的招商局四川路售票处,一涌而上,将交通阻断,使售票业务被迫中止。  

双方相持到下午二时许,王震林、王耐寒二人又出一招,用卡车装来空棺十具,堵在招商局三处大门口,然后焚香祝拜。刹时间老少妇孺,哭声一片。来往行人莫不为之掬一腔同情之泪,连在场的一些宪警也不免黯然神伤,为之动容,不忍强行驱赶。  

延至傍晚六时许,在徐学禹的敦促下,警察局长俞叔平增派保警二中队及飞行堡垒前往驰援,施行弹压。招商局门口顿时警车呼啸,棍棒横飞。全体被难家属先被强行分割,然后再遭驱赶。一个小时后,难属均被押上卡车送返,一场风波始告平息。 

 事后,招商局在市长吴国桢和淞沪警备司令陈大庆的支持下,态度更趋强硬。声称在责任未明之前决不赔偿抚恤金,即使责任判定,也断无接受难属所提赔偿金额之可能。同时还倒打一耙地要求追究难属妨害公务、破坏航运之全责。被难家属的合法权益不仅没得到保障,还受到宪警当局的侦缉和迫害。  

惊爆内幕  

江亚轮惨案发生后,包括专家和亲历者在内,大多数人都倾向于触雷说,但均属推理、判断,无人能够提供确切佐证。失事责任究竟属谁,始终不能明断。一桩震惊世界的惨案久悬未决,最终不了了之。  

直到解放以后,原招商局经理胡时渊,于多年沉默之后,突然吐口,对失事原因作出另一种解释,爆出惊人内幕。  

据称,1948年12月,国民党上海海军航空兵的轰炸机飞往海州执行任务后,返回上海高昌海军基地,在吴淞口外上空,机上悬挂的一枚500磅炸弹,因安放欠妥而脱钩坠海。江亚轮此时恰好驶经这片水域,炸弹坠入客轮右舷水中,被行驶中的客轮产生的引力吸向船体爆炸。  

事发后,国民党当局将此视为绝密,严加封锁。直至1949年4月,国民党海军司令桂永清在上海国际饭店宴请招商局董事长刘鸿生、总经理徐学禹及胡时渊,诱劝他们去台湾时,才吐露了真相。  

倘此说属实,招商局方面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长期隐匿真情,则难脱欺骗视听、助纣为虐之嫌。然而,单面之词,终属孤证,信耶非耶,似乎仍然难以定论。  

1956年,上海市政府为清浚航道,决定打捞江亚轮。打捞工程自5月13日开始,10月29日结束,历时160余天,终于使沉埋江底的江亚轮重见天日。打捞过程中,工作人员遵照市政府的指示,仔细搜寻罹难人员的遗骸和财物,将这些残骨和金条、项链、戒指等,一一清理出水面,登记造册。后来,市政府用那些无人认领的金银首饰,在西郊修建了一座公墓,用以安葬那些已无法分辨身份的死难者的遗骨。  

1957年1月,出水后的江亚轮被送往江南造船厂,进行彻底修理。两年后的1959年2月4日上午,经修复后焕然一新的江亚轮出现在张灯结彩的十六铺码头。通体被漆成乳白色的客轮在阳光下烨烨生辉,船上满载当年罹难旅客的家属和上海各界代表400余人。上午9时整,随着一声汽笛的鸣响,新生的江亚轮正式起碇试航。两个小时后,当客轮再次来到当年的蒙难地——横沙西南白龙港东首的里铜沙江面时,汽笛又一次鸣响,伴随着绵绵的哀思,浑厚的笛鸣声在茫茫海天间久久回荡。  

由于江亚轮的罹难者大多为宁波籍,自1998年以来,宁波晚报每年都组织江亚轮幸存者聚会,至2004年已连续组织了9年。2003年12月,在纪念江亚轮罹难55周年的聚会中,原“金源利”号已故船主张翰庭先生的儿子、77岁高龄的浙医大退休教授张克劬特地从杭州赶到宁波,代表全家和江亚轮幸存者见面。2004年,张克劬先生的两个弟弟,67岁的张克勋先生和66岁的张克勖先生,也分别从成都和萧山专程赶到宁波,同那些与“金源利”有着不解之缘的老人们见面。

10. 船舶机动航行是什么意思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集装箱船员的工作大体上和散杂货船类似,值班船员每天值班通常值班4小时,休息8小时。白班船员白天工作,晚上休息。

集装箱船和普通散货船船员工作的区别是集装箱船靠离码头比较频繁。船舶的机动航行的时候多一些,相对散货船船员而言“累”。再有就是如果船舶运输的是冷冻集装箱需要船员定期对集装箱插电,制冷,虽然很忙,但是通常会有劳务费的。

上述是我的回答希望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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