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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是不是划住建局了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03-26 11:30   点击:159  编辑:闻纯 手机版

根据消防法,消防工作有公安机关事实监督管理(见消防法第四条)。

地方政府对于 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及其组织实施(见消防法第八条),是建设部门的主要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不知道你是问的那个城市,北京市5.1开始划归给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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