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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评估资质(船舶评估资质要求)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15 17:55 点击:242 编辑:admin

1. 船舶评估资质要求

集团公司下办修/造船企业可能需要前置文件(取得营业执照前)即船舶管理部门(CCS船级社或ZC船检局、海事局)的营业许可证(或取得执照后开工前),其次要取得辖区环保部门的认可(或颁发许可证)。现在造船一般是不允许搞室外冲砂的。

第三要取得辖区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各种重要岗位证书(起重/电工等),焊工由船检部门颁发。

2. 船舶认证的一般是什么资质

船舶维修肯定是要有许可资质。这就跟一名员工上岗必须持上岗证一样,船舶维修关系到船队运输的安全,不是一般的人和企业,就可以从事的。

他有着极为严格的岗位要求和资质审核,要经过严格的培训管理,要不然质量,安全谁来保障?谁来负责?今后又将如何追责,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3. 船舶建造资质如何划分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有哪些?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二级。二级资质可承担项目投资额8 亿元以下海洋油气开发工程或3 亿元以下海底管道工程,以及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维修、改造等。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如下:

1.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0 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

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 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 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 项。

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 项中的1 项技术装备:

(1)2000 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4)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200 吨以上全旋转式或400 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5)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50 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从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装备三方面作了相应的标准要求。

4. 船舶评估资质要求是什么

船员证有什么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已获得水手、机工适任证书的船员要报考驾驶员和轮机员,必须具有航海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2年航海类相关的专业职业教育。

二、持有丁类适任证书的驾驶员和轮机员报考丙类证书有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和主管机关的文件要求,凡丁类适任证书持有者,报考丙类适任证书者必须具有航海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或两年航海类专业职业教育。(於1998年8月31日前获得丁类适任证者不受学历限制)。

三、持有内河和渔船适任证书的驾驶员、轮机员报考丙类适任证书的驾驶员、轮机员有说法(於1998年8月31前获得内河和渔船适任证者暂不受学历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和有关文件内河和渔船的驾驶员、轮机员必经具有航海类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二年相关的航海专业职业教育才能考报相应的丙类适任证书。

四、不经过特殊培训,实习不能上特殊种类船舶。

无论持有那类适任证书,要上特殊种类船舶任职必须经过特殊培训,合格后需进行定期实习,方能在特殊船舶上任职。一般需要实习3个月。

五、五年内不足12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不能更换新证。

5. 船舶设计资质标准

取得《船舶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

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

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记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

行;未经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第四条

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外国登记的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

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 船舶评估资质要求标准

1.《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船员应参加适任证书考试和评估,经考试和评估合格并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后,方可向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海事机构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垍頭條萊

已取得有效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船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所有任职人员;狭义的船员则不包括船长,仅指与船舶所有人签订船员雇佣协议的人。萊垍頭條

7. 船舶评估资质要求有哪些

在中国对外开放港口(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需要符合《国际海运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按照《条例》第十条和《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向交通部和各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提交《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的申请材料,完成登记手续,并领取《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

拟设立中外合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的,需要符合《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条件,按照第八条规定的程序,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办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并申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 一、新设立企业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 对拟新设立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的,申请人可以自行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再向交通部申请办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

对不能自行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的,申请人应按照下列第(一)项(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按照第(二)项)要求的申请材料和程序,向交通部和所在地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交通部将出具《办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以协助完成企业工商登记手续。

申请人完成企业工商登记手续后,应按照下列第(三)项要求的申请材料和程序,向交通部和所在地省级交通(航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手续,领取《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 国际船舶代理业务需要涉及较多的口岸部门,如海事,边检,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商检等各部门。须具别较高的资质。

只办理国内船舶代理业务的代理公司申办较为简单,无须提交交通部申请,具体咨询当地海事部门。

8. 船舶评估需要资料

大副评估项目: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电子海图系统、船舶操纵、避碰与驾驶台资源管理、货物积载与系固、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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