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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5到12米船舶检验(内河5米以下船舶需要什么)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14 10:05 点击:349 编辑:admin

1. 内河5米以下船舶需要什么

取得《船舶生产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下列船舶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

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

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记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

行;未经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第四条

船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凡在外国登记的船舶,未中止或者注销原登记国国籍

的,不得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内河几米船不需要手续

现在的船只要是在海上的话,小的在100米长左右,中型的在200米左右,大型的船只从200米到进400米的都有,船舷高度也从几米到十几米不等,载重一般小的都在几千吨,中型的几万吨,重型的在几万到几十万吨的都有,世界上最大的巨轮几年前看的是挪威的油轮,一百万吨级,长度好像是450米左右,名字忘了~~

明朝的船只最大的到底有多大,这个现在还没有定论,一般来说木质的船只的龙骨承受不了那么大的船体,但是有观点说是郑和下西洋时期明朝确实造过长33丈万吨级的巨型宝船,但是仅有一艘用于出征仪式高级官员乘坐的观礼船,不用出海,在相对平稳的内河行驶自然不用太强的结构,所以可以造得那么大

3. 6米以下船舶手续办理规定

开船要办理的证件如下:

1、身份证件:海员证,海事局颁发;因私出国护照,外交部颁发。

2、适任证书,类似职业资格证书:船长、船舶驾驶员、船舶轮机员、船舶水手、船舶机工、GMDSS普操员、GMDSS限操员等证书。

3、专业培训合格证:基本安全和社会责任培训证书、救生艇和救助艇培训证书、精通急救培训证书、精通艇筏培训证书、高级消防培训证书、高级医护培训证书、雷达模拟器培训证书、雷达标绘和ARPA培训证书、船舶保安员培训证书等

4、特殊培训合格证:大型船舶操作证书、油轮安全知识培训证书、油轮安全操作证书、客滚船培训证书等

5、健康证书和免疫证明(俗称黄皮书)

6、服务资历证书:船员服务簿

4. 内河5米以下船舶需要什么资质

内河船员证持有者不能出海。

1、内河船员证考试标准不同于海员证考取的标准。内河与海洋,二者环境迥然不同,内河航道狭窄无巨浪,海洋航道宽泛有大浪,国家对海员要求远远高于内河水手的要求,自然对考取两种证件的难易程度完全不同。

2、内河船员证与海员证的存续时间不同。两种证件有效期不同,也就必然影响了使用效果,二者不能混用。好比摩托车驾照与电动车驾照不同,电动车驾照持有人不得驾驶摩托车一个道理。

5. 5米以下船舶相关规定

条款内容

(一)装卸时间

装卸时间(Lay Time)是指承租人和船舶所有人约定的、承租人保证将合同货物在装运港全部装完或在卸货港全部卸完的时间。装卸时间的规定,通常有以下几种。

(1)按连续日计算(Running Days)。

采用这种方法计算时,从装卸日开始后,即使中间遇到实际不进行装卸的星期日、节假日或雨雪日也不扣除,一律作为装卸日计算。这种规定对租船人很不利。

(2)按工作日(Working Days)或连续工作日计算(Running Working Days)。

工作日是指节假日以外的日数,也就是说不包括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就是港口可以工作的日数。

(3)按好天气工作日计算(Weather Working Days)。

好天气工作日是指除了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日中不受天气影响、可以进行装货或卸货的时间。即风、雨、雪、雾等不能装卸作业的工作日不计人装卸时间内。

(4)按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计算(Weather Working Days of 24 Hours)。

这是以累计24小时的好天气工作时间作为一个好天气工作日的表示装卸时间的方法。

(5)按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计算(Weather Working Days of 24 Consecutive Hours)。

这是除去星期日、节假日和因不良天气而不能装卸作业日以外,以真正连续24小时为一日的表示装卸时间的方法。

(6)按港口习惯速度尽快装卸(Customary Quick Dispatch,简称CQD)。

是指不具体规定装卸天数或装卸率,而完全根据港口习惯计算每天应装卸的数量,尽量地迅速装卸。

关于装卸时间的开始和终止的计算方法,也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具体业务中,规定船长向承租人(发货人或收货人)发出“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Notice of Readiness)作为起算装卸期限的依据。按照一般惯例,如上午12点前收到通知,从下午1点起算;如下午上班后收到,则从次日上午8点开始起算。止算时间按照惯例都以货物装完或卸完的时问作为装卸时间的止算时间。

(二)装卸率

所谓装卸率是指每日装卸货物的数量。装卸率的确定一般应按照港口习惯的正常装卸速度,掌握实事求是的原则。装卸率的高低,关系到完成装卸任务的时间和运费水平,装卸率规定的过高或过低都不合适。装卸率规定过高,负责装卸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装卸任务,需要向船方支付延误船期的费用;反之,若订得过低,则会延长船舶在港时间,增大运费开支。因此,应从港口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确定合理、可行的装卸率。

(三)滞期费与速遣费

采用程租船运输时,滞期费与速遣费是买卖合同和租船合同中均要涉及的重要问题,也是滞期速遣条款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该项条款的规定,如果在装卸期限内,租船人未能完成装卸任务,延误了船期,应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金,即“滞期费”(Demurrage),它相当于船舶因滞期而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反之,如租船人按约定时间提前完成装卸任务,船方要按其在装卸港所节省的停泊时间向租船人支付一定的奖金即“速遣费”(Dispatch),速遣费一般相当于滞期费的一半。

6. 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船舶检验分三种:定期检验,中间检验,年度检验。

定期检验也叫特检,一般五年一次,不得展一期,需要做坞检;

中间检验在五年定期检验的第二至第三年之间的检验,一般结合年度检验进行,需要做坞检;

年度检验,一般每年一次,在检验日期前三个月至检验日期后三个月之内进行均可以,不需要做坞检。

7. 内河船舶尺寸要求

内河航道分级标准

  1.一级航道:可通航30000吨水深3.5-4.0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70-125米,弯曲半径670-1200米;

  2.二级航道:可通航2000吨水深2.6-3.0米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40-100米,弯曲半径550-81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4米直线段双线底宽60米,弯曲半径540米;

  3.三级航道:可通航1000吨,水深2.0-2.4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30-55米,弯曲半径480-72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3.2米,直线段双线底宽45米,弯曲半径480米;

  4.四级航道:可通航500吨,水深1.6-1.9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30-45米,弯曲半径330-50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5米,直线段双线底宽40米,弯曲半径320米;

  5.五级航道:可通航300吨,水深1.3-1.6米,単线直线航道宽度22-35米,弯曲半径270-28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5米,直线段双线底宽35米,弯曲半径250米;

  6.六级航道:可通航100吨,水深1.0-1.2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5米,弯曲半径18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2.0米,直线段双线底宽20米,弯曲半径110米;

  7.七级航道:可通航50吨,水深0.7-0.9米,单线直线航道宽度12米,弯曲半径130米;限制性航道水深1.5米米,直线段双线底宽16米,弯曲半径100米1。

  航道尺度

  航道尺度是航道水深、道宽度和弯曲半径的总称。

  1、航道水深

  航道水深是指航道范围内从水面到河床底部的垂直距离,通常指航道内最浅处水面到河底的垂直距离。

  航道水深是航道建设与雏护的重要指标,一般又分为航道维护水深和航道标准水深。航道雏护水深是根据水位、航道变迁和雏护能力,确定定的水深雏护指标。航道标准水深是指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代表船舶或船队安全通航必须保证的航道最小深度。

  2、航道宽度

  航道宽度是指航道两侧界限之间,垂直于航道中心线的水平距离。航道道宽度也分为航道维护宽度和航道标准宽度。前者是根据航道实际情况姞合航道雏护能力制订的维护计刘值;后者是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时,代表船舶或船队正常通航所必须的水域宽度。

8. 五米以下船只规定

在自然河流里,在不违反当地的有关禁渔期的规定的情况下是不违法的。

大河里如果有人承包了相应的水域,不可以在里面捕鱼,涉及到侵犯他人财产违法。

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对船只作出明确的定义和分类:

第十章56条:本条下列用语含义:

“船 舶”,系指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

但船舶上装备的救生艇筏,和长度小于5米的艇筏除外。

“渔业船舶”,系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产服务的船舶。

“公务船舶”,系指用于政府行政管理目的的船舶。

“三无船舶”:系指

1、无船名、船号

2、无船舶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渔业捕捞许可证)

3、无船籍港

2、《渔业捕捞许可证》 :

定义:《渔业捕捞许可证》是国家批准从事捕捞作业生产的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捕捞许可证规定》第四章第24条规定:

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3、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渔业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渔具和捕捞方法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说明材料。

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2015》第四章、第18条:

娱乐性游钓、和尚未养殖管理的滩涂手工采集零星水产品的,不必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任何形式的侵犯。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法》,中国渔政在下列情形下,才可以扣押或没收渔船。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

第四十二条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第四十六条 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可以没收渔获物、渔具,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综合以上法律法规,可明确以下几点:

1、五米以下“艇筏”,不属于“船舶”,无须、也无资格办理“船舶”级别以上相关证件,

也无法具备“渔业船舶”级别才有的《渔业捕捞许可证》 ,更不属“三无船只”之列。

等同于“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一样。

2、公民在全民所有水域,河间岸边滩涂,手工娱乐网鱼采集零星水产品,不属违法行为。

也不必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 。

3、国家法治一个基本原则: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即: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的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允许做。

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并且不受法律、法规、规章的制裁、扣押。

目前找不到有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在全民所有水域进行非营业性的网鱼,属违法行为。

也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法》授权中国渔政允许的扣押或没收范围之列。

9. 53米的内河船舶大概多少

  昆明港是滇池沿线规划建设的码头、停靠点的总称,拟在滇池沿岸主要风景区大观楼、海埂、斗南、昆阳、海口及郑和宝船停靠点规划建设6个码头,在碧鸡镇、呈贡乌龙堡、晖湾、新街、上蒜乡和大湾山规划建设8个停靠点,疏浚斗南进港航道、海晏进港航道、昆阳进港航道、新街团山进港航道、大湾山进港航道、福保进港航道、海口码头进港航道。滇池水运发展定位为旅游交通,即集交通与水域景观于一体,通过在风景区设立码头(停靠点),使航线连通环滇池各景区。  以昆明港为主要内容的滇池航运规划,将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通过严格执行国家《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管理规定》,实现船舶对水体“零排放”;通过在码头建设污水处理站和人工湿地,收集船舶污水和岸上生活废水进行处理。  滇池航运历史悠久,王升(1284-1353年)曾在《滇池赋》中描绘了当时昆明城东南云津码头的繁盛景象:千艘蚁聚于云津,万舶蜂屯于城垠,致川陆之百物,富昆明之众民。  上世纪60年代以前,昆明大量的农副产品及建材都依靠水上运输。环滇公路建成后,滇池航运主要以旅游为主。自从上世纪90年代水质恶化以后,滇池水运客运量大幅度下降,年客运量从1990年的60.7万人次下降到1996年的最低点22.8万人次。随着滇池水质恶化势头被控制,水运客运量逐步回升到2004年的40万人次。现滇池上共有各类船舶2000多艘,航运企业7个,水运从业人员1500人,2005年客运量达40万人次。  水富港位于云南省水富县金沙江畔,占地面积81.16亩。于1992年4月建成,总投资1565万元,设计客运量50万人次,货运量(件杂货20万吨,煤10万吨),有500吨泊位3个,客运码头一个,岸线长度1100米,港区公路1707.71米,堆场17389平方米,停车场2860平方米,房屋11164.91平方米。水富港2004年货物实际吞吐量为80万吨、客运量32万人次,2005年实际吞吐量为75万吨、客运量38万人次。目前,水富港二期扩建工程正在筹建当中,扩建后的水富港年货运吞吐量将提升到200万吨,进出港轮船将由现在的500吨级扩大到1000吨级,并可直抵重庆、武汉、上海等长江沿线城市,货船最大载重量达到1500吨,枯水期货船最大载重量为800吨,枯水期为每年10月到次年4月。水富港不能装卸液体危险品,也不能建设液体危险品码头。  据《盐津县志》记载,从盐津以东至水富县滚坎坝的航道,西称石门江即横江,约100多公里,可供木船行驶。古代转运"京铜"和盐,皆由这里启运。现在,从水富港口起航,沿金沙江而下,由长江直抵上海,全程长2900公里,是云南省最长的一条内河航线。水富港是云南省物资出滇的北大门。1989年,长江上游、金沙江下游最大的港务楼--水富港务大楼建成,面积为5467平方米,高10层,雄伟壮观,与水富港相配套。楼内功能齐全,设有售票厅、侯船厅、办公厅、舞厅、餐厅、招待所;导航通讯设备齐全,无线电通讯可与全国各地联络。  根据2005年11月28日长江沿线七省二市党政主要领导和交通部在北京召开的“合力建设黄金水道,促进长江经济发展”座谈会精神,交通部的长江干线航道规划将长江干线延伸至水富,水富港成为万里长江第一港。  水富港一期工程于1986年动工,1992年1月建成。港区总面积150.6亩,岸线长1700米,拥有300吨级杂件码头2个,煤码头1个。库场17000余平方米,其中仓库2214平方米,堆场15000平方米,另建有港务大楼、管理房等设施,工程总投资1567万元。云南的烟、煤、矿石、木材等经水富港转运到长江中下游各省区,船舶返航装运机器设备、钢材、粮食等物资经水富港流向全省各地。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内昆铁路的全线贯通,昆水高等级公路即将建成,为云南全省物资与长江经济带的进一步流通创造了条件。加之金沙江下游国家大型水电站溪洛渡和向家坝开工建设必将有大量物资及设备经水富港进出,港口现有30万吨吞吐量已经不能满足现状。随着宜宾至水富航道纳入三级航道开发,千吨级船舶将长年进出水富港,扩建水富港、完善港口功能势在必行。  在大量调查研究工作的基础上,2002年6月交通部水运规划设计院对扩建水富港进行了可行性论证;2006年2月省发改委组织对《云南省金沙江水富港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并获得通过;2006年6月省发改委以云发改交运〔2006〕627号文对《报告》予以批复,同意扩建水富港;2006年9月中交二航院完成水富港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设计任务;2006年10月省发改委以云发改交运〔2006〕1238号文批准设计方案。  水富港二期扩建工程将建设千吨级重大件、散货泊位各一个,运期增加件杂货泊位一个。工程总投资14991.64万元,吞吐量63万吨。水下施工部分在2007年汛期前完成,工程项目计划在2008年底完工。目前,水保、地质灾害评估、地勘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环评工作正在完善过程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进场开展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筑岛工作即将结束,桩基工作已开始进行。  水富港扩建后,千吨级船只沿重庆、武汉、上海等城市可直航大海。在云南实施沿江大开放战略中,开辟金沙江——长江直达运输,水富港口必将成为云南对外开放的主要枢纽港。  洱海航运历史悠久,航行条件好,但原有的所谓码头与洱海和日益发展的大理经济及旅游事业极不相称。  州市政府对改变码头的现状,建设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十分重视,早在1982年就提出并安排有关部门对码头进行论证和筹划。由大理市航运公司牵头,委托省交通厅水运规划设计所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于1993年10月计划立项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并成立了大理港下关码头建设领导组。大理港下关码头设计客运量近期102万人次,中期187万人次,货运量近期1.85万吨,中期3.56万吨,建设200吨级客货泊位10个,并疏挖西洱河6.827公里,总投资概算为1993万元。1995年2月成立了大理港下关码头建设工程指挥部,由大理市交通局副局长董学聪任指挥长,并于 1995年4月26日正式破土动工。在此期间,工程建设得到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协助,特别是在拆迁征地工作中得到了单位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大理港下关码头占地66亩,拆迁了几十户国营、集体和个人的财产,拆迁赔偿30.6万元。  大理港下关码头建设工程分为水工工程,港务大楼、陆域设施三部分,分别经招投标由南海工程建设局和大理市建筑一公司负责承建,并由大连港口监理公司和大理市建筑工程监理公司负责监理。在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指挥部密切配合,精心施建,派出最具实力的施工队伍和技术人员,确保了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大理港下关码头作为大理旅游的窗口,是99世博会的配套工程,州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多次亲临施工现场作指导和现场办公,加快了码头建设工作的步伐。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经多方而努力,争取到国家交通部补助资金997万元和省投资100万元,投入建设,为工程增加了新的活力。  由于施工受洱海水位限制,施工期较短,加之地质情况复杂,设计变更较多,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投资增大,工程资金一度陷入困难紧张,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州市政府知情后十分关心,马上筹措资金250万元投入建设,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别是 1998年大理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卫生先进城市和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后,乘着这一春风,工程建设进展日新月异,施工单位更是铆足劲头,决心创优良、出精品,为99世博会献上一份厚礼。大理港下关码头各部分工程相继竣工,水工工程经阶段性验收,评为合格工程,港务大楼工程和陆域设施工程经大理市质量监督部门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三项合计完成投资1584.6万元。  1999年4月28日,大理港下关码头建设工程在99世博会和三月街民族节的前夕,进行了总体竣工交验工作,经国家交通部水运司、省交通厅、省航务管理局、州巾政府等各级各部门领导共同评定,大理港下关码头建设工程总体评定为合格工程。  大理港下关码头气势雄伟、浑然一体、独具民族特色,完成了750米重力式护坡码头及13个泊位,使游客、货物上下井然有序,安全方便。港务大楼为船型设计,建筑面积3366平方米,集古朴、大方、美观、实用为一体。并请省人大主任尹俊题写“大理港”三字。陆域设施道路广场建设更是视野开阔,一片片绿地、一丛丛鲜花,为中外游客提供了一个优美舒适的旅游休闲环境。  珠江航运富宁港地处珠江干流西江支流郁江的上游右江上,右江是广西的主要通航河流之一,历史上是云南省对外交往的主要通道,也是连接滇、黔、桂三省区的主要交通运输线,是珠江航运规划中珠江航运主通道的南通道。  百色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后,在云南库区形成了600多公里的库岸线和300多公里的深水线,为富宁港建设创造了机遇。富宁港港址位于富宁县剥隘镇百娥至小河口、临那马河右岸、甲村河左岸河段,整个港口水、陆域规划面积大约5.67平方公里。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珠江航运富宁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称,随着西江水运渠化开发的发展,百色至广州将建成千吨级航道,富宁港将成为云南通达两广、港澳的必经水运出海门户。富宁港的建设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将促进云南省的对外开放和经济贸易往来,尤其有利于文山州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对促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即将施工的富宁港建设规模为:新建500吨级客运泊位2个,1000吨级集装箱泊位6个,1000吨级件杂货泊位11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2个,满足近期吞吐量280万吨、30万人次,远期吞吐量560万吨、60万人次的需要。工程建设总投资为12亿余元,其中省级财政投资80%,州财政投资20%。工程建设分为一、二期,一期工程建设一个500吨级客运码头和一个1000吨级多功能码头以及相关的生产生活设施,总投资1.8亿元,设计施工期为18个月。工程完工后,一度被紧锁于内陆的云南船舶将取道富宁港,经珠江水运主通道右江直抵港澳。  为加快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水路大通道基础设施建设。云南省将推进富宁港、金沙江水富港、澜沧江景洪港和大理港四大航运港口的建设。力争新增航道里程1000公里,使全省通航航道到“十一五”末达到3764公里。  199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思茅地区有了一个国家一类口岸,这就是澜沧江一泪公河中段思澜公路之间,距思茅市88公里的思茅港。这里是澜沧江上的第一港,是澜沧江一湄公河国际航道的水陆联运枢纽,已初具现代化港口的规模和功能,集商贸、造船、航运、加工、旅游为一体,港区面积6平方公里,有小橄榄坝、虎跳石、腊撒波、南德坝4个码头,思茅港成功举办过第一届边境商品交易会,吸引了众多中外客商前来考察、洽谈、交易,从这里沿江而下,可以抵西双版纳州府允景洪,下通泰国、老挝、缅甸三国交界的"金三角",仅420公里.是云南及大西南地区通向东南亚最便捷的水路通道,货物从这里出入境入东南亚、南亚,比绕道华南沿海出境可缩短运距3000公里,节省运费6成。旅游者从这里乘船出境,不但能饱览澜沧江两岸奇丽的自然风光,还可领略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及地域风情。思茅港对岸即是澜沧县雅口乡下面况寨,在巨大的岩壁上,有元代整控渡摩崖;屑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游人可从港口乘船渡江上岸观赏。  1995年2月,省诗词学会百余位诗家来思茅开诗词年会后,赴思茅港参观游览,写下了不少吟颂思茅港的诗词检联,有一首游澜沧江思茅港的七绝诗曰:"整控崖前港口雄,滇乡泰老一江通。往来边贸繁华地,友谊殷殷万古同。"另一首五律观思茅港曰:"曾知沧水险.惊此却波平。山伏云开阔,风微浪失声。神舟今渡客,元戍古屯兵,明智建新港,西南播胜名。"又一首思茅港之晨曰:"沧江孕育万年春,霞染浪花吻巨轮。喜我港湾升旭日,醒来酣梦是良晨。"已故云南省楹联学会陈桐源会长游览后题思茅港楹联曰:  无量山前各燕舞, 澜沧江畔卧龙腾。  另有一副题思茅港的楹联曰  思茅港。吞畦云山万里, 整控摩崖廓清雾瘴千秋。  自古以来;这澜沧江整控渡口,便是思普区通往西双版纳及缅甸、泰国的交通要道和军事要地。《新纂云南通志》载:"整控江即澜沧江,一名九龙江,流经思茅西南。" 思茅港即是昔日的戍兵扎营地整控渡口,今日换了新姿,成了船舶来往的新港湾,添了思茅新一景。  沧江流经思茅市西部,距思茅市区90公里,可游览区域南北长32公里,东西宽1.5公里,面积48平方公里。澜沧江是澜沧县、勐海县与思茅市的界江,自腊撤渡口入境,经四齐、糯扎、小橄榄坝流入景洪市。  此区域属低热河谷地带。区内景观主要以江河峡谷的雄、险、奇、秀著称。其间森林茂密,具有原始丛林的神秘。江面平静如镜,但也不乏峡谷暗礁,激流险滩,更有千亩橡胶,万顷竹林,怪石流瀑,历史镌刻,是一处难得的旅游景区。  思茅港是澜沧江上的第一港,位于澜沧江一湄公河中段,距思茅市区88公里,被誉为澜沧江上的明珠。港区面积6平方公里,含小橄榄坝、虎跳石、腊撒渡、南得坝4个码头,是集商贸、造船、航运、加工、旅游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区,目前已初具现代化港口的规模和功能。沿江而下抵版纳首府景洪,距泰老缅交界的"金三角"仅420公里。旅游者从这里出境,不但能饱览两岸旖旎的自然风光,而且还可以领略多姿多彩的民俗文化及异域风情,令人流连忘返。  2002年,云南思茅港进出口货物总量1.26万吨,比上年增长8.3倍;完成进出口货值389万元,比上年增长6.6倍;计征进口税801万元,比上年增长9.9倍。  思茅港于1990年开工建设,2001年4月正式对外国籍船舶开放。它位于澜沧江中下游,有小橄榄坝、虎跳石、腊撒、南得坝四个码头,是集商贸、造船、航运、加工、旅游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区,目前已初具现代化港口的规模,并具有年货运量30万吨、客运10万次的吞吐能力。  随着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项目的开发,思茅港改善服务,优化投资环境,先后引入30余家企业在此落户。投资项目涉及造船、饲料加工、矿产开发等行业,发展了215户个体工商户,有6户航运企业在港注册。现拥有大小船只44艘,包括10艘营运船舶和8艘国际航运船舶。  景洪港是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道上重要的港口,位于西双版纳州政府所在地景洪市区澜沧江北岸,东经101°04′,北纬21°52′。  澜沧江——湄公河一江连六国,是通往东南亚最便捷的水运通道。景洪港区距中老缅三国交界处101公里,距老缅泰三国交界处金三角334.6公里,距老挝会晒(泰国清孔)402.1公里,距琅勃拉邦701.6公里。1993年7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一类口岸,其中包括景洪港区、橄榄坝、关累三个码头。2001年6月交通部批准对外国籍船舶开放。景洪港区占地面积146.67亩,建设规模6个泊位(2个客运泊位、4个货运泊位)。近期按货运量10万吨、客运量20万人次规模设计,远期按年货运量40万吨,客运量150万人次规模设计。 关累码头是景洪港重要的货运码头,距离景洪港港区码头水路81公里,陆路157公里,该码头设计规模年货物吞吐量20万吨,客运吞吐量10万人次。  景洪港联检楼建筑面积3248平方米, 联检现场内设有出入境旅检通道4条。2005年口岸出入境人员3.69万人次,进出口货运量10.28万吨,出入境船只3131艘次。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负责该口岸的协调管理。西双版纳海关、景洪港边防检查站、西双版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担负口岸的查验任务,在现场为出入境人员、货物、船舶办理出入境手续,监管服务。  澜沧江,傣语称为“南兰章”,它的原意是百万大象之河。远古时代两岸起伏连绵的群山中森林茂密,地广人稀,十分适合野象生息,由于两岸野象成群,故有“南兰章”之称,因兰章与澜沧江音近,故被汉族谓之澜沧江。 澜沧江-----湄公河发源于青海高原唐古拉山,逶迤奔流,自西北向东南横贯景洪,自勐腊出境后称湄公河。流经中、缅、老、泰、柬、越六国。全长4880公里,中国内河2130公里,中缅界河31公里,老缅界河234公里,老泰界河876公里,老挝77公里,柬埔寨内河502公里,越南内河230公里。全河流总落差5060米,人海口流量12000立方米每秒,流域面积81万平方公里。流经2个国家首都和十多个重要城市,流域内有4条铁路和10多条高级公路与之相连,是一条具有开发价值的黄金水道。1993年2月17日至5月10日,中、老、缅、泰四国组成湄公河航运联合考察团,对上湄公河361公里河道进行为期83天的全面考察,认为水上运输大有前景。  景洪港区位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景洪市澜沧江北岸,东经101°04′北纬21°52′。1993年7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一类口岸,景洪港现有三个码头,即:景洪、橄榄坝、关累三个码头。澜沧江——湄公河贯穿于西双版纳,流经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注入太平洋,有东方多瑙河之称。从景洪沿江而下至中老缅三国交界处101公里,至老挝会晒,泰国清孔405公里,至老挝首都万象、泰国廊开府1178公里。  澜沧江——湄公河航运的开发是该地区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的关心、省州的 共同努力下,景洪港区、码头建设初具规模,口岸流量逐年增加,1999年人员流量46927人次,其中:出境24250人次,入境22677人次;船舶流量3506艘次,其中:出境1636艘次,入境1870艘 次;进出口货物69918.7吨,其中进口12472.7吨,出口57446吨。其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使景洪港口岸成为了澜沧江——湄公河航道上我国境内第一大港口口岸。  由景洪沿澜沧江下行30公里至橄榄坝,53公里至关木(今关累),73公里至南阿河口中缅243号界碑,103公里至南腊河口中、老、缅244号界碑。出境称湄公河,东岸为老挝,西岸为缅甸。是云南省出海最理想的水上通道。澜沧江至湄公河通道条件良好,一次性可载50~140吨货运量。疏通开辟澜沧江国际航道,可建立2个港口和8个码头

10. 内河小型船舶定义

交通部海事局主要职能  1、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4、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5、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负责港口对外开放有关审批工作以及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日常工作。  6、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7、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8、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直属海事局职责:  1、对辖区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辖区海事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拟订辖区内有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方面的特别规定或协助地方政府、人大拟订区域性有关海事管理的法规、规章。  3、管理辖区内巡航工作,负责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巡航工作。  4、划定、审批和公布辖区航路、港外水上非涉外锚地、危险货物过驳作业点;参与有关部门关于海域划定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特定水域交通管制区的通航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5、审核辖区水域内重大的或跨区域的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沉船、沉物打捞以及碍航物清除工作。  6、调查或参与调查辖区内涉外水上交通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审批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  7、组织实施辖区内乙类、丙类船员适任证书统考工作;负责辖区内乙类船员适任证书、海员证及船员出境证明的签发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二、三级引航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及专业培训的考试、评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船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证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有关船舶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受理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辖区非开放水域的申请;协调和审核辖区内二类口岸开放工作。  10、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及所有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监督。  11、组织实施海区(编制溢油应急计划时所确定的范围)溢油应急计划,审批辖区内港口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0吨及以上、5O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2、负责辖区内危险货物申报员和权限范围内集装箱装箱检查员的培训、考试和管理;审批和监督辖区船舶液体危险货物多航次过驳作业。  13、审查权限范围内海区助航标志的设置,负责权限范围内水运工程项目中助航标志配布设计的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助航标志通报的动态管理工作。  14、管理辖区内水上遇险安全通信工作。  15、负责权限范围内航行警(通)告的发布及管理工作。  16、作为省级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搜救责任区内的重大海上搜救行动,处理省级海上搜救中心日常业务。  17、负责辖区内海事业务的统计上报工作。  分支海事局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按照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内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2、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内水域港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水产养殖区、挖沙区、引航员登(离)船点,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域。  3、审核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港区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有关施工船舶。  4、负责辖区内水上巡航工作;管理辖区内交通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引航工作监督管理。  5、审批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以及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  6、负责权限范围内海船船员丙、丁类、港作船、小型海船、游艇驾驶员和内河船船员三、四等适任证书的考试、评估、发证和跟踪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的船员注册和船员服务簿的签发、审核和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审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辖区港口、港外装卸作业点。  10、实施辖区港口国监督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以及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审批。  12、办理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审批辖区码头、装卸站点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吨及以上、10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4、负责辖区内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  15、负责辖区内液货舱清洗队伍、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的管理,审批和监督一般液货船过驳作业。  16、参与辖区内非干线航道助航标志配布的审核。  17、作为海上搜救分中心办公室,协助省级搜救中心组织、协调责任区内的搜救行动,处理海上搜救分中心的日常业务。  基层海事处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域内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  2、维护辖区水域内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3、监督辖区内引航工作。  4、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5、应急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  6、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负责权限范围内内河船员五等适任证书的考试、发证工作。  7、负责辖区内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  8、负责辖区内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9、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0、对辖区内船舶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船舶试航、试车;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船舶烧焊或者明火作业等港内安全作业实施报备制管理,并进行现场监督。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配合辖区内所有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12、负责辖区内中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4、审批辖区内船舶排放洗、压舱水和舱底水;负责辖区内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油水、残油及生活垃圾等接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15、负责辖区内港区、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应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低于1吨的小规模船舶污染事故。

11. 内河船舶适用于海船规范吗

驾驶专业: 一类、1000总吨及以上500千瓦及以上。

二类、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吨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

三类、300总吨以下150千瓦以下。

一类船长、大副、二副、三副:(限适用于16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或1500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

二类船长、驾驶员:(限适用于6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或441千瓦以下的内河拖轮)。

三类船长、驾驶员:(其中实际担任四等驾驶员职务满12个月的,可直接换发新版三类船长《适任证书》,否则换发驾驶员《适任证书》)。

三类驾驶员:(限适用于50总吨以下的内河船舶)内河小型船舶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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