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烟台市船舶工业学校地址2020年烟台船舶工业学校春考班一年学费,会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因为就读中职是可以享受国家减免学费政策,主要是收取书本费与实训材料费,学校收费5000-8000元/年,多退少补,还有公寓用品费,住宿费,体检费,住宿生一年费用大约是1400元左右,走读生一年费用8000多元,高三在读学生保留原高中学籍,交专业培训费2500元和其他的相同标准杂费。 2. 烟台船舶工业学校属于哪个街道烟台船舶工业学校,烟台艺术学校,烟台经济学校等。 3. 山东烟台船舶工业学校地址青岛市2014年"3+4"本科(试点)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驻地 衔接本科学校 616A1 青岛电子学校 A1 计算机应用 14 青岛 青岛科技大学 616A2 青岛电子学校 A2 电气技术应用 14 青岛 青岛科技大学 617A1 青岛旅游学校 A1 旅游服务与管理 18 青岛 山东师范大学 643A1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 A1 数控技术应用 14 青岛 青岛科技大学 643A2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 A2 机电技术应用 14 青岛 青岛科技大学 643A3 山东省轻工工程学校 A3 模具制造技术 45 青岛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662A1 青岛华夏职业教育中心 A1 会计 18 青岛 青岛科技大学 762A1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 A1 汽车运用与维修 45 青岛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773A1 黄岛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原胶南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A1 数控技术应用 14 青岛 青岛理工大学 650A1 烟台经济学校 A1 服装设计与工艺 2 烟台 德州学院 659A1 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 A1 物流服务与管理 2 潍坊 聊城大学 659A2 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 A2 会计 2 潍坊 潍坊学院 663A1 淄博工业学校 A1 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2 淄博 潍坊学院 678A1 济南历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A1 数控技术应用 2 济南 山东交通学院 687A1 淄博建筑工程学校 A1 建筑工程施工 2 淄博 烟台大学 695A1 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A1 机械制造技术 2 寿光 潍坊科技学院 695A2 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A2 计算机应用 2 寿光 潍坊科技学院 696A1 诸城市福田汽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A1 机械制造技术 2 诸城 潍坊学院 696A2 诸城市福田汽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A2 汽车运用与维修 2 诸城 山东交通学院 718A1 威海工业技术学校 A1 计算机应用 2 威海 青岛科技大学 777A1 烟台船舶工业学校 A1 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2 烟台 临沂大学 786A1 潍坊市科技中等专业学校 A1 现代农艺技术 2 潍坊 潍坊科技学院 871A1 德州交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A1 汽车运用与维修 5 德州 山东交通学院 备注 1."3+4"本科提前录取,被提前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及以后批次不再录取. 2.考生总成绩达到总分的80%以上(各科目录取总成绩计算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政治、物理、化学及体育7门课,满分665分)。 "3+4"不需高考就可以上本科 4. 烟台船舶学校在哪里?21年烟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场安排。在船舶工业学校。 5. 烟台市船舶工业学校地址电话全市设22 个考点,703个考场。其中芝罘区有烟台一中南区、二中初中部、三中初中部、 五中、十中、十三中、十四中初中部和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等8个考点,开发区有烟台船舶工业学校、开发区实验中学、开发区一中、二中等4个考点,福山区有烟台市实验中学、崇文中学等2个考点,牟平区有牟平实验中学、宁海中学、文化一中、文化二中等4个考点,莱阳市有莱阳市实验中学、实验二中、府前中学和文峰中学等4个考点。 6. 烟台船舶工业学校位置烟台船舶工业学校由开发区管委于1986年建成,同时挂烟台开发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牌子。学校占地200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有教职工254人、全日制在校生4000人。学校构建了本专科与中专并举、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列、就业与升学并重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培育了国家级示范校、省示范校立项学校、省品牌专业建设学校等“十朵金花”,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学示范单位”、“山东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誉等各项荣誉120多项。 7. 烟台开发区船舶工业学校地址鲁东大学蔚山船舶与海洋学院是鲁东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鲁东大学蔚山船舶与海洋学院隶属于鲁大,既是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又在招生、教学、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对独立性。双方将以中韩两国地方政府扶持、大学企业通力合作的形式,以韩国蔚山大学精英式教学为基础、引入韩国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先进经验、雄厚的科研实力以及产业资源。 学院首批设置两个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船舶与海洋工程。根据学院发展需要,计划在五年内申请增加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等与船舶和海洋利用相关的3-5个本科专业,办学规模达到1600人。 8. 烟台船舶工业学校教务处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强化学生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和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 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四条 学校及校属各有关单位要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或组织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第五条 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专业及学生的特点、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性现象和突发事件,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教育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四防、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防患于未然。 第六条 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七条 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学生工作考核体系并落实到班级和宿舍,各院应有一名领导主管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层层责任制度。 第八条 学生工作处和保卫处是学校日常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重要职责是草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文件,具体组织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协调各方关系,做好安全工作。 第九条 后勤处、教务处和保卫处要定期检查校舍、场地、设施(包括消防、教学、食堂)设备的安全情况,排除其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 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安全意识,在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要引导学生,保护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都必须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制止。 第十一条 在校园范围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事故,在场人员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按学校制定的紧急事件处理预案进行处理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三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规定,自我维护宿舍的安全,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 组织大型的学生集体课外活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主管部门应对活动的时间、场所、参加人员、活动内容、安全措施、活动组织者、安全责任人等进行审查,严把安全关。 第四章 安全责任 第十五条 学生在正常的教学活动和在日常生活中,经证明为学校有关单位忽视安全管理、措施失当等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学校及有关单位承担责任,并负责做好处理及善后工作。外单位来参加校内建设,因安全管理或措施失当,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该单位负直接责任,并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因学生过错行为,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伤害、财产损失的,由该学生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学生参加教学实践,公益劳动及由院属各部门批准的集体活动,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否则,因学生违规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违规学生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学生集体或社团组织活动,应履行审批手续,否则,发生意外由组织者和参加者承担相应责任。由学生自发组织的活动,发生意外,由学生本人及参加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学生因私请假或擅自离校外出,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凡私自在外住宿的学生若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在规定时间未离校者,在校外发生意外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生违反教室、实验、训练场所、机房、图书馆、宿舍等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引起火灾、失盗等造成学校、本人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违规学生承担责任和赔偿。 第五章 事故处理与处罚 第二十二条 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或损失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的过错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第二十三条 校内发生非正常死亡、重伤或被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等重大安全事故后,应及时按学校紧急事件预案进行调查处理。并在24小时内向上级或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发生安全事故涉及学生的,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学校及时交司法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 因忽视安全、管理不善、不负责任、违章指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对学生造成严重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者,由学校视其具体情况及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在校内正常学习和生活或学校在校外组织的活动中,由于不可抗力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私自在宿舍容留外来人员住宿,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在宿舍私接、乱挂电源、违章用电、使用违章电器,若一经发现将没收违章电器并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火灾事故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其一切后果违章者自负 第二十九条 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 学生在宿舍、楼道、教室、训练场地等公共场所打闹,打架斗殴致人伤害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负责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私自存放或携带铁器、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或造成他人伤害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负责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与校外社会人员勾结来校挑衅闹事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三十三条 私自在学校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或者其他危险品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若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9. 烟台开发区船舶工业学校官网一,北船重工 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京鲁船业 蓬莱中柏京鲁船业有限公司 三,青岛造船 青岛造船厂有限公司 四,金陵船船 招商局金陵船舶(威海)有限公司 五,荣成造船 荣成造船工业有限公司 六,莱佛士 烟台莱佛士船业有限公司 七扬帆船舶 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八,润龙 青岛龙德船艇制造有限公司 九,鸿润国际 日照鸿润国际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十,运泰船舶 威海运泰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10. 烟台船舶工业学校简介烟台九所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分别是: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中药学专业、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的口腔修复工艺专业、烟台职业学院的物流管理专业、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烟台市南山职业技术学校的客户信息服务专业、烟台船舶工业学校的计算机应用专业、烟台机械工程学校的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和烟台轻工业学校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 |
scl船公司(scl船公司全称) |
2023-03-10
|
查看详情 >> |
船舶UY信号旗是什么意思(船舶ry信号旗) |
2023-02-21
|
查看详情 >> |
中国船级社是干嘛的(船级社是什么) |
2023-02-03
|
查看详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