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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装备行业协会(船舶工业部)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07 04:25 点击:144 编辑:admin

1. 船舶工业部

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9年的国家级重点中专——渤海船舶工业学校,徐向前元帅、杨成武将军曾先后为学院题写校名,先后隶属于国家第六机械工业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和国防科工委,2001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与葫芦岛师范学校、葫芦岛广播电视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目前是我国北方唯一一所以培养船舶工业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2. 船舶工业部历任副部长

一般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机械工业部。

成立于1963年9月,为国务院原有组成部门之一,主管国家船舶工业及其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大中专院校。

六机部起源于1950年10月重工业部船舶工业局,历经一机部船舶工业管理局、一机部第九工业管理局。1961年6月,中央军委批准海军组建舰艇研究院,称国防部第七研究院。1963年9月,从第一机械工业部中分离出第九工业管理总局,组建第六机械工业部,主要负责船舶工业。1965年2月,国防部第七研究院转隶第六机械工业部。1982年5月,以第六机械工业部为主,组建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后分拆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2019年,两个船舶集团合并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3. 船舶工业部东北分公司

东北有大型造船厂,基本都在大连和葫芦岛,也是东北的重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渤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这3家造船企业是我省最大的,另外还有辽宁宏冠船业有限公司、辽宁船舶工业园有限公司。

4. 船舶工业部部长

、第一机械工业部

一机部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工业部”,成立于1949年,历任部长是陈云、何长工、李富春、王鹤寿,其职能为主管民用机械、电信、船舶工业。

2、第二机械工业部

1952年成立,主管兵器、坦克、航空工业。历任部长是宋任穷、刘杰、袁学凯(革委会主任)、刘西尧、刘伟。

5. 船舶工业部领导

就是第四机械工业部的简称 下面是他们的来由和去向

1952年先后成立第一机械工业部和第二机械工业部。其职能为:

一机部:民用机械、电信、船舶

二机部:兵器、坦克、航空工业

1956年增设第三机械工业部,其职能为:

三机部:核工业和核武器

1958年将二机部、一机部、电机部合并为新的一机部,三机部改称二机部。

1960年从一机部拆分出三机部。

1963年先后从三机部拆出四机部、五机部和六机部。其职能分别为:

一机部:民用机械

二机部:核工业和核武器

三机部:航空

四机部:电子工业

五机部:兵器

六机部:造船

1964年以国防部五院为基础增设第七机械工业部,其职能为:

6. 船舶工业部1996年表面处理技术标准CB1286-1996

圣象山影柚木是强化复合木地板,这款产品有两个品号,一个是BR3166,一个是BR6166,区别是产品规格:3166是1284*142.6*11mm。,6166是1286*194*8mm无缝。这款产品表面处理是靓面处理,颜色比原木色稍深一些,微泛红,产品花纹很漂亮。

7. 船舶工业部 上海交通大学

船舶与海洋工程属于传统工科专业,就业待遇普通,因此分数不高。有进交大船舶的分数可以将学校降低一些到普通985选一个计算机这样的热门专业更香。

8. 船舶工业部部长王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是央企。

中国船舶鹏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央企子公司。

央企一共96家。前49名央企的董事长、党委(党组)书记、总经理的人选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决定,这与一般副部长级干部的任免权限相同,因此被认为相当于副部级干部。( 江南电竞网站官网入口网址 集团在第6位。)

2016年6月12日,公司名称由“南京鹏力系统工程研究所”变更为“南京鹏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公司名称由“南京鹏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南京鹏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 船舶工业部直属高校

  建设部直属高校有:  航天部:  共11所,归国防科工委直属4所:  1、哈尔滨工业大学(“985,211工程”)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985,211工程”)  3、西北工业大学(“985,211工程”)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7所:  1、南昌航空学院(今南昌航空大学)  2、沈阳航空学院(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4、华北航天工业学院(今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5、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6、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桂林航空工业学院)  7、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西安航空学院)  民用航空总局:  部委直属3所:  1、中国民用航空学院(今中国民航大学)  2、中国民用飞行学院(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3、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4、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兵器工业总公司:  共8所:归国防科工委2所:  1、北京理工大学(“985,211工程”)  2、南京理工大学(“211工程”)。  划归省市直属6所:  1、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长春理工大学)  2、华北工学院(中北大学)  3、西安工业学院(今西安工业大学)  4、沈阳工业学院(沈阳理工大学)  5、重庆工业管理学院(今重庆理工大学)6、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工业部: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  1、电子科技大学(985,211工程)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3所:  1、杭州电子工业学院(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今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3、北京信息工程学院(现合并于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地质部: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中国地质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2所:1、长春地质学院(入吉林大学)  2、西安地质学院(入长安大学)。  归省市直属2所:  1、成都地质学院(成都理工大学)  2、河北地质学院(石家庄经济学院)  纺织部:  共9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东华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8所:  1、天津纺织工学院(天津工业大学)  2、苏州丝绸工学院(合并入苏州大学)  3、西北纺织工学院(今西安工程大学)  4、浙江丝绸工学院(浙江理工大学)  5、北京服装学院  6、郑州纺织工学院(中原工学院)  7、武汉纺织工学院(今武汉纺织大学)  8、南通工学院(原南通纺织学院,现合并入南通大学)  电力部:  共16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  华北电力大学(211工程)。  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3所:  1、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入武汉大学)  2、北京电力经济学院(入华北电力大学)  3、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入北京交通大学)。  归省市直属12所:  1、东北电力大学  2、葛州坝水利电力学院(现合并入三峡大学)  3、长沙电力学院(现合并入长沙理工大学)  4、上海电力学院  5、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山西大学工程学院)  6、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沈阳工程学院)  7、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长春工程学院)  8、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组建南京工程学院)  9、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0、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1、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12、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水利部:  共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  河海大学(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  常州水电机械制造职工大学(入河海大学)。  归省市直属3所:  1、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3、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 (今南昌工程学院)  石油部:  共12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中国石油大学(211工程)。归省市直属11所:  1、大庆石油学院(今东北石油大学)  2、西安石油学院(今西安石油大学)  3、江汉石油学院(现合并入长江大学)  4、抚顺石油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5、江苏石油化工学院(今常州大学)  6、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7、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8、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9、胜利油田师范专科学校(今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10、西南石油学院(今西南石油大学)  11、新疆石油学院(中国石油新疆培训中心)  化工部:  共10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  北京化工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9所:  1、南京化工大学(现合并入南京工业大学)  2、郑州工学院(现合并入郑州大学)  3、青岛化工学院(青岛科技大学)  4、沈阳化工学院(今沈阳化工大学)  5、武汉化工学院(武汉工程大学)  6、吉林化工学院  7、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南京师范大学)  8、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并入淮海工学院)  煤炭部:  共15所:归教育部直属1所:  中国矿业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4所:  1、阜新矿业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山东矿业学院(山东科技大学)  3、西安矿业学院(西安科技大学)  4、焦作矿业学院(河南理工大学)  5、山西矿业学院(现合并入太原理工大学)  6、淮南矿业学院(安徽理工大学)  7、华北煤炭医学院(组建河北联合大学)  8、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现并入河北工程大学)  9、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山东工商学院)  10、湘潭矿业学院(组建湖南科技大学)  11、黑龙江矿业学院(黑龙江科技大学)  12、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今淮北师范大学)  13、鸡西煤炭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哈尔滨医科大学)  1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冶金部:  共14所:归教育部直属2所:  1、北京科技大学(211工程)、  2、东北大学(985,211工程)。并入教育部直属高校1所:沈阳黄金学院(入东北大学)。归省市直属11所:  1、西安冶金建筑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武汉钢铁学院(武汉科技大学)  3、鞍山钢铁学院(今辽宁科技大学)  4、华东冶金学院(今安徽工业大学)  5、包头钢铁学院(今内蒙古科技大学)  6、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青岛理工大学)  7、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今辽宁科技学院)  8、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现长春工业大学)  9、沈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组建沈阳大学)  10、重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组建重庆科技学院)  11、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组建黑龙江工程学院)  中国船舶总公司:  共3所:归国防科工委1所:  哈尔滨工程大学(“211工程”)。  归省市直属1所:  1、华东船舶工业学院(江苏科技大学)  2、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归省市直属3所:  1、中南工学院(南华大学)  2、华东地质学院(东华理工大学)  3、苏州医学院(并入苏州大学)  国家审计署:  归省市直属1所:南京审计学院  国家税务局:  归省市直属1所:长春税务学院(吉林财经大学)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省市直属1所:中国计量学院  国家旅游局:  归省市直属2所:  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出版总署:  归省市直属2所:  1、北京印刷学院  2、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国家供销总社:  归省市直属2所:  1、山西财经大学  2、安徽财贸学院(安徽财经大学)  民政部:  归省市直属1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统计局:  归省市直属1所:西安统计学院(并入西安财经学院)  包装总公司:  归省市直属1所:株洲工学院(湖南工业大学)  烟草总公司:  并入中科院直属1所:  合肥经济技术学院(并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国家地震局:  部委直属1所: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防灾科技学院)  外交部:  部委直属1所:外交学院  国家民委:  部委直属6所:  1、中央民族大学(“985,211工程”)  2、大连民族学院  3、中南民族大学、  4、西南民族大学  5、西北民族大学  6、西北第二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  公安部:  部委直属4所: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4、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铁道警察学院)  新华社:  部委直属1所:新华社干部进修学院(新华社培训中心——中国新闻学院)  团中央:  部委直属1所: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部委直属2所:  1、暨南大学(“211工程”)  2、华侨大学  安监局:  部委直属1所:华北科技学院  海关总署:  部委直属1所: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海关学院)  中央办公厅:  部委直属1所: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总工会:  部委直属1所: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华妇女联合会:  部委直属1所:中华女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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