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绑扎资质1、植筋工程的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检测验收均以《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25︰90为标准。 2、植筋规格、数量、钻孔深度如下: 植筋规格(mm)φ8φ18φ22φ25 植筋数量(根) 366 116 48 106 钻孔深度(mm) 120 270 330 375 3、挑梁上部钢筋胶粘剂采用喜利得结构胶,其他部位钢筋胶粘剂采用国产A级胶。钢筋植入后7日内严禁受到触动和干扰,并按结构胶说明书要求加强保养和围护。 4、钢筋植入固化10日后,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在监理见证下随机抽样进行现场抗拔抽检,每种规格钢筋现场抗拔数量不得少于壹组,经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钢筋连接和安装绑扎等后序工作。 5、现场检测抗拔力,当钢筋为Ⅲ级螺纹钢时抗拔力要求必须≥360MPa;当钢筋为Ⅱ级螺纹钢时抗拔力要求必须≥300MPa;当钢筋为Ⅰ级钢时抗拔力要求必须≥210MPa。 2. 滚装船绑扎件有。有是有但不是专职。这一般都是滚装汽车客船上才有的巡仓员,这个职务一般是船上的值班水手兼职。 如果滚装船在装上汽车开船后每.2小时值班水手就会对汽车仓进行巡视,检查汽车是否绑扎牢固,有无松动,有无碰撞现象,如遇有风浪天气,大付会通知水手长带领无班水手24小时巡视检查并进行加固绑扎 3. 木材船绑扎一万五千吨集装箱船做水手还好,不会很累,基本上和散货船(同等吨位)差不多少,比10万20万吨留集装箱船轻多了,因为船小有些东西,设备相对就小,就少,如离靠码头所带的缆比大船细,120粗的缆一个能能拖能带,上车头不费力,相此20万,30万吨的船,缆绳粗160左右粗的,一个人拖带上车头很费力。 再是固定箱子的连接器与绑扎物品,大船拉箱子多,解绑一次累的耍死,时间还上,、这小船一会就完也不累,其它日常维修保养差不多,按时间干活, 4. 船用集装箱绑扎件船舶装载钢材应注意事项: 1. 刚才一般分为型钢和卷钢,钢板等,不管哪一种钢材的装载都要注意衬垫和绑扎工作,主要是防止局部强度过大造成船体局部变形,另外也增加货物摩擦防止货物移动。绑扎工作尤为重要,因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一单移动,也容易造成危害船舶航行安全,所以绑扎工作尤为重要。 2. 货物运输保管,特别是长途运输,跨地域温差较大时特别小心,合理的进行通风,保持货物干燥,防止结露水在货物表面。 5. 船舶绑扎资质标准办理吊装证,需要知道相关的专业知识。比如如何绑扎被吊装物品。我知道多出的钢丝绳能够吊多重的东西。要知道使用钢丝绳是使用几倍系数的。要知道统一的指挥吊车的口令以及手势。要对吊车运行过程中有预判的能力等等。 6. 船舶绑扎件船舶横倾如果度数大,在遇到横风横浪时易彻翻,导致船翻人亡。全世界这类事故几乎是年年有发生,主耍是装载货物时没有认真装好和绑扎闺定好,使货物在遇到大风太浪时货物的移动船倾向一彻,船上人员又不能归位,一来二去的在风浪的作用下船会渐渐的越倾越重,最后造了船翻人亡 7. 船舶集装箱绑扎方法集装箱的存放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放在大舱里的,大舱的尺寸都是设计好的,集装箱在大舱里是相对稳定的。 在舱面上的集装箱主要有三个固定方式,上下方向靠钮锁,在集装箱四个角有孔,把孔对准钮锁放下去,然后把钮锁旋转90度即可。 左右方向用桥锁,即在集装箱上部相邻两个箱子上放桥锁,璇紧即可。那相邻两个纵向方向的箱子则用长拉杆斜向连接固定。 8. 船舶绑扎系固规定集装箱船固定集装箱在船上用集装箱锁钮及绑扎杆系固,上下集装箱锁孔间还有个锁头扣着。 集装箱最大的成功在于其产品的标准化以及由此建立的一整套运输体系。能够让一个载重几十吨的庞然大物实现标准化,并且以此为基础逐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船舶、港口、航线、公路、中转站、桥梁、隧道、多式联运相配套的物流系统,这的确堪称人类有史以来创造的伟大奇迹之一。 9. 船舶绑扎资质要求■建筑劳务公司分类 1、木工作业分包企业; 2、砌筑作业分包企业; 3、抹灰作业分包企业; 4、石制作分包企业; 5、油漆作业分包企业; 6、钢筋作业分包企业; 7、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 8、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 9、模板作业分包企业; 10、焊接作业分包企业; 11、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 12、钣金作业分包企业; 13、架线作业分包企业。 ■建筑劳务公司资质标准及申请条件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砖瓦、抹灰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中级工等级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砖瓦、抹灰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砌筑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砌筑作业(不含各类工业炉窑砌筑)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砌筑作业(不含各类工业炉窑砌筑)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三、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抹灰工不少于5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抹灰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抹灰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具有5年以上石制作经历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石制作工人不少于10人 。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石制作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石制作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五、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油漆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油漆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油漆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六、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钢筋、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近3年中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钢筋、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钢筋绑扎、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七、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混凝土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混凝土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八、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架子工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2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架子工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脚手架(不含附着升降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20层或高度60米以下各类工程的脚手架(不含附着升降脚手架)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九、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相应专业的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相应专业的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3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模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普通钢模、木模、竹模、复合模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焊接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焊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焊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普通焊接作业的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水暖、电工及管道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十二、钣金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钣金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钣金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钣金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钣金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十三、架线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架线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不分等级。 1、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本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架线技术工人不少于6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架线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 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架线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10. 船舶货物绑扎加固公司商船:最高是船长(captain capt.) 甲板部: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木匠,水手 大厨 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机工长,铜匠,机工 一、船员组织结构 船员组织结构的形式随船舶科技进步而演化。 目前,一艘有甲板部、轮机部和事务部,客船还有客运部等。一般货船船员组织结构如图所示,随着船舶自动化程度的迅速提高,无人值班机舱和一人驾驶台的快速发展,STCW公约提出功能发证,船员可跨部门从事其适任证书许可的职能。表现为一职能多人和-人多职能,可根据情况需要灵活地组织值班。基于职能配员的船员的组织结构,打破了部门的界限,共享人力资源,能随时调集足够的技术力量解决某职能的问题,职能配员使船员总人数得到较大幅度的减少。 二、各级船员的主要职责 (1)、船长 船长是船舶领导人,船长对船东(船公司)负责,是船舶安全生产、航行指挥、行政管理、技术业务和涉外工作的负责人。船长应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法规和规章,国际公约和条例,以及地区性规定,尤其是国际海上防污染公约及各国有关防污染的规定,严格贯彻执行船东(船公司)对船员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领导船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保持船舶适航、适货和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确保船舶的安全生产。 船长负责审批大副编制的货物配载计划,严格执行乘员定额和载重线规定,不得超载。在装卸危险品、重大件或贵重物品时,船长应亲自监督;负责审批各部门负责人制定的运输生产和维修保养方面的航次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全体船员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爆、防海盗、防偷渡、防走私等各项防范措施;负责审核并签署应变部署表,定期主持救生、消防等各种演习;负责审阅并签署航海日志.监督航海日志、轮机日志和电台日志的正确记载负责保管船舶公章、重要文件、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等.证书到期前应及时申请检验或更换。 开航前,船长应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督促二副备齐并改妥所需海图和其他航海图书资料,审定安全经济的计划航线;制定并落实航次计划,备足航次所需的燃料、备件、物料、淡水、伙食等;检查备齐各种船舶证书、船员证件、运输单证以及港口文件.办妥离港手续。 航行中.船长应督促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航行计划及相关措施,及早布置和落实防暴风、防台风、防冻、防碰撞以及雾航等安全生产措施。在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移泊、通过狭水道或船舶密集海域、航近冰区、礁区以及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或遇到法定的其他情况时,船长应上驾驶台亲自指挥或指导。即使有引航员引领时,船长仍负有安全责任。夜间航行时,应将有关航行指示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记入船长夜航命令簿。 在停泊期间,船长应布置值班注意事项,并督促检查值班情况。 在船舶发生海损事故时,应按规定发出扼要的海事声明或海事报告,连同航海日志摘要在船舶抵达第一港口时送交有关部门签证,并按需要申请检验。 船舶发生危及在船人员和财产安全的事故时,船长应及时组织船员和其他在船人员尽力施救。在船舶沉没不可避免的情况下,船长可以做出弃船决定,但应尽可能报经船舶所有人同意。在弃船时,船长应当最后离船,并尽可能携带国旗、航海日志和其它重要文件。 在紧急情况下.船长为保障水上人命与财产的安全和保护水域环境,可独立作出判断和决策。船长在不严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当尽力救助水上人命。 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水域污染事故,船长应采取一切措施尽力防止损失扩大,并撰写水上交通事故报告书或水域污染事故报告书。 在修船时,船长应认真审批各部门修理计划,检查进厂前的准备工作,做好防火、防爆、防工伤等工作。修理过程中.经常检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严格监修和验收,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修船任务。 (2)、政委 (部分国企航运公司还有) 政委是船舶领导人之一.受上级党委和行政双重领导,负责船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并兼管部分行政管理工作;作为船舶党支部书记还负责船舶的党务工作。 (3)、大副 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是甲板部的负责人。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除航行值班外,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运输管理以及甲板部的维修保养工作。 大副负责编制甲板部的维修保养计划,组织甲板部人员做好维修保养工作;负责督促做好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工具和劳保用品的请领、验收、保管、使用等工作;负责每日检查淡水舱、压载水舱和污水沟(阱)的测量记录并记入航海日志;负责安排淡水舱、压载水舱的注入、排出或移注工作.以及管理淡水的补充;负责按规定审阅和签署航海日志,负责保管航海日志和有关图纸、技术资料和业务文件;负责督促三副和水手长做好救生、消防、堵漏设备和各种应变器材的养护工作。 大副全面负责货物装卸。在保证货物和船舶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船舶的装载能力,合理配载,不得超载;计算并保持良好的稳性和适宜的吃水差,布置有关人员监督装卸,防止发生货损货差;在装卸危险品、重大件或贵重物品时,应指定水手长检查装卸设备和绑扎、加固等情况,并亲临现场监装监卸。 开航前,大副负责检查各种货物单证是否齐全、甲板部船员是否到船,以及淡水储备量、封舱、活动物件绑扎固定等情况,并会同轮机长、电机员试舵,确认良好并记入航海日志。 大风浪侵袭前.大副应督促水手长和木匠检查船上易移动物件并予以绑固,并亲自检查舱口的水密性和牢固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关闭货舱通风口和外侧水密门窗以及疏通甲板排水孔道。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大副在船首负责了望,并按船长要求指挥船员进行缆绳、锚等作业的安全操作。 修船时,大副负责汇总和编制甲板部的修船计划,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好监修、验收和自修工作,掌握修理进度和质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部门的修船任务。 航行值班时间:04:00-08:00;16:00-20:00。 (4)、二副 二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驾驶台设备,包括各种无线电航海仪器、气象仪器、操舵仪、天文钟和船钟、罗经、国旗、号旗、号灯、号型、海图及其他航海图书资料。 航前,二副应按船长指示备妥所需旗号、海图及有关航海资料并改正到使用之日,设计并画好好计划航线,报船长审批。 航行中,每天填写正午报告;每个航次结束后及时填报航次报告。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二副在船尾按船长的指示指挥船员进行缆绳等作业的安全操作。 航行值班时间:00:00-04:00;12:00-16:00。 (5)、三副 三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救生、消防设备。 开航前,三副应编妥船舶应变部署表和船员应变卡,并经大副审核,船长和政委批准后公布执行。 进出港口、靠离移泊和抛起锚时,三副在驾驶台协助了望,传达和执行船长命令,并操纵车钟.记录车钟和船舶的主要动态和情况。 航行值班时间:08:00-12:00;20:00-24:00。 (6)、无线电电子员或操作员 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按时值班,正确使用各种无线电通信设备.做好维修保养工作,认真完成船长和政委下达的各项通信任务,并做好记录。 (7)、水手长 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组织领导木匠和水手开展工作。 负责编制水手航行、停泊及了望轮值表; 按大副指示安排水手进行船体和甲板部设备的维修保养、起落吊杆、开关舱、绑扎货物、清舱洗舱以及装卸和靠离泊的准备工作等; 管理甲板部物料、属具、绑扎器材和劳保用品,做好请领、验收和发放等工作。 (8)、木匠 木匠在大副和水手长领导下,负责木工及有关工作。负责请领、保管木工工具和物料;负责定期检查舷窗、水密门、导缆孔滚筒和救生艇吊柱等设备,并适时加油活络;负责每天至少两次测量谈水舱、压载水舱、污水沟(井)并作好记录;负责按大副或值班驾驶员指示联系机舱灌注、移注、排出压载水或排出货舱污水;负责操纵起锚机及其外部的清洁保养。 (9)、一级水手 一级水手在值班驾驶员和水手长领导下,履行值班职责或参加维修保养工作。 值班时,一级水手应切实执行值班制度的各项规定。开航前做好检查航行灯、备罢所需旗号等准备工作,航行中按要求正确操舵,协助驾驶员了望,并负责驾驶台的清洁及有关设备的养护工作。 不参加轮值时,在水手长的安排下,履行二级水手的职责。 (10)、二级水手 二级水手在水手长的领导下,参加系泊带缆.收放舷梯、安全网和引航员梯、清洁和维修保养,起落吊杆和开关舱,清舱洗舱,看舱理货,绑扎贷物,拆装检查装卸属具,插编绳结、收放救生艇(筏),消防、救生、堵漏、了头,以及大副、水手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11)、轮机长 轮机长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是全船机械、动力、电气(无线电通信和甲板部使用的无线电仪器除外)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制定并落实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规程、保养检修计划和值班制度;负责组织制定轮机部修船计划、编制修理单和预防检修计划,组织领导修船并验收;负责各种油料、物料、备件的申请、造册保管和合理使用;负责保管机舱设备的证书、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负责审问和签署轮机日志。在发生紧急事故时,轮机长负责指挥机舱人员进行抢修和抢救工作。 (12)、大管轮 大管轮是轮机长的主要助手,在轮机长的领导下负责领导轮机部人员进行机电设备管理、操作和检修工作,教育所属船员严格遵守工作制度、操作规章和劳动纪律,保证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正确执行。 大管轮负责管理主机、轴系及为主机直接服务的辅机,并负责管理舵机、冷藏机,以及轮机部有关安全的设备(如应急舱底阀、燃油应急开关等);负责轮机部通用物料及本人主管机械设备的备件、润滑油的申领、验收和使用;负责机、炉、泵舱的清洁工作。在开航前试车时,大管轮必须在场。 航行值班时间与大副相同。 (13)、二管轮 二管轮在轮机长和大管轮的领导下,负责管理发电原动机及为它服务的机械设备、机舱内部分辅机和轮机长指定的其他设备;负责加装燃油(驳油),并进行燃油的测量、统计和记录工作。 航行值班时间与二副相同。 (14)、三管轮 三管轮在轮机长和大管轮的领导下,负责管理甲板机械、泵间、救生艇、应急救火泵、空调机、副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和机舱内部分辅机等,以及轮机长指定的其他辅机和设备。对于不设电机员的船舶,三管轮负责管理全船电气设备。 航行值班时间与三副相同。 (15)、机工长 机工长应具有管理、操作和检修能力。在大管轮的领导下,机工长负责组织、安排机工值班以及机、炉、泵舱等处的清洁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16)、机工 机工在轮机长、大管轮的领导下,在机工长的直接领导和安排下,协助轮机员或独立进行机、电、锅炉设备、管系、阀门等的检修、保养和清洁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值班。 (17)、管事 (现在很多取消) 管事是事务部的负责人,是船长和政委对外联系的助手。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事务部人员工作;负责船员、旅客的生活服务;负责办理联检、现金出纳和船员工资等工作。 (18)、大厨 厨在管事的领导下,领导和分配厨房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协助管事采购、储备和保管粮食、副食品和餐膳用料,保证厨房及食品的清洁卫生。 (19)、厨工 厨工是大厨的助手。在大厨的领导下,负责炉灶、仓库和膳食等工作。 (20)、船医 (由大副或二付兼任) 船医在船长、政委的领导下。负责全船的医疗工作,并协同大副监督船舶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全体船员、旅客的身体健康。没有配备船医时,船医的工作由大副(外籍船有的由二副)兼任。 (21)、服务员 服务员在管事的领导下,负责船员、旅客的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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