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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油污水排放标准(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1-03 20:55 点击:1372 编辑:admin

1.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船舶生活污水有其自身的特点,由于船舶卫生系统排泄周期较短,排放的污水比城市排水系统更为新鲜(分解较少),因此污染负荷较高。

了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国际海事组织(IMO)在MARPOL73/78公约的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第11条对生活污水的排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n mile以外,使用主管机关所认可的设备,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12n mile以外排放未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但不论哪种情况,不得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即刻排光,而应于船舶不低于4kn的航速航行时,以适当的速率排放;排放速率应经主管机关认可。

2.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最新渤海湾

今年海鲜便宜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就,我国近几年持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排入渤海湾的工农业废水日趋减少,生活用废水也经过水质净化才排入大海,这使得渤海湾水质大幅提高,有利于海湾内水产品的养殖和繁殖,使得海产品产量提升,价格当然也就便宜了。

3.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接头

如下。

规范一:污水管道应采用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管,排水铸铁管或塑料管,其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规范二:污水管道沟底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规范三:污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规范四:污水管道承插接口时,插口插入方向应与水流方向一致。

4.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是多少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我国先后发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 - 2006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等文件。

国家颁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文件中 针对养殖废水排放标准要求如下:

1 、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排放去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2 、标准适用规模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分别执行下表 1 、表 2 和表 3 的规定。

表 1 :集约化畜禽养殖废水水冲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注: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

春、秋季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表 2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注: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

春、秋季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表 3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

5.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2018

城市中工业单位排污与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分别执行下列标准:工业单位排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造纸、船舶、海洋石油、纺织、肉类、合成氨、钢铁、航天、兵器、磷肥、烧碱行业除外。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Ⅲ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Ⅵ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中A标准;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二级标准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时执行;三级标准为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业时执行。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6.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规范

国家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一、污水水质预测及排放标准:

1、填埋废物的组分非常复杂,很难精确估计渗漠液的水质。但进入填埋场的危险废物都应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危险废物允许进入填埋区的控制限值”,因此以此限值作为渗滤液水质。

2、各车间冲洗污水及实验室废水主要以冲洗地面、设备及实验器皿的冲洗水为主,污水中含有部分重金属。保守估计,除SS外,污水中污染物浓度为渗滤液污染物浓度的20%。

3、处理后废水中重金属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因此确定本污水处理工程去除的首要目标为重金属污染物。

4、污染物与质量浓度/(mg·L-1):汞0.06;镍3.80;铅1.27;砷0.63;镉0.13;无机氟化物25.33;铬3.04 氰化物1.27;六价铬0.63;pH值7-12;铜19.00;CODcr:76.00;锌19.00;BOD5:25.33;铍0.05;NH3-N:38.00。

二、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三、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7.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2022

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海南将实施比我国其他沿海控制区更加严格的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标准,船用燃油硫含量从之前的不大于0.5%m/m调整为不大于0.1%m/m。此外,在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方面,《方案》要求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建造或进行船用柴油发动机重大改装的、进入海南沿海控制区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所使用的单缸排量大于或等于30升的船用柴油发动机应满足《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第三阶段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要求。

船舶可使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船载蓄电装置或尾气后处理等替代措施满足船舶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尾气后处理方式的,应当安装排放监测装置,产生的废水废液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2019

工业单位排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造纸、船舶、海洋石油、纺织、肉类、合成氨、钢铁、航天、兵器、磷肥、烧碱行业除外。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Ⅲ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Ⅵ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中A标准;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二级标准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时执行;

三级标准为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业时执行。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9.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相关文件

中国港口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规突:

1、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允许在离岸最近距离12海里以上的海域排放。

2、经过粉碎和消毒处理的生活污水,允许在离岸最近距离3海里以上的海域排放。

3、以上无沱哪一种情况,排放时船舶的航速不小于4节。

4、船舶所设经批准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应正常运转,该装置符合主管机关的规定,拟排放的生活污水废液在水中不应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也不应使水变色。

5、离陆地不足3海里时,严禁排放生活污水,应临时储存生活污水。

10.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最新

1、BOD5:污水平均浓度/(mg/L) 200mg/L

生物化学需氧量表示在20℃下,5d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机物所消耗水中溶解氧量。第一阶段为碳化(C-BOD),第二阶段为消化(N-BOD)。

BOD的意义:a、生物能氧化分解的有机物量;b、反映污水和水体的污染程度;c、判定处理厂效果;d、用于处理厂设计;e、污水处理管理指标;f、排放标准指标;g、水体水质标准指标。

2、CODMn / CODCr:污水平均浓度/(mg/L) 100mg/L 500mg/L

化学需氧量表示氧化剂有KMnO4 和K2Cr2O7。COD测定简便快速,不受水质限制,可以测定含有生物有毒的工业废水,是BOD的代替指标,也可以看作还原物的量。

CODCr 可近似看作总有机物量,CODCr-BOD差值表示污水中难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机物,用BOD/ CODCr 比值表示污水的可生化性,当BOD/ CODCr ≥0.3 时,认为污水的可生化性较好;当BOD/ CODCr <0.3 时,认为污水的可生化性较差,不宜采用生物处理法。

3、SS:污水平均浓度/(mg/L) 200mg/L

悬浮物质简写,水中悬浮物测定用2mm的筛通过,并且用孔径为1μm的玻璃纤维滤纸截留的物质为SS。交替物质在滤液(溶解性物质)和截留悬浮物中均含有,但大多数认为胶体物质和悬浮物质一样被滤纸截留。

4、TS:污水平均浓度/(mg/L) 700mg/L

蒸发残留物简写,水样经蒸发烘干后的残留量。溶解性物质量等于蒸发残留物减去悬浮物质量。

5、灼烧碱量(VTS)(VSS):污水平均浓度/(mg/L) 450mg/L 150mg/L

蒸发残留物或悬浮物质在600℃±25℃经30min高温挥发的物质,表示有机物量,蒸发残留物灼烧减量的差称为灼烧残渣,表示无机物部分。

6、总氮有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污水平均浓度/(mg/L) 35mg/L 15mg/L 20mg/L 0mg/L

氮在自然界以各种形态进行着循环转换。有机氮如蛋白质水解为氨基酸,在微生物作用下分解为氨氮,氨氮在硝化细菌作用下转化为亚硝酸盐氮(NO2—)和硝酸盐氮(NO3—);另外,NO2—和NO3—在厌氧条件下在脱氮菌作用下转化为N2。

氮是细菌繁殖不可缺少的物质元素,当工业废水中氮量不足时,采用生物处理时需要人为补充氮;相反,氮也是引发水体富营养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7、总磷有机磷无机磷:污水平均浓度/(mg/L) 10mg/L 3mg/L 7mg/L

在粪便、洗涤剂、肥料中含有较多的磷,污水中存在磷酸盐和聚磷酸盐和聚磷酸等无机磷盐和磷脂等有机磷酸化合物磷同氮一样,也是污水生物处理所必需的元素,磷同时也是引发封闭性水体富营养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8、PH值:污水平均值 6.5~7.5

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强酸或强碱性的工业废水排入PH值变化;异常的PH 值或PH值变化很大,会影响生物处理影响。另外,采用物理化学处理时,PH值是重要的操作条件

9.碱度(CaCO3):污水平均浓度/(mg/L) 100mg/L

碱度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污水中多为Ca(HCO3) 2 和Mg(HCO3)2碱度,碱度较高缓冲能力强,可满足污水硝化反应碱度的消耗。在污泥消化中有缓冲超负荷运行引起的酸化作用,有利消化过程稳定。

除了以上的指标外还有活性污泥的指标,例如:污泥沉降比、污泥体积指数、污泥负荷、容积负荷、有机负荷、泥龄等来判断污泥的活性存活情况。

扩展资料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11.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和速率

35摄氏度

污水处理一般是通过厌氧发酵技术,可分为中温和高温发酵,中温温度控制在35度左右,而高温温度控制在55度左右。

在污水处理厂的活性污泥中,通常遇到的微生物大致分为三个温度组(1)低温菌(低端温度通常在0~30℃),(2)嗜温菌(中等温度通常为15 - 40℃),和(3)嗜热菌(温度从45 - 80℃)。可以看出北方地区的大多数污水处理厂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嗜温菌温度范围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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