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官网app 为船舶与海洋工程行业提供技术支持与动力,是船舶行业最大门户分类网站
全国: | 上海:
水上物流产品分类
主页 > 通讯导航 > 国际海事四大公约(国际海事组织四大公约)
国际海事四大公约(国际海事组织四大公约)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31 08:55 点击:219 编辑:admin

1. 国际海事组织四大公约

一、使命: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和人民利益。

使命是海事管理机构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表明基本的履职目标、任务和责任。

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权益

海事管理机构行使国家赋予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能,集中概括了海事机构的基本职责,即,通过“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安全畅通、有效监管、优质服务”,实现“航行更安全,水域更清洁,航运更便捷”。

维护国家海上主权

经授权,海事管理机构代表中国政府参与国际海事事务,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承担国际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海事管理机构对外代表国家行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职权,依法维护国家主权。

维护人民利益

海事管理机构作为承担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具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本质属性,必须服从和服务于人民的利益。

二、宗旨:建设人民满意的海事。

宗旨是海事忠贞不渝追求的奋斗目标,体现勇于超越自我、不断追求卓越的时代精神和向国家、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建设人民满意的海事

人民满意是检验海事工作的最高标准,也是海事发展追求的目标。海事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担当的责任情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记宗旨,不辱使命。

三、核心价值观:航行安全、水域清洁,服务交通、奉献社会。

核心价值观是在系统内倡导、职工践行、社会理解的价值追求,是全系统最核心的统一意志和行动标准。

航行安全、水域清洁

体现海事工作人员内心价值追求和基本的责任担当。这与国际海事界共同愿景意思表达相一致,也体现海事参与全球海事公共治理的态度。

服务交通、奉献社会

坚持以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为中心任务,服务于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为交通运输提供安全、清洁和便捷的保障服务。“服务”是政府部门的基本属性,服务船员和船舶,服务行业、经济和社会,服务国家战略是海事履职的基本要求。“奉献”是对海事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要求,贯穿于全面履职的过程,体现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成效,体现海事工作人员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担当的责任情怀。

四、共同愿景:坚持“三化”统领,坚定“三个追求”,建设国内一流的经济执法系统和国际领先的海事管理机构。

共同愿景是海事和全体海事工作人员追求的自我激励和价值实现的目标,是自觉激发内生动力的源泉,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推动事业发展的力量。

坚持“三化”统领

革命化,要求海事队伍忠诚于党、听从指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这是海事履职的政治保障;正规化,要求海事队伍素质精良、作风过硬,海事管理法制健全、科学规范,这是海事履职的重要基础;现代化,要求海事装备精良、技术先进、文化领先,这是海事履职的根本要求。三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

坚定“三个追求”

勇于负责,追求社会满意度最高。要求海事工作人员认真履责、不辱使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海事工作的需求;干对干好,追求岗位业绩最优。每一个海事工作人员负有维护海事形象的责任,要求做到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以卓越的岗位业绩践行宗旨;创造环境,追求职工归属感最强。要求坚持人的全面发展,创造和谐奋进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促使海事工作人员都能在海事事业发展的进程中不断实现自身价值,不断增强事业的认同感和组织的归属感,形成推动事业持续发展的精神动力。

建设国内一流的经济执法系统和国际领先的海事管理机构

这是海事“三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建设听从指挥、素质精良、作风过硬、服务人民的海事队伍;建立职责清晰、管理规范、运转协调、行为统一的海事管理体制机制;建成监管到位、保障有力、反应快捷、服务智能的现代海事治理和服务体系。

五、发展理念: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行政执法一面旗。

发展理念是海事事业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和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是实现全国海事系统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

全国海事一家人

强调海事队伍的整体性。要求坚决服从和服务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大局,做到各单位的发展与全国海事发展总体战略相适应,单位之间实现良性互动、相互协调、优势互补,软硬实力同步提升,全国海事协调发展。

水上监管一盘棋

强调海事目标任务的统一性。要求坚持统一布局、统一政令、统一监督管理,步调一致、协同配合;坚持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行为规范、统一视觉形象,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综合治理格局,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水平;坚持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维护水路运输绿色低碳发展,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行政执法一面旗

强调海事行政执法和服务的先进性。要求坚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规范化管理,提升国际制度性话语权,以人民满意的执法水平、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优良作风,建设国内一流的经济执法系统和国际领先的海事管理机构。

2. 五大国际海事公约

四大海事公约包括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 73/78公约)、国际劳工公约。

1、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Safety of Life at Sea 简称 SOLAS) (1974)

各缔约国政府,愿共同制订统一原则和有关规则,以增进海上人命安全,考虑到《1960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结以来的发展情况,缔结一个公约,以代替该公约,可以最好地达到这一目的。

2、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

STCW公约,即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约50个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之一,截止1999年1月1日,已有133个缔约国,位居第三,占世界船队吨位98.04%。最初通过时间为1978年7月7日,生效日期为1984年4月28日,公约从通过至生效历经近六年的时间。

3、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 73/78公约)

最初于1973年2月17日签订,但并未生效,现行的公约包括了1973年公约及1978年议定书的内容,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约已有136个缔约国,缔约国海运吨位总量占世界海运吨位总量的98%。

MARPOL 73/78公约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海事环境公约之一。该公约旨在将向海洋倾倒污染物、排放油类以及向大气中排放有害气体等污染降至最低的水平。它的设定目标是:通过彻底消除向海洋中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而造成的污染来保持海洋的环境,并将意外排放此类物质所造成的污染降至最低。

4、国际劳工公约

国际劳工公约:是指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公约,对批准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

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

1、基本权利;

2、就业政策;

3、工作条件;

4、社会保障;

5、女工、童工、未成年工、老年工人以及特殊工人的劳动保护、劳动福利;

6、劳动关系;

7、劳动管理。

3. 国际四大海事公约有哪些

solas公约是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safety of life at sea 的缩写,即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主要内容是规定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 新的SOLAS保安修正案在立法上表现为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在缔约政府、海事和/或港口主管机关、航运业、货主和相关的国际组织之间形成了紧密的国际合作框架;

二是,将海上保安这一特殊的法律范畴用修正SOLAS的方式来实现,大大加快了保安立法进程,为有效实施保安措施提供了更为快捷的途径;

三是,使SOLAS公约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即在纯技术和管理性的国际公约中加入了包含政治妥协的管理措施。 我国是SOLAS公约的缔约国,在加强海上保安措施的修正案生效后,为了更好地履行公约,交通部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保安规则》这两个政府部门规章,细化了执行国际公约的强制要求,并且规定由水运司和海事局分别负责这两个《规则》的实施工作。

4. 八大海事公约

1912年泰坦号沉没的悲剧催生了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国际海事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诞生。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是各缔约国政府共同制订的统一原则和有关规则,旨在增进海上人命安全。也是考虑到《1960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结以来的发展情况后,一致认为需要缔结的用以代替1960年国际公约的原则,此原则可以更好地达到“增进海上人命安全”这一目的。

5. 我国加入的海事国际公约

《2006年国际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公约)是在国际劳工组织三方框架下经政府、船东和海员三方取得共识后缔结的一部综合性海事劳工条约。公约将海员权益纳入统一的国际标准,有利于实现海员在船上的体面工作和生活。

  一、统一全球海员权益保障标准

  该公约被称为全球海员的“权利法案”和国际海事公约体系的“第四支柱”,分别对“海员上船工作的最低要求”、“就业条件”、“起居舱室、娱乐设施、食品和膳食服务”、“健康保护、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障”、“遵守与执行”五个方面进行详细规定。这些规定有效地统一了全球海员权益的保障标准,并为其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普遍适用和执行提供了现实的解决方法。

  

  二、海事劳工条件检查网全面铺开

  公约生效后,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是我国的海员外派机构和经营国际航线参与国际竞争的船东。公约规定,通过非缔约国海员招募安置机构招募海员的,船东必须采取措施核实海员招募机构是否符合公约的标准。2011年7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加大了对海员外派机构的管理力度,满足了公约对海员招募安置机构的要求。

  其次,针对海事劳工条件的港口国监督检查网将在公约实施后全面铺开,已批约国家的港口国监督官员将对到港船舶实施严格的海事劳工条件检查,我国船东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不久前,部海事局与中国船级社签署协议,委托中国船级社对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海事劳工条件进行检查,并代海事管理机构发放海事劳工符合证明。

  作为MLC2006公约的发起国之一,我国政府在公约的制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针对履约工作作了一系列的公约研究和法律文件准备工作。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已达成履约合作备忘录,明确“双主管机关原则”和“共同管理、两部监管、一家发证”原则。在2013年中国海员大会上,两部门有关负责人均表示,我国已基本具备批约条件,正在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

6. 国际海事组织颁布的有关国际公约

  报考要求:  (1)男性,年龄18—35周岁,无不良行为记录,热爱航海事业。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3)身高1.65以上,无色盲、无色弱,船舶驾驶专业(三副、水手)裸眼视力不低于1.0,船舶轮机专业(三管、机工)裸眼视力不低于0.8;无口吃、无平足,肝功能正常,无慢性病和传染病,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国际海员专业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高级海员培训、发证、值班标准公约。

7. 国际海事组织四大公约内容

MARPOL73/78公约的六个附则:

附则 I 防止油类污染规则

附则 II 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

附则 III 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

附则 IV 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

附则 V 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

附则 VI 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

内容:

扩展资料:

MARPOL 73/78公约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海事环境公约之一。该公约旨在将向海洋倾倒污染物、排放油类以及向大气中排放有害气体等污染降至最低的水平。它的设定目标是:通过彻底消除向海洋中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而造成的污染来保持海洋的环境,并将意外排放此类物质所造成的污染降至最低。

所有悬挂缔约国国旗的船舶,无论其在何海域航行都需执行MARPOL公约的相关要求,各缔约国对在本国登记入级的船舶负有责任。

MARPOL 73/78公约即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最初于1973年2月17日签订,但并未生效,现行的公约包括了1973年公约及1978年议定书的内容,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约已有136个缔约国,缔约国海运吨位总量占世界海运吨位总量的98%。

8. 国际海事组织四大公约是什么

四大海事公约包括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 73/78公约)、国际劳工公约。

1、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Safety of Life at Sea 简称 SOLAS) (1974)

各缔约国政府,愿共同制订统一原则和有关规则,以增进海上人命安全,考虑到《1960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缔结以来的发展情况,缔结一个公约,以代替该公约,可以最好地达到这一目的。

2、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

STCW公约,即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约50个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之一,截止1999年1月1日,已有133个缔约国,位居第三,占世界船队吨位98.04%。最初通过时间为1978年7月7日,生效日期为1984年4月28日,公约从通过至生效历经近六年的时间。

3、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 73/78公约)

最初于1973年2月17日签订,但并未生效,现行的公约包括了1973年公约及1978年议定书的内容,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截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约已有136个缔约国,缔约国海运吨位总量占世界海运吨位总量的98%。

MARPOL 73/78公约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海事环境公约之一。该公约旨在将向海洋倾倒污染物、排放油类以及向大气中排放有害气体等污染降至最低的水平。它的设定目标是:通过彻底消除向海洋中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而造成的污染来保持海洋的环境,并将意外排放此类物质所造成的污染降至最低。

4、国际劳工公约

国际劳工公约:是指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公约,对批准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

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

1、基本权利;

2、就业政策;

3、工作条件;

4、社会保障;

5、女工、童工、未成年工、老年工人以及特殊工人的劳动保护、劳动福利;

6、劳动关系;

7、劳动管理。

9. 国际海事组织四大公约是

国际海事委员会是指皆在通过各种方式乖活动促进国际海商法、海事惯例和实践做法的统一的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织。迄今的主要工作是就相关的各类国际海事公约提出建议、制定草案、参加审议,国际上现行的不少公约均出于此委员会。该机构成立于1897年,由各国海商法协会组成,如国内无海商法协会,则可门业类似组织或个人参加,但无表决权,现有会员52个,总部设在安特卫普。委员会通常每4年召开一次国际会议,审议起草的国际公约草案或建议。

10. 海运四大国际公约有哪些

(1)水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水路运输方式包括国际海上运输、沿海和内河运输,适用的国内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输合同分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及实施细则》,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运输规则》、《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则及实施细则》和《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修改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书》,即海牙--维斯比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及《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等。   (2)陆路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陆路运输方式有铁路和公路运输,陆路运输对货物在大陆内的流通起着重要作用,铁路和公路运输又有自己的运行特点。公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集装箱汽车运输规则》、《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公约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   铁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   (3)航空运输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航空货物运输方面国内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国际航空货物运输适用的国际公约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   (4)多式联运方式下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   我国有关多式联运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中对多式联运作出的规定,交通主管部门制定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国际公约有《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国际商会制定的《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11. 国际海上四大公约

一、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任何事情凡是涉及到儿童的必须以儿童权利为重。

二、儿童严重原则大

尊重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三、无歧视原则

不管儿童的社会文化背景、出身高低、贫富、男女、正常儿童或残疾儿童,都应该得到平等对待,不受歧视和忽视。

四、尊重儿童观点的原则

任何事情只要涉及儿童,应当听取儿童的意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