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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企业战略联盟(国际航运战略管理)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30 05:40 点击:135 编辑:admin

1. 国际航运战略管理

埃及.

苏伊士运河(Suez Canal)

著名的国际通航运河。位于埃及境内,是连通欧亚非三大洲的主要国际海运航道,连接红海与地中海,使大西洋、地中海与印度洋联结起来,大大缩短了东西方航程。它是亚洲与非洲的分界线之一。与绕道非洲好望角相比,从欧洲大西洋沿岸各国到印度洋缩短5500—8009公里;从地中海各国到印度洋缩短8000—10000公里;对黑海沿岸来说,则缩短了12000公里,它是一条在国际航运中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国际海运航道,每年承担着全世界14%的海运贸易。

苏伊士运河全长170多公里,河面平均宽度为135米,平均深度为13米。苏伊士运河从1859年开凿到1869年峻工。运河开通后,英法两国就垄断苏伊士运河公司96%的股份,每年获得巨额利润。

2. 国际航运管理的基本知识

第一条 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污染,规范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为监督和核查船舶、船员及其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以及我国加入的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规定,依法登轮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分为船舶安全检查和船舶安全监督。

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等进行的监督管理,包括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船舶安全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登轮实施的除船舶安全检查之外的其他所有现场监督检查。

第三条 船舶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授权开展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责任与义务

第六条 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

在船舶营运期间,航运公司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与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或适拖状态,按规定做好货物的积载隔离,对旅客开展安全教育。

第七条 船舶应当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要求,保证船员适任、船舶适航。船舶应当建立开航前自查制度。船舶在离泊前,应对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和货物装载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

《船舶开航前安全自查清单》应在船保存二年。

第八条 船长应当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保障船舶满足最低安全配员,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和作业。

船长在海上安全、船舶保安、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具有独立决定权,并负有最终责任。

第九条 船舶检验发证机构应当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有效性,保证其检验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安全作业的技术条件,并为其开展的检验业务负责。

第十条 船舶应当始终保持其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确完整显示本船信息。

第十一条 船舶、航运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船舶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船舶监查员”)做出专业判断。

第十二条 船舶监查员实施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时,船长应当指派人员陪同。陪同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船舶监查员提出的问题,并按照船舶监查员的要求测试和操纵船舶设施、设备。

第十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船舶在港期间实施监督检查,避免影响船舶正常生产作业。

第十四条 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是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的抽查行为,不免除船舶、船员及相关方在船舶安全、防污染、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和保安等方面应当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船舶存在可能影响水上人命、财产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缺陷和隐患的,船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举报。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守秘密。

第三章 信用管理

第十六条 船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口信息,并对报告真实性负责。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按有关国际公约及国际通行做法执行。

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应当在预计抵达港口4小时前(航程不足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时),将航次动态、在船人员信息、客货载运信息、拟停靠时间和地点向抵达港口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应当在预计离港4小时内,将上款所述信息向离开港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还应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 船舶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传真等方式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并在船舶航海日志内作相应的记载。

第十八条 海事管理机构如有明显理由怀疑船舶报告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应当在船舶抵达港口后,开展安全监督。

第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船舶基本情况、检验发证质量、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公司和船舶信用状况、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事故险情记录等信息,建立中国籍船舶综合质量评价制度,对中国籍船舶进行风险分类分级管理。

对外国籍船舶,可参照中国籍船舶综合质量评价制度进行风险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十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统一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收集、处理船舶相关信息,建立船舶信用档案。

第二十一条 船舶良好的信用信息包括:

(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评定的“诚信船舶”;

(二)最近三年内在船舶安全检查或港口国监督检查中未发生滞留;

(三)十二个月内最近一次船舶安全检查或港口国监督检查记录良好,无重大缺陷;

(四)按规定履行船舶报告义务,且未发生谎报瞒报行为;

(五)按期缴纳各项规费;

(六)在船舶综合质量评价制度评价良好;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记入的其他良好信用信息。

第二十二条 船舶不良的信用信息包括:

(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评定的“重点跟踪船舶”;

(二)未按规定履行船舶报告义务;

(三)故意逃缴规费;

(四)在船舶综合质量评价制度评价不良;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记入的其他不良信用信息。

第二十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网站公布船舶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第二十四条 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跟踪并定期核查其登记船舶的安全管理状况,加强对其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四章 目标船选择

第二十五条 实施港口国监督检查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国加入的区域性港口国监督组织的规定选取目标船舶。

第二十六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按照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公开便利的原则,依据选船标准及风险分类分级评价、公司和船舶信用状况,合理选择船舶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和船舶安全监督。

第二十七条 经海事管理机构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的船舶,其他海事管理机构原则上六个月内不再实施船旗国监督检查。

经海事管理机构实施船舶安全监督的船舶,其他海事管理机构原则上两个月内不再实施船舶安全监督。

但下列船舶除外:

(一)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

(二)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者污染事故的船舶;

(三)综合质量评价或信用评价低的船舶;

(四)依选船标准核算具有高安全风险指数的船舶;

(五)AIS等设备未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船舶;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指定检查的船舶;

(七)本规则第十八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况。

第二十八条 未有明显依据列入船舶安全监督、船旗国检查选船标准的船舶,海事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得登轮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章 监督和检查

第一节 船舶安全监督

第二十九条 船舶安全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 船舶自查情况;

(二) 法定证书文书的有效性;

(三) 船员配备情况;

(四) 货物积载情况;

(五) 船舶防污染措施落实情况。

第三十条 如果船舶安全监督中发现船舶明显存在危及安全、健康或环境的缺陷,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开展船舶安全检查。

第三十一条 对于船舶安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可以提出下列一种或者几种处理意见:

(一) 警示教育;

(二) 责令整改;

(三) 限制操作;

(四) 行政调查。

第三十二条 对警示教育以外的处理意见,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签发的《船舶安全监督报告》,并经船长签名确认。

《船舶安全监督报告》一式二份,一份由海事管理机构留存,一份留船至少保存二年。

船舶监查员应将相关监查信息于三个工作日录入信息系统。

第二节 船舶安全检查

第三十三条 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船舶配员;

(二)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

(三)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四)载重线要求;

(五)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

(六)船舶保安相关内容;

(七)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中国籍船员所持适任证书所对应的适任能力;

(八)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

(九)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

(十)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要求的其它检查内容。

第三十四条 船舶监查员登轮后,应当先进行初始检查,对船舶进行巡视,核查船上证书、文书以及历史检查缺陷的纠正情况。

对已经纠正的历史缺陷,船舶监查员应当予以关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查员应当对船舶实施详细检查,并告知船方进行详细检查的原因:

(一)巡视或者核查过程中发现在安全、防污染、保安、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等方面明显存在缺陷或者隐患的;

(二)发生水上交通事故或者污染事故的;

(三)历史缺陷未按要求纠正的;

(四)船舶安全监督中发现明显存在危及安全、健康或环境的缺陷的;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要求进行详细检查的。

第三十五条 检查时船舶监查员不得少于两名。

第三十六条 船舶监查员应当运用专业知识对船舶存在的缺陷做出判断,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际公约的规定,提出下列一种或者几种处理意见:

(一)开航前纠正缺陷;

(二)在开航后限定的期限内纠正缺陷;

(三)滞留;

(四)禁止船舶进港;

(五)限制船舶操作;

(六)责令船舶驶向指定区域;

(七)驱逐船舶出港;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七条 船舶监查员做出处理决定时,应当避免对船舶造成不当滞留或延误。

第三十八条 中止检查:如果船舶整体状况明显低于标准,船舶监查员可以采取中止检查措施,直到相关方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船舶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跟踪检查:如滞留缺陷不能在检查港纠正时,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允许该船驶往最近的修理港,并及时通知修理港的主管当局或海事管理机构。收到跟踪检查通知的主管当局或海事管理机构应验证船舶缺陷纠正情况,关闭已纠正的缺陷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发出通知的海事管理机构。

第四十条 检查结束后,船舶监查员应当签发相应的《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或《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签名并加盖船舶安全检查专用章。

船长或者履行船长职责的船员应当在《船旗国监督检查报告》或《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上签名。

船舶监查员应将相关检查信息于三个工作日录入信息系统。

第四十一条 海事管理机构采取本规则第三十六条第(三)、(四)、(七)项所列处理措施之一的,对于中国籍船舶应当通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对于外国籍船舶应当通报船旗国政府。

第四十二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将重大的船舶缺陷以及导致船舶滞留的缺陷通知航运公司、相关的船舶检验发证机

3. 国际航运战略管理就业前景

我们那个时候都是有校招的,大企业去对头院校招聘。既然你提到中远海,就应该先了解这是由中远和中海重组成立的大型国企,是按照党中央的战略要求重组的大型企业。在境内和境外有码头公司,不同的片区有分支的航线运营公司比如泛亚。以及自有的供应链上的代理公司等等涉猎很多产业。

国内的办事处据不完全统计400多,在这里上班,环境、管理不错,配套的工作系统能提高工作效率,在业务中,能给予业务员一定的自主权,让业务更灵活的开展。企业竞争力很强,薪水中上水平,失业问题不用考虑了。

海运这一行吧,能接触很多产业,有时候我能很感受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变化。政策的导向,国际形势的变化与发展。了解国内外的文化,比如我的客户经常出口东南亚,各种东南亚的节日都得了解,怕影响收货。某某国家需要什么货物,在发现什么事业。外汇市场的涨幅,原油市场是否稳定,国家最新的政策法规,国际惯例与海商法,融资加杠杆得供应链物流等等,涵盖的信息之广让人不断的学习与进步。

最后在此,欢迎年轻人的加入,让我们的事业蓬勃发展。为国家做贡献。

4. 国际航运战略管理就业方向

还可以,有前途。

航海技术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基础理论扎实、知识层面宽广、人文底蕴深厚,综合素质高、国防观念强、安全与环保意识好,富有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符合国际公约适任标准要求,能够胜任商贸运输和国防需要的持证高级航海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是面向船舶航行与导航定位、船舶操纵与避让、船舶原理与货运、江南体育网站是什么 与属具、助航仪器及设施、海洋水文与气象、港口与航道工程等领域的工程技术类学科专业。

现代航海是国家水运交通行业的重要基础,是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交通强国、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支撑,在经济发展、社会民生、国防军事等各个领域,航海技术专业人才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5. 国际航运与物流管理

就业前景较好。一般来讲,海运物流管理主要研究管理学、经济学、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贸易、物流类企业单位进行物流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等。

诸如:供应货品的采购入库,仓库商品储量的统计,货品的拣取和记录,快递的运输和配送,物流系统的规划设计等。

如今,广大农村地区正在发展,未来农村方面物流的前景也是广阔的。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6. 国际航运现代化管理

京杭大运河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创造的一项伟大工程,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物质和精神财富,是活着的、流动的重要人类遗产。大运河肇始于春秋时期,形成于隋代,发展于唐宋,京杭大运河建于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时期,距今已有2500年的历史,而秦始皇(嬴政)在嘉兴境内开凿的一条重要河道,也奠定了以后的江南运河走向。据《越绝书》记载,秦始皇从嘉兴“治陵水道,到钱塘越地,通浙江”。大约2500年前,吴王夫差挖邗沟,开通了连接长江和淮河的运河,并修筑了邗城,运河及运河文化由此衍生。

京杭运河一向为历代漕运要道,对南北经济和文化交流曾起到重大作用。十九世纪海运兴起,以后随着津浦铁路通车,京杭运河的作用逐渐减小。黄河迁徙后,山东境内河段水源不足,河道淤浅,南北断航,淤成平地。水量较大、通航条件较好的江苏省境内一段,也只能通行小木帆船。京杭运河的荒废、萧条,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制度的写照。解放后部分河段已进行拓宽加深,裁弯取直,新建了许多现代化码头和船闸,航运条件有所改善。季节性的通航里程已达1100多千米。江苏邳县以南的660多千米航道,500吨的船队可以畅通无阻。古老的京杭运河将来还要成为南水北调的输水通道。

京杭大运河在21世纪的现在,经过再整修,作为中国经济的物流运输中心,依然活跃!

7. 国际航运概论

不容易,

航波技术,说白了就是船舶驾驶。能在海洋运输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海洋船舶驾驶和营运管理工作,符合国际和国家海船船员适任标准要求的高级航海人才。

主要课程:航海学、船舶避碰与值班、航海气象学、船舶结构与设备、船舶货运、航海英语、船舶安全与管理、船舶操纵、船舶无线电技术基础、航海仪器、航运业务与海商法、船舶原理、 轮机概论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GMDSS操作训练、船舶教学认知实习等。

主要专业实验:电工电子实验、船舶驾驶模拟实验、罗经应用实验等

8. 国际供应链与航运管理

供应链中上下游企业之间是竞争合作关系。

在供应链上游,要与能源和原材料生产企业建立低成本、规模化、互惠共赢的供应商合作关系;在供应链中游,要与港口、铁路、海运等物流企业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物流管理、物流金融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供应链下游,要与终端客户建立稳定供应、个性生化服务的客户合作关系。

9. 航运经济管理

《海运物流管理》

这本书探讨了船运,港口以及物流之间的搭接问题,对海运行业及其相关的教育领域都作出了宝贵的贡献。

书中汇集了全球不同院校权威专家的研究成果,从全球视野出发来讨论这一课题。来自香港,挪威,希腊,德国以及韩国的专家一起探讨了当下对海运行业造成重大影响的一些问题,界定了“海运物流”的范围,同时也对这一行业的全球发展做出了贡献。

10. 航运企业管理

月薪一般在1万块钱左右。头两年是属于实习期,工资相对低一些,基本工资再加上小时费,一共大概在6000块钱左右。过了两年的实习期以后,工资在1万~12000。另外各种待遇都比较好,公积金是按当地的最高限额缴纳。

如果是在两年的实习期内提前转正的话,工资也能拿到1万块钱以上。

11. 国际航运业

2016年2月18日,由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重组而成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宣告成立,开启了中国和世界海运史的新篇章。

5年来,中远海运集团聚焦高质量发展,全球最大航运公司地位不断巩固,成为国际航运业东方平衡西方的重要力量,有效改变了全球航运业的发展格局;《财富》世界500强排名264位,较重组前提升201位,实现了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历史性转变,为全球化竞争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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