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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太平洋海工招聘(舟山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聘)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29 13:10 点击:168 编辑:admin

1. 舟山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聘

1、海洋科学、水产、船舶与海洋工程这三个专业最好,是王牌学科。这三个专业设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属于优势学科。

2、其次就是现捕捞学、海洋生物学和行政管理学,这三个属于省级重点学科和,还配有专门的水增养殖省级重点试验基地。

2. 舟山海洋科学城招聘

在浙江舟山 年薪大概4---5万 只要你有力气 听话 勤快

3. 舟山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您好.船厂的待遇每一家都是不一样的.不可以一概而论.浙江那边的中远船厂,舟山万邦,太平洋海洋工程,这些知名企业都是很不错的,待遇比其它企业要好很多.中等船厂像舟山船厂,东方造船那样的,工资一般,月薪3000左右吧差一点的小船厂要是订单少了,月薪也就1000多.所以签船厂的时候合同多看几遍,主要不看合同工资,而是看这厂有多少奖金.

4. 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18日,是一家由民营企业——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占股51%)、省属国企——浙江巨化投资有限公司(占股20%)、民营企业——浙江桐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股20%)及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占股9%)共同组建的民营控股、国企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公司注册地为浙江省舟山市。

5. 舟山海洋资源与环境招聘

舟山市是由1390个岛屿组成的群岛,2011年6月30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舟山成为中国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

舟山群岛四面环海,空气良好,入选2014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9个达标城市之一,局第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冬暖夏凉,温和湿润, 光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6℃左右,最热8月,平均气温25.8—28.0℃,因为是海边,海风很凉爽,朱家尖、桃花岛、东极岛等很适合避暑;最冷1月,平均气温5.2一5.9℃,在舟山冬天基本不会不下雪,因为不冷,只是海风会有点大。

由于受季风不稳定性的影响,夏秋之际易受热带风暴(台风)侵袭,冬季多大风,七八月间出现干旱,是舟山常见的灾害性天气。其实台风不可怕,在舟山近几年台风都只是擦边过并未登陆,而且台风天市政府的抗台工作做的很好,不会有很大的影响与伤害。

欢迎来舟山工作与生活~~~~

6. 舟山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聘网

浙大海洋学院和浙大是一家,浙大海洋学院是浙大是一家在杭州本部以外建立的首个办学特区。

浙江大学海洋学院(舟山校区),是浙大在杭州本部以外建立的首个办学特区,坐落于中国第一大群岛和重要港口城市舟山。海洋学院的前身为2009年成立的浙江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系。2015年9月入驻舟山校区办学。

海洋学院是一所以“高起点、强辐射、可持续、国际化”为发展理念的专业型、研究型学院。现建有海洋科学系、海洋工程学系、海洋信息学系和港航物流与自由贸易岛研究中心。设有海洋地质与资源、海洋化学与环境、海洋生物与药物、物理海洋与遥感、海洋工程与技术、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海洋结构物与船舶工程、海洋传感与网络、海洋电子与智能系统等9个研究所,共建有浙江大学海洋研究院、浙江大学舟山海洋研究中心、浙江大学摘箬山海洋科技示范岛、浙江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舟山海洋分院、海南浙江大学研究院等。舟山校区(一期)占地480亩,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13.6万册/12.5万种。

7. 舟山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聘

刚好我是舟山人,我朋友是启东人,经常去长白太平洋船厂旁钓鱼。

1.每天到舟山→启东的就一班车7.30,至于启东→舟山应该一天一班,具体时间和价格咨询启东客运中心电话 【19302 7:30 普陀-启东(中间停靠站点就是舟山定海客运中心) 大高二 全票232.00、儿童半票116.00 (注意买的时候请说舟山定海客运中心,提前2天去买,一天一班现场买肯定买不到的)】 2.到了舟山定海客运中心后,可在对面的坐52路(兼长白码头)公交车。3.到了长白码头,可坐船(10分钟)到长白,票价8元 4.到了长白坐小面包车(5分钟)到太平洋船厂,票价随开车的讨,一般5-8元。总结:启东→舟山定海客运中心→长白码头→长白→太平洋船厂

8. 舟山海洋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聘

舟山属于浙江省的一个地级市,在东海之滨,有一千多个大大小小的岛屿组成,海洋温带季风性气候,扼守于长江口与上海接邻。舟山所处的东海北有黄海南有南海,一年四季气温适中,雨水充沛,沿海的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都经济很发达。

9. 舟山海洋学院招聘

中国主要航海院校和船员培训机构

一. 高等航海院校(本科)序号 航海院校和船员培训机构名称

1 大连海事大学

2 上海海运学院(海事大学)

3 武汉理工大学航运学院

4 集美大学航海、轮机学院

5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

二.高等航海院校(高职)序号 航海院校和船员培训机构名称

6 青岛远洋船员学院

7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8 上海海运职工大学

9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0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11 天津理工学院

三. 中等航海院校(中专、技校)序号 航海院校和船员培训机构名称

12 大连海运学校

13 大连远洋公司职工学校

14 哈尔滨航运学校

15 天津海员学校

16 天津航道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17 河北省航运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18 山东威海水运学校

19 烟台海员技工学校(救捞局技校)

20 青岛远洋公司职工学校

21 南京海运学校

22 南京航运学校

23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职工学校

24 上海海运学校

25 舟山航海学校

26 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学校

27 宁波交通学校

28 福建船政学校

29 福州海员学校

30 广东省航运学校

31 汕头航运学校

32 汕头海运中等专业学校

33 广西北海海运技工学校

四.船员培训中心(各类短期培训班)序号 航海院校和船员培训机构名称

34 大连海运(集团)公司培训中心

35 大连水面舰艇学院培训中心

36 营口市航海学会

37 大连北方海事科技咨询服务中心

38 渤海石油培训中心

39 秦皇岛海通船员培训中心

40 烟台海运总公司培训中心

41 青岛海安海事咨询中心

42 日照船员培训中心

43 海军潜艇学院培训服务中心

44 烟台船员培训中心

45 胜利石油管理局浅海作业人员培训中心

46 连云港海事咨询服务中心

47 交通部上海船员培训中心

48 上海远洋教育中心

49 上海救捞局培训中心

50 温州市航海学会

51 舟山港培训中心

52 厦门市海员培训中心

53 泉州市船员培训中心

54 广东省珠江航运公司职工培训中心

55 明华-上海运学海院深圳进修学院

56 广州海运(集团)公司海员医院

57 广州海运(集团)公司培训中心

58 广州远洋教育中心

59 蛇口液化气船船员特殊培训中心

60 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培训中心

61 海南海员技术服务中心

62 湛江海员技术服务中心

63 广西梧州船员专业培训中心

64 四川省交通厅航运职工培训中心

65 武汉长江港监培训中心

66 重庆长江港监培训中心

67 宜昌长江港监培训中心

10. 舟山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聘电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并填报浙江海洋大学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海洋大学;学校代码:10340。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自然资源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省市共建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第五条 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海洋大学。

第六条 学校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邮编31602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招生相关事宜。

第八条 学校学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趋势及学校自身办学条件,经浙江省教育厅批准,2020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人数和批次(类别)以各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执行'学校负责,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制度,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同等对待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

第十五条 报考海洋科学类(星颉实验班,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的浙江考生,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如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适当降低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至额满为止。

第十六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七条 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招收英语或俄语考生,其高考英语或俄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学校其他各专业原则上招收以英语为外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其高考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05分。上述外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外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第十八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主要招收男生(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在浙招生录取考生的高考总分不得低于普通类第二段分数线。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

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2.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精神,对于'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校视情况取舍。体检受限专业具体如下: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外,还包括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2] 678号)等文件精神,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四肢无残缺、听力正常。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5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辨色完全正常,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报考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的考生,男女身高在1.55米(含)以上,无红绿色盲,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须经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其他要求参照《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考生应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具体录取方式

1.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00%-120%,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而定。

2.学校对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和海南省设定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类)志愿,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3.江苏省考生录取:要求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是2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即5合格)。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B→B+B+→B+B→BB),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4.其他省份考生录取:

(1)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投档成绩相同者,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除外)。

(2)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

(4)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合格者,均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名册为依据,寄发录取通知书;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录取名单;考生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查询录取情况。考生档案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学校有关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学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六章 收费、奖学金及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学分制学费分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75元,计费学分为每学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校新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

1.工科类专业

(1)船舶与海洋工程、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63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3300元/生·学年)。

(2)其他工科专业(交通管理专业除外),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农林类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000元/生·学年)。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就读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籍学生免学费。

3.其他类专业

(1)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药学、财务管理、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为55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2500元/生·学年)。

(2)其他专业(含交通管理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中学分学费3000元/生·学年,专业学费1800元/生·学年)。

4.船舶与海洋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为19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东海奖学金、王成海奖学金、杨詠曼奖学金、海燕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10余种奖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浙江海洋大学学生资助办法》,学校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报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多种渠道获得资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海洋大学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 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580-2550022、0580-2550291 (传真)

2.学校网址:www.zjou.edu.cn,招生网址:zs.zjou.edu.cn

3.招生微信号:zhdzsb,电子邮箱:zhdzsb@zjou.edu.cn

4.学校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80-2627855,电子邮箱:jw@zjo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海洋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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