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轮运输费用
班轮运输费用是班轮公司为运输货物而向货主收取的费用。它包括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运费以及货物的装卸费,简称班轮运费。班轮运费是按照班轮运价表(Liner's Freight Tariff)的规定计算的。不同的班轮公司或班轮公会有不同的班轮运价表。
采用班轮运输时,运费的构成、收取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运费是托运人由于交由承运人运输货物,而向承运人支付的报酬,即货物从装运港码头装至船内,然后运抵目的港,卸到码头上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装卸费、平舱费、理舱费、垫舱物料费、绞车费(起重费)、开关舱费和卸货费以及各种附加费用等。在国际航运中,班轮的运费是按照班轮运价表的规定收取的。班轮运价表主要有二种类型:班轮公司、自制运价表、船方和货主双方制订的双边运价表以及航运公会运价表。这三种运价表中的运价收费标准互有差异,但区别不大。
运费由买卖合同中负责运输的一方承担,当按照CIF或CFR术 语成交时,应由卖方在托运时付清运费;船公司在提单上注明“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如按FOB术语成交,一般由买方在目的港交付运费,船公司则在提单上注明“运费到付“(Freight Collect) 字样。
班轮运价表一般包括:说明及有关规定、货物分级表、航线费率表、附加费率表、冷藏货及活牲畜费率表等。对于基本费率的规定,有的运价表是按每项货物列出其基本费率,这种运价表称为 “单项费率运价表”;有的是将承运的货物分为若干等级(一般分为20个等级),每一个等级的货物有一个基本费率,称为“等级费率”表。属于第一级的商品运费率最低,第二十级的商品运费率最高。在实际业务中,大都采用等级费率表。
班轮运费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费用构成。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共有8种,附加费则种类繁多。
(二)程租船运输费用
程租船运输费用主要包括程租船运费和装卸费。此外,还有速遣费、滞期费等。
1.程租船运费 程租船运费是指货物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运费。程租船运费的计算方式与支付时间,需由租船人与船东在所签订的程租船合同中明确规定。其计算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签定运费率(Rate of Freight),即规定每单位重量或单位体积的运费额,同时还要规定是按装船时的货物重量(In Taken Quantity)还是按卸 船时的货物重量(Delivered Quantity)来计算运费的方法;另一种是 整船包价(Lump Sum Freight),即规定一笔整船运费,船东保证船 舶能提供的载货重量和容积,不管租方实际装货多少,一律照整船包,价付。程租船运费率的高低取决于诸多因素:租船市场运费水平、承运的货物价值、装卸货物所需设备和劳动力、运费的支付时间、装卸费的负担方法、港口费用高低及船舶经纪人的佣金高低等。
程租船运费有预付和到付之分。预付有全部预付的,也有部分预付的,到付有船到目的港开始卸货前付的、边卸边付的,也有货物卸完后支付的。
在定期租船情况下,租船人为使用船舶而付给船舶所有人的对 价称为租金(Rent)。租金率取决于船舶的装载能力和租期的长短 通常规定为按月每载重吨若干金额或整船每天若干金额。租船人必须按时按规定的金额支付租金,一般说来,如租金未在到期之日付到船舶所有人指定的收款银行,则船舶所有人有权撤回船舶。
2.程租船的装卸费 程租船运输情况下,装卸货时间的长短影响到船舶的使用周期和在港费用,直接关系到船方利益。因而,在程租船合同中,除需规定装卸货时间外,还需规定一种奖励处罚措施,以督促租船人实现快装快卸。租船运输情况下,有关货物的装卸费用由租船人和船东协商确定后在程租船合同中做出具体规定。具体做法主要有以下4种:
(1)船方负担装货费和卸货费,又可称为班轮条件(CroTerms;LinerTerms;BerthTerms)。即装卸费用采用班轮运输的做 法,将货物的装卸费用包括在程租船运费内。货方即租船人负担运 费,装卸费由船方负责支付。在此条件下,船货双方一般以船边划 分费用。多用于木材和包装货物的运输。
(2)船方管装不管卸(FO,Free Out)。即船方负担装货费,但不负担卸货费。
(3)船方管卸不管装(FI,Free IN)。即船方负担卸货费,而不负担装货费。
(4)船方装和卸均不管(FIO,Free IN and Out)。即船方既不负 担装货费,也不负担卸货费,这种条件一般适用于散装货。采用这 一方法时,必要时还需明确规定理舱费和平舱费由谁负担,如规定由租方负担,则称为船方不管装卸、理舱和平舱(FIOST,Free IN and OUT,Stowed and Trimmed)条款。
3.装卸时间、滞期费和速遣费 程租船运输情况下,装卸货时间的长短影响到船舶的使用周期和在港费用,直接关系到船方利益。因而,在程租船合同中,除需规定装卸货时间外,还需规定一种奖励处罚措施,以督促租船人实现快装快卸。
装卸时间或称装卸期限,是指租船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装 卸作业,它是程租船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装卸期限可用若干日表示;也可用装卸率表示,即平均每天装卸若干吨。此外,还要规定哪些时间应算为工作日,哪些时间除外。装卸时间的计算,通常有以下几种:
(1)按日(Days)或连续日或时(Running or Consecutive Day or Ours)。是指时间连续满24小时就算一日或连续日。
(2)按工作日(Working Days)。是指按港口习惯属于正常工作的日子。
(3)按晴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是指既是工作日,又是适宜装卸的天气才计算为装卸时间。何谓适宜装卸,应视货物的性质以及在不良天气下装卸是否对货物质量有影响而定。
(4)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Weather Working Days of ConsecutiYe 24hours)。这种条款和晴天工作日相同,但明确了在天气适宜装卸工作日内时钟连续走24小时算一个工作日。工作日通常要订明星期日、节假日除外(Sundays and HolidaysExcepted)。为明确起见,还要说明星期日、例假日进行作业,算不算装卸时间,即星期日、例假日除外,即使已使用了也不算(Sundays and Holidays Excepted Even If Used)或星期日、例假日除已使用者不算(Sundays and Holidays Excepted Unless Used)。
(1)提单上预先印就“已装船”的宇样,签单日期就是装船日期和装运日期。
(2)提单上无文字印刷,但货装于指定船只,则加“已装船”批注和装船日期,并经承运人签署,该装船日期就是装运日期。
(3)提单上无文字印刷,并表明预期船只,则加“已装船”批注、装船日期和实际船名,并经船方签署。
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如果租船人未能完成装卸作业,为了弥补船方的损失,对超过的时间,租船人应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款。这种罚款称为“滞期费”或“延滞费” (Demurrage)。反之,如果租船人在规定的装卸期限内,提前完成装卸作业而节省了时间,则船方要向租船人支付一定的奖金。这种奖金称为“速遣费” (Dispatch Money)。后者一般为前者的1/2。
为了使程租船合同有关条款符合实际并能保证兑现,必须根据货物的种类、船舶的舱口数、港口的装卸能力、港口习惯、航运市场的运费水平等因素,在充分了解掌握的基础上慎重确定。而且,还应在买卖合同中对装卸时间和滞期费、速遣费条款做相应规定,防止进出口合同条款与租船合同不一致而造成损失。
(三)期租船租金
在定期租船情况下,租船人为使用船舶而付给船舶所有人的对 价称为租金(Rent)。租金率取决于船舶的装载能力和租期的长短 通常规定为按月每载重吨若干金额或整船每天若干金额。租船人必须按时按规定的金额支付租金,一般说来,如租金未在到期之日付到船舶所有人指定的收款银行,则船舶所有人有权撤回船舶。
租船人必须按时按规定的金额支付租金,一般说来,如租金未在到期之日付到船舶所有人指定的收款银行,则船舶所有人有权撤回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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