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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交易吧(船舶交易app)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18 16:10 点击:91 编辑:admin

1. 船舶交易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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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我们要来钓鱼的是玻璃钢的快艇,可以加汽油机头也可以改成柴油机头,如果你要的是这种的话,就好找一点。

4. 船舶交易·船货通

外贸出口流程主要包括:报价、订货、付款方式、备货、包装、报检、报关、装船、提单、交单、结汇。用几个字来简单概括的话,就是“约-货-款-运-单”。和国内贸易相比,多了或更强调“单”即运输单据,比如发票、装箱单和提单等,其中海运提单是货权凭证,一定意义上提单就是货也是款,这是由国际贸易的政策、运输、货币等特殊性决定的。

一、报盘

在国际贸易中一般是由询盘、报盘作为开始。通俗意义上也可以说“询价、报价”,但实际磋商的内容包括:所购产品量的标准等级、质量等级、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包装方式、交货期的要求、运输方式,然后是价格。

常用的报价基于三种贸易术语: FOB“船上交货”、CNF“成本加运费”、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在一份专业的报价中,价格术语是核心部分之一。选择以FOB价成交,在运费波动不稳的市场条件下对我们有利。但在由于是进口商与承运人联系派船的,货物一旦装船,出口商对出口货物的控制力小,而且延船等因素会造成我们相应的费用或损失。

在CIF价出口的条件下,船货衔接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得出口商有了更多的控货权、灵活性和机动性,而且在运输和保险上也可赚一点差价,出口盈利才有保障。但一些大的进口商,以自己可以在运输、保险方面得到优惠条件而要求中国出口商以FOB价成交,就是在保证自己的控制权。所以即使出口商提供很优惠的条件,也很难将价格条件改过来。所以到底是迎合买家的需要,还是坚持自己的原则,出口商在报价时多加斟酌十分必要,要看出口商的着重点与眼光。

作为一名业务人员,只懂外贸或仅通单证、航运,有可能会挂一漏万,真正高水平的业务人员,总能利用各种贸易属于扬长避短,CIF和FOB的选择就是最好的证明。要想在国际贸易这一难度高、风险大的行业中立于不败之地,重视对信息情报的收集也是相当重要的。而从报价过程中以及与客人商定价格中,最能看出一个业务员的综合水准,总的来说:一要选择合适的术语,二要了解价格组成的结构,三要掌握报价空间与层次性策略。

二、接单(签约)

贸易双方就报价达成意向后,一般需签定《购货合同》(Sales Contract),约定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包装、产地、装运期、目的港、付款方式、索赔、仲裁等内容这标志着出口业务的正式开始。但是这是正式的做法,一般适合于在与大、中型国外采购商做生意的情况下。随着现在国际贸易的发展,双方在这一环节上都追求灵活性和效率性,所以一个新客户通过Email/Fax/MSN发送正式定单或甚至只是语句性的描述的方式都可以下发定单,你确认了“合同”也就成立了,当然这也符合《合同法》的规定的。但在没有和客户签订正式《购货合同的情况下,为了起码的安全保障也便于双方后续的沟通和操作,很多公司都要给客户开个《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上列型号、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装运期、目的港口、付款方式等。

三、付款方式

最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两种,即LC和TT。

1、LC

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但最常用的还是跟单信用证,即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是银行信用。远期和即期信用证的选择,不一定即期的就好,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做即期又对开证行信用或不符点担心则最好要求客户安排保兑,就成了“双保险”;做远期的话,银行都提供贴现的融资业务,不过要收取贴现率,目前一个月约是信用证金额的0.5%,如LC90Days则为1.5%,这个要在定合同的时候与客户协商好,需由客户承担。

2、TT

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有前、后TT之分,“前、后”是相对于(排产或)船期来讲的。

注意:如果对新客户采取又是LC远期或不保兑的即期,或者说对老客户采取远期D/P、D/A甚至OA这样的方式,有一个办法可以既规避收汇风险又可以留住生意甚至扩大生意,那就是投“出口信用保险”。

四、备货

备货在整个贸易流程中,居于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技术、品质、数量和交期须按照合同逐一落实,尤其在LC付款条件下交期更显重要。业务员必须要在整个过程中紧密关注并做好协调,尤其对生产和品质比较弱的企业。

五、包装

很多国内企业不重视这一点,其实不管民用、商用还是工用产品,包装都是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要在保护性、唛头标识上做到合格和专业。

六、报检

1、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这是出口报关的前提。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报检---接受报验---抽检---发证。

2、有的客户还会要求第三方机构的检验证书或自己派验货员过来检验,我们也需要及时联络、送检(或接检)和取得证书,在LC付款方式下,此检验证书也是需要提交的重要单据。

七、报关

须由专业持有报关证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检验证书等文本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但是,很多公司目前都是由委托货代来做报关的,为了效率和专业。

八、装船

无论做FOB还是CIF,我们都要积极与货代联系定舱,越早越好,让货代选择价格优惠、信誉好、船期、航程合适的船公司,应在交货期两周之前向货代发出书面定舱通知,随后尽早确认拉柜(也叫做箱、做柜)日期。

装柜日确定后,我们要与生产更紧密沟通进度确保装柜。在装柜日,最好亲自或安排监装,如果要客检那同时还要提前安排好时间的衔接。

柜拉了,海关放行了,装船了,船开了,要配合货代认真对单,CIF情况下要安排好付运海运费,要确认货代及时给你投保了,从而第一时间取得正确的提单和保单。

注:整柜的截关时间一般与拉柜日要隔2天,否则冲关的话有可能爆舱或被甩柜。需要熏蒸的话,截关时间与拉货日还要再多预留1天。走散货的话,截关时间与拉货日还要再多预留2天。

九、交单结汇

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

提单的审核非常重要,否则回导致很多麻烦。着重审核:

提单种类、份数、抬头、收货人、通知人、出单人、承运人、指示方、装货港、卸货港、货物描述、转船分批装运描述、清洁性描述、装船批注、背书描述,原则是要符合信用证要求、事实和常理。

要确保提单是物权凭证,降低风险,就须要求提单是:“由船公司签发的三分之三全套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也就是:Ocean B/L或Marine B/L、Clean、Shipped On Board、3/3 Full Set;要提高灵活性,就允许提单可以背书流通。

按照信用证规定,将内容正确且份数一定的提单,连同商业发票、装箱单,如果客户有要求还须及时备齐原产地证等文件,在确认货款全部TT到帐后寄给客户或LC收妥无误后交银行议付结汇。

当然,单证和财务人员还需要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手续。

5. 船舶交易市场

泰国宏海箱运(RCL)成立于一九七九年,拥有雄厚的资金,资金的管理人才及稳健的储运实力,在短短二十年间已经成为东南亚最大的集装箱支线船公司之一,并于一九九八年在泰国股票市场上市。目前,宏海箱运(RCL)拥有三十多艘船只,航行于东南亚地区三十多个港口,以新加坡为中心枢纽港。    

 宏海箱运(RCL)在陆路运输方面,宏海箱运(RCL)拥有宠大的车队,提供泰国至老挝等地的内陆托运服务;另新加坡则拥有东南亚地区最先进的全电脑化集散场,利用尖端科技、提供现代化,高效率,高素质的装拆箱,拼箱服务。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宏海箱运(RCL)于一九九三年在香港设立了北亚地区营运中心,为北亚地区,包括韩国,台湾及中国大陆的各大港口提供更全面稳健的服务。  

6. 船舶交易税怎么算

海关统一的。

现在有没有改动我不清楚,你可以跟海关资讯下 具体费用负责是由合同规定,一般是由卖方承担,这个东西具体还是要看合同,不能一概而论 具体你可以参照易船网的信息,哪里是专门做船舶交易的,应该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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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船员管理、船舶燃料供应、海事咨询、港口工程?航道疏浚、航运服务、船舶买卖、船舶租赁、船员招聘、训练和船员外派等。并向国外船东(船公司)输送、外派各类、各等级职员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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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在中山南路,长江长现代城对面,公交:8、13、14、31、37、44路到盆塘沿市场下车【上车都是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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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洋船舶有限公司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国家海事部门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是专业的集海员培训、证件办理、海员劳务派遣、国际物流运输、船舶买卖与租赁、船舶备件供应、机务与海务维修等一体化的大型航运服务机构。

目前国际航运市场人才紧缺的大好形势,公司与国家各定点海事培训基地和多家远洋运输公司强强联盟,对学员严格实行定向(即定岗、定薪、定编)招聘计划,建立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和固定的就业渠道。

10. 船舶交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以下简称《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权限范围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工作。  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  第四条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的名录及权限。  第五条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考试机构和发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适任考试、发证的各项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为船员参加适任考试和办理《适任证书》提供便利。

第二章 《适任证书》的签发

  第六条 《适任证书》包含以下基本内容:  (一)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二)证书类别、编号;  (三)持证人职务资格、适任的航区(线);  (四)证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截止日期;  (五)发证机构;  (六)其他需要规定的内容。  《适任证书》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印制。  第七条 《适任证书》按照船员任职的内河船舶的总吨位或者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分为以下类别:  (一)一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1000总吨及以上或者500千瓦及以上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二)二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及以上至1000总吨或者150千瓦及以上至500千瓦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三)三类《适任证书》:适用于在300总吨以下或者150千瓦以下的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第八条 《适任证书》适用的船员职务资格分别为:  (一)一类《适任证书》:船长、大副、二副、三副;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二)二类和三类《适任证书》: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  第九条 内河船舶船长和担任驾驶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类别按照船舶总吨位确定,担任轮机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类别按照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确定,内河船舶中拖轮的船长和担任驾驶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类别按照拖轮的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确定。  第十条 取得《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船员服务簿;  (二)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  (三)经过与所申请《适任证书》类别、职务资格相对应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  (四)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相应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五)具备本规则附件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有效水上服务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第十一条 曾经在军事船舶或者渔业船舶上担任驾驶部、轮机部职务的船员,以及曾经在海船上担任船长或者驾驶部职务并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相应的《适任证书》:  (一)拟申请证书类别和职务资格不高于其在军事船舶、渔业船舶或者海船上相应的证书类别和职务资格;  (二)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  (三)在军事船舶、渔业船舶或者海船上的水上服务资历能够与本规则附件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相适应,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四)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曾经在海船上担任轮机部职务的船员,具备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凭有效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直接申请对应的《适任证书》。  第十二条 在内河危险品船、客船等特殊船舶上任职的船员,除应当具备第十条或者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 已经取得《适任证书》,申请延伸航区(线)的,应当通过所申请航区(线)的适任考试。  第十四条 《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  持证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向原发证机构申请《适任证书》重新签发:  (一)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  (二)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内,持证人在内河船舶上任职不少于1年零6个月,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任职与《适任证书》所载类别、职务资格相对应;  2.任职与《适任证书》所载类别相同,但比《适任证书》所载职务资格低一级;  3.任职与《适任证书》所载职务资格相对应,但在低一类别《适任证书》所对应的船舶上任职。  (三)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持证人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后1年内向发证机构申请《适任证书》重新签发的,除应当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通过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规定的同类别同职务资格的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  第十五条 《适任证书》损坏、遗失需补发的,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机构申请。  《适任证书》被依法扣留期间,持证人不得申请补发《适任证书》。  第十六条 初次申请《适任证书》的,可以向任何有相应类别《适任证书》发证权限的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已经取得《适任证书》,申请改变《适任证书》所载类别、职务资格的,应当向原发证机构提出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船员服务簿;  (四)最近1年内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五)符合发证机构要求规格、数量的照片;  (六)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证明;  (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申请《适任证书》的,可以向任何有相应类别《适任证书》发证权限的发证机构提交本条第二款第(一)、(二)、(三)、(四)、(五)、(七)项规定的材料,以及其在军事船舶、渔业船舶或者海船上的服务资历、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证明。  申请适任航区(线)扩大或者延伸的,应当向负责相应航区(线)发证工作的发证机构提交本条第二款第(一)、(二)、(七)项规定的材料。  第十七条 申请《适任证书》重新签发的,应当向原发证机构提交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一)、(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材料;需要通过内河船舶船员实际操作考试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考试成绩证明。  申请《适任证书》补发的,应当向原发证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在发行范围覆盖原《适任证书》适用航区(线)范围的报纸上所登载的《适任证书》遗失声明(《适任证书》遗失申请补发时适用);  (四)原《适任证书》原件(《适任证书》损坏申请补发时适用)。  第十八条 持证人任职不得高于《适任证书》所记载的类别和职务资格,也不得超出《适任证书》所记载的航区(线)。

第三章 适任考试

  第十九条 内河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理论考试应当以理论知识为主要考试内容,重点对内河船舶船员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进行书面测试。实际操作考试应当通过对相应船舶、模拟器或者其他设备的操作等方式,对内河船舶船员专业知识综合运用、操作及应急等能力进行技能测评。  第二十条 适任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考场规则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一条 申请适任考试者应当向有相应适任考试权限的考试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适任考试报名表: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报考《适任证书》类别、职务资格、航区(线)等内容;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船员服务簿;  (四)符合考试机构要求规格、数量的照片。  第二十二条 考试机构应当于适任考试开始5日前向申请人发放准考证,并告知申请人适任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查询考试成绩的途径等事项。  第二十三条 适任考试不合格者,可以自初次适任考试准考证签发之日起2年内申请补考。逾期不能通过全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所有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失效。  第二十四条 考试机构应当在理论考试或者实际操作考试结束后30日内公布相应考试成绩。适任考试成绩自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相应科目均合格后1年内有效。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伪造、变造、买卖《适任证书》的,由海事管理机构对《适任证书》予以没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六条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适任证书》的,发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签发《适任证书》,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与前次申请类别、职务资格相同的《适任证书》。  第二十七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适任证书》的,由发证机构或者其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吊销《适任证书》,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因违反本规则或者其他水上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被海事管理机构吊销《适任证书》的,自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适任证书》;但因内河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被海事管理机构吊销《适任证书》的,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适任证书》。  第二十九条 考试机构、发证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限制或者取消其开展适任考试、发证工作的资格:  (一)违反行政许可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适任考试、发证工作的;  (二)超越权限开展适任考试或者签发《适任证书》的;  (三)对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签发《适任证书》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内河船舶”,是指符合内河船舶建造规范,仅在内河通航水域航行的各类船舶,但不包括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舶;  (二)“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是指自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5年内未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大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  (三)“驾驶部职务”,是指大副、二副、三副、驾驶员;  (四)“轮机部职务”,是指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轮机员。  第三十一条 教学内容满足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大纲要求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及以上的教育机构,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认可后,其船舶驾驶类和轮机类专业毕业考试可以替代相应的内河船舶船员理论考试。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教育机构的船舶驾驶类和轮机类毕业生如果符合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且具备本规则附件所规定相应的船舶水上服务资历,持有船员服务簿,并通过实际操作考试的,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内河船舶三副、驾驶员或者三管轮、轮机员职务资格的《适任证书》。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2005年3月21日由原交通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交通部令〔2005〕年第1号)同时废止。

11. 船舶交易买卖合同

两种可能1,提前解除合同,会根据合同包陪些经济利义,2,有可能给你及你的伙伴转到另一条船继续旅行合同,3,继续旅行合同只是船东换了但是给仔开工资的人未变,他代新东家发放工资到合周期结束再定,这是常有的事,可能你是初遇,这样的事在航运界家常便饭,航运影气了,多买船,校运输是很挣钱的行当,航运出现低谷就卖钱,但是在卖船中也不能船停在那卖,得一面经营一面找买家,等找到了买家就换船东了也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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