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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海区划分(船舶航区近海与沿海的区别)
来源:www.ascsdubai.com 时间:2022-10-17 00:35 点击:255 编辑:admin

1. 船舶航区近海与沿海的区别

内河船员证书与沿海船员证书的主要区别是航区的不同。内河船员证书适用于航行在内河水域的船舶。沿海航区船员适用于中国沿海航区的船舶。按照最新的20规则已经不再分那么多类别了,新规则船员适任证书分为无限航区和沿海航区两个类别。

2. 船舶航区的概念

《11规则》中,打通“无限航区”船员在“沿海航区”船上的任职通道。

规定“申请无限航区适任证书职务晋升所要求的海上服务资历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其余时间可以在沿海航区的同等级船舶上任职。”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国内沿海航运的人力资源。

3. 沿海航区和近海航区别

沿海一般指国内吧。如果说近海,可能说的是东南亚中日韩。

4. 海船航区的划分

  根据《海洋法公约》,海域的划分以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为起点。基线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水域,是沿海国内水一部分,基线向海一面包括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八个海域。   内水  内水是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其中包括沿海国沿岸的港口、海湾和海峡。这一海域是沿海国主权管辖部分,外国船舶和飞机非经许可不得进入。  内水的法律地位:  1.一切外国船舶非经沿海国许可不得在其内水航行  2.外国商船如获许进入一国内水,可遵照该国法律和规章驶入该国指定的港口,遇难的船舶可以进入,但必须遵守沿海国的规章制度。  3.外国军用船舶必须通过外交途径办理一定的手续,才得进入一国的内水。  4.沿海国对于进入其内水的外国船舶得行使属地管辖权,但通常仅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时才强制执行其法律,对于纯属船舶内部的事务,一般由船旗国管辖。  领海  领海是沿海国领海基线向海一面一定宽度的海域,沿海国有权自行决定这一海域的宽度,有权决定采用直线基线还是正常基线。沿海国对领海享有主权,但应允许外国船舶无害通过。沿海国有权对无害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但不应妨碍外国船舶无害通过,并应将领海内对航行有危险的情况妥为公布。《海洋法公约》规定领海的宽度不应超过12海里。  毗连区  毗连区是沿海国在领海范围以外行使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行政管辖权力的海域。《领海与毗连区公约》规定毗连区的范围不应超过从基线算起12海里。《海洋法公约》规定不超过24海里。  专属区  专属经济区是自成一类的海域,其范围不超过200海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和建造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及从事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力。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内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它们在行使这些权利时,必须遵守沿海国有关的法律和规章。目前,已宣布建立200海里管辖区域的国家有77个,其中55个建立了专属经济区。  专属经济区:这个海域  是在领海之外而邻接于领海,其范围是不超过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  沿海国在其的权利义务:  1.、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  中国与国际海洋法  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以对在区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有主权权利。  2.沿海国对区内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促使有管辖权。  3.义务:防止、减少和控制在经济区内来自倾倒、船只或海底活动的污染,但其规章必须符合普遍接受的国际规章和标准。  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义务:  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  从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200海里。  大陆架  大陆架是沿海国陆地领土从领海以外向海洋的全部自然延伸,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有在其大陆架上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权利是专属性的,不以其有没有明文宣告为转移,任何国家未经沿海国同意不得在该沿海国的大陆架上从事开发资源的活动。大陆架的外部界限是从领海基线量起直到大陆边的外缘,若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可扩展到200海里;若超过200海里,则不应超过350海里,或不应超过2500公尺等深线以外100海里。相向或相邻国家之间的大陆架界限应由有关国家以协议划定,求得公平解决。  大陆架: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即从领海底土到陆地底土以外的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  大陆架的标准:一是如陆地领土向海底延伸部分不足200海里的,可扩展到200海里;二是如延伸部分超过200海里的,不应超过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350海里,或不超过连接2500公尺深度各点的2500公尺等深线100海里。  沿海国在大陆架的权利:  1.开发自然资源  2.授权和管理一切目的在大陆架进行钻探活动的专属权利。  3.有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并对这些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有专属管辖权。  国际海峡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在实践中是指连接两面公海或两面专属经济区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海洋法公约》规定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可以通过和飞越,沿岸国不应妨碍和不应予以停止,但可为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通过中的外国船舶和飞机必须加以遵守,这制度称为“过境通行制”。但如果这海峡有穿过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连接领海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由岛屿构成而在岛屿向海一面有在航行及水文特征同样方便的航道,则不适用过境通行制而运用无害通过制。  群岛水域  群岛水域是《海洋法公约》创设的新概念,是指群岛国以连接其最外缘岛屿的直线所包围的水域。群岛国的主权及于群岛水域的上空、海床和底土以及其中的资源。在整个群岛水域内,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权。群岛国可在这水域内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给外国船舶和飞机通过,这称为“群岛海道通过权”。行使这种权力的外国船舶和飞机不得对群岛国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并应遵守有关的海上安全国际规章和航空规则。  公海  公海是海洋上除了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水域以外的全部海域。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任何国家得在公海上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建造人工岛屿和设施,捕鱼、科学研究等自由。在公海上的船舶仅受其船旗国管辖。各国在行使上述自由时不得侵犯或损害其他国家的同样权利,有义务维护海底电缆及管道、养护海洋生物资源和保护海洋环境。  公海:指不包括在一国领海或内水的全部海域  公海的法律制度:  1.公海自由  2.航行制度:  航行权:有权在公海上行驶悬挂其旗帜的船舶。  船舶的国籍:船旗国国籍  军舰在公海上的权力:登临权、紧追权、  3.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制度  海洋污染的六个来源:  1.陆地来源  2.来自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底活动  3.来自区域的活动  4.来自倾倒  5.来自船舶  6.来自大气层  区域  国际海底区域,简称“区域”,  国际海洋法法庭研究  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和洋底及其底土。“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的共向继承财产,任何国家不得占为已有或主张权利。区域内的资源应由国际海底管理局进行管理。区域对所有国家开放。《海洋法公约》规定区域的开发采用“平行开发制”。凡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或为缔约国国民控制的自然人或法人,都可根据公约规定的条件向管理局提出申请进行开发。国际海底区域的管理和开发制度体现了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原则。  基线  领海基线 就是陆地和海洋的分界线,正常基线就是沿岸的低潮线,即海水退潮降到最低点的那条线。  直线基线:连接沿岸各个适当的点而形成的一条基线。  港口  沿岸具有天然条件和人工设备便于船舶停泊和装卸客货的港湾称为港口。  海湾  沿岸向陆地凹入的地方称为水曲。海湾是明显的水曲,但只有在该水曲面积等于或大于横越曲口所划的直线作为直径的半圆形面积时才能称为海湾  湾内水域的法律地位常取决于湾品的宽度,有三种情况  1.湾口的宽度不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  2.湾口宽度超过24海里的直线基线应划在湾内,  3.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宽度的总和的“历史性海湾”。  历史性海湾:指海湾的沿岸属一个国家,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的总和,但沿岸国根据历史权利而获得承认为其内水的海湾。包含三个要素  1.主张此历史权利的国家对该水域行使权利。  2.该权利应连续地在一个时间内行使并已成为惯例;  3.该权利之行使为各国所确认。  领海  国家主权扩展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并规定:沿海国的主权扩展于伪劣以上的空间及其海床、和底土。  1.领海是陆地和内水以外的邻接其海岸的一带海域  2.沿海国的主权扩及于领海  3.领海的范围包括水域、海床和上空

5. 船舶航区的划分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海洋捕捞作业场所分为以下四类:垍頭條萊

A 类渔区:黄海、渤海、东海和南海及北部湾等海域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向陆地一侧海域,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离海岸线不足12 海里的,自海岸线向外12 海里范围内;條萊垍頭

B 类渔区: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渔区、南沙海域、黄岩岛海域及其他特定渔业资源渔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萊垍頭條

C 类渔区:渤海、黄海、东海、南海及其他我国管辖海域中除A 类、B 类渔区之外的海域。萊垍頭條

其中,黄渤海区为C1、东海区为C2、南海区为C3ꎮ頭條萊垍

D 类渔区:公海萊垍頭條

根据有效的最新«国际电讯公约»附件或被视为附件的«无线电规则»,为更好的做好海上搜救工作,根据无线电覆盖范围将海区分为以下三类:萊垍頭條

A1 海区:系指可按当事国规定至少由一台具有连续数字选择呼叫(DSC)报警能力的甚高频(VHF)岸台的无线电话所覆盖的区域;頭條萊垍

A2 海区:系指除A1 海区外可按当事国规定至少由一台具有连续数字选择呼叫(DSC)报警能力的中频(MF)岸台的无线电话所覆盖的区域;條萊垍頭

A3 海区:系指除A1 和A2 海区外具有连续报警能力的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NMARSAT)对地静止卫星所覆盖的区域。垍頭條萊

简单的来说航区是船舶航行的区域,是借鉴商船中的概念而引出的渔业船舶航区;渔区是根据渔业捕捞生产的场所,将捕捞场所进行的分类;海区是从国际海事组织中根据海上搜救通信需求,将不同无线电信号覆盖的范围进行的分类。條萊垍頭

6. 近海港区与沿海航区区别

沿海一般指国内吧。

如果说近海,可能说的是东南亚中日韩。

7. 船舶航区近海与沿海的区别是什么

国内航行海船: 每艘 500 总吨以上的船舶应配备12 枚认可的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

对500 总吨及以下 的船舶,可减半配备,并应存放在驾驶室或其附近。航行于远海航区、近海航区和沿海航区,且船长大于或等于40m 的客船和船长大于或等 于60m 的其他船舶(非机动船除外),应配备手提式救生抛绳器4 具或抛绳枪1 套(包括抛 绳枪1 支,抛绳、火箭体和击发器各4 支)。

8. 近海船舶沿海船舶有何区别

沿海水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的港口、内水和领海以及国家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

1、港口是可以停泊船只和运输货物、人员的地方,位于洋、海、河流、湖泊等水体上,通常也兼具口岸的功能。由于港口是联系内陆腹地和海洋运输(国际航空运输)的一个天然界面,因此,人们也把港口作为国际物流的一个特殊结点。港口是位于河、海,湖,水库沿岸,有水陆城及各种设施。供泊船进出停泊装卸货物或者旅客集散的地方。港口是水陆集结、工农业产和进出口物资的集散地。

2、沿岸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至海岸线的水域,称为“内水”又称内海水。内水是国家领水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国家陆地领土相同的地位,完全处在一国管辖之下,非经该国许可,他国船只不得进入。

3、领海是属于沿海国家或岛屿国家行使主权范围内的海域。领海范围还包括海域的上空、海岛、海底的海床及底土。

9. 船舶沿海航区近海航区

船员技能划分有多种情况,比如轮机部分为750千瓦以下轮机长和轮机员;750千瓦至3000千瓦分为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3000千瓦以上也是如此。除此以外还有技工和电机员之分。甲班部分为大副、二副和三副以及值班水手。他们还分为沿海航区、近海航区和无限航区之分。

10. 船舶航区近海与沿海的区别是

区别是:

沿岸渔船从事岸边水域捕捞和采收水生动植物的船舶,该类渔船吨位小。

近海渔船从事靠近大陆海洋(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捕捞和采收水生动植物的船舶,该类渔船吨位一般是几十吨到百吨作用。

近海指12海里以外海域称近海,沿海指沿海岸线的海域,船舶是鱼船舰艇等。

11. 船舶近海和沿海有什么区别

海洋运输是国际间商品交换中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之一,货物运输量占全部国际货物运输量的比例大约在80%以上,海洋运输具有以下特点:

1、天然航道

海洋运输借助天然航道进行,不受道路、轨道的限制,通过能力更强。随着政治、经贸环境以及自然条件的变化,可随时调整和改变航线完成运输任务。

2、载运量大

随着国际航运业的发展,现代化的造船技术日益精湛,船舶日趋大型化。超巨型油轮已达60多万吨,第五代集装箱船的载箱能力已超过5000TEU。

3、运费低廉

海上运输航道为天然形成,港口设施一般为政府所建,经营海运业务的公司可以大量节省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船舶运载量大、使用时间长、运输里程远,单位运输成本较低,为低值大宗货物的运输提供了有利条件。

4、对货物的适应性强。

由于上述特点使海上货物运输基本上适应各种货物的运输。如石油井台、火车、机车车辆等超重大货物,其他运输方式是无法装运的,船舶一般都可以装运。

5、运输的速度慢。

由于商船的体积大,水流的阻力大,加之装卸时间长等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所以货物的运输速度比其他运输方式慢。较快的班轮航行速度也仅30nmile/h左右。

6、风险较大。

由于船舶海上航行受自然气候和季节性影响较大,海洋环境复杂,气象多变,随时都有遇上狂风、巨浪、暴风、雷电、海啸等人力难以抗衡的海洋自然灾害袭击的可能,遇险的可能性比陆地、沿海要大。同时,海上运输还存在着社会风险,如战争、罢工、贸易禁运等因素的影响。为转嫁损失,海上运输的货物、船舶保险尤其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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