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船舶检验局(福建省船舶检验局下辖几个处)

江南官网app 2022-11-03 10:55 编辑:jing 102阅读

1. 福建省船舶检验局下辖几个处

不是,福建从宋朝开始己是中国内地最发达地区,不管是经济,文化己是最先进之地,从文化来讲,中国有十八个进士之乡,福建独占四个,分别是莆田,闽候,晋江,建瓯。南宋朱熹使福建成为全国儒家理学文化中心,元宋开始泉州是中国最大港口,宋朝开始福建是中国海船制造中心。

2. 船舶检验机构名称

1.负责管辖范围内船舶、水上设施、船用货物集装箱及船用产品检验机构、辅助性检验机构、公正性检验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对管辖范围内有关单位的质量自检制度实施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开展管辖范围内船舶检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对验船工作的投诉;参与船舶检验质量有关的重大事故的调查。

3.按照授权,负责外国驻华验船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本局登记船舶的吨位丈量复核、临时船舶吨位证书签发、本地船厂建造的中国籍船舶重要日期确认工作。

5.按照授权组织开展全国辅助检修检测机构人员培训和发证工作。

6.承担中国海事局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职责,协助部海事局组织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7.负责管辖范围内船检政策、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在管辖范围内开展与船检技术相关的国际公约、国内政策法规以及国内外船舶技术发展动态的跟踪研究和履约实施工作。

8.负责管辖范围内船舶检验新技术、新规范应用及试点方案的受理和推广工作。

3. 福建省港设船舶检验有限公司

鼎盛船务有限公司很好,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灵秀镇西灵路155号鼎盛大厦16楼,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机务、海务管理;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各港间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船舶检修、保养;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其他船舶管理服务等。

4. 福州市船舶检验所

福建中检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02-11,法定代表人为黄国强,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1003156825010,企业地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茶山路18号(自贸试验区内),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价格鉴证评估;保险公估业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企业征信业务;经济贸易咨询;计量技术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报关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港口理货;国际船舶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进出口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司法鉴定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福建中检检测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5. 船舶检验局是什么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渔业船舶的检验,保证渔业船舶具备安全航行和作业的条件,保障渔业船舶和渔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污染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和将要登记的渔业船舶(以下简称渔业船舶)的检验,适用本条例。从事国际航运的渔业辅助船舶除外。

第三条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行使渔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理职能。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各级公安边防、质量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予以协助。

第四条

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第五条

渔业船舶检验,应当遵循安全第一、保证质量和方便渔民的原则。

第二章 初次检验

第六条

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在渔业船舶投入营运前对其所实施的全面检验。

第七条

下列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初次检验:(一)制造的渔业船舶;(二)改造的渔业船舶(包括非渔业船舶改为渔业船舶、国内作业的渔业船舶改为远洋作业的渔业船舶);(三)进口的渔业船舶。

第八条

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并在开工制造、改造前申报初次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设计图纸、技术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设计、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

第九条

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应当与渔业船舶的制造、改造同时进行。用于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前款规定必须检验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的目录,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进口的渔业船舶,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确认,并在投入营运前申报初次检验。进口旧渔业船舶,进口前还应当取得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旧渔业船舶技术评定证书。

第十一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经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不得擅自拆除其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确需改变或者拆除的,应当经原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核准。

第十二条

进口的渔业船舶和远洋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其他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由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实施;渔业船舶的制造地或者改造地与船籍港不一致的,初次检验由制造地或者改造地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实施;该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检验记录等技术资料移交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第三章 营运检验

第十三条

渔业船舶的营运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营运中的渔业船舶所实施的常规性检验。

第十四条

营运中的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申报营运检验。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渔业船舶运行年限和安全要求对下列项目实施检验:(一)渔业船舶的结构和机电设备;(二)与渔业船舶安全有关的设备、部件;(三)与防止污染环境有关的设备、部件;(四)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第十五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申报营运检验的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上签署意见或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签发境外受检的远洋渔业船舶的检验证书,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渔业船舶经检验需要维修的,该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选择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维修单位。维修渔业船舶应当遵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用于维修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

营运中的渔业船舶需要更换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的,该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十八条

远洋渔业船舶的营运检验,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其他渔业船舶的营运检验,由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实施;因故不能回船籍港进行营运检验的渔业船舶,由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委托船舶的营运地或者维修地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实施检验;实施检验的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验报告、检验记录等技术资料移交船籍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

第四章 临时检验

第十九条

渔业船舶的临时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营运中的渔业船舶出现特定情形时所实施的非常规性检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临时检验:(一)因检验证书失效而无法及时回船籍港的;(二)因不符合水上交通安全或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被责令检验的;(三)具有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申报临时检验的渔业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上签署意见或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渔业船舶临时检验的管辖权限划分,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关于营运检验管辖权限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不得受理检验:(一)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未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审查批准或者确认的;(二)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制造、改造的;(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维修的;(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报废的。

第二十四条

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在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核定的范围内开展检验业务。

第二十五条

从事渔业船舶检验的人员应当经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第二十六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渔业船舶检验规则,实施现场检验,并对检验结论负责。渔业船舶检验规则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制定,经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对具有新颖性的渔业船舶或者船用产品,国家尚未制定相应的检验规则的,可以适用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检验规则。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复验。

第二十八条

渔业船舶的检验收费,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

渔业船舶的检验证书、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式样和检验业务印章,由国家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统一规定。

第三十条

渔业船舶检验人员依法履行职能时,有权对渔业船舶的检验证书和技术状况进行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重大渔业船舶海损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有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参加。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在渔业船舶报废、改籍、改造之日前7个工作日内或者自渔业船舶灭失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注销其渔业船舶检验证书;逾期不申请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自渔业船舶改籍、改造完毕之日起或者渔业船舶报废、灭失之日起失效,并由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注销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废的;(二)中国籍改为外国籍的;(三)渔业船舶改为非渔业船舶的;(四)因沉没等原因灭失的。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舶未经检验、未取得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擅自下水作业的,没收该渔业船舶。按照规定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继续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收缴失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强制拆解应当报废的渔业船舶,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渔业船舶应当申报营运检验或者临时检验而不申报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申报检验;逾期仍不申报检验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立即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正在作业的,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停止作业的,强制拆除非法使用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或者暂扣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制造、改造、维修渔业船舶的;(二)擅自拆除渔业船舶上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的;(三)擅自改变渔业船舶的吨位、载重线、主机功率、人员定额和适航区域的。

第三十五条

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未经考核合格从事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的,责令其立即停止检验工作,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立即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取消检验资格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签发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无效:(一)未按照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检验的;(二)所签发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与渔业船舶实际情况不相符的;(三)超越规定的权限进行渔业船舶检验的。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或者私刻渔业船舶检验业务印章的,应当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业行政执法机构依据职权决定。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外国籍渔业船舶,其船旗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6. 福建省船舶检验局电话

福船集团拥有二级企业14家、三级企业20家。

骨干企业有:福建船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船政海外发展有限公司、福船海洋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船舶工程技术学校,福建省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福船投资有限公司、福建福船一帆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中铁福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海上风电运维服务有限公司等。

7. 广东船检局

兴化市启源机械有限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占地一万多平方米,依托和发挥天然的优势和有利的条件,通过10多年的皓首与科技相结合,使科技工作一直紧握时代脉搏,与相关的科研所、大专院校联合开发新型产品,努力缩小与国外一些生产厂家在船用甲板机械设备上的差距,使用先进的生产管理和准确的计量器具,完善的设备和生产工艺,使我们的大多数产品性能在国内占领先地位。

目前生产的多种规格的柴动、电动、液压、组合起锚机、绞车和舵机已获船检局认可,中国船级社(CCS)认证、中国船级社企业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多国船级社认口。本厂具有多年从事甲板机械设计开发的高级工程师数名。产品远销江苏,安徽,上海,浙江,湖南,广东,福建,四川、重庆、武汉等地。

兴化市启源机械有限公司的售后服务,质量反馈在广大用户中享有很高的声誉,荣获泰州市、兴化市“重合同、守信用”、“诚信单位”企业。诚心赢得了广大用户的信赖。

8. 福建船舶检验局船舶检验处

福州100强企业排名

排名 企业名称

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6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7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 福建捷联电子有限公司

9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11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12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宸鸿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16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17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8 翔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9 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

2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1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22 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

23 厦门中骏集团有限公司

24 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5 泉州市三兴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28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9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30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31 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2 福建正荣集团有限公司

33 正兴车轮集团有限公司

34 厦门路桥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35 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36 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7 福建凯西集团有限公司

38 厦门银鹭集团有限公司

39 华阳电业有限公司

40 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4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42 福建省晋江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43 冠捷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

44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5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46 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47 厦门轻工集团有限公司

48 宝龙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49 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50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9. 福建省船舶检验局下辖几个处长

福建的船厂有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南造船厂、福建省冠海造船工业有限公司、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1、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地处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马尾区船政路3号。创办于1866年(清同治五年),时称福建船政。

2、福建省东南造船厂。前身为“福建省渔轮修造厂”,组建于1956年,是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骨干企业之一,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并获得英国皇家标志认可的UKAS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工厂坐拥于闻名海内外的马尾天然深水良港,占地面积20余万平方米。

3、福建省冠海造船工业有限公司。是福建冠海海运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现代中型造船企业,是福建省最大的海运企业,也是中国航运业运力排名第7位的知名企业,以海运业为主,集科研、造船、工贸、旅游业、房地产开发为一体,已发展成综合性的企业集团公司。

4、福建华东船厂有限公司。由福建华荣海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香港东环船务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中外合资大型修造船企业。项目于2005年 5 月23日经省外经厅批准,在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于2005年 6 月 1 日正式成立,公司法定地址福建省罗源县碧里。系福建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5、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处美丽的厦门市海沧区排头片区,注册资金25,000万元,占地50多万平方米,拥有深水岸线长1.5公里。公司主营:各类船舶、海洋石油工业装备、金属结构及其构件的制造、安装、船舶修理。

10. 福建省船舶检验局下辖几个处级单位

福建省-恒安(福建)妇幼用品有限公司,

柒牌集团有限公司,

锦福化纤聚合有限公司,

锦兴化纤有限公司,百宏弹性织造有限公司,

蜡笔小新(福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尔惠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安踏(中国)有限公司,

寰球鞋服有限公司,

恒顺洋伞有限公司,

金冠集团有限公司,

福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劲霸(中国)有限公司,

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浩沙制衣有限公司,

菲莉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华泰集团有限公司,

凤竹纺织科技股份公司,

三力机车有限公司

,雅客食品有限公司

以下是福建最大的国有企业

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福建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中闽公司)

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华闽(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投资企业集团公司(华福公司)福建华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旅集团公司

福建省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乡镇企业联合总公司

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厦门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侨实业集团公司

福建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三联经济发展公司

福建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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