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河船舶设计手册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结构和相关文件体系。包括:安全管理手册、船舶安全手册、航海日志、法定的其他海事文件和证书、航行文件、甲板操纵、机仓操纵、应急程序、防污染措施、通讯程序、船舶与机器维护计划、安全设备表、船员训练计划等。 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并文件化,完善安全与防污染条件,保障船舶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
2. 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内河船舶船员值班管理,规范船员值班行为,保障内河交通安全,保护内河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1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内河船舶的船员值班适用本规则。
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农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体育运动船艇和非机动船舶的船员值班除外。
第三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船舶船员值班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内河船舶船员值班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具体负责内河船舶船员值班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管理人和船长应当按照船舶安全配员的相关规定配备合格船员,确保指派到船上任职的船员熟悉船上相关设备、船舶特性,熟知本人职责和值班要求,有效履行安全、防污染等职责。
第五条 船长及全体船员在值班时,应当遵守有关船舶航行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规范。
第二章 一般要求
第六条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管理人和船长应当编制船舶值班制度,公示在船舶的显著位置,并要求全体船员遵守执行。
船长应当安排合格船员值班,明确值班船员职责。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保证船舶、货物、人员安全及保护水域环境的要求,考虑值班船员资格和经验,根据情况合理安排值班船员,并保证值班船员得到充分休息,防止疲劳值班。
第七条 内河货船在航行中的驾驶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3000总吨及以上内河货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是船长或者是大副、二副、三副。
(二)1000总吨至3000总吨内河货船,驾驶值班每班1 人须是船长或者是大副、二副、三副。夜间及能见度不良时,需增配1名普通船员。
(三)未满1000总吨内河货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1名船长或者驾驶员。
内河货船在航行中的轮机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500千瓦及以上内河货船,轮机值班每班至少1人须是轮机长或者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二)未满500千瓦内河货船,轮机值班每班至少1名值班船员。
第八条 内河客、渡船在航行中的驾驶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1000总吨及以上内河客、渡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是船长或者是大副、二副、三副;
(二)300总吨至1000总吨内河客、渡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1名船长或者驾驶员,夜间及能见度不良时,需增配1名普通船员;
(三)未满300总吨内河客、渡船,驾驶值班每班至少1名船长或者驾驶员。
内河客、渡船在航行中的轮机值班安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500千瓦及以上内河客、渡船,轮机值班每班至少1人须是轮机长或者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二)未满500千瓦内河客、渡船,轮机值班每班至少1名轮机长或者轮机员。
3. 内河船舶设计手册 船体分册
船长: 22米 型宽: 5米 型深:1.8米 航区:内河A/B/C级, 乘员:50人 动力:柴油卧机船体主要为加强玻璃钢材料制造,环保耐用,抗老化、抗磨损、抗冲击力强。内部装修豪华,宽敞舒适、视野宽阔、船体外观明快硬朗、驾驶视野好,机动性能高、二层甲板为操控灵活。
4. 内河船舶设计样图
避碰口诀。
保持了望最重要,安全航速常记牢。
发觉来船要警惕,方位不变危机来。
避碰行动应显著,大得容易觉察到。
如果环境确许可,变动向速避免小。
采取避碰行动后,还应仔细验效果。
倘觉避碰无把握,把船停住是一招。
狭水道靠右外缘,妨碍他船不穿行。
顺着分隔航道走,进出都应小角度。
5. 内河船舶图册
境内有“三山一苑”( 双山、香山、凤凰山、东渡苑)等主要景区。有苏东坡与梅花堂、徐霞客三游香山等历史文化等传说典故。景点有世纪广场、暨阳湖公园、张家港公园、沙洲公园等游乐场等。双山岛旅游度假区建成了全国首家江岛型水上高尔夫球场。
香山
香山旅游风景区:位于张家港市西陲南沙镇境内,西接锡澄高速
公路、江阴长江大桥和江阴市区,北靠国际贸易商港张家港港和全国唯一的内河港型保税区张家港保税区的张杨路,与长江边的长山、巫山相对,南傍东横河,与稷山相望。东距张家港市区15公里,交通便捷,全山占地面积4.37平方公里,海拔高度为1 36.6米。山体呈菱形状,由大、小香山组成,为张家港市之冠。北坡险峻,南坡平缓,顶部开阔,素有江南名山之誉。清康熙《江阴县志》中赞:“香山突出平壤,高峻磅礴,甲于他山。”
香山,因传说春秋时吴王夫差遣美人上山采香而得名。宋代诗人苏东坡游香山时曾为梅花堂题匾额;明代地理学家徐霞客在《游小香山梅花堂序》中赞叹曰:“千年迹冷荒丘,一旦香生群玉,不特花香、境香、梦亦香,可谓不负此山矣!”
香山有广为人知的“十八景”:钓鱼台、采香径、梅花堂、洗砚池、石虎门、圣过潭、观音殿、荷花茶厅、圆寂塔、听松吟、桃花涧、圣清池、毗陵井、巫山夜雨、天台石、归云洞、烽火墩、藏军洞。
南沙还拥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一具有八千年历史的东山村古遗址。[21]
桃花涧
位于香山北麓。清乾隆《江阴县志》载:“香山左岗有涧数十丈,夹涧绯桃四植,名桃花涧。”涧从上至下,纵贯青龙岗,全长约800多米。涧水源头出自山顶泉眼,常年不涸,现为中峰之巅的天然湖泊鹿女湖。
采香径
位于香山东南麓,清乾隆《江阴县志》载:“由麓而上,曲蹬盘行,攀萝扪石,足底云生,相传吴王尝遣美人采香其上,曰采香径。”全径沿山由东南向西北曲折蜿蜒长约五华里,几乎横贯了整个香山。。
听松吟
位于香山南山坡上,百亩山地上满坡松林,千株万株,蔚然成海民国年间,中国民族音乐家刘天华先生回故乡省亲,也专门游览听松吟,而后激发了创作灵感,其二胡独奏曲《空山鸟语》情愫一脉。
圣过潭
又名舜过潭,传说古时大禹治水东南途经香山少憩,取泉水解渴,觉泉水清澈味醇,遂解佩剑拓成潭,故名舜过潭。位于香山顶峰中部。潭大体呈圆形,直径约2米,四周皆由山石围成,看上去就仿佛是一口大井一般。此潭下有泉眼,所以水甚清澈,常年不涸。潭中长有无屁股螺蛳,成为香山一奇。
藏军洞
位于香山主峰老虎背之巅的东侧,有一石板盖顶的洞口,约80厘米见方,这就是香山著名古迹——藏军洞。据史料记载,香山藏军洞最早大约建于三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吴王阖闾称霸于诸侯,攻越伐楚,大动干戈,出于攻防战术需要,即在长江之滨的香山、长山一带挖建了许多藏军洞。70年代考古工作者在香山西北坡的藏军洞发现大量具有春秋战国时代特征的几何纹陶器和红陶器,证实了这一历史记载。
梅花堂
原坐落在小香山竹林深处,初建于宋代。相传苏东坡晚年仕途失意,因江阴友人葛氏邀请,曾数度来梅花堂怡情养生,并题书梅花堂匾额。堂后洗砚池,因东坡洗砚而得名。由于紧靠大小香山间的石虎门古战场,梅花堂一度遭到战火破坏。明朝末年,爱山成癖的徐应霞(徐霞客之兄)重建梅花堂,并在山上广植梅竹。
南沙十八景
临近张家港港口的南沙乡,由于山多景胜,早在明代前就有“香山八景”之
合并图册(2张)
说。清圣祖康熙、高宗乾隆以后,又相继增补十景,称“南沙十八景”。这里原有梅花堂一座。从香山湾翻山而上,便是“采香径”。采香径从香山西北坡起至东南麓止,长约5里,相传是春秋吴王夫差偕西施及嫔妃玩乐的地方,建育“采香禅院”作行宫。
香山,有大香山与小香山之分,在两山衔接处,陡似峭壁,形成石门。因远看似一猛虎张口守隘,故有“石虎门”之称。这里四面环山,原来两山接岗不分,后因军事需要,官府命百姓凿山开路长达50余米,形成石门。在香山附近,有长山,凤凰山、镇山等山,有藏军洞(又名将军洞)。出江阴东门,有凤凰山最高峰的烽火合,最初建于春秋期间。大香山原名桃花山。藏军洞、烽火台、桃花涧等古迹尚存,被列为张家港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东渡苑
国家AAA级旅游区——东渡苑景区位于张家港市东郊的古黄泗浦畔,是唐代高僧鉴真第六次东渡日本成功的启航处,总面积300余亩。整个景区分东西二区,东区是寺庙和休闲区,西区是鉴真纪念馆区。
凤凰山
凤凰山,古称河阳山,位于港口、凤凰、西张三镇交界处,
山体由西而东走向,犹如丹凤展翅,故称“凤凰山”。主峰高86米,周4公里,占地千余亩。山上有大片松林、竹林,树木葱郁,景色秀丽;山坡辟有成片桃、梨园,出产的水蜜桃汁多鲜甜,颇有盛名。山之南麓有,始建于东吴赤乌年间,距今已有1700多年历史,为南朝四百八十寺之一,解放后被拆。山之西南有鸷山,占地400亩,西北面树大葱郁,果园繁茂,著名凤凰水蜜桃源出于此。旁邓家宕的稀有名木红豆树,相传南朝梁武帝萧衍长子萧统所种,距今已1500余年历史,为江南一绝。2000年5月6日红豆树突然开花,10月结得形似鸡心、鲜红颜色的果实百粒,与上次开花之日相距30余年。旧志中载:“盖以大江东下,山势西来,凤凰实导诸山以赴于虞者也。”凤凰山迤丽多姿,风光佳丽,名胜古迹众多。曾有内外八景之说。“内八景”有三潭、四井、古桧、空杨、秀峰、醴泉、丞相墓、状元读书台;“外八景”有湖下书声、坊基酒肆、港口渔歌、柴场牧唱、桑岸啼鸣、莲塘游鱼、松林落照、精舍飘幡。几经沧桑变迁,“内外八景”中绝大部分景点早已湮灭,唯秀峰、醴泉、状元读书台尚存。2013年5月被评为国家4A景点。
6. 内河船舶设计手册下载
1、甲板:船舶被分隔成若干层,每层分隔板都叫甲板,主体上平面层为主甲板(干舷甲板)。
(1)全通甲板:内河船舶水面上第一层甲板为主甲板,海船通常最高一层为全通甲板。主体以下应确保水密,
各舱室应严格封闭,保证水密;
(2)短段甲板
通常以位置命名,如:驾驶甲板、首楼甲板、艇甲板、尾甲板、蓬甲板等。
2、舱室
3、驾驶台、机舱、首尾尖舱、货舱、客舱、轴隧、专用舱等
7. 内河船舶设计手册内容
交通部海事局主要职能 1、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以及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统一管理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归口管理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审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4、负责船员、引航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5、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负责港口对外开放有关审批工作以及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日常工作。 6、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水上搜寻救助,负责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 7、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及“港口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8、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直属海事局职责: 1、对辖区内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辖区海事业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拟订辖区内有关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方面的特别规定或协助地方政府、人大拟订区域性有关海事管理的法规、规章。 3、管理辖区内巡航工作,负责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巡航工作。 4、划定、审批和公布辖区航路、港外水上非涉外锚地、危险货物过驳作业点;参与有关部门关于海域划定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特定水域交通管制区的通航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的审批和监督管理。 5、审核辖区水域内重大的或跨区域的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各分支海事局辖区以外水域的沉船、沉物打捞以及碍航物清除工作。 6、调查或参与调查辖区内涉外水上交通事故和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审批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 7、组织实施辖区内乙类、丙类船员适任证书统考工作;负责辖区内乙类船员适任证书、海员证及船员出境证明的签发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二、三级引航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及专业培训的考试、评估、发证工作;负责辖区内船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证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国际航行船舶有关船舶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受理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辖区非开放水域的申请;协调和审核辖区内二类口岸开放工作。 10、负责辖区内非国际航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及所有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日常监督。 11、组织实施海区(编制溢油应急计划时所确定的范围)溢油应急计划,审批辖区内港口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0吨及以上、5O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2、负责辖区内危险货物申报员和权限范围内集装箱装箱检查员的培训、考试和管理;审批和监督辖区船舶液体危险货物多航次过驳作业。 13、审查权限范围内海区助航标志的设置,负责权限范围内水运工程项目中助航标志配布设计的审查、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助航标志通报的动态管理工作。 14、管理辖区内水上遇险安全通信工作。 15、负责权限范围内航行警(通)告的发布及管理工作。 16、作为省级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搜救责任区内的重大海上搜救行动,处理省级海上搜救中心日常业务。 17、负责辖区内海事业务的统计上报工作。 分支海事局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上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工作;按照统一要求,负责辖区内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2、协调、划定、审核或审批辖区内水域港内非涉外锚地、临时锚地、安全作业区、船舶调头区、水产养殖区、挖沙区、引航员登(离)船点,以及水上游览、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域。 3、审核辖区内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港区岸线使用和辖区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通航安全事宜;审批有关施工船舶。 4、负责辖区内水上巡航工作;管理辖区内交通管理系统;对辖区内引航工作监督管理。 5、审批辖区内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以及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 6、负责权限范围内海船船员丙、丁类、港作船、小型海船、游艇驾驶员和内河船船员三、四等适任证书的考试、评估、发证和跟踪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的船员注册和船员服务簿的签发、审核和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登记工作,以及所登记的非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和危管防污方面的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的签发和审批。 9、审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辖区港口、港外装卸作业点。 10、实施辖区港口国监督和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以及辖区内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的结案审批。 12、办理辖区内外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审批辖区码头、装卸站点溢油应急计划,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1吨及以上、10吨以下的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反应和调查处理。 14、负责辖区内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及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监督工作。 15、负责辖区内液货舱清洗队伍、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的管理,审批和监督一般液货船过驳作业。 16、参与辖区内非干线航道助航标志配布的审核。 17、作为海上搜救分中心办公室,协助省级搜救中心组织、协调责任区内的搜救行动,处理海上搜救分中心的日常业务。 基层海事处职责范围 1、负责辖区水域内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秩序管理。 2、维护辖区水域内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3、监督辖区内引航工作。 4、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5、应急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 6、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负责权限范围内内河船员五等适任证书的考试、发证工作。 7、负责辖区内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 8、负责辖区内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9、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 10、对辖区内船舶拆修锅炉、主机、锚机、舵机、电台;船舶试航、试车;船舶放艇(筏)进行救生演习;船舶烧焊或者明火作业等港内安全作业实施报备制管理,并进行现场监督。 11、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以下(不含3人)水上交通事故;配合辖区内所有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12、负责辖区内中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13、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及现场监督。 14、审批辖区内船舶排放洗、压舱水和舱底水;负责辖区内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油水、残油及生活垃圾等接收工作的监督管理。 15、负责辖区内港区、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应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低于1吨的小规模船舶污染事故。 16、负责辖区助航标志的监督。
8. 内河船舶设计手册电子版
内河大型船舶的定义如下。长100米,宽20米,满载排水量在5000吨以上的为内核大型船舶。内河大型船舶对于航道的要求十分高,一般来说必须在二级航道以上。长江,重庆到上海段可常年满足5000吨以上船只通行需求。珠江肇庆以下也可满足5000吨以上船舶的航行。
9. 内河船舶结构图
某艘500吨级内河货船设计图纸标注的船舶主要尺度为:船长52.8米,型宽8.2米,型深3.5米,设计最大吃水2.8米,干舷0.708米。在对该船图纸审核中,发现《完整稳性计算书》及《结构强度计算书》中确定的船舶最大吃水为2.8米、干舷为0.708米,而《干舷计算书》中计算的最小干舷值为0.78米。
10. 内河船舶设计手册 里面 图册
内河助航标志
简称内河航标。设在江、河、湖泊及水库中的航 标。是内河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其功能 是标示内河航道的方向、界限与碍航物,以及航道水 深、风情等以引导船舶航行。各国对助航标志的形 状、灯色等均有规定,分别表示不同作用。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863—99规定分为:航行标 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等三类18种。航行标志包 括:过河标,沿岸标,导标、过渡导标,首尾导标,侧面 标,左右通航标,不位标,泛滥标,桥涵标共十种。fg 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菌标,界限标,水深信号 标,横流标、节制闸灯共六种。专用标志包括:管线 标、专用浮标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