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厂安全部长招聘信息(船厂安全部长招聘信息怎么写)

江南官网app 2022-12-04 08:50 编辑:jing 217阅读

1. 船厂安全部长招聘信息怎么写

1、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

3、定责定片管理,做到在开工前,对环境设备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做好交接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4、制定对生产部门人员有关安全作业教育作业文件,定时排查 ,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

5、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施工”活动的宣传,使人人知晓创建活动和积极参加。

6、巡查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实验室要对化学物品严格管理,做到“五双”严格手续,定期排查,账物相符。

7、对于安全员不定时巡查或防范工作不重视、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报告的,班组管理干部有权越权上报主管部门,安全员要承担相应处罚责任。

8、负责跟班中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排查现场管理中存在各项不安全因素,参与及时整改和查验。

9、配合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完成指定任务,听取群众反馈。带动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充分发挥群众安全员(群安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群安员活动。

2. 船厂安全员是干什么的

单船安全管理要素

船舶安全生产事故95%以上是发生在造船或修船上的,所以抓好单船的安全生产尤为重要,单船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

单船上的生产工作主要有:钢结构、舾装、轮机、电气、涂装、管系等。而易出事故的作业项目有:

1、热工作业包括:使用热或产生火焰、温度的作业(如焊接、气割、打磨、使用非防暴型电动工具等)或其他有点火源的工作。 2、冷工作业包括:高处作业(包括悬空高处、边缘作业)、需要采取安全措施的隔离与锁定作业、试压作业、高压水冲洗作业、涉及放射性及有毒有害作业、化学清洗作业、封闭管线或罐的开启或拆解、油漆喷漆作业、脚手架搭设和拆解、大件起运作业和任何一种非常规作业或任何一种需要专门的控制手段以确保安全的作业。

3、进入有限空间包括:人员需要进入到有毒或易燃气体、烟雾或蒸汽已达到危险程度或空气中氧气含量过低或过多的罐、容器及某些空间内进行工作的作业(含氧量少于19.5,或大于23.5,)。如进入油舱、油罐(柜)、双层底、高低边舱、隔离舱、管子洞等空间进行作业。 4、电气隔离锁定作业包括:带电作业和临时用电、在400V以上高压用电设备、配电系统上进行带电或不带电的作业;在低压配电盘、控制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进行不带电维修工作;安装或更换电缆作业;仪表盘、通讯设备上进行检修作业。

3. 船厂安全工作内容

江南造船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承建中国首艘大型水面战斗舰艇。

4. 船厂岗位工作介绍

船体工程师只是职称称呼,而不是实际工作中安排的职位。

如果你有船体工程师职称证书,又有单位按专业聘任你,那可以工作的范围就太广了,具体要看录用单位怎么去任命你的工作职位,举几个例子:

如果在船检工作,可以做验船师等; 如果在设计院工作,可以做船体设计、船体制图等; 如果在航运单位工作,可以做船体技术代表等; 如果在造船厂工作那就太多了,商务、技术、质检、生产、甚至是现场工人……

5. 船厂安全主管招聘信息

应该可以。几年以前国家就有政策,乙肝病毒药一携带者在招工过程中不允许受屹视,可以进工厂公司等单位。但是学校当老师或餐饮行业是不行的。你到船厂去试试吧!

6. 造船厂安全员职责

船厂班组长的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本企业和本车间的安全工作指令、决定等,对本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劳动环境和工人的身体、情绪、思想状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做到班前布置,班后检查。

3、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工夹具、原材料、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做到机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合理放置,通道畅通,场地整洁。消除一切可能引起伤亡事故的因索。

4、对本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并检查其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5、督促班组安全员认真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

6、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工段或车间领导,并积极组织抢救。

7. 船厂安全部长招聘信息怎么写啊

主要有:

1. 总经理办公室 岗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

2. 企划部 岗位:主任, 企划专员

3. 营业部 岗位:主任,副主任,普通业务员

4. 人力资源部 岗位:经理, 主管, 人事部专员

5. 财务部 岗位: 经理, 主管, 会计, 出纳

6. 后勤部 岗位: 主管, 保障部专员

7. 技术部 岗位: 总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技师, 维修工

8. 质量检验部 岗位:经理,主管,检验员

9. 安全保卫部 岗位:经理, 办事专员, 门卫

8. 船厂安全员招聘信息

青岛安全生产条例

《青岛安全生产条例》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内容简介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1月28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

2009年11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由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

2009年10月27日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文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第四条 市、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承担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令改正;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排除。

第六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七条 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民主监督,依法参加事故调查,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行业协会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管理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四)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或者经考核合格;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为从业人员按照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四)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九)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单位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以下统称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五但最低不少于三人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不足一千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两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安全生产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担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可以不参加前款规定的培训和考核。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至少一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安全生产其他专业技术资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执行;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按照规定报告;

(四)参与审查有关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

(五)协助进行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六)按照规定发放或者监督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八)参与或者协助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九)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矿山开采、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生产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研究、采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鼓励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证。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保证教育、培训费用和时间。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免费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所配备的特种防护用品应当具有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对其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进行定期检验、维护,保证其使用性能。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在户外设置的广告、岗亭、灯箱、牌匾、雕塑等设施以及安装的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等悬挂物,应当符合行业规范与标准,并应当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安全。

第十九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每两年至少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在评估后十日内将安全评估报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三)建立重大危险源电子监控系统,并支持政府有关部门远程访问和读取相关数据;

(四)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从事高处悬挂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作业设备、防护用品,并持下列材料到所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单位营业执照;

(二)作业人员的培训合格证;

(三)作业设备、防护用品清单以及产品合格证。

从事高处悬挂作业的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委托或者雇用未在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单位进行高处悬挂作业。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事爆破、大型设备(构件)吊装、建(构)筑物拆除和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制定作业方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体育场馆、旅游景点、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单位,应当设置符合紧急疏散需要且指示明显的出口、通道,在具有危险因素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并根据生产经营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核定的人数控制人员进入。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于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规定进行监控、治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还应当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地点的选址制定专项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在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重大危险源、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道等场所、设施的安全距离内以及矿区塌陷区域、尾矿库危及区域内,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建(构)筑物。

确因规划调整,需在前款规定范围内规划建设建(构)筑物的,应当先采取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保证安全距离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规划建设建(构)筑物。

第二十五条 从事安全检测、检验、评价、培训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在确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服务。

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或者聘用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接受委托的机构或者聘用的人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在本市范围内提供服务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及其相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生产经营单位对依法进行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安全审查

第二十七条 下列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下同)为重点监管建设项目:

(一)矿山建设项目;

(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三)以危险物品为生产原料和设施、设备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

(四)化工、热电、建材、轻工、造船等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具体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重点监管建设项目的设立以及安全设施的设计、竣工验收,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审查。

9. 船厂安全员工作内容

在上海的话,正常在4000-5000左右.要看你所在的城市

10. 船厂安全部长招聘信息怎么写好

  焊工是采用合适的焊接方式,合理的焊接工艺,适当的焊接设备,采用同材质或不同材质的填充物,来将金属或非金属工件紧密连接的一个工种。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工作场地,其工作要求略不同。  一、船厂焊工技能要求如下:  1、手工电弧焊的基本操作(平焊、立焊、横焊)及仰焊的操作和其要领(用J507碱性焊条);  2、平角焊和立角焊的操作技术;  3、常用金属材料的焊接方法;  4、熟练掌握气焊和气割的基础操作技术;  5、正确使用火焰的调整方法和火焰的应用范围(碳化焰、中性焰、氧化焰);  6、掌握氩弧焊的引弧、送丝技术、具体的操作要点及参数调节、氩弧焊的应用范围。  二、船厂焊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主管每日安排的产品进行焊接作业;  2、每日班前班后对机台进行维护及保养,现场整理;  3、遵循船厂标准进行操作,对输入件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输出总成或分总成的质量,对进行产品缺陷的报告;  4、对工段长进行设备工具故障的报告;负责夹具和工装的清洁及润滑,保证每日的正确存放;  5、根据焊接工艺指导书,选择合适的焊接工艺和原材料,进行产品零件、设备的焊接;  6、进行焊条烘干、零件预热,焊渣清除,必要时进行焊后热处理,并做好焊接记录,确保焊接质量;  7、焊接完成后,检验夹渣、未焊透现象,及时进行补焊、重焊;  8、定期对焊机、箱式炉、烘干炉进行维护保养,独立或配合其他人完成焊接设备的维修。  三、船厂焊工岗位要求如下:  1、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焊工证;  2、二年以上焊工经验;  3、熟练使用焊接设备,熟悉各种位置的焊接 ,有工作经验;  4、熟懂焊接工艺和焊接材料,有较强的识图能力,熟练操作焊接加工任务;  5、能控制焊接规格和焊接变形,焊缝成形美观,无焊接缺陷;  6、焊接使用不浪费,焊后去除焊渣清整保持,场地清洁整齐,爱护焊接设备,用后能归还到位;  7、爱岗敬业 有进取心 能吃苦耐劳。

11. 船长招工信息

山东省威海市石岛镇,全是中介,找人多的中介去问问,工资不跟你详细介绍了。

船长年薪40万,伙计年薪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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