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仅作参考。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油开关、高压电容器室、调压器室、发电机房、电信楼、广播楼、铝、镁加工房等,可按每5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库房、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可按每80平方米配置1个计算; 丙类火灾危险性的库房,每100平方米配置1个;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区,每100~150平方米配置1个; 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区每150~200平方米配置1个; 旅馆、办公楼、教学楼、医院,每50-100平方米配置1个; 百货楼、展览楼、图书馆、邮政楼、财贸金融楼,每50-80平方米配置1个 电气设备间,每50平方米至少配置2个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是2005年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主编。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以国内外有关同类规范为参考,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多次与科研、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进行交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国内外建筑火火器配置的工程设计和应用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工程实际.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