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布置要求
你好,配电间是必须配置气体灭火的。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规定配电间是需要做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的,特别是高层建筑配电间是强制要求做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可供选择的气体灭火系统有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等,至于具体选择哪种气体灭火系统,需要专业公司根据配电间的面积大小来设计的。
2. 船用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操作说明
船长及负责操作的现场责任船员包括替代人员(一般是驾驶员)应熟悉系统各设备的实际布置并熟练掌握操作程序。
例如机舱火灾时采用CO2灭火系统进行灭火的过程如下:施放CO2警报→确认所有人员撤出机舱(未全部撤出时搜寻受困者)→停车→风油切断→施放CO2(一次性施放所需剂量)→船长向公司和就近海事机构报告→监视机舱处所开口→监视火场温度→准备消防水和灭火器→进入机舱查看火场情况(按进入封闭舱室程序)→清理火场→报告及记录
3. 船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布置要求有哪些
出海船舶在机舱安装有大型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当机舱失火时能快速的将二氧化碳排放到机舱灭火。
在生活区走廊、驾驶台、首尖舱、舵机舱、机舱、厨房等位置放置有干粉灭火器,在发现火情时能随时将火扑灭。此外还有的船舶配有泡沫灭火器。
4. 船舶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图解
只要看他们做一次你就知道了,最早以前(或者,某些落后国家)是把固定钢瓶卸下来称重的,但是,现在都是用超声波测量仪测钢瓶液面高度而实现称重目的的。
至于管路吹通,货仓比较简单,需要测哪个货舱,你首先通知机舱送气,然后开阀,最后到货舱检查是否有气体流出即可,机舱管路吹通需要打开哪个带保险锁的阀门,做法一样,但是,一定要注意吹通实验做完以后,要将阀门恢复到锁闭状态!这个你要留心观察到底是什么样的位置是锁闭的。
另外,提醒你所谓的专业人士来给你做这些实验的时候,他们都不一定专业,你像阀门没有锁闭啊,救生筏净水压力释放器安装错误啊
5. 船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操作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当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用于经常有人的保护场所时可不设自动控制。
2.当采用火灾探测器时,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应在接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根据人员疏散要求,宜延迟启动,但延迟时间不应大于30s。
3.手动操作装置应设在防护区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并应能在一处完成系统启动的全部操作。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手动操作装置应设在保护对象附近。
对于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应在其出入口处设置手动、自动转换控制装置;有人工作时,应置于手动控制状态。
4.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供电与自动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当采用气动动力源时,应保证系统操作与控制所需要的压力和用气量。
5.低压系统制冷装置的供电应采用消防电源,制冷装置应采用自动控制,且应设手动操作装置。
6.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动作信号及相关警报信号、工作状态和控制状态均应能在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
6. 一般船舶上配备的二氧化碳灭火器都采用
1.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后不留痕迹,没有腐蚀、损坏作用。
2、1211灭火器。它与燃烧物接触后,受热产生溴离子,并立即与燃烧中发生的氢游离基化合,使燃烧链锁反应迅速中止,将火扑灭,同时也有一定的冷却和窒息作用。它来扑灭精密仪器、文物档案火灾、灭火效率比二氧化碳高四倍多,灭火后不留痕迹。
7. 船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要保护的区域包括
二氧化碳灭火原理是通过减少空气中氧的含量,使其达不到支持燃烧的浓度。二氧化碳在空气中含量达到15%以上时能使人窒息死亡;达到30%一35%时,能使一般可燃物质的燃烧逐渐窒息;达到43.6%时,能抑制汽油蒸气及其他易燃气体的爆炸。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一、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二、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三、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织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
四、电气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一、硝化纤维、火药等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
二、钾、钠、镁、钦、错等活泼金属火灾。
三、氢化钾、氢化钠等金属氢化物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要应用场所有:
一、经常发生火灾的生产作业设施和设备,如浸渍槽、熔化槽、轧制机、轮转印刷机、烘干设备、干洗设备和喷漆牛产线等。
二、油浸变压器、高压电容器室及多油开关断路器室。
三、电子计算机房、数据储存问、贵重文物库等重要物品场所。
四、船舶的机舱、货舱。
8. 船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布置要求规范
1、应靠近防护区,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
2.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3.室内应保持干燥和良好通风。
4.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储存容器间,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距储存容器间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 5m。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防护区。
9. 船舶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布置要求标准
3.2 灭火器的布置
3.2.1 起居处所、服务处所和控制站内应配备使主管机关满意的型式适用和数量足够的
手提式灭火器。1,000 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应至少备有5 具手提式灭火器。
3.2.2 用于任何处所的手提式灭火器,其中应有1 具存放在该处所的入口附近。
3.2.3 在起居处所内不得布置二氧化碳灭火器。在控制站和其他设有船舶安全所必需的
电气或电子设备或装置的其他处所,所配备灭火器的灭火剂应既不导电也不会对设备和装置
产生危害。
3.2.4 灭火器应位于易于看到的位置并随时可用。该位置应在失火时能迅速和便于到达,
且灭火器所处位置应不会使其可用性受到天气、振动或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手提式灭火器
应配有表明其是否已被用过的标志。
10. 船舶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船只二氧化碳泄露多与消防系统有关。
海员一般分属两个部门,轮机部和甲板部。三副属于甲板部,主要职责就是主管船只的消防、救生及相关设
一般船只都配备大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船只发生的二氧化碳泄露事故多与该消防系统泄露有关。配备该消防系统的船只一般会设置专门的二氧化碳间,用于堆放二氧化碳气瓶并通过专用管道与货舱和机舱连接。
如遇火灾,必须清点所有船员,然后才能打开相应船舱的二氧化碳阀门,使其起到隔绝空气灭火的作用。
当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低于2%时,对人没有明显的危害,超过这个浓度则可引起人体呼吸器官损坏,即一般情况下二氧化碳并不是有毒物质,但当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超过一定限度时则会使肌体产生中毒现象,突然进入高浓度二氧化碳环境中,大多数人可在几秒钟内,因呼吸中枢麻痹,突然倒地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