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通船代招聘
先说北方
大连:大连船舶重工、大连中远船务,此外还有辽南船厂、松辽船厂等军厂。
葫芦岛:渤海船舶重工
天津:新港船厂
秦皇岛:山海关船厂
青岛:北海船舶重工
再说南方
上海:沪东中华船厂、外高桥船厂、江南造船厂、华润大东船厂、上海船厂
江阴:澄西船厂
南通:南通中远船务
武汉:武昌造船厂
舟山:舟山中远船务
厦门:厦门船舶重工
广州:龙穴船厂、文冲船厂、广船国际、广州中远船务、黄埔船厂
这些都是比较大的国企船厂,还有一些小的,另外还有海军和陆军的船厂就不多说了。
2. 南通海通船舶重工招聘
还不错,我现在就在学校培训,就剩余4门理论没考试了,有压力呀,我们同学得有160人都是威海大远家安排进修的,老板很不错的。
3. 南通船级社招聘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是: 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首批江苏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建设优秀等级单位 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50强高校 全国高职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 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高校 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高校 设有航海、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工程、管理信息、机电、人文艺术等7个系49个专业;建有一大批国家重点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学院按照ISO9001:2015质量标准建有教育质量管理体系,同时,培训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挪威船级社的认证审核。 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南通培训基地”、“中国海事服务中心南通培训基地”、“江苏省航道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基地”、“江苏省海员培训中心”和“上海交通大学网络学院南通远程学习中心”、“中新(南通)国际海事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基地)。 学院积极实施“订单式”、“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努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积极服务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且就业质量高、就业对口率高,连续四次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江苏省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先进单位、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先进学校、江苏省属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高校和谐校园、江苏省德育先进学校等50多项全国、省市荣誉称号。 信息仅供参考
4. 南通造船厂招聘信息
南通现有造船企业40多家,其中能过生产远洋船舶的企业达到34家,其余年造4条船舶、大小为3万—10万载重吨左右的为中小造船企业。现有船舶配套企业488家,其中骨干企业30多家。
下面给你有点名气的
南通知名造船企业:
1、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2、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3、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
4、吉宝(南通)船厂有限公司
5、南通惠港造船有限公司
6、南通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7、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
8、惠生(南通)重工有限公司
9、南通亚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10、南通港闸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11、南通市通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12、通洋船务有限责任公司
13、南通市通顺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14、南通美利昌通宝船务有限公司
15、南通通茂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16、南通长青沙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17、南通通盛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18、南通宏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19、南通启亚船务有限公司
20、南通海通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21、华泰(南通)船务有限公司
22、南通五湖玻璃钢旅游船有限公司
23、南通江海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还有二楼,政田是做船用克林吊的,不是造船企业。
5. 南通船舶重工最新招聘
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熔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靖江:江苏新时代造船有限公司、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江苏新世纪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原靖江造船厂);
扬州: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太平洋集团)、扬州科进船业有限公司;
江阴: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江船厂有限公司
6. 南通船员招聘
是国企
南通中远海运船务/启东中远海运海工隶属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旗下中远海运重工的现代化大型国有企业。
专业从事海洋工程装备、船舶/非船产品设计建造和修理,是中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的开拓者,能为国际石油公司提供海洋工程装备设计、采购、建造和调试总包服务。
7. 江苏南通船厂招聘信息2020年
只要你技术过硬(就是水平还过得去),至少进工程队干活是没问题的,如果你的志向是做本工(即正式工)那可能会有点难度。
8. 南通副船长招聘信息
1. 所有进入限制航行水域的船舶实施报告管理。船舶在进港前24小时内由船长向南通市地方海事局营船港海事所进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船舶总吨位、实际吃水、装卸码头名称、装卸货种、装卸吨位等。
2. 船舶拟驶入限制航行水域前,应及时掌握限制航行水域水文、长江潮汐、拟停靠码头靠泊能力等信息,结合本船的型深、实际吃水等因素,合理选择进港时间,当拟通过水域水深等不能满足本船安全通行的条件时,必须采取选择安全水域停泊等候通过的措施,以防搁浅等事故的发生。
3. 由于限制航行水域水文条件复杂,船舶靠泊期间应切实采取安全有效的系泊或锚泊措施,落实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船员值班,防止发生船舶断缆、走锚、搁浅、倾覆等险情。
4. 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营船港闸引排水期间以及营船港闸开闸放船期间,禁止船舶进出港和港内移泊作业。
5. 限制航行水域内过驳设施、装卸单位以及船舶的停泊和作业不得影响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
6. 船舶超过限制航行标准或未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擅自驶入限制航行水域,海事管理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船舶进出港口或者责令停航,对责任船员给予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的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对船长记4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