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百多马力的船能拉几吨?
三百多马力的船能拉33吨,船体设计根据其工作水域、用途有所不同。依据普通、平均设计:300T船体长41.5m,宽8m,高2m左右,船体用铁板量约1080m^2,隔仓密封板约120m^2,共33吨。龙体骨架约170m重44吨,上架及动力设备共16.5吨,船体总重量约93吨。
空载吃水约40㎝,载重吃水约130㎝。
船舶的吨位和它的马力没有必然联系,吨位只的是它的载重吨,马力就是它的主机开额定转速时的功率,一般情况下是吨位越大它的马力也越大.小渔船三百多马力一般是几百吨吧,我没开过,具体不是很清楚,希望可以帮得到你,谢謝大家支持
二、开船术语?
1、开头:船舶离开码头或在停泊地开航;
2、靠头:船舶靠码头或者抛锚停泊;
3、投水:船舶航行上水路;
4、归漕:船舶航行归正漕;
5、递飘:用小船递人物至大船;
6、打枪:船舶下滩时冲入回流而失正路;
7、打张:船舶上行时因动力不足船身外张而退;
8、挖舵:船尾在浅水或西流舵不灵;
9、泄舵:用舵内移(使船首向外船尾向内);
10、开尾:用舵外移(使船首向内船尾向外);
11、满舵:用舵向左或右摆足;
12、下尾:船舶掉头;
13、缩舵:缓移舵使船摆正亦称侧头;
14、闯沱:下水船舶闯过回流或平水地带;
15、钓钩:船舶被冲激而横困中流;
16、伸起:上水船舶将船身放正直;
17、榨旺:上水船舶乘势入旺;
18、露尾:船舶上滩后,且船尾已经过滩头入堰塘水中;
19、跑荡:船舶下滩抢入回流;
20、上架:船舶正在驶入滩头;
21、过架:船舶全身已走过滩口或浅险地带;
22、漂滩:因水在滩险烟没消失,船舶过滩不须绞滩;
23、扎水:滩凶流急,船舶不能航行,停泊以待适当水位,水势缓和方能开船;
24、困挡:船舶被流水困进沱或岸边;
25、抛河(盖渡):船舶由南岸过到北岸,或由北岸过到南岸;
26、盖过:即船舶过河不经过某处,而自某处之上首而行;
27、搁:船舶搁浅不能行动;
28、活:船舶由搁浅而浮并能行动;
29、飙:船舶航行速度最快。
三、船舶登记的流程有哪些
一、具备条件
当地市海事局辖区船舶。
二、申请主体
船舶所有权人。
三、提交材料
(1)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申请书;
(2)《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3)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适用于共有情况);
(4)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件或船舶拍卖文书和交接文件等),建造中的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
(5)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证明书(适用于原已登记过的船舶);
(6)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及其复印件;
(7)船舶技术资料及其复印件;
(8)4吋或5吋船舶照片5张(船头2张、船尾2张、侧面1张);
(9)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10)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申请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船舶所有人合法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委托办理);
(4)船舶建造合同,如建造合同中对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归属约定不明的,还应提交船舶建造合同各方共同签署的建造中船舶所有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
(5)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船舶技术资料,以及完成至少一个分段的证明(按分段方式建造的)或安放龙骨证明(按整体方式建造的);
(6)经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5张以上从不同角度拍摄且能反映船舶已建成部分整体状况的照片;
(7)船舶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
(一)申请书填写完整、规范,填写的内容与所附材料一致。
(二)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三)材料齐全、有效。
(四)申请人身份符合规定。
(五)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其他要求:
1.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齐全。
2.船舶名称经过核准。
3.对需移交档案的船舶,船舶登记档案符合相关要求。
(六)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遗失,持证人申请补发时,由船舶登记机关在发行覆盖范围与该船航行范围相适应的官方报纸上连续3天刊登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声明原发证书作废,最后一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予以补发,补发日期为实际签发日期。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