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馆项目财务情况(海洋馆项目财务情况说明)

江南官网app 2023-07-15 21:33 编辑:jing 264阅读

1. 海洋馆项目财务情况说明

海洋馆招全职、兼职、实习及志愿者员工。1. 海洋馆是一个大型的公共娱乐场所,需要招聘全职员工来管理维护设施和器材,负责日常营运和管理工作。2. 同时,海洋馆也需要招聘兼职员工来应对繁忙的旅游旺季或工作高峰,例如节假日、周末等时段。兼职员工通常也需要具备特定的岗位技能和工作经验。3. 为了强化海洋馆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提高公众及游客的环保意识与科普能力,海洋馆还需招募志愿者进行宣传介绍和简单的工作协助。不同的员工类型需求的岗位技能、工作经验、劳动保障水平、薪资福利等也存在差异,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招聘和管理。

2. 海洋馆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和改善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以及毗邻海域从事湿地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天然或者人工形成,常年或者季节性带有静止或者流动水体的地域,包括滨海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或者野生植物的原生地等人工湿地。本条例所称湿地资源是指湿地及依附湿地栖息、繁衍、生存的野生动物资源和红树林等植物资源。

第三条湿地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名录管理和分级分类保护的制度。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将湿地保护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湿地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湿地保护投入,并将湿地保护管理所需经费和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林业、海洋与渔业、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旅游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参与的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湿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湿地保护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等部门(以下统称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有关湿地的保护管理。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农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湿地保护的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湿地保护的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湿地保护相关工作。

第七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资源的义务,有权检举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保护规划与名录管理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开展湿地资源调查,科学编制全省湿地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湿地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是湿地保护、管理、利用等相关工作的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确需修改或者调整的,应当按照原编制和批准程序办理。

第九条湿地保护规划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并结合本行政区域湿地生态系统的实际状况,明确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目标、实施方案及主要措施。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依法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第十条湿地保护规划应当符合生态省建设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流域综合规划以及旅游、水产养殖、采砂等专项规划应当与湿地保护规划相互衔接,促进多规合一。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湿地资源调查结果,确定全省及设区的市、县(市、区)湿地保护面积总量,确保湿地保护面积总量不减少。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设区的市、县(市、区)湿地保护面积总量情况进行责任审计和考核。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湿地保护面积总量组织编制湿地保护名录。湿地保护名录应当定期通过政府网站和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布的湿地保护名录应当包括湿地保护面积总量,湿地的名称、类型、范围、管护责任单位等事项。湿地保护名录分为重要湿地名录和一般湿地名录。重要湿地名录包括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国家重要湿地名录和省重要湿地名录。

第十三条实行湿地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划入湿地生态红线的重要湿地及相关一般湿地,应当确保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退化。

第十四条下列湿地,应当列入省重要湿地名录:

(一)典型的自然湿地生态系统或者本省特有湿地类型的区域;

(二)定期栖息有五千只以上野生水禽,或者某一种(含亚种)野生水禽数量占全球总数的千分之一以上,或者全国该种群数量百分之五以上的野生水禽在此栖息度过终生或者生活史中某一阶段的湿地;

(三)定期栖息某一依赖湿地的非鸟类动物物种或者亚种的个体数量占全球该种群数量的千分之五以上的湿地;

(四)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集中分布的湿地,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鸟类的主要繁殖地、栖息地,以及迁徙路线上的主要停歇地、越冬地;(五)对水生动物的洄游、繁殖有典型或者重要意义的湿地;

(六)支持特有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的湿地;

(七)处于六江两溪(闽江、九龙江、汀江、晋江、敖江、龙江和木兰溪、交溪)江河源头及其他重要水源地的湿地;

(八)库容五千万立方米以上水库,并适宜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或者野生植物生长,面积原则上不小于六百公顷的湿地。

第十五条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的名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省重要湿地名录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省湿地保护规划编制,经征求湿地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一般湿地名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报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湿地保护的需要和湿地资源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湿地保护名录。

第十六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湿地保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因湿地保护和管理致使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就湿地的保护与利用、生态效益补偿等问题与相关权利人协商,依法给予补偿;对其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还应当作出妥善安排。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章保护措施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湿地的周边设立保护标志,标示区界,标明湿地类型、保护级别和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湿地保护标志。

第十九条具备设立自然保护区条件的重要湿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鼓励其他重要湿地通过建立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形式进行保护,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资金、项目安排上给予扶持。利用湿地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利风景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具备国家湿地公园设立条件的湿地,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

第二十一条面积在二十公顷以上,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五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湿地,可以申请设立省级湿地公园:

(一)具有独特的湿地自然景观和较高历史文化价值;

(二)湿地生态系统在本省范围内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三)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具有重要或者特殊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价值。省级湿地公园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命名。省级湿地公园认定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设区的市、县(市、区)可以根据湿地保护需要,设立本级湿地公园。新建湿地公园边界四至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不得重合或者交叉。

第二十二条设立湿地公园,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实行分区管理,根据湿地的生态功能,划定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在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内,除开展湿地资源保护、监测、培育和修复等必要活动外,不得进行与湿地保护无关的其他活动。湿地公园的宣教展示活动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要求。

第二十三条面积在八公顷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湿地,可以设立湿地保护小区:

(一)湿地生态区位比较重要;

(二)湿地生态系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三)受保护的野生生物物种集中分布。湿地保护小区范围和界线的划定方案,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第二十四条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经批准设立后,其性质、名称、范围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由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二十五条未设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的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湿地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持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防止湿地生态功能退化。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建设必要的人工湿地,增加湿地面积。

第二十六条进行湿地保护相关建设活动,应当按照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湿地保护方案实施,维持湿地区域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不得建设任何破坏或者影响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破坏自然景观和地质遗址、污染环境的工程设施。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资金补助、委托管理、社区共管、定向援助、产业转移等方式,加强湿地保护与建设。对退化的湿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生态补水、封育、禁牧、限牧、退耕、截污、恢复植被、生态移民等措施,进行重建或者修复改造,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第二十八条恢复或者建设湿地,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湿地保护的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自然方法或者环保的材料和工艺,维护湿地生态功能。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利部门在制定水资源利用规划和调度水资源时,应当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保障湿地的生态功能。

第三十条在湿地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向湿地及周边区域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堆放、倾倒固体废物;

(二)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

(三)采用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

(四)毁坏湿地保护及监测设施;

(五)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未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湿地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一)采矿、采砂(石)、取土、揭取草皮或者修筑设施;

(二)排放湿地蓄水,截断湿地与外围的水系联系;

(三)放牧、烧荒、砍伐林木;

(四)猎捕、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捡拾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鸟卵;

(五)引进外来物种;

(六)其他依法未经批准不得实施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凡是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天然湿地,禁止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三十三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省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或者改变其用途。因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省重要湿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按照占补平衡、先补后占的原则,在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就近指定的地点恢复同等面积和功能的湿地。因省以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需占用一般湿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属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情形,确需占用湿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论证通过,并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涉及占用重要湿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有关机关应当在批准前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省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湿地的保护。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占用湿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包括湿地生态功能影响评价。

第三十五条沿海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红树林的保护和科学研究,并采取措施,有效治理互花米草等外来有害物种,恢复红树林功能。禁止在湿地内非法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或者以其他方式毁坏红树林。红树林的人工种植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因科学研究、医药或者更新、改造、抚育等需要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

第三十六条在湿地内从事生产经营、旅游、科研教育等活动,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维护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不得影响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和超出湿地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给野生动植物物种造成破坏性损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海洋与渔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引导湿地周边区域居民发展生态农业,指导农业、渔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防止湿地面积减少和湿地生态环境污染。对农用薄膜、农药容器、捕捞网具等不可降解或者难以腐烂的废弃物,使用者应当及时清除或者回收。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湿地保护规划实施执行情况,加强对湿地保护管理的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和指导湿地管护责任单位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湿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湿地保护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湿地资源监测网络,开展湿地动态监测,及时更新湿地资源数据信息。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湿地资源保护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发布湿地资源状况公报。

第三十九条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成立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对湿地保护规划和名录编制、资源评估、生态修复,以及在湿地范围内开展保护和利用等活动提供技术咨询及评审意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由林业、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农业、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以及气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政府网站应当将湿地保护纳入公益宣传内容,播放或者刊登湿地宣传的公益广告,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学校应当将湿地保护知识教育纳入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内容,提高学生的湿地保护意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指导。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管理的科学研究,应用推广研究成果,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及科技人员开展湿地保护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鼓励开展湿地保护的国内外交流合作。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对社会公众举报的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处,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经调查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湿地执法协作机制,根据湿地保护工作需要,组织、协调林业、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水利、农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实行湿地保护联合执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志愿者参与湿地保护工作,为志愿服务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四十四条湿地管护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对所管辖湿地内的建设项目、生产经营项目及其他利用湿地资源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湿地保护执法工作。

第四十五条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湿地污染或者破坏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并向有关湿地管护责任单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变更湿地保护规划或者未落实湿地保护面积总量控制制度的;

(二)违法批准占用湿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申请的;

(三)未依法采取湿地保护措施或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擅自使用省级湿地公园名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修复,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湿地及周边区域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堆放、倾倒固体废物的;

(二)擅自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的;

(三)非法采矿、采砂(石)、取土造成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破坏的;

(四)擅自排放湿地蓄水,截断湿地与外围的水系联系的;

(五)擅自放牧、烧荒或者砍伐树木的;

(六)破坏野生动物的重要繁殖区及栖息地的;

(七)采取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的;

(八)擅自移植、采伐红树林的。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

(一)非法揭取草皮的,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二)破坏鱼类等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的,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三)捡拾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鸟卵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引进外来物种造成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破坏的,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五)毁坏湿地保护及监测设施的,按设施实际受损价值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批准占用省重要湿地或者改变其用途,未开展恢复建设工作的,由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建;逾期不补建的,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代为补建,所需费用由占用湿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单位承担,并处所需补建费用的一倍至三倍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擅自采摘红树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未及时清除或者回收农用薄膜、农药容器、捕捞网具等不可降解或者难以腐烂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湿地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湿地保护名录应当在本条例施行后三个月内向社会公布。第五十四条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3. 海洋馆盈利模式

海洋王国一年的营收主要包括门票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二大类,19年属正常经营年份,可按每天平均入园人数5K,每人平均消费30元进行估算,2019年估算营收约为6个亿,准确的营收数量那是企业商业机密了。

4. 海洋馆工程项目介绍

三亚湾新城区位于中心城区三亚机场南部,由西向东,包括海坡区、海坡沿海单元和体育公园单元(局部)。

规划范围规划西至御海路,北至海榆西线,东至凤翔路,南至桃源河,总面积约176.27公顷。

5. 海洋馆的成本分析

海洋馆的海水来自:人工海水;海底取水;直接购买外海的优质海水。

1、人工海水

许多海洋馆建在内陆城市,没有天然海水可用。按照海水所含各种矿物质的比例,将氯化钠、硫酸镁、氯化钾以及20至40种微量元素混合在一起制成“人工海盐”,配上淡水即可。内陆海洋馆的后台,都有复杂的过滤设备,以将自来水中的尘埃、铁锈、泥沙等杂质以及氯气去除,并加入臭氧进行杀菌消毒,才能加入人工海盐、配置海水。

2、海底取水

可以在海底铺设管道,抽取海里的天然海水。海面附近的浮游生物和漂浮杂质比较多,不如深层的水质洁净。海底取水的成本很高。

3、直接购买外海的优质海水

专门租船运水费用太高,但有些货船载货前往外海小岛后,返航时会在压载水舱中装入海水,以保持船的稳性。等货船回到港口,海洋馆即可运用压载水。

6. 海洋馆盈利

在各大动物园、海洋馆中,海豚表演都是一项极为火爆的活动,也是各大场馆的压轴项目。在节目中,海豚展现出动物中罕见的智商和各种高难度的动作,轻易就能博得满堂喝彩。但大家知道,这些表演用的海豚,是从哪里来的吗?

答案有两个,一个是海洋馆、动物园间的海豚们相互繁育得出,一个是买别人野生捕获的。而我们知道,在非自然环境中,海豚的生育是非常缓慢的,根本不够各种活动的展出或使用,那大量的海豚从哪里来呢?当然只剩下野生捕获了。

而野生捕获的海豚,并非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出海后看见一只海豚就捞它上船然后回家——这是要亏本的。在渔民看来,如果要实现最高利润的话,那只有一个方法——围猎。

在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纪录长片”《海豚湾》中,就为我们呈现出日本人是怎么对海豚进行围猎-屠杀-贩卖的。

日本和歌山县太地町本身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渔村,即使在日本,也很少人知道它的存在,但在2009年它却在世界出了骂名。由于这里是海豚们迁徙的必经之地,所以它竟在日本人的手中,变成了一个海豚屠杀场——每年有上万只海豚会经过这片海域,但很多却再也没有回家。

太地町是全球海洋公园和海豚水下项目的最大供应商,当地的“捕豚季”长达六个多月,由九月份至翌年三月份止,在这个臭名昭著“捕豚季”中,每年都有超过两万只海豚在日本被“合法捕杀”。

日本的渔民非常“聪明”,他们知道海豚的听觉非常敏锐,所以会用钢管插入外海中进行敲打,令海豚陷入惊慌失措的状态并迫使筋疲力竭的海豚进内湾,等觉得可以“收网”后再以渔网封锁……

第二天,在渔民和海洋馆中两边走动的商人来了,他们是来挑选海豚的,遇到“品相”好的——往往是指宽吻海豚,就会花上十万美元买下,再高价售予世界各地的水族馆。而一只海豚,每年能给海洋馆、动物园带来的经济效益可达到上百万美元。

而被挑剩下的海豚,则没有那么“幸运”了,因为大家知道,人类并不是很喜欢看它,所以等待它们的,是无法逃脱的诛杀厄运。

可能你会觉得,渔民们不是已经从售出的海豚中获利了吗?那么剩下的品相不良者,应该没有什么商业价值才对。如果你是这样想的话,那说明你太高估日本人了。

即使从客观上说,海豚肉并不好吃,售价甚至没有鲸鱼肉高,跟活体海豚动辄上万美元更不可同日而语,但看着被挑剩的80%的海豚要被这样“浪费”掉,太地町的渔民们觉得还是要再次利用一下,于是便举起了屠刀,以金属条刺穿海豚的脊柱,使其失血、窒息、死亡。

7. 海洋馆项目财务情况说明书

帮你找了几份,以下就是事迹报告的典型格式,以及事迹的方方面面。首先从政治上谈起,其次谈具体事迹,最后总结应该上升到政治高度,或者人格高度上去。 1 李婧同学事迹材料 李婧,女,1985年5月出生,担任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02商英(4)班团支书,院学生会秘书处负责人。入校以来,她严格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平时她能够妥善处理好班级工作与学生会工作之间的关系,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一、思想积极要求上进,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该生平时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且努力践行“三个代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修养。她思想健康、活跃,常常能提出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班级团支书,她认真组织好每周三下午的政治学习,而且能积极调动大家的思想,引导非团员积极向团组织靠拢,做好优秀团员向党组织推荐工作,该生已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团干”。入校后该生就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处处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 二、认真学习,努力工作 在工作上,她能做到一丝不苟,认真踏实,从不假公济私,决不利用学生会的职权为班级谋利益。平时努力做好学生会及各班级干部每个月的考核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考勤工作,起草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该生不仅能积极完成好部门的工作,也能积极主动的协助其它部门做好工作,而且从不拖拉,一直都是以“今日事,今日毕”的原则去做每一件事,作为班干及学生会干部,具有二重身份,在班级和学生会之间难免会引起一些矛盾冲突,她总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做到学生会、班级工作两不误。 在学习上,她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入校以来都是以综合名次第一的好成绩获得院一等奖学金的奖励。在英语口语学习上,她自信、大方,一直以来,她都是外教的好助手,并多次参加学校的外事活动,从中不断提高自己的英语口语水平。 三、生活朴素,乐于助人 在班级里,李婧是一名模范班干,和同学相处的十分融洽,同学们都很喜欢她,信任她。平时她也注意工作方法,比如晚自习,有时候大家讲话,她便让讲话的人管纪律,让她们也尝尝当班委的滋味。该生能积极带头能加学校的各项活动,集体荣誉感较强。平时,李婧同学养成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她不但能够真诚的指出同学的错误缺点,也能够正确的对待同学的批评和意见。面对同学的误解,她总是一笑而过,不会因为同学的误解和批评而耿耿于怀,而是诚恳的接受,从而不断的提高自己。在生活上她也十分俭朴,从不铺张浪费,也从不乱花一分钱。但是,只要哪个同学在生活上遇到了困难,她都能力尽所能的帮助解决。 李婧同学身上体现了一名莘莘学子良好的道德品质,一种为国学习的思想态度,一种身体力行的工作作风,体现了一名当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基本素养。在学生心目中,她无疑是一面旗帜,一个众人瞩目的学习榜样,她应当是一名当之无愧的优秀学生会干部。 2 周芳云同学于2002年9月进入上海金融学院学习。时光如梭,转眼三年逝去,在此期间,她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但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我可能取得了些许微不足道的成绩,但这与学校的重视,党组织的关怀,老师的帮助,同学的支持是分不开的。”在老师同学眼中的她是一个开朗、活泼、大方、学习成绩优秀、工作出色的学生。她进校以来各方面表现突出,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靠拢党组织,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学习勤奋,自觉性强,各科成绩优秀,四学期内分别获得三次一等人民奖学金、一次二等奖学金,并获得其他专项奖学金。她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兴趣广泛,爱好体育、棋类、写作等。先后担任班团支部书记、班长,院团委社会实践部副部长、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队长等职务。作为学生干部,她善于思考、认真踏实。在组织校内外活动时,能以身作则,体现了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同时她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活动中都有上佳表现,曾获得多项荣誉称号。具体如下: 在思想政治上,她迫切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为我院努力工作有强烈的使命感。在校期间,她或是通过院党校学习、或是加入了邓小平理论研究会、或是通过学校开设的德育课程,或是自己查阅有关文献书籍,努力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并且利用它不断深刻的剖析自己,修正自己思想认识偏差的地方,从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带动周围同学努力学习掌握专业知识,积极努力工作。她坚信中国共产党是最伟大、最先进的党派,不断增加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在“五四”表彰大会代表优秀团干部发言中,她对于共和国的开国元勋陈毅同志在其《六十三岁生日述怀》的诗中写到的话“我是一党员,更应献至诚。个人太渺小,党群才万能。念我数十年,庸碌愧声闻。今后几时期,正路在遵循。’何况我呼?”留下深刻的印象,体现了她能够时刻端正入党动机,树立科学的三观,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此外,她还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或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给年逾耄耋的老人让座,搀扶盲人同志过马路,虽然这也许都是一些小事,但她认为万丈高楼平地起,应从点滴的基础开始做起。学习、工作的压力比较大,但是她愈加珍惜时间,学习之余从来不吝啬帮助同学,因为他认为帮助别人也是在健全自己人格。通过她的不断努力,现已被会计系党总支确定为建党对象,近期将通过组织审批。 在学习上,她系统地学习掌握了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在校期间,她学习努力,严格要求自己学好会计领域的各项专业知识及金融相关基础知识,并不断提高实际动手能力,取得了优秀的成绩,获得了三次一等人民奖学金,一次二等人民奖学金,以及专项安盛教育奖学金三等一次。 此外,为拓展自己的知识面,她还坚持参加了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文凭的自学考试,参加银行金融知识等的学习班。她还掌握了英语听、说、读、写的基本技能,顺利通过全国英语四级考试。通过了对计算机基础知识的学习、办公自动化操作的实训及ERP财务系统的学习,还通过了珠算四级考试。 在社会工作上,周芳云同学曾担任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院社会实践部副部长及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队长等职务。 在工作中,她带领的志愿者服务总队起到了先锋带头作用,配合院“素质拓展计划”开展,为更多的同学提供了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服务的机会,在学校与社会之间架起了桥梁。她还与各系部联合开展志愿者活动成果展、交流会等,在校园中营造一种志愿服务的良好气氛。也让同学积极参与其中,为中国志愿者服务队伍的壮大做出自己的贡献。而今志愿者活动的一天天壮大,管理愈加完善,这学期在团委老师的支持下,成立了院志愿者服务总队,并且任命周芳云同学为院志愿者服务总队的队长。 她在对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管理中,首先制定了我院志愿者活动开展的规章制度,引导院及各系志愿者活动规范化开展,此外她还联系社会上的单位、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使我院的志愿者活动更加丰富、更能体现大学生的特色及风采。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由她带领的愿者服务队伍参加了“世界扶贫大会”志愿者服务队、上海科技馆、海洋馆志愿者服务队、上海2010年世博会志愿者服务队、赴浦东新区团委挂职学习志愿者服务等社会品牌志愿服务队伍。作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主力军的当代大学生,她配合上海市世博会筹办办公室、上海市教委等组织我院志愿者参加“迎世博、学双语、推广普通话”志愿者服务队伍,在曹路镇等在农村开设语言课程,辅导他们学习语言。 此外她还与曹路镇政府、曹路各个村委小区等联系开展各项志愿者活动,在阳光苑“阳光驿站”建立长期服务计划,在小区开展各种金融知识宣传、开设 “爱心小学”、曹路镇政府干部英语班等,协助社区工作的开展。得到了社区居民和各村村民们的热烈欢迎,也受到了曹路镇领导们的肯定。并且在曹路镇首次科技节活动中,由于她组织策划活动细节,加上全体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使志愿者服务总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我院有三个志愿者服务项目在曹路镇开展,并且都取得优秀的成果,特别是我院在曹路镇联合村开展的“外来青年”辅导夜校,作为上海市首次试点活动,得到了浦东新区团委的广泛关注,新区组织部部长亲自参加了揭牌仪式,并多次进行视察。活动开设计算机、英语、农村医疗健康、以及教育部规定的高中相关课程,得到外来青年的广泛欢迎,并已使外来务工青顺利完成了第一期计算机课程的考试。在今年计划中她还准备向周边地区辐射开展活动,真正做到大学生“三下乡”协助开展农村工作的目的。也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到志愿者服务的队伍中来。在她的努力下,也使各个系的志愿者活动取得了巨大成就。 作为社会实践部副部长,她参加策划、组织院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在2004年院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开展中,作为实践部的主要负责人,从实践项目、个人实践两方面进行调查管理,负责我院曹路镇“三下乡”服务的三个重点项目及带领院34名同学参加曹路镇政府的挂职锻炼。并参加2004年社会实践材料的汇编,为我院团委获得“上海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最佳组织奖”做出贡献。 在班级工作中,她配合系部、辅导员的各项工作,在老师与同学之间起到纽带的作用,热心帮助同学们解决生活上学习上的困难,负责班级工作规划及活动的开展,她带领班委积极组织各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她所在班级的团学活动,曾获得院“优秀组织奖”、“团学活动二等奖”等荣誉;在军训期间,作为班长她带领班上同学与烈日奋斗,展现大学生的风采,在军训汇演中她所在班级获得院军训综合评比第二名;她组织并参加的会计系“智力大考场”活动中获得“最佳组织奖”。得到辅导员和系部老师的认可。 努力的工作实践,不错的工作成果,使她获得了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 “社会活动一等奖”两次等荣誉。 在个人实践方面,她利用寒暑假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于2003年的暑期她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金融个人理财中心实习,主要学习抵押贷款、存款证明开据、银证转账、银证通的办理、电话银行开户等个人理财服务。将所学金融知识运用到实际,实践期间得到银行老师的一致好评。 于2004年暑期,她在上海市浦东曹路镇团委挂职团委书记助理,统筹管理镇团委的暑期工作。挂职期间,她组织曹路镇青少年暑期工作,给曹路镇青少年设计了一个健康、而有意义的暑期,参与了农村增产、致富点子等小册子的编写,作为村民学校的教材,为农村建设献计献策,另外还参加了个项目得开展,并负责绿化建设蚯蚓垃圾处理试验项目的财务规划,该项目还在延续开展。另外她作为“奉献青春的智慧”三下乡服务团的负责人,策划、领导活动的开展,整理实践的成果。在社会实践成果答辩中得到了各指导老师和领导的肯定。获得了“上海市2004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项目”。 在不同的实践工作中,使得她各方面都得到了锻炼,培养了她实践动手能力及社交能力,使她从幻想到实干、从生涩到娴熟、从慌乱到从容。而优秀的工作表现,使她获得2004年“上海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院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2003年“会计系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的荣誉。 在生活中,作为学生干部她积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所在寝室关系融洽,互相关心,共同努力,曾获得“寝室美化大赛优秀奖”。 两年多的大学生活,她不断努力进取,在思想、学习、工作、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3 张晓静同学系工商管理系02秋秘书班学生。现任工商管理系学生会主席,02秋秘书班班长。自入学以来,她一直从事多项学生干部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同学中有着很高的威信和广泛的影响。张晓静同学是一位各方面都全面发展的同学,她不仅在学生干部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政治思想、学习成绩、学术科技、社团工作、文体等多方面都有突出成绩。 一.在政治思想方面,张晓静同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平日的生活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我党的指导理论和思想。并且将这些理论理解与平日的实践结合,在思想和行动上严格要求自己。早在高中的时候张晓静同学便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进入大学后她再次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有质量的思想汇报。被评为入党积极分子,并被评为24期党校“优秀学员”。她每学期都参加校邓研会,积极参加各类党的理论知识的讲座,并定期发表学习心得。在对党的认识更加深刻的同时,她对自己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不断加强自身素养的同时,做好各项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2003年12月,张晓静同学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之后,她时时刻刻以一名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并积极朝更高的方向努力,在同学中发挥着重要的模范先锋作用。 二.在社会工作方面,张晓静同学自入学以来从事过多项学生干部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从班级工作、系级工作、社团工作三方面做如下综述: 首先,是班级工作方面:自入学以来,便一直担任02秋秘书班班长至今。在做好班级的常规工作的同时,能对整个班级的长期发展做长期的规划,制定长期发展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在她的带领下和全班同学的共同努力下,02秋秘书班被评为院“先进集体”,“红旗团支部”,并在学校的多项活动中取得突出的成绩和深远的影响。这在以往历届秘书班中是少见的,是开了先河的。刚入学的时候,班中许多同学都对自己进入秘书这个似乎并非我们学校的主要专业而感到沮丧,甚至有些同学都觉得进入秘书班是很不光彩的。张晓静同学在感受到大家的这一情绪的时候,及时在入学初大家最迷茫的那段时间,邀请相关专业指导老师给同学们分析例年学校就业率、秘书专业在社会工作中的特长等等;她还邀请了历届的学长学姐们与全班同学开展交流会,让他们谈自己进入大学对专业认识的转变等等。这一系列的交流活动使02秋秘书班的同学能够在入学以后,正确认识本专业及时走出灰暗的心境,有一个及时的思想转变、状态调整,重塑每位同学的信心,使全班同学及时以积极的面貌投身于大学的学习生活中。这对整个班级以后的发展起到了置关重要的作用。在2003年与校团委、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的团日活动中,张晓静同学积极带动全班同学的积极能动性,与计算机2班班委积极协商密切配合,使这两个班级的联谊在那次校方的团日交流活动中分别荣获“团日活动一等奖”。在那个现在已经变成一片绿草坪的体育室里,100多位同学围圈而坐,尽情挥舞着手中的荧光棒,一起谱写大学生活里又一美丽的瞬间…在军训期间,张晓静同学积极认真的态度给教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几乎每天她都会被叫出队列为大家做动作示范,起到了模范先锋的作用。在她的影响下,02秋秘书班虽然是女生占了全班人数的3/4的班级,但是依然在军训中获得了领导一致的好评,荣获三等奖。军训会操前预演的那天,由于女生居多,在烈日下秘书班倒下了多名同学,张晓静同学护送同学去医务室,忙前跑后,后来自己也在医务室累倒了被送往医院。在她的感染和全班同学的共同努力下,02秋秘书班在第二天的军训会操中,虽然人数变少女生居多,但是当最后02秋秘书班走过主席台前全场响起了一片响亮的掌声,荣获三等奖。入学以后,她积极带动全班同学开展学习党的理论的学习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目前02秋秘书班已有4名预备党员,一名正式党员。在平日的工作中,她细心周到,关心顾及他人的感受,能首先站在同学的立场考虑问题,能及时地与同学交流并将同学的情况与辅导员做及时的汇报。目前02秋秘书班是毕业班,她也积极的做好毕业班的工作,及时传达各类消息到每位同学那里。她的班长工作出色有成效。张晓静同学在班中有很高的威信,每学期的班干部换届选举她的得票总是遥遥领先的。 再者,是系级工作方面:张晓静同学的工作成绩是突出显著的。尤其是在秘书专业从国贸系转到工商管理系的大二的那个学年开始,新系成立,02秋秘书班成了大二唯一的一个班级,成了新系发展的骨干力量。张晓静同学在创立新的学生会、制定新的相关制度等使新系工作走上正轨的这条路上付出了巨大而艰辛的努力。万事开头难,从无到有,到今天已逐渐走向成熟的工商管理系,张晓静同学的工作成绩是异常突出的。大一第二学期张晓静同学便担任国贸系社团部副部长一职,那段时间她便已留心学生会工作的细则,做学生干部的要求等。自新系成立后她便担任系学生会主席至今,在大二的第一学期还兼任了系的社团部部长。新系成立初,学生干部人手衔接方面出现危机。张晓静同学带动02秋秘书班同学的工作积极性,在原先国贸系任各部干事或副部长的同学中选择有工作经验有能力的同学一起为新系的工作共同努力。于是02秋秘书班就出现了有9名同学在系团总支、学生会担任部长工作,成了这个新系的骨干力量,共同在这条艰辛的路上并肩作战。目前秘书专业又转到人文艺术系,他们又在新的路上开始了新的征程。张晓静同学有很强的组织策划工作能力,办事有效率,有创新意识,并善于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这两年多担任学生干部的实践,也更深刻地了解了管理的诸多方面,并培养了自己较强的责任感和工作能力。最难能可贵的是:在多项大型活动中,她均能做到组织策划并积极参加。比如她组织策划大型社团活动“广告饕餮之夜”并担任主持人;组织策划工管系“双语节”并参加“海的女儿”一剧演出,获“最佳人气演员奖”,所在剧组获得“最佳组织奖”;组织策划“校园K歌之王”大赛,取得圆满的成功;组织策划“地铁站志愿者”活动,获得校方的一致好评;首届创业计划大赛工管系获得“最佳组织奖”;组织策划并参与工商管理系三对三篮球赛并获得“季军”等等一系列的活动。不仅以一个主办者的身份去衡量一个活动,同时也从一个参与者的角度去看待。这对整个活动的总结以及以后活动的开展起到了良好的改进推动作用。张晓静在系级工作的开展中取得了老师和同学的一致好评,并在学生干部中起到了模范先锋的领头羊作用。在从无到有的新系学生工作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003年9月荣获社会活动奖一次。 2004年9月荣获系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2004年10月荣获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最后,是社团工作方面:张晓静同学在从事多项社团工作的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02-03学年第二学期担任国贸系社团部副部长,校社团部信息中心干事;03-04学年第一学期担任工商管理系社团部部长,校社团部信息中心主任。在03年5月结合本专业特色发起并成立“公关礼仪协会”,并担任协会会长,现担任协会秘书长。所在协会在2003年校社团巡礼中获得“优秀社团”。在任系社团部部长时,积极做好社团管理工作,结合本系发展总方向,给予社团活动的发展以总的指导。由于参与校系两级社团工作的原因,张晓静同学不仅本身对社团工作的认识与管理有深刻的了解,更对整个系所管辖的三个社团的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在她的努力下,工商管理系的社团活动得到了校方的肯定,她自己本人的社团工作也受到了一致好评。任职期间:系所辖的三个社团都获得了显著的成绩:“书画协会”获得“十佳社团”;“星点文学社”获得在04年社团表彰中“最佳编辑奖”;系所辖并由她发起成立的“公关礼仪协会”在校社团巡礼中获得“优秀社团”。张晓静同学本人也在04年社团工作表彰中荣获院“优秀社团干部”称号。 三.学习成绩方面:最难能可贵的是,张晓静同学虽然自入学以来,身兼数职,从事多项学生干部工作。但是却一直能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连续获得人民奖学金。在02―03学年第一学期她获得人民奖学金三等奖; 02―03学年第二学期获人民奖学金一等奖; 03―04学年第一学期获人民奖学金一等奖; 03―04学年第二学期获人民奖学金一等奖。 四.学术科技及发表文章方面:在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张晓静同学积极参加组建团队“全身宝猪油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言人和撰稿人,最终在决赛中获得“亚军”,并给每位评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为工商管理系的学生会主席,在那次大赛中她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的安排并带头参与,所在系也在此次大赛中获得最佳组织奖。获奖作品还被推荐参加曹路镇科技节和全国创业计划大赛上海的审评。03年1月张晓静同学代表全校在校生在03春毕业典礼上发言。发言稿亦在校报刊登发表。 五.体育方面:自入学以来,张晓静同学是一个各方面都全面发展的学生。她自入学以来连续两年都参加校运会并获奖。在02―03年校运会,获得女子800m全校第二名;在03―04年校运会,她荣获女子800m全校第四名,女子4*100m全校第三名,并被推荐代表学校参加在松江大学城举办的大学生冬季长跑。在03―04学年第二学期她参加了工商管理系三对三篮球赛并获得季军。 六.文娱方面:生活中张晓静同学是个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同学。平时参 与校园文娱活动也是较为丰富的。她在02―03学年第一学期参加国贸系中外名曲欣赏会获“鼓励奖”;在02―03学年第二学期参加国贸系中外名曲欣赏会获二等奖;03―04学年第二学期参加工商系双语节海的女儿演出获“最佳人气演员”奖;03―04学年第二学期策划并担任大型社团活动广告饕餮之夜的主持人。她还多次担任各类大型文娱竞赛类活动的评委。 七.社会实践及志愿者方面:张晓静同学每学期的社会实践都获得班中一等或二等奖。在03―04学年第二学期她代表本系参加曹路镇与上海金融学院的贴春联活动获得班级一等奖并推荐校团委评奖。每学期她都积极参与接新生的志愿者活动。地铁站的志愿者活动她不仅积极策划还主动参与到活动中去。 八.所在寝室卫生及参与评比情况方面:自入学以来,张晓静同学便担任寝室长。所在寝室卫生情况优秀,连续两年在校寝室美化大赛中获奖。2003年在系寝室美化大赛中获得“特色寝室”奖; 2003年在校寝室美化大赛中获得“优秀寝室”奖;2004年在校寝室美化大赛中获得“优秀寝室”奖。 九.综合奖项:张晓静同学是一个全面发展的学生。自入学以来的两年她连续获得校“优秀团员”称号两次,并在03―04学年第二学期获得“爱建奖学金三等奖”。 以上便是张晓静同学在各方面表现的综述。张晓静同学是一名全面发展的优秀的学生干部。在她即将从这个学校毕业的这一年,她愈加珍惜在学校的生活,她留恋这个学院,感谢每一个在她大学生活中出现过的人,尤其对于自己从事学生干部的经历将是她一辈子受用的宝贵财富。为此,她感谢,感激,也为此,她会更加努力! 并附一份申报材料的格式,可能不太符合优秀班干部,不过这个格式是很合适的: 优秀团干部申报材料-- XXX,96年8月毕业,98年8月调入三中担任三中小学四个班的体育课教学工作,兼任三中团总支书记至今,勤于学习、勤奋工作、努力钻研、不断进取,在体育教学、研制教具、撰写教学论文等方面取得较大的成绩。 一、认真学习理论,提高思想认识 XXX在思想意识中有积极向上、要求进步的动机,能主动、自觉地向党组织靠拢。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发展中的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所从事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有益的活动。在政治理论的学习中,认真听讲,深入思考,讨论中敢于大胆陈述自己的所思所想,谈感受,谈心得,目的是想通过交流获得更多的信息,以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帮助自己进步,使自己成长为一个能跟上时代步伐、符合时代需要的社会成员。自觉遵纪守法,积极维护民族团结。 工作中任劳任怨,尽职尽责,顾全大局。教学中教态端正,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教学观指导自己的教学工作;有正确的学生观,用自己对学生的爱,营得学生对自己的敬,努力实现着教书育人的宗旨。敬业爱岗,将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做为自己的行为准绳;为人诚实,乐于助人;严以律已,宽以待人。 二、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教学水平 教学工作中,遵循着传授文化科学知识、教学生做人、培养学生能力的目标,努力贯彻教育心理学原理,分析、研究学生的心理特征和年龄特征,进行符合学生实际的课堂教学。教学中教法灵活,以丰富的教学经验努力把握好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使体育课生动、有趣,成为学生们特别喜爱的一门课。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还注重引导学生从"学会"到"会学",进行学法的逐步渗透,将"教"变为"引导",使"学"成为"乐趣",从而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质量,也培养了学生的学习能力。教学中,能充分利用教学仪器,并不断向学生介绍最新的科技动态,通过师生间的交流,使学生获得极丰富的知识信息,开发了学生潜在的能力。教学之余,钻研教材,制作教具;放弃节假日,进行足球和田径训练;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最有利的条件,服务于教学。在自己钻研的同时,也带动周围的同事,共同商讨,积极参与,动手制作,都获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勤奋学习、勤奋工作 不懂就问,不会就学,这是余刚工作的一大特色。初任体育时,只要县、州级举办的体育教师培训活动,他都积极要求参加;在平时的业余时间内,他认真

8. 海洋馆项目财务情况说明范文

是的,2023年龙凤山庄伊川海洋馆需要门票。1. 这是因为除了基础建设、维护等必要费用,海洋馆还需要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购买海洋馆运营所需的各种资源,需要收取门票以维持正常运营。2. 此外,收取门票也有益于营造一个优质的旅游环境,可以提高游客的满意度和消费体验。因此,虽然收取门票可能会增加游客的花费,但通过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内容,游客可以在海洋馆中获得更有价值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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