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能运用实际例子(海洋能运用实际例子嘛)

江南官网app 2023-07-12 11:17 编辑:jing 244阅读

1. 海洋能运用实际例子嘛

说大海是一个动物园,是因为大海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动物,海洋中的动物多样性十分丰富,宛如一个动物园。

1、海洋中有种类繁多的鱼类:

2、海洋中有海狮、海豹、鲸鱼等哺乳动物:

3、海洋中有水母、海葵、珊瑚等腔肠动物:

4、海洋中还有虾、蟹等节肢动物: 海洋中的除了各种各样的动物之外,还有丰富的海洋植物与微生物。

2. 海洋中可以利用的能源

温差能

海水温差能是指海洋表层海水和深层海水之间水温差的热能,是海洋能的一种重要形式。低纬度的海面水温较高,与深层冷水存在温度差,而储存着温差热能,其能量与温差的大小和水量成正比。

温差能的主要利用方式为发电,首次提出利用海水温差发电设想的是法国物理学家阿松瓦尔,1926年,阿松瓦尔的学生克劳德试验成功海水温差发电。1930年,克劳德在古巴海滨建造了世界上第一座海水温差发电站,获得了10kW的功率。

温差能利用的最大困难是温差大小,能量密度低,其效率仅有3%左右,而且换热面积大,建设费用高,各国仍在积极探索中。

盐差能

盐差能是指海水和淡水之间或两种含盐浓度不同的海水之间的化学电位差能,是以化学能形态出现的海洋能。主要存在与河海交接处。同时,淡水丰富地区的盐湖和地下盐矿也可以利用盐差能。盐差能是海洋能中能量密度最大的一种可再生能源。

波浪能

波浪能是指海洋便面波浪所具有动能和势能,是一种在风的作用下产生的、并以位能和动能的形式由短周期波储存的机械能。 波浪能主要用于发电,同时也可用于输送和抽运水、供暖、海水脱盐和制造氢气潮汐能

潮汐能指在涨潮和落潮过程中产生的势能。潮汐能的强度和潮头数量和落差有关。通常潮头落差大于3m的潮汐就具有产能利用价值。潮汐能主要用于发电。。

3. 海洋能利用形式有哪些

没人请,自己搬小板凳过来的,人生处处是惊喜,有很多发明都是与海洋动物们学习的!

这类叫做仿生学。

一、鱼

聪明的人们,看着鱼和海豚的形体发明了船与潜艇。

二、水母

人类仿照水母耳朵的结构和功能,设计了风暴预测仪,能今早对风暴做出预报,为航海业的安全有着重大意义。

三、蓝藻

人们看着蓝藻的不完全光合器,设计了仿生光解水的装置,以此获得大量的氧气。

4. 海洋能运用实际例子嘛为什么

1.海洋能够帮助我们呼吸

浮游植物是生活在海洋中的微小生物,他们就像植物一样,生产出地球上至少50%氧气。

就像陆地植物一样,它们含有叶绿素以捕获阳光,并利用光合作用将其转化为能量,同时产生氧气,并消耗二氧化碳。每年浮游植物都将大约10亿吨碳从大气转移到海洋之中。

2.海洋有助于气候调节

海洋吸收来自太阳的大量热量。美国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表示,“过去50年来地球上超过90%的变暖情况都发生在海洋中”。

这种太阳热量往往在赤道附近最为强烈,最接近地表的水变暖最多。然后海流会将热量传递到世界各地,往南、北两个方向抵达两极。随着表面海水受热蒸发,海水的盐含量提升,令其密度变大,导致海水下沉,使一些温暖的海水抵达更深的区域。

从表面到深处,海水的温度正在上升。

一些海流直接导致了特定的气候影响。其中一个例子是墨西哥湾海流,它将墨西哥湾的温暖水从大西洋带到欧洲。如果墨西哥湾海流中断,欧洲西部的大部分地区(包括英国、爱尔兰和法国)可能会变得更加寒冷。

3.海洋是重要的食物来源

鱼类每天都为全球数十亿的人口提供食物。它占全球动物蛋白消耗量的近16%。当然,海鲜不仅指鱼类,还包括了甲壳类动物和其他可食用海洋生物。一系列藻类和海洋植物也常被用于烹饪之中。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列出了海藻中含有的一些重要营养,如钠,钙,镁和碘。碘缺乏已被确定为儿童认知发育受损的“最普遍且最易于预防”的原因

4.海洋的生物多样性令人难以置信

海洋不仅仅是食物的来源,也是多种生物的家园。

5.海洋创造了数百万个就业机会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一份报告估计,到2030年海洋产业在全球范围内的雇佣人口超过4,000万人,其中最大就业份额可能是渔业部门,其次是旅游业。

海洋能够调节降雨和干旱,占地球水资源的97%,同时吸收二氧化碳,帮助保持碳循环的平衡。从食物到工作,海洋也是数十亿人的生命线。

5. 海洋能用途

晒盐,提取镁钙等微量元素,养育,淡化海水可饮用 海水制食盐

我国海盐生产发展很快,现在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盐田,盐田面积比建国初期有了大幅度增长。所生产的海盐质量也不断提高,品种越来越多。除原盐外,已投入批量生产的有洗涤盐、粉碎洗涤盐、精制盐、加碘盐、餐桌盐、肠衣盐、蛋黄盐和滩晒细盐,并在试制调味盐、饲畜用盐砖等。

海水变肥料

钾元素在海水中占第六位,共有600万亿吨。氯化钾,是我们从海水中提取的肥料。钾肥肥效快,易被植物吸收,不易流失。钾肥能使农作物茎秆长得强壮,防止倒伏,促进开花结实,增强抗寒、抗病虫害能力。海水中提钾主要用来制造钾肥。此外,钾在工业上可用于制造含钾玻璃,这种玻璃不易受化学药品腐蚀,常用于制造化学仪器和装饰品。钾还可以制造软皂,可用作洗涤剂。钾铝矾(明矾)可用作净水剂。

海水提溴

茫茫大海是化学元素溴的“故乡”,地球上99%以上的溴都在海水中,可谓源源溴素海中来。海水中溴含量约为65毫克/升,总量达100万亿吨。

  我国1967年开始用“空气吹出法”进行海水直接提溴,1968年获得成功。现在青岛、连云港、广西的北海等地相继建立了提溴工厂,进行试验生产。“树脂吸附法”海水提溴也于1972年试验成功。水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多组分水溶液。海水中各种元素都以一定的物理化学形态存在。在海水中铜的存在形式较为复杂,大部分是有机络合物形式存在的。在自由离子中仅有一小部分以二价正离子形式存在大部分都是以负离子络合物出现。所以自由铜离子仅占全部溶解铜的一小部分。海水中有含量极为丰富的钠,但其化学行为非常简单,它几乎全部以Na+离子形式存在。

海水中的溶解有机物十分复杂,主要是一种叫做“海洋腐殖质”的物质,它的性质与土壤中植被分解生成的腐殖酸和富敏酸类似。海洋腐殖质的分子结构还没有完全确定,但是它与金属能形成强络合物。

6. 海洋可以

陆地已全部被人类占有,海洋和宇宙空间是两个待开发的领域。比较来说,海洋对人类活动更为现实一些。事实上,人们在海洋空间利用方面已做了不少工作,如围海造地、滩涂利用、浅海养殖、跨海架桥、开凿海底隧道、海洋运输、建人工岛、发展海洋旅游业等。随着科学技术和海洋开发利用的发展,海洋将越来越成为人类活动的空间。

7. 关于海洋能利用的论文

一、导言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系统地回顾我国在海洋政策和法律制度上的理论和实践,对于我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具有重大的意义。

新中国的海洋政策与法律制度的构筑和完善,不仅是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应履行的义务,也是将国际海洋规则融入国内法的必然要求,使国内法符合国际海洋法的原则和制度,更是国际社会针对国际法治的呼声和要求,以实现“依法治海”的目标,为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法制保障。

中国在将国际海洋规则融入国内法的进程中,采用了转换的方式,即通过将国际海洋法的原则和制度以立法的方式融入国内法,并成为国内法的组成部分,构成中国海洋法律体系。

同时,中国在将国际海洋规则融入国内法的过程中,应以国际海洋法的原则和制度为基础,尤其应符合代表现代海洋法体系的核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所规范的原则和制度。为此,下文首先在概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的发展历程、基本特征、重要原则等内容的基础上,阐述中国在海洋领域上的政策与制度;其次,指出在海洋具体实践尤其在立法中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我国在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进程中面临的重大挑战;最后,分析我国进一步参与国际海洋规则制定的作用,以及完善中国海洋法律制度的若干对策建议。

二、内容

第一章国际海洋规则的成形与发展历程

第二章新中国在海洋政策与法制上的成就

第三章新中国在海洋事业上的举措与效果

第四章新中国在海洋法制上的问题与任务

第五章新中国在海洋战略性问题上的挑战

第六章 新时代中国海洋治理的目标愿景

第七章中国维系与拓展海洋规则的机会

三、结束语

在新中国70周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国依据国际海洋规则尤其是现代海洋法体系不断地充实国内海洋法制,并在海洋政策的指引下,依循其原则和精神,不断地完善国内海洋法制,为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和保障作用。但国际社会针对我国海洋法制中的制度和规范存在不同的态度和对立的实践,所以如何让国际社会进一步理解和认识我国的海洋政策和法律制度是我们的重要任务之一。换言之,我国需要在不同的场合包括国际性会议中阐释我们的海洋政策和立场,以求得理解和支持。同时,我国也应对国内海洋法制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调整和完善,积极回应国际社会的合理呼声和要求,以更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进程,为实现依法治海做出贡献。

不可否认,我国自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完整提出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以来,迄今已完善了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治理体系。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四个转变”;基本路径是通过陆海统筹对内发展和壮大海洋经济、对外为推进“一带一路”尤其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运用新发展观、新安全观、新开放观、新治理观,以及亲诚惠容理念和正确的义利观等新时代中国外交思想构筑新型国际关系,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的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以共享海洋的空间和资源利益,为提升人类福祉做出贡献。

为实现上述目标和理想,包括实现依法治海目标,我国应根据自身的地位和作用逐步地转换角色和定位,以在维系海洋秩序并完善海洋规则方面发挥作用,确保我国海洋强国战略实施的环境和条件。

中国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在海洋规则和制度方面的角色转换和定位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从海洋规则的遵守者到制定者的转换;第二,从海洋规则的“破坏者”到遵循者的转换;第三,从海洋规则的维护者到引导者的转换;第四,从海洋规则的模糊者到精确者的转换;第五,从海洋规则的实施者到监督者的转换;第六,从海洋规则的特色者到普通者的转换;第七,从海洋规则的承受者到供给者的转换。

当然,要实现这些角色和定位的成功转型并非易事,需要我们长期地研究和不断的实践,尤其需要对海洋实施综合性的管理,并在吸收其他国家的经验和启示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海洋规则和制度,实现海洋的功能性和规范性统一目标,为人类与海洋的和谐生存和利用提供保障。这是我们对待海洋事业发挥海洋作用的应有态度和责任。

四、后记

本书是作者主持承担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三大系列”(改革开放40周年、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中的“建国70周年”研究课题《新中国的海洋政策与法律制度:回顾与展望》(2017BHB005)成果基础上,结合作者针对海洋法的理论和海洋问题有关内容的部分成果的集成。

其内容首先以现代国际海洋规则的成形为切入点,指出了狭义现代海洋法体系尤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的基本特征、主要内容、重要原则、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同时,对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结构分析了新中国70年中在海洋法制上的发展历程,将其分为四个阶段(海洋法制的萌芽阶段、发展阶段、成形阶段和充实阶段),并指出了其在各个阶段的作为和成就。

其次,分析了新中国在海洋政策上的成就,包括在制定综合海洋政策、在制定全国性海洋开发规划、在对外宣传海洋事业方面的具体措施。同时,阐述了新中国在海洋管理机构和改革方面的成就及任务,以强化综合海洋管理,提升海洋治理能力的要义。重点分析了新中国在海洋事业上的举措与效果,特别分析了和谐海洋理念、海洋强国战略体系、“一带一路”倡议的背景和效果。在该部分系统研究了中国海洋强国战略体系(包括发展过程、基本路径、核心指标、重要特征和目标定位),以及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实践路径“一带一路”倡议内涵,包括“一带一路”倡议的性质和任务、空间范围、基本内容、目标与愿景、保障措施和效果评价。

再次,结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内容和结构,联系我国依据习惯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阐述了我国在国内海洋立法上的实践,分析了新中国在海洋法制上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了完善的具体建议。这些建议包括应确立“海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如制定海洋基本法;应重点研究国内海洋法中受到他国尤其是美国挑战的内容,如西沙的直线基线制度、军舰在领海内的无害通过制度、专属经济区内的军事活动问题等;应补充完善和制定与海洋功能性事项有关的法规,例如,修改《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制定海洋科技法和海洋安全法等;应进一步完善海洋体制机制以提供保障,包括协调和清晰涉海管理机构的职权,如明确国家海洋委员会的职权,并用法律予以固化等。

为与上述问题相呼应,针对我国在推进海洋强国战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挑战,重点选择和分析了与南海有关的问题,包括领海内军舰的无害通过制度、南海断续线的性质及线内水域的法律地位、岛屿与岩礁的法律要件、南海仲裁案对海洋法的冲击,以及美国军舰在南海诸岛周边海域的航行自由行动。

最后,指出了中国维系和拓展海洋规则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维护海洋秩序,确保海洋安全,以及合理利用海洋的空间和资源。同时,鉴于我国特殊的身份和地位,应在海洋规则的完善过程中实现角色和定位转换的目标,发挥中国的作用。这些角色和定位包括从海洋规则的遵守者到制定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破坏者”到遵循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维护者到引导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模糊者到精确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实施者到监督者的转换,从海洋规则的特色者到普通者的转化,从海洋规则的承受者到供给者的转换。

而要实现这些角色和定位转换目标,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蕴含的原则和精神,尤其是新时代中国外交新思想指导海洋工作,包括运用新发展观、新安全观、新开放观、新治理观,以及包括亲诚惠容理念和正确的义利观等在内的外交理念,以构筑新型国际关系,运用“一带一路”实践平台,为实现依法治海和综合管理海洋目标,并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的人类海洋命运共同体目标需要做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尤其应持续加深加大研究国际海洋规则的理论及各国的具体实践,以供参考,并为我所用和服务,这样才能实现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阶段性目标和终极性目标),并呈现人海和谐、人海合一之愿景,为人类造福。

此外,应该强调指出的是,感谢在课题研究与写作过程中来自多方面和各阶层人士的指导及帮助,也感谢知识产权出版社薛迎春编辑的热诚协作,使本书能够尽早保质出版面世。本书的出版将进一步丰富和充实“筹海”(Ad Mare)论著。同时,本书的出版得到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重大项目资金资助,特此鸣谢!

五、作者简介

金永明,1966年9月生,浙江绍兴人,法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现为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海洋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日本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现任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海洋法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秘书长;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海洋战略研究室主任、特别研究员;中国太平洋学会特聘研究员;国观智库资深研究员;东亚国际法论坛(中国)秘书长。

上海市日本学会副会长,上海国际战略问题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海洋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太平洋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等职。

在海洋法领域发表论文百余篇、时评1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0部,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海洋问题研究项目16项,3篇专报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批示,8篇专报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

六、筹海简介

“筹海”源于1562年郑若曾撰、胡宗宪主持出版的《筹海图编》。“筹海”的英文“Ad Mare”来自拉丁语,意为“向海”、“至海”,也即“经略海洋”、“谋划海洋”之意。“筹海”系自发组织成立的学术平台。

“筹海”(Ad Mare)旨在从多视角、多领域对世界重要海洋国家的战略性问题进行系统而全面的研究,为中国建设海洋强国提供学术支撑和经验借鉴。

“筹海”分为“筹海论坛”、“筹海沙龙”、“筹海文集”、“筹海论著”、“筹海动态”和“筹海微信”平台,开展“六位一体”的海洋系统化研究。

“筹海”平台得到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的支持和资助!诚邀各学术团体和专家学者加盟“筹海”,并提供各种学术支持,共同为中国海洋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8. 海洋可以利用的资源

可开采矿产资源有丰富的化学资源(如:食盐)生物资源等等水域面积广大可填海造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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